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败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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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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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实生活中善于写忏悔书的原广东省揭阳市委常委兼普宁市委书记丁伟斌这样说:“我自己走着,干部队伍中一些人把我推着,亲人们把我护着,社会上亲近的人把我哄着,使我朝这腐化堕落之路一直走着,而且越走越快,越走越远,最终滑入了不可挽救的万丈深渊!”谁在“推”?谁在“护”?谁在“哄”?谁都说不?这究竟是“谁”,但是却让腐败的官员清清楚楚地感受到这个“谁” ,明明白白地知道这个“谁”就在他的周围,这个“谁”就是由他的同僚、他的亲人、他的亲信组成的“氛围”,这一“氛围”迫使这些官员向腐败的方向发展,迫使他用亲情代替党性、用友情代替政策、用恩情代替原则。

  正像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缪尔达尔所指出的:在这些官员的周围已经形成了一种所谓的“腐败的民俗学”(即笔者所说的“腐败文化”),它“容易使人们认为,掌握权力的每一个人都可以为了自己的利益、家庭利益或他觉得应当忠于的社会集团的利益来利用权力”。

  这样说,我决不是要为那些大小贪官污吏鸣不平,为他们鸣冤叫屈,贪官走上腐败之路,自有他的?因,自有他的世界观、价值观问题,譬如,一个劲儿地想当高官,发财欲望特别旺盛,见了漂亮的女人就心动等,然而作为外因的“氛围”,作为外因的“文化”,却起着不可小视的催化作用。

  平心而论,并不是所有的贪官从一开始就那样高高兴兴受贿的,也有一个心惊肉跳的、瞻前顾后的“推辞阶段”,但是在“下级给上级送礼”被视为“天经地义”的“腐败氛围”下,就顶不了、无法顶,也根本不能顶。用丁伟斌的话来说,“有一次上缴的钱物太多,就有了不少议论,连一些外地的老领导都说他不应上缴那么多,以免影响左邻右舍的关系,在领导层中受孤立、遭冷落。”安徽省利辛县原县委书记夏一松,上任不到一个月,就收到来自方方面面的礼金22万元,生病期间又收到“慰问费”40余万元。但是,夏一松很是洁身自好,不贪不沾,他将这些钱全部退回或者上缴财政,结果是捅了马蜂窝,得到了“不懂礼数”的名声,与他一起共过事的人都“与他保持距离”,没有一个副县级以上的领导愿意和他交流和沟通,由于太“脱离群众”,变成了“孤家寡人”,于是,他在当了180天的县委书记后就“撤离”了利辛。

  湖北黄石市河口镇有一个名叫董阳的外派镇长,上任之后图谋“新政”,推行“变法”,一年多的“革新”硬是将小小的的河口镇搞得个“天翻地覆”,很是有一点变革者的气势,老百姓欢迎极了,然而“强龙”就是硬斗不过“地头蛇”,地方的“权势人物”联手告状,而那些能管河口镇的领导竟一屁股坐到地方“权势人物”一边,尽管董阳的工作搞得有声有色,在最后竟被莫名其妙地免职了,这些“权势人物”所说的、做的、行的就构成了一种实实在在的“氛围”。

  还有湖北省监利县原棋盘乡党委书记李昌平写了一份“农民真苦、农民真穷、农民真危险”的信直寄国务院,引发了监利县一场声势浩大的改革,全年可节约非生产性开支四百余万,李应该是有功之臣,但是,在监利却呆不下去了,选择了一条辞官弃职之路?为何?就是因为他的上书、因上书而引发的一场改革触犯了当地“既得利益集团”,他周围的那些认识不认识的同僚、同事、同乡、亲爱者不满了,这些同僚、同事、同乡、亲爱者的家属不满了,漫骂的有之,冷嘲热讽的有之,平时很热切的同事疏远了,顶头上司不仅变得爱理不理的样子,反而采取各种各样的措施来限制他、打击他……总之,用李昌平的话说“有些人将怨气全搬到我头上”,让李昌平感到很孤独,很绝望,就好像是犯了一个不可饶恕的政治大错误一样,面对整个来自“体制性压力”,该怎么办?“众怒”实在“难犯”啊,李昌平只能选择一条“下野”、出走的道路……这个“体制性压力”是什么?就是所谓“氛围”的力量。

