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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天黑幕:中国政治犯们是如何在美国被敲骨吸髓
文章来源: 多维 于 2005-02-15 14:54:50
一个专门以援助、营救中国“政治犯”、“良心犯”为名,
并配合美国国会抨击中国大陆人权状况的机构,每年都从美
国和台湾获得数百万美元的巨额秘密经费,可是外界并不知
道,这实际上是一个精心设计的骗局----在一连串的侵吞和
分赃的阴谋背后,“黑钱落到了黑心人手里”。这个机构,
便是总部设在纽约帝国大厦的“中国人权”理事会。
2005年2月8日,方励之、郭罗基、黄默、李晓蓉、
Perry Link(林培瑞)、刘宾雁、苏晓康、丛苏、王丹、王
渝、张伟国、郑心元等十二人在互联网上联名发表《原“中
国人权”部分理事的公开声明》,首次撕开了这个骗局的黑
幕。惊天丑闻所引发的巨大谴责声浪,很快冲散了北京赵紫
阳丧礼的哀乐,给海外民运的声誉蒙上了永久的耻辱。
▲ 魔爪伸向巨额捐款
十二人的这份声明透露:“(‘中国人权’)每年开支近三
百多万美元,只有十万左右用于人道援助,百分之六十以上
用于薪水和办公费,其余又以合作项目、工作合同等形式在
刘青领导的其他组织的成员之间进行利益分配。”也就是说
,理事会主席刘青、执行主任Sharon Hom(谭竟嫦)、司库
Scott Greathead等人每年的工资总额和办公费竟然高达一
百八十万美元以上,而且,另有一百一十万美元以上的钱“
以合作项目、工作合同等形式”在刘青、胡平、李进进、唐
柏桥、周封锁、韩东方、李录、倪育贤、陈破空等人之间作
了“利益分配”。2月7日刘青向共同主席方励之承认,十
三年来他每年擅自给自己开出的工资数目高达八万美元,此
事向理事会隐瞒至今。刘青的这笔工资收入(总计一百零四
万美元)没有在美国报税,实际相当于美国年薪十万以上的
高薪人士缴税之后的收入。而他对此并不满足,又策划了其
它的分赃行动,偷偷将理事会的经费转移到他自任主席的“
公民议政”等另外三个机构里,大肆侵吞。
更有甚者,理事会每年“只有十万左右用于人道援助”的这
笔基金也被刘青、Sharon Hom(谭竟嫦)做了手脚。负责查
账的秘书童屹发现英文账目和中文账目不符,竟有八万美元
的出入差距;后来刘青虽然补交了“收款名单”,但仍然少
了四万美元。前任理事王丹在接受《世界日报》记者曾慧燕
采访的书面答问中指出:“很多在国内的十分需要帮助的朋
友都表示没有收到过‘中国人权’的捐款,甚至有西安的林
牧先生领衔,国内一批朋友致信给我,希望帮助解决一些人
道帮助的问题。”王丹透露,刘青甚至拒绝救济江棋生和郭
少坤等知名政治犯。Perry Link(林培瑞)理事在给共同主
席Robert Bernstein(伯恩斯坦)的辞职信中也写道:“北
京的朋友告诉我,最近几年来,‘中国人权’的基金被称为
‘刘青的钱’;还有人告诉我,徐文立的朋友拿不到‘中国
人权’的钱,只因为他是徐文立的朋友。”
“中国人权”设立的“人道援助基金”实际上并没有给陷于
困境的大部分中国知名的“政治犯”、“良心犯”以雪中送
炭的帮助,长期以来,它只是给了极少数与刘青结成某种利
益链的人(如刘念春、朱锐、李海、魏京生、王丹、丁子霖
、张善光、林牧等),作锦上添花的犒赏或报酬。儿子死于
“六四血案”的丁子霖女士,是刘青等人募捐筹款的摇钱树
,她自然不肯吃亏。李海和张善光取得金钱的代价是为刘青
刺探和收集情报,后又不幸遭出卖,被当局以间谍罪判处重
刑。朱锐和林牧则拿着“刘青的钱”作为活动经费,去反对
刘所敌视的卢四清、徐文立等人以及“中国民主党”等组织
