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对话----四千万女孩哪里去了?
何亚福
甲:我看到一份资料说,到2020年,中国25~35岁男性将比20~30岁的女性多出四千万,也就是说,届时中国将有四千万光棍找不到对象。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
乙:这是因为,重男轻女的传统观念加上严厉的计划生育政策,使得许多夫妇利用B超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是男的就留下来,是女的就设法堕胎。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显示,初生婴儿性别比已达到119:100,即平均每出生100名女婴相对应地出生了119名男婴,大大偏离了103至107的正常范围。
甲:我认为,人口性别比失衡不是由于计划生育造成的, 而是由于重男轻女的传统观念造成的。
乙:重男轻女的传统观念不是现在才有的, 而是几千年以来就一直存在。在1980年以前,中国还没实行严厉的计划生育政策, 人口性别比失衡并不严重。“一胎化”政策是从1980年开始推行的, 从那以后, 人口性别比就开始攀升。20年间就从1981年的108上升至2000年的119。国家统计局2003年人口变动抽样调查得到的0~4岁人口的平均性别比为121。
甲:如果没有计划生育,会不会出现性别比失衡这种现象?
乙:如果没有计划生育,尽管仍然存在重男轻女的传统观念,但并不会出现性别比失衡这种现象。这是因为,人们生男孩的愿望可以通过多生来实现。我举一个例子可以证明这一点:在中国的少数民族地区,人口出生性别比仍在正常范围内,因为少数民族的计划生育政策比较宽松。
甲:我估计,越是落后的地区,重男轻女的传统观念就越强,因而性别比失衡就越严重。
乙:事实并非如此!2000年全国人口普查发现,我国人口出生性别比失衡的重灾区是下面这几个省份:江西(138)、广东(137)、海南(135)、河南(130)、安徽(130)。而且,人口出生性别比失衡的背后,还隐藏着权力对生育过程的侵蚀。比如说,海南省在第五次人口普查中发现,“办事人员及有关人员”的婴儿出生性别比是170,“专业技术人员”的婴儿出生性别比是221,“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群组织负责人”的婴儿出生性别比是250。
甲:我认为,女性人口的短缺,可以通过婚龄差的拉大来解决未来婚龄年龄段人口的婚配问题。
乙:如果性别比失衡仅仅出现几年时间,那么你说的这个办法是可行的。但在婴幼儿人口性别比持续上扬的情况下,这种结构性和累积性的失衡,就很难想象“男性人口可以在比自己年龄小的女性人口中寻找配偶”这种解决办法的可行性。因为“大哥哥”同期群与“小弟弟”同期群之间为争夺配偶而发生的人口冲突,会愈演愈烈。
甲:我看过一份报道说,《贵阳市禁止选择性终止妊娠规定》不久前正式向社会公布,该法规规定未经批准不得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并禁止为怀孕14周以上的妇女施行人工流产。但我同时又看到另一份报道说,针对贵阳出台法规禁止妇女怀孕14周后做流产一事,记者采访了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一位工作人员对贵阳的这一规定执行的可能性表示质疑。他说,如果遇到超生的情况怎么处理?如果依照此规定执行,控制人口的工作如何完成?
乙:是的,这项规定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缓解性别比失衡问题,因为胎儿差不多要到五个月的时候才能被鉴定出性别。胎儿在这个时候已经会做一些比较大幅度的肢体动作了,他们会吸手指、挥胳膊,转身,踢腿……。因此,大月份胎儿与刚出生婴儿并没有本质上的差别。这位北京市计生委工作人员的观点是很荒唐的,难道计生委有权对大月份胎儿进行强迫堕胎吗?
