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 太过分了!!!询问一下

"新"大陆人

新手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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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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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原本打算8月1日搬家.
在7月4日找到一APRTMENT, 交了押金750, 填了INFORMATION.
由于他们要求有保证人,小弟一多伦多的朋友于7月9邮寄过来保证人信息.
我先后去那里不下次,每次他们都说没有什么大问题的,还在PROCESS.
谁知道7月30周五下午16:30!! 他们告诉我拒绝我的申请!!!
太过分了. 倒不是因为他们拒绝我,毕竟BIZ IS BIZ. 但是他们竟然这么晚才告诉我!!! 这不是逼我露宿街头嘛!!!
他们给的理由是以前的房东说我不经常打扫, 我又要读书又要工作,怎能有空经常打扫!!!
我觉得他们太过分了,而且不排除有歧视(观察过他们这楼只有1户中国姓住户).
请问他们这样的做法是否违规? 可不可以要求赔偿? 其实赔偿也无所谓,只是我觉得他们太过分了,不能让他们白白欺负中国人!
万分感谢
 
quite agree .

最初由 UFO2 发布
responsible what you did before and chosen a right way in your mind,only you can change yourself making best............
 
斗室不扫,何扫天下
 
不要动不动就说中国人被歧视,这种事情跟国籍没什么关系
 
最初由 zzzx990 发布
不要动不动就说中国人被歧视,这种事情跟国籍没什么关系

没肯定呀.不排除而已.
 
拜托大家看看清楚我主要不爽的地方好不好.
我没有宣称自己有使APT不干净的权利, 承认是自己的疏忽.不是承认了嘛.BIZ IS BIZ
然而, 我极其愤怒的是他们告知我的时间.... 7月30, 下午1630. 留30分钟给我找房子??? 是不是有点不人道啊. 我去了不下6次, 包括29号的一次, 他们要是拒绝我,无可厚非, BIZ IS BIZ. 可是难道他们就不能早一点让我知道结果??? 这个和我什么信誉不信誉的没有关系吧? 这个是他们的工作效率和职业道德问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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