。个别阿谀吹捧刘青的人(如张林、魏泉宝、杨天水等)也
零星分到了些许。刘青还擅自将接济任畹町、杨周的捐款移
作他用,结果引发了旷日持久的争执。为了迎接胞弟刘念春
一家出国,刘青暗中克扣了原本用于安顿张林、鲍戈、徐水
良、倪锦斌、姚振宪、周建和等人在美国落脚的捐款资源,
而给刘念春购置了一套公寓房。
▲ 清除异己阻扰查账
方励之等十二人的声明指出:“‘中国人权’的内部运作也
违反了章程,越来越缺乏透明性。其行政负责人凌驾于执行
委员会之上,执行委员会凌驾于理事会之上,理事会失去了
监督权。行政人员利用职权,为追究责任设置重重障碍。”
秘书童屹在调查“人道援助基金”的过程中,遇到罕见的阻
力和污辱。司库Scott Greathead害怕真相暴露,频频给童
屹女士施加压力,要她中止调查。执行主任Sharon Hom(
谭竟嫦)也一再声称“调查毫无必要”。2005年1月7
日理事会议上,Scott Greathead在童屹汇报“人道援助基
金”的查账结果时竭力加以阻止,并污蔑童屹针对刘青“搞
麦卡锡主义”。苏晓康和丛苏两位理事要求Scott
Greathead向童屹道歉,遭到无理拒绝。由于刘青等人的百
般阻扰,会议对颇有争议的各种问题都不作结论。Sharon
Hom等人还玩弄程序上的阴谋手段,封杀了众多理事罢免刘
青的议案,造成“中国人权”组织分裂。
王丹向记者说:“我曾经多次询问关于给国内的人道捐款的
去向,但是主管人员都以保密为由不予告知。这让我很担心
没有受到监督的捐款是否可以被清白使用。”每年总额十万
美元的“人道援助基金”完全由刘青个人掌控,为贪污和分
赃打开了方便之门。Perry Link(林培瑞)理事也抨击“中
国人权”在财务管理上不透明,他说:“(现在的问题是)
主席对执行委员会保密,执行委员会对理事会保密,管理层
还要监视理事会,找出谁可能泄露秘密----这非常象中国共
产党的做法。‘选举’也是一样----提名委员会向理事会提
出名单,理事会三十分钟就要通过或否决,候选人在事前没
有公布,也没有经过讨论。主席的继任问题也是这样,由主
席自己建议两年的过渡期,让主席来考察他自己的继任人是
否合格。复杂而难懂的预算在提出后必须立即通过,否则‘
第二天组织就会停摆’。”
最引起理事会争议的是主席刘青、司库Scott Greathead、
理事胡平和韩东方还干起了“挖墙脚”的勾当,勾结李进进
、唐柏桥、周封锁等人在“中国人权”总部楼下设立一个叫
作“公民议政”机构的办公室----它名义上是一个反对中国
大陆的政治组织,而实际上则纯粹是为刘青从“中国人权”
偷偷往外转账而预备的皮包。这个分赃的环节完全由刘青所
操控,他自任“公民议政”的主席。刘青一方面不断在“中
国人权”内部清洗异己,一方面又将李进进以及在韩东方的
“劳工通讯”任职的Robin Munro拉进理事会,将与之狼狈
为奸的胡平提为执委,委以实权。王丹气愤地指出:“‘中
国人权’组织近年来吸收了一些所谓的民运人士参与工作,
其中有几个人,我深知他们的人格是不值得信任的,也深知
他们的个人私心,我曾经当面向负责人表示过质疑,但是也
不被采纳。在这种情况下,我不愿意与那些我无法接受的人
共事,因此只有选择离开。”
▲ 人权幌子招摇撞骗
苏晓康理事发表声明指出:“‘中国人权’已经被一个利益
集团所控制,掌控者一再按照他们的需要任意违反章程,使
我们无法在内部运用理性、按照原则和合乎程序地解决问题
。”这个“利益集团”手里拿着一叠中国在押政治犯的名单
,又将方励之、刘宾雁、苏晓康等几个著名异议人士以及王
丹、李录等几个“六四”学运领袖作为招牌,以募捐筹款为
名四处招摇撞骗,为自己捞取名利,在美国过着奢侈糜烂、