甲:现在我国不但人口出生性别比偏高,而且婴儿出生缺陷率也比较高,致使残疾人口数量多、比例高。
乙:这是因为,计划生育政策虽然说是“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但在实践中是“以数为本”而不是“以人为本”。一些超生妇女本身就经济困难,再对她们进行经济处罚,她们的处境就更糟,母婴得不到良好的营养。这也是为什么我国出生儿童的残疾比例高的原因之一。因此,我国人口政策的重心应从“控制人口数量”转为“提高人口素质”。
何亚福
甲:我看到一份资料说,到2020年,中国25~35岁男性将比20~30岁的女性多出四千万,也就是说,届时中国将有四千万光棍找不到对象。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
乙:这是因为,重男轻女的传统观念加上严厉的计划生育政策,使得许多夫妇利用B超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是男的就留下来,是女的就设法堕胎。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显示,初生婴儿性别比已达到119:100,即平均每出生100名女婴相对应地出生了119名男婴,大大偏离了103至107的正常范围。
甲:我认为,人口性别比失衡不是由于计划生育造成的, 而是由于重男轻女的传统观念造成的。
乙:重男轻女的传统观念不是现在才有的, 而是几千年以来就一直存在。在1980年以前,中国还没实行严厉的计划生育政策, 人口性别比失衡并不严重。“一胎化”政策是从1980年开始推行的, 从那以后, 人口性别比就开始攀升。20年间就从1981年的108上升至2000年的119。国家统计局2003年人口变动抽样调查得到的0~4岁人口的平均性别比为121。
甲:如果没有计划生育,会不会出现性别比失衡这种现象?
乙:如果没有计划生育,尽管仍然存在重男轻女的传统观念,但并不会出现性别比失衡这种现象。这是因为,人们生男孩的愿望可以通过多生来实现。我举一个例子可以证明这一点:在中国的少数民族地区,人口出生性别比仍在正常范围内,因为少数民族的计划生育政策比较宽松。
甲:我估计,越是落后的地区,重男轻女的传统观念就越强,因而性别比失衡就越严重。
乙:事实并非如此!2000年全国人口普查发现,我国人口出生性别比失衡的重灾区是下面这几个省份:江西(138)、广东(137)、海南(135)、河南(130)、安徽(130)。而且,人口出生性别比失衡的背后,还隐藏着权力对生育过程的侵蚀。比如说,海南省在第五次人口普查中发现,“办事人员及有关人员”的婴儿出生性别比是170,“专业技术人员”的婴儿出生性别比是221,“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群组织负责人”的婴儿出生性别比是250。
甲:我认为,女性人口的短缺,可以通过婚龄差的拉大来解决未来婚龄年龄段人口的婚配问题。
乙:如果性别比失衡仅仅出现几年时间,那么你说的这个办法是可行的。但在婴幼儿人口性别比持续上扬的情况下,这种结构性和累积性的失衡,就很难想象“男性人口可以在比自己年龄小的女性人口中寻找配偶”这种解决办法的可行性。因为“大哥哥”同期群与“小弟弟”同期群之间为争夺配偶而发生的人口冲突,会愈演愈烈。
甲:我看过一份报道说,《贵阳市禁止选择性终止妊娠规定》不久前正式向社会公布,该法规规定未经批准不得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并禁止为怀孕14周以上的妇女施行人工流产。但我同时又看到另一份报道说,针对贵阳出台法规禁止妇女怀孕14周后做流产一事,记者采访了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一位工作人员对贵阳的这一规定执行的可能性表示质疑。他说,如果遇到超生的情况怎么处理?如果依照此规定执行,控制人口的工作如何完成?
乙:是的,这项规定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缓解性别比失衡问题,因为胎儿差不多要到五个月的时候才能被鉴定出性别。胎儿在这个时候已经会做一些比较大幅度的肢体动作了,他们会吸手指、挥胳膊,转身,踢腿……。因此,大月份胎儿与刚出生婴儿并没有本质上的差别。这位北京市计生委工作人员的观点是很荒唐的,难道计生委有权对大月份胎儿进行强迫堕胎吗?
甲:现在我国不但人口出生性别比偏高,而且婴儿出生缺陷率也比较高,致使残疾人口数量多、比例高。
乙:这是因为,计划生育政策虽然说是“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但在实践中是“以数为本”而不是“以人为本”。一些超生妇女本身就经济困难,再对她们进行经济处罚,她们的处境就更糟,母婴得不到良好的营养。这也是为什么我国出生儿童的残疾比例高的原因之一。因此,我国人口政策的重心应从“控制人口数量”转为“提高人口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