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 klin, mei168 请教美国老股上市(NON―IPO)的问题

flyinghaw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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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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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NON―IPO,按曹国扬的解释就是企业不须达到资金募集门槛,却也可以在美国证券市场挂牌上市,一般外国企业会因考量股价的维持及熟悉美国交易法令等因素,优先考虑此种方式。而企业在短期内有资金要求时,即可用上市身份以多种方式进行融资。
  更为详实的界定来自于曹签约现场作的介绍,在与会者看来,此种方式会给待上市企业带来5项便利,且有10种渠道可解决融资问题。
  5项便利分别是:挂牌时机由公司董事会决定;挂牌后以市场价格即刻进行SPO(再次公开发行)融资;无条件挂牌许可,无挂牌风险;融资方式多,且成本低(5%以下);小股东(10%以下)无锁股强制。
  而10大融资渠道更是丰富多样,首当其冲的是包括增发在内的SPO、特别股、存托凭证(ADR)、直接私募、一般公司债、认购凭证等。

请问上述所言是否属实,愿闻其详。
 
我所知的在美国交易所、纽约交易所与nas市场上挂牌的公司是要符合上市要求才行,否则就除牌转板,其它板牌上交易的未必是符合什么要求,象你所说的情况公司的,是公司认购、、、、、但这情况是有,我们是无法交易的,如你是什么财团,或要买股做公司股东,入主该公司董事局,不过这种交易是要在双方律师下进行,不能随便购买出售、、、具体情况还是看看知更多人士的,请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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