挥霍无度的生活。他们狡猾地把政治犯的个案摆在美、中两
国的外交纷争之间,为双方讨价还价作幌子,配合北京当局
玩弄“捉放曹”戏法,而实际上美国并没有从中得到什么便
宜。为了不断打出“人权牌”,他们需要不断有人坐牢,然
后进行舆论炒作,这种奇特的行业通常被称作“吃人血馒头
”。从某种意义上说,他们是一群附在中国政治犯身上的吸
血鬼,而刘青、Sharon Hom和Scott Greathead是这类吸血
鬼当中最贪婪和凶恶的----他们对“政治犯”、“良心犯”
的利用和压榨,几乎到了敲骨吸髓的地步。
“中国人权”理事会章程规定,每三年要换届选举主席,但
刘青未经选举而占据主席之职达十三年。他结党营私,架空
理事会的权力,为追究贪渎设置屏障。面对震耳欲聋的罢免
呼声,刘青又给自己订了两年的“过渡期”,指定李进进预
备接班。此前李进进一直在纽约华人社区经营政治庇护生意
,与刘青原本就有利益交易。刘青曾经打算将另一名政治庇
护业主潘绮玲拉入理事会,后来放弃。潘与刘也有长期的利
益交易,刘的女儿(非亲生)一直从潘的办公室(11 East
Broadway, 5 Floor, NY 10038)领取工资,却并不在那里
上班,这和中国现今一些腐败官员的做法一样。刘青虽然掌
管“中国人权”机构,却毫无人权理念,对办公室管理主任
玮琳女士肆意猥亵和侮辱人格,侵犯她的劳工权益;还对前
任理事王丹的同性恋私生活横加指责和辱骂;此外,民运人
士张林的妹妹也曾向高光俊先生哭诉她遭受过刘青非礼。事
后刘青总是拒不道歉,而设法以报酬换取对方保密。
心胸狭隘的刘青还经常不断挑起事端,对许多民运人士进行
诋毁攻击,加剧了海外民运的分崩离析。居住在瑞典的莫莉
女士几年前曾致函“中国人权”理事会,指出刘青“拉帮结
派,自立山头,相互敌对”的问题,对此,Perry Link(林
培瑞)也深有同感。他感叹道:“一个领袖把团体变成他个
人的派系,敌视其他团体的领袖,结果使得为了共同理想参
加团体的其他人全部离开。直到现在我才了解到,‘中国人
权’内部也产生了同样的问题。”既然“中国人权”这个机
构如今已无可救药,笔者认为,不如把所有辞职的理事都召
集起来,成立一个更具代表性的人权团体,并邀请那些曾经
在创建过人权团体的知名人士一同合作参与----这些人包括
受刘青敌视和排斥的任畹町(“中国人权同盟”)、马少华
(“保卫人权联合行动”)、吴弘达“中国劳改基金会”、
杨周(“上海人权协会”)、鲍戈(“人权呼声”全国委员
会)、卢四清(“中国人权民运信息中心”)、徐文立(“
中国人权观察”)等,使人权成为大家共同的事业,齐心协
力推动中国国内方兴未艾的民间维权运动。
蔡济泉
2005年2月12日
【附件】
▲ 2004年“中国人权”理事会成员名单:
方励之(中方共同主席,执委)、Robert Bernstein(美
方共同主席,执委)、William Bernstein、Joseph
Berman、Gregory Carr、郑心元、Scott Greathead(司
库,执委)、郭罗基、韩东方、Sharon Hom(执行主任,
执委)、胡平、Robert James、Harold Hongju Koh、
Cheuk Kwan、Joel Lebowitz、Torbjorn Loden、李录、
李晓蓉(执委)、Perry Link、刘宾雁、刘青(主席,执
委)、Paul Martin、Andrew Nathan(执委)、Jim
Ottaway、Nina Rosenwa了d、阮铭、Orville Shell、苏
晓康、Anne Thurston、童屹(秘书,执委)、丛苏、王渝
(执委)、Albert Waxman、Megan Wiese、萧强(执委)
、张伟国。
