加国五分一儿童生活在贫苦家庭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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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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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加通社讯,全国福利议会周一发表最新数据显示,儿童成为加拿大长期贫穷问题的主要受害者。一九九九年时,每五名儿童之中,便有接近一名在穷苦家庭内生活。

  加国一九九九年的穷人人数轻微下跌,那已是连续三年出现的情况。但该个为联邦人力资源部长提供意见的独立组织指出,九九年仍有四百九十万名加国国民生活在贫穷线以下。
议会表示,对於加拿大统计局提供由一九九三年至一九九八年六年内的长期贫穷数据尤其感到震惊。长期贫穷最高比率出现在学前儿童之中。

  议会署理主席何莉表示, 那批六岁幼童贫穷地度过他们成长过程中最重要的年头,试问怎能与其他人在人生旅途上公平竞赛。很难理解加国政府及国民能够忍受这些问题。大家其实一直以来只装作非常重视儿童。

  报告并且发现:贫穷女性比例较男性高,单身女性贫穷率高出单身男性百分之九,单亲母亲更高出百分之三十四。并未拥有高中文凭的单亲母亲贫穷率最高,达百分之八十二点三。保留区以外居住的原住民中,四成九曾在九三年至九八年间最少度过一年贫穷生活,全国国民比例则约为三成。接近四成三少数族裔移民曾在九三年至九八年间最少度过一年贫穷生活。

  报告表示,一九九九年贫穷家庭及个人数字下跌百分之零点七,但跌幅与同期加国经济增长接近百分之五的步伐并不一致。全国福利议会采用加拿大统计局低收入家庭税前收入作为量度贫穷的起点指标。举例说,一名单身人士在大城市居住,每年收入低於一万七千八百八十六元的便算贫穷。一家四口在大城市居住,分界线则为三万三千六百五十八元。何莉促请联邦及各省府增加最低工资、改善儿童护理及提供更多廉价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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