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公司宣誓"死限"有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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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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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SEC确定8月14日为最后期限,但这很可能只是“雷声大雨点小”,因为公司CEO可以找出诸多借口,要求推迟上交,何况即使SEC最后发现宣誓后的业绩报告资料不准确,调查部门也要证明公司CEO存心作假,否则他们仍可以脱身。

  为了避免更多公司的欺诈行为,除布什在上周签署惩治公司欺诈法案外,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日前还要求上市大公司首席执行官和首席财务官必须上交个人宣誓文件,以担保公司公布的年度和季度财务报表准确无误。

  8月14日,将是上市公司递交文件的最后期限。

  但有关人士对此提出质疑,尽管SEC确定8月14日为最后期限,但这很可能只是“雷声大雨点小”,因为公司CEO可以找出诸多借口,要求推迟上交,何况即使证交委最后发现宣誓后的业绩报告资料不准确,调查部门也要证明公司CEO存心作假,否则他们仍可以脱身。

  而且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要求在“8月14日最后期限”宣誓的名单中并不包括上一财务年度经营收入在12亿美元以下及公司主体业务在美国,但因税收原因将总部设在海外的公司。例如,自从安然事件以后因为混乱的财务问题受到监管部门严格审查的Tyco公司,因为其总部设在百慕大而得以袖手旁观。一些著名公司因为上财年营业收入稍逊于12亿美元也得以逃过一劫,例如,电子湾和雅虎等。

  而那些经过接二连三企业会计丑闻的CEO,虽然近日来的日子不好过,因为亲笔签名担保可非同儿戏,而且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主席哈维・皮特也发出警告说,再发现报告内有弄虚作假、误导投资者的成份,监管部门将以发假誓的重罪控告公司的CEO,并让其锒铛入狱。

  但法律界人士仍然认为,对公司高层犯罪的处罚往往要远低于其他类型的犯罪处罚。纽约大学的一位法律教授表示,根据目前法律,联邦法院可以判处CEO超长的刑期,但从未有哪位CEO被判入狱10年以上。

  能拖则拖

  这次美国大公司的财务情况“大扫除”堪称空前,但不少分析人士认为这种安排其实是给大企业一个“特赦期”理清自己的账目,抓住这次机会改过自新。

  然而事与愿违。截至8月12日,被要求重新公布财务报表的947家大公司中大部分尚未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递交报告。其中不乏美国著名的“支柱”企业,比如微软、IBM、美国电话电报公司、雅培制药公司、可口可乐公司、惠普、麦当劳等。

  幸好通用电气、花旗集团和英特尔公司等同样声名显赫的公司及时递交了公司财务货真价实的誓词。

  A.G.Edwards的首席市场人士高德曼曾经预测:“如果到8月14日有许多公司变更他们的收入情况,市场将会更加恐慌和人气涣散。”他同时表示,市场走势取决于哪些公司会承认财务报表藏着猫腻,如果是通用电气这样的大公司,将必然造成华尔街的大地震。

  祸及在外美国公司

  另外,美国国会清理国内企业界的努力正在引起欧洲和亚洲公司的不安,这并非因为美国式的会计丑闻已在海外造成冲击。而是美国上月底出台的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中非常严厉的规定也适用于规范在美国上市的外国公司,这一法案可以说是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对年营收12亿美元以上公司作出规定的广义延伸。

  受美国此项法律影响的外国公司有1300多家,包括全球最大的一些公司,如德国汽车制造商戴姆勒-克莱斯勒、芬兰电信设备制造商诺基亚和日本电子产品制造商索尼公司等。(国际金融报 记者 黄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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