名誉理事(无表决权)名单:
柏杨、张湘湘、Marie Holzman、黄默、林牧、陆铿、
Robin Munro、王丹。
▲ 2005年“中国人权”理事会成员名单:
Robert Bernstein(共同主席,执委)、William
Bernstein、Scott Greathead(司库,执委)、韩东方、
Sharon Hom(执行主任,执委)、Harold Hongju Koh、
Cheuk Kwan、李录、刘青(主席,执委)、Christine
Loh、Andrew Nathan(执委)、Jim Ottaway(执委)、
Megan Wiese、胡平(执委)、李进进、Robin Munro。
名誉理事(无表决权)名单:
柏杨、张湘湘、Marie Holzman、林牧、陆铿、Joel
Birman、joel Libowitz、Torbjorn Loden、Paul
Martin、阮铭、Anne Thurston。
“中国人权”理事会联络方式:
Tel:1-212-2394495
Fax:1-212-2392561
E-mail: hrichina@igc.org
刘青 Tel: 1-718-4594832
63-84 Saunders Street,2K,Rego Park,NY 11374
▲ 参加《原“中国人权”部分理事的公开声明》联署的十二人
的联络信箱:
方励之 fanglz@physic.arizona.edu
郭罗基 gluoji@hotmail.com
黄默 mab@webmail.scu.edu.tw
李晓蓉 lix@umd.edu
Perry Link(林培瑞) eplink@princeton.edu
刘宾雁 zhlby@comcast.net
苏晓康 xiaokangsu@comcast.net
丛苏 Dweis39595@aol.com
王丹 dan@fas.harvard.edu
王渝 sunyphil@optonline.net
张伟国 zwg35@yahoo.com
郑心元 hsinyuancheng@hotmail.com
▲ 上述十二人之外因不满刘青而先后辞职的理事:
于浩成、萧强、Jim Seymour、Sophia Woodman、童屹,等等。
文章来源: 多维 于 2005-02-15 14:54:50
一个专门以援助、营救中国“政治犯”、“良心犯”为名,
并配合美国国会抨击中国大陆人权状况的机构,每年都从美
国和台湾获得数百万美元的巨额秘密经费,可是外界并不知
道,这实际上是一个精心设计的骗局----在一连串的侵吞和
分赃的阴谋背后,“黑钱落到了黑心人手里”。这个机构,
便是总部设在纽约帝国大厦的“中国人权”理事会。
2005年2月8日,方励之、郭罗基、黄默、李晓蓉、
Perry Link(林培瑞)、刘宾雁、苏晓康、丛苏、王丹、王
渝、张伟国、郑心元等十二人在互联网上联名发表《原“中
国人权”部分理事的公开声明》,首次撕开了这个骗局的黑
幕。惊天丑闻所引发的巨大谴责声浪,很快冲散了北京赵紫
阳丧礼的哀乐,给海外民运的声誉蒙上了永久的耻辱。
▲ 魔爪伸向巨额捐款
十二人的这份声明透露:“(‘中国人权’)每年开支近三
百多万美元,只有十万左右用于人道援助,百分之六十以上
用于薪水和办公费,其余又以合作项目、工作合同等形式在
刘青领导的其他组织的成员之间进行利益分配。”也就是说
,理事会主席刘青、执行主任Sharon Hom(谭竟嫦)、司库
Scott Greathead等人每年的工资总额和办公费竟然高达一
百八十万美元以上,而且,另有一百一十万美元以上的钱“
以合作项目、工作合同等形式”在刘青、胡平、李进进、唐
柏桥、周封锁、韩东方、李录、倪育贤、陈破空等人之间作
