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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北京9月1日消息:8月30日,哈尔滨市中级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中国农业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原副行长丁志国受贿一案,哈尔滨市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
丁志国,53岁,自农行牡丹江分行行长一职起家,平步青云,先后任农行哈尔滨市分行行长、黑龙江省分行副行长,人称哈尔滨“信贷第一笔”。据了解,这是今年以来黑龙江省查处的金融系统最大一起受贿案。
公诉人指控,1998年6月,丁志国在任农行哈尔滨分行行长期间,借本单位家属楼工程发包给一房地产公司之机,收受该公司董事长冯某4万美元和一块价值4万港元的手表。2000年7月丁又向冯某索要人民币5万元。其间,他还利用哈尔滨市农行系统统一制作牌匾之机,收受制作方人民币30万元。
此外,丁志国在任中国农业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副行长期间,借为大庆某汽配城贷款之机,收受该单位总经理吴某贿赂款5万美元。经检察机关侦查,丁志国共受贿13笔,收受贿赂款人民币18.7万元、9.5万美元,及价值8.2万余元的手表5块,共折合人民币273.9万余元。
丁志国,53岁,自农行牡丹江分行行长一职起家,平步青云,先后任农行哈尔滨市分行行长、黑龙江省分行副行长,人称哈尔滨“信贷第一笔”。据了解,这是今年以来黑龙江省查处的金融系统最大一起受贿案。
公诉人指控,1998年6月,丁志国在任农行哈尔滨分行行长期间,借本单位家属楼工程发包给一房地产公司之机,收受该公司董事长冯某4万美元和一块价值4万港元的手表。2000年7月丁又向冯某索要人民币5万元。其间,他还利用哈尔滨市农行系统统一制作牌匾之机,收受制作方人民币30万元。
此外,丁志国在任中国农业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副行长期间,借为大庆某汽配城贷款之机,收受该单位总经理吴某贿赂款5万美元。经检察机关侦查,丁志国共受贿13笔,收受贿赂款人民币18.7万元、9.5万美元,及价值8.2万余元的手表5块,共折合人民币273.9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