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问题请教--代朋友问

morningst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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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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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朋友在国内,没法上CFC. 因此代她提问:

朋友和她的先生都已入加拿大籍,并在入籍后先后回国。回国后,她的先生就去了另一个城市工作,和她事实上已经分居。其实在回国前,他们的关系就已经有裂痕了。现在长时间的分居,她觉得他们的婚姻已经修复无望, 打算离婚。他们现在没有孩子。
象他们的情况,必须要回加拿大办理吗?
可不可以通过国内或这里的律师办理?需要什么手续?
分居一年是如何计算的, 需要正式的文件或申明吗?

另外,有人知道在国内如何上CFC?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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