了“利益分配”。2月7日刘青向共同主席方励之承认,十
三年来他每年擅自给自己开出的工资数目高达八万美元,此
事向理事会隐瞒至今。刘青的这笔工资收入(总计一百零四
万美元)没有在美国报税,实际相当于美国年薪十万以上的
高薪人士缴税之后的收入。而他对此并不满足,又策划了其
它的分赃行动,偷偷将理事会的经费转移到他自任主席的“
公民议政”等另外三个机构里,大肆侵吞。
更有甚者,理事会每年“只有十万左右用于人道援助”的这
笔基金也被刘青、Sharon Hom(谭竟嫦)做了手脚。负责查
账的秘书童屹发现英文账目和中文账目不符,竟有八万美元
的出入差距;后来刘青虽然补交了“收款名单”,但仍然少
了四万美元。前任理事王丹在接受《世界日报》记者曾慧燕
采访的书面答问中指出:“很多在国内的十分需要帮助的朋
友都表示没有收到过‘中国人权’的捐款,甚至有西安的林
牧先生领衔,国内一批朋友致信给我,希望帮助解决一些人
道帮助的问题。”王丹透露,刘青甚至拒绝救济江棋生和郭
少坤等知名政治犯。Perry Link(林培瑞)理事在给共同主
席Robert Bernstein(伯恩斯坦)的辞职信中也写道:“北
京的朋友告诉我,最近几年来,‘中国人权’的基金被称为
‘刘青的钱’;还有人告诉我,徐文立的朋友拿不到‘中国
人权’的钱,只因为他是徐文立的朋友。”
“中国人权”设立的“人道援助基金”实际上并没有给陷于
困境的大部分中国知名的“政治犯”、“良心犯”以雪中送
炭的帮助,长期以来,它只是给了极少数与刘青结成某种利
益链的人(如刘念春、朱锐、李海、魏京生、王丹、丁子霖
、张善光、林牧等),作锦上添花的犒赏或报酬。儿子死于
“六四血案”的丁子霖女士,是刘青等人募捐筹款的摇钱树
,她自然不肯吃亏。李海和张善光取得金钱的代价是为刘青
刺探和收集情报,后又不幸遭出卖,被当局以间谍罪判处重
刑。朱锐和林牧则拿着“刘青的钱”作为活动经费,去反对
刘所敌视的卢四清、徐文立等人以及“中国民主党”等组织
。个别阿谀吹捧刘青的人(如张林、魏泉宝、杨天水等)也
零星分到了些许。刘青还擅自将接济任畹町、杨周的捐款移
作他用,结果引发了旷日持久的争执。为了迎接胞弟刘念春
一家出国,刘青暗中克扣了原本用于安顿张林、鲍戈、徐水
良、倪锦斌、姚振宪、周建和等人在美国落脚的捐款资源,
而给刘念春购置了一套公寓房。
▲ 清除异己阻扰查账
方励之等十二人的声明指出:“‘中国人权’的内部运作也
违反了章程,越来越缺乏透明性。其行政负责人凌驾于执行
委员会之上,执行委员会凌驾于理事会之上,理事会失去了
监督权。行政人员利用职权,为追究责任设置重重障碍。”
秘书童屹在调查“人道援助基金”的过程中,遇到罕见的阻
力和污辱。司库Scott Greathead害怕真相暴露,频频给童
屹女士施加压力,要她中止调查。执行主任Sharon Hom(
谭竟嫦)也一再声称“调查毫无必要”。2005年1月7
日理事会议上,Scott Greathead在童屹汇报“人道援助基
金”的查账结果时竭力加以阻止,并污蔑童屹针对刘青“搞
麦卡锡主义”。苏晓康和丛苏两位理事要求Scott
Greathead向童屹道歉,遭到无理拒绝。由于刘青等人的百
般阻扰,会议对颇有争议的各种问题都不作结论。Sharon
Hom等人还玩弄程序上的阴谋手段,封杀了众多理事罢免刘
青的议案,造成“中国人权”组织分裂。
王丹向记者说:“我曾经多次询问关于给国内的人道捐款的
去向,但是主管人员都以保密为由不予告知。这让我很担心
没有受到监督的捐款是否可以被清白使用。”每年总额十万
美元的“人道援助基金”完全由刘青个人掌控,为贪污和分
赃打开了方便之门。Perry Link(林培瑞)理事也抨击“中