  而那个与贪官河南平顶山市政法委书记李长河斗了五年,被李长河雇凶杀伤致残的吕净一,谁都认为他是一身正气的反腐英雄,谁都认为他是顽强的治贪斗士,然而在李长河被镇压法办之后,吕净一的命运也不见得好多少,调到哪里哪里都不要,一些有权势的人物认为吕净一是一个“爱捣乱的人”,有的领导甚至说:“要吕净一,就先把我免职”……为什么会这样?因为那里的“氛围”有点古怪,容不得一身正气人的存在。

  为什么不贪不沾、清正廉洁、一身正气的官员会被孤立?为什么一些“反腐斗士”会被周围人所不容?原因简单,就是像董阳、李昌平、吕净一这样的人触犯了看不见的“权势阶层”的利益,触犯了官场的“潜规则”,这些人的所作所为与已经形成的“腐败氛围”格格不入,这类人的自律行为“破坏”了整个群体的“游戏规则”,说得白一点,由于他的“众皆沉睡我独醒,众皆污浊我独清”,因而断送了相当一部分人的财路,触犯了相当一部分人的“既得利益”,于是就犯了“众怒”,就会“集体无意识”地联合起来对付像董阳、李昌平、吕净一这样的人,这个“腐败氛围”会“垄断”一个地区、一个单位、一个群体的舆论,制造各种各样的压力,给这些人脸色看,给小鞋穿,给各种各样的冷嘲热讽,让他们感到不自在,感到孤立,感到小环境实在容不了自己,感到无法工作和生活,感到无法生存下去…… “腐败氛围”就是“小群体”中的“腐败文化”,就是一些单位的“政治文化生态环境”,其最终功能是“贪官蹑高位,廉吏沉下僚”,其后果很是可怕的。

  所以,反腐败不仅仅是将一些腐败分子揪出来示众,还要下大力去反那种逼良为娼的“腐败氛围”,去改变那种“好的不香、坏的不臭”的“腐败文化”,去治理黑白颠倒的歪风邪气,去纠正那种廉政勤政干部吃亏、受气、被打击的不正常局面,去改造那种香臭不分的“腐败土狼”,旗帜鲜明地宣传、保护和支持廉洁奉公的干部,惟有这样才能使反腐败健康地发展下去。

http://opinion.people.com.cn/GB/1036/3134111.html
 
前公安部副部长李纪周供出陶驷驹将免一死 [ZT]

文章来源----于浩成

公安部作为执法机关,本来是反走私的主管部门,其高级干部特别是第一把手竟然涉入远华走私案,所谓“执法犯法,罪加一等”。这表明中共党该组织的腐败已经严重到连根烂掉的程度,前公安部长、中央委员、现任全国人大常委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陶驷驹及其妻陈焕芳(原公安部一局即政治保卫局局长)于今年初被宣布停职审查。据报道,陶交代任职公安部长期间主要问题:一是他曾批准挪用经济实体的资金、没收走私货款五亿五十万元在京、津、沪等十五个城市购买三百二十套豪宅、别墅,低价售给国务院领导、各部位领导以及退休党政军高干及其家属子女;二是收取地方海关、公司走私、贩私、骗出口税等款项一亿五千多万元,部分用于供高干及其家属出国旅游购物之用;三是用一千七百多万元通过在港中资集团购买三百多块名表以处理没收走私物品为名,低价售给中共高干及其家属。陶本人除拥有四幢住宅、别墅、三块名表、二辆轿车等之外,还收受贿赂二百十多万元人民币、债券、七万美元等。据陶交代,公安部党组十一名成员中有七人(包括两名副书记)都收受过现金、债券、轿车、手表等贿赂。八届国务院(李鹏内阁)各部位办中、大部分部长均在住房、名表上沾过光,李鹏等人的夫人都曾以低价从陶那里捞到过一至两块名表。据悉在招供后,这些夫人才将名表上交。

