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贴] 再谈为什么国与国之间只适用于丛林法则

her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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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谈为什么国与国之间只适用于丛林法则


送交者: 莽民 2004年12月21日10:14:22 于 [军事天地]


为什么国际间不能有一个大家都服从的法庭来调节,判决国与国之间的争端呢?为什么国家间没有民主,只有实力作后盾的竞争?今天的美国,如果作为世界最强的国家,把自己置于一个大家公认的,世界的法律架构之下,岂不是所有的战争,暴力,领土争端,资源之争都迎刃而解了吗?但是,除在美国的地位想想,我为什么,图什么呀?现在的状态下,我可以得到更多的利益,为什么乐而不为呢?

在人类的智慧不能控制太阳之前,人类所能利用的资源是有限的。地球上的每单位面积,每单位时间从太阳获取有限的能源。地球从太阳获得的总能源不过是由单位面积的累计所得到的。地球表面积的有限,决定了领土资源和与其相关联的海洋资源的面积是有限的一个零和游戏。地球面积的有限决定了一个国家在领土问题上让步的有限性,或不可能性。出了核能,人类赖以生存的一切,都是直接的或间接的来自于太阳。谁没有了领土和领海的地球的表面积,则意味着失去了从太阳获取的能量,从而将导致其无法生存。在国家领土上的损失,就是损失了将来一部分人的生存的权利。哪个国家也无法做什么让步。 

另外一个起决定性的因素是人作为个体和国家作为群体对其生存的安全的无止境的追求。对安全的追求没有止境又决定了国家间的无法信任是一个内在的,无法解决的问题。即使现在世界最强大的美国,也还在不断的进一步进行强化和增大自己和其他国家间安全系数的比例的努力。自己的核武的数量和质量可以保证别人不会攻击自己后,又进一步追求自己可以攻击别人,而别人也不能攻击自己的更进一步的优势。美国如此,那些远没有美国的安全感的国家则更是主动地或被动要加强它们的国家安全。西方人总是说,In God, we trust. 然而,即使都信上帝的国家,也无法相互信任。不同宗教的国家之间,就不用再提了。

有人认为用丛林法则来规范国际间的政治是一种野蛮。他们鼓吹应该用民主,自由,人权来作为国际间准则的基础。但是,中国经历的几百年的历史中,这种民主,自由,人权却从来也没有被任何一个外国施恩过。不管是社会主义的,资本主义的,帝国主义的国家,都是以利益为轴心来对待中国的。也许是中国的历史太过于狭小,其他的国家在没有实力的情况下得到过无私的恩惠。但是,如果几百年都没有这种恩惠,有的都是暴力的屠杀和掠夺的话,中国人今天如果真心地相信佛教的以德报怨,我不下地狱谁下地狱的信条并应用于国际间的政治的话,中国将会不可避免的亡国。中国面积将无法保证中国的人口的生存。

在人与人之间,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滴水之恩以涌泉相报的情况是有过的。但是,即使人与人之间,在资本的赤裸裸的货币崇拜面前,在对短期的利润回报的追求达到了”马上“地程度时,在对最小的风险和最大的回报的追求成了资本的唯一目标的时候,人与人之间的这种投之以桃,报之以李的道德准则怕是也不会持续多长的时间了。取而代之的将是商品化了的货币的交易覆盖生活的方方面面。

人之间且如此,国之间则有过之而无不及。个人之间,在没有利害冲突时,还会有一些纯粹的友谊,人性一类的东西的。但群体之间,则是赤裸裸的,生物的,本能的利害关系。为了国家的安全,一个政府可以毫不犹豫的牺牲一个个人,一个家庭,一个小的群体的任何利益。所以,国家安全实际上就是群体至上,是一种扭曲了的,被资本支配了的价值观念。在这种价值观念下,国与国之间所谓的信任只是一种自己都不相信的谎话。

国际间的丛林法则是一种现实。美国和西方高喊的人权只不过是政治的工具。美国在伊拉克的战争比千万本教科书更生动地揭示了这种现实。不承认这种现实,只会自欺欺人,到头来,吃亏的是自己。

只有在有一个国际间的,世界公认的,可以讲理的一个权威的平台的存在,才会给世界一个可能的民主机制的可能。难道有一个世界最强的领袖国家真的可以超出自己的民族的局限,建立一个世界的,权威的,公平的法律机制?但愿这一天可以在人类文明还没有消失之前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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