国人权”在财务管理上不透明,他说:“(现在的问题是)
主席对执行委员会保密,执行委员会对理事会保密,管理层
还要监视理事会,找出谁可能泄露秘密----这非常象中国共
产党的做法。‘选举’也是一样----提名委员会向理事会提
出名单,理事会三十分钟就要通过或否决,候选人在事前没
有公布,也没有经过讨论。主席的继任问题也是这样,由主
席自己建议两年的过渡期,让主席来考察他自己的继任人是
否合格。复杂而难懂的预算在提出后必须立即通过,否则‘
第二天组织就会停摆’。”
最引起理事会争议的是主席刘青、司库Scott Greathead、
理事胡平和韩东方还干起了“挖墙脚”的勾当,勾结李进进
、唐柏桥、周封锁等人在“中国人权”总部楼下设立一个叫
作“公民议政”机构的办公室----它名义上是一个反对中国
大陆的政治组织,而实际上则纯粹是为刘青从“中国人权”
偷偷往外转账而预备的皮包。这个分赃的环节完全由刘青所
操控,他自任“公民议政”的主席。刘青一方面不断在“中
国人权”内部清洗异己,一方面又将李进进以及在韩东方的
“劳工通讯”任职的Robin Munro拉进理事会,将与之狼狈
为奸的胡平提为执委,委以实权。王丹气愤地指出:“‘中
国人权’组织近年来吸收了一些所谓的民运人士参与工作,
其中有几个人,我深知他们的人格是不值得信任的,也深知
他们的个人私心,我曾经当面向负责人表示过质疑,但是也
不被采纳。在这种情况下,我不愿意与那些我无法接受的人
共事,因此只有选择离开。”
▲ 人权幌子招摇撞骗
苏晓康理事发表声明指出:“‘中国人权’已经被一个利益
集团所控制,掌控者一再按照他们的需要任意违反章程,使
我们无法在内部运用理性、按照原则和合乎程序地解决问题
。”这个“利益集团”手里拿着一叠中国在押政治犯的名单
,又将方励之、刘宾雁、苏晓康等几个著名异议人士以及王
丹、李录等几个“六四”学运领袖作为招牌,以募捐筹款为
名四处招摇撞骗,为自己捞取名利,在美国过着奢侈糜烂、
挥霍无度的生活。他们狡猾地把政治犯的个案摆在美、中两
国的外交纷争之间,为双方讨价还价作幌子,配合北京当局
玩弄“捉放曹”戏法,而实际上美国并没有从中得到什么便
宜。为了不断打出“人权牌”,他们需要不断有人坐牢,然
后进行舆论炒作,这种奇特的行业通常被称作“吃人血馒头
”。从某种意义上说,他们是一群附在中国政治犯身上的吸
血鬼,而刘青、Sharon Hom和Scott Greathead是这类吸血
鬼当中最贪婪和凶恶的----他们对“政治犯”、“良心犯”
的利用和压榨,几乎到了敲骨吸髓的地步。
“中国人权”理事会章程规定,每三年要换届选举主席,但
刘青未经选举而占据主席之职达十三年。他结党营私,架空
理事会的权力,为追究贪渎设置屏障。面对震耳欲聋的罢免
呼声,刘青又给自己订了两年的“过渡期”,指定李进进预
备接班。此前李进进一直在纽约华人社区经营政治庇护生意
,与刘青原本就有利益交易。刘青曾经打算将另一名政治庇
护业主潘绮玲拉入理事会,后来放弃。潘与刘也有长期的利
益交易,刘的女儿(非亲生)一直从潘的办公室(11 East
Broadway, 5 Floor, NY 10038)领取工资,却并不在那里
上班,这和中国现今一些腐败官员的做法一样。刘青虽然掌
管“中国人权”机构,却毫无人权理念,对办公室管理主任
玮琳女士肆意猥亵和侮辱人格,侵犯她的劳工权益;还对前
任理事王丹的同性恋私生活横加指责和辱骂;此外,民运人
士张林的妹妹也曾向高光俊先生哭诉她遭受过刘青非礼。事
后刘青总是拒不道歉,而设法以报酬换取对方保密。
心胸狭隘的刘青还经常不断挑起事端,对许多民运人士进行
诋毁攻击,加剧了海外民运的分崩离析。居住在瑞典的莫莉
女士几年前曾致函“中国人权”理事会,指出刘青“拉帮结
派,自