今年11月初,中纪委宣布对陶驷驹的审查处理:免予起诉,仅仅停止中央委员,人大常委委员职务,给予留党查看二年的党纪处分,陶驷驹被保下来的原因显然不是由于他罪行轻微,而是他的交代和招供,爆出了中共高层普遍腐败的内情,牵涉部门之广、人数之多、级别之高堪称“世界纪录”。如果处理必然伤筋动骨,一党专政的名声势将扫地以尽,所以一定要保下来(见岳山《陶驷驹招供与获保内情》,原载《争鸣》2000年12月号)。
 
还能供出谁呢,能供出政治局常委来吗????!!!!
这不过是党内斗争罢了,死的都是替罪羊
 
国应这样根治腐败(ZT)


有人说:只要存在市场,就存在腐败。这话有一定道理,我们的确不能为了杜绝腐败,再搞计划经济,走共同贫穷之路。但是,市场不是腐败的借口,尤其不是大面积腐败的借口,腐败不能成为中国人民心中永远的痛。
据《新民晚报》报道:今年12月9日是第一个“国际反腐败日”,

国际权威反腐机构“透明国际”公布了2004年各国“廉洁”排名――芬兰:腐败程度全球最低。新加坡:亚洲最廉洁净土。芬兰和新加坡也是市场国家,他们能根治腐败,我们也能!

打击腐败,是我国的一贯立场,尤其是近些年,落马贪官接连不断。中国曾有“刑不上大夫”的说法。过去的大夫,也就是今天的省部级。省部级贪官被抢决的也有几个了,也就是说“刑不仅上了大夫”,而且不惜重刑。

根治腐败,除了治标,还要治本。应当根据自己的情况,研究有针对性的办法,还要参考它山之石。有关专家认为,芬兰的治腐的成功,归因于以下几个方面: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社会的透明与开放、完善健全的法律制度,以及行之有效的监督机制。

“在芬兰不但不能开匿名账户,税收当局还有权了解全国所有账户情况。此外,每个芬兰公民和团体的收入及财产(资产)每年都要在纳税表上加以公布。” “政府档案馆以及公共部门的所有档案材料不仅对专家和研究人员开放,也对新闻界和公众开放。”透明就是拿到阳光下晒,就是拿到群众眼睛容易看到的地方。中国的日照时间比北欧的芬兰长,中国群众的眼睛也比芬兰人民的也多!问题是我们公开的还不够。今年公开众多部委资金问题的“审计风暴”,就带了个好头。实践证明,政务公开,不会引起动乱,只会带来秩序。

芬兰对公职人员的监督体制主要体现在政府监督、新闻舆论监督和公众监督三个方面。新闻舆论监督,和我国的办法基本一样,也是曝光、公众批评、有关部门调查、辞职处理等程序。但是,一方面,芬兰政府监督的最高监察官,由着名法学家担任。另一方面,芬兰公民不仅可以向警方告发,向其上司检举政府官员,还能直接向法院起诉渎职官员。这是值得我们借鉴的。

新加坡除了有和芬兰相仿的机制外,还有一个权力巨大、办事效率高的“贪污调查局”。同时,还重视举报人制度,加强对举报人的保护,积极鼓励和支持公众参与反腐倡廉,从而在社会上形成一种强大的反腐声势。

最后,我们期待政府和媒体反腐的同时,不要忘了自己也有反腐的义务,更不要忽略了对自己的约束。芬兰最高检察院总检察长马蒂・库西马基认为,“公民的自律是防止腐败的最有效手段。在他在任的30年里,没有一个人以任何形式向他行贿。” 我国民间一方面对腐败深恶痛绝,另一方面,也有部分人羡慕腐败分子挥金如土的倾向,这是很值得警惕的。

贪污受贿、侵吞别人财物和国有资产,绝不是什么致富的机会,而是卑鄙肮脏的犯罪。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唾弃而不是羡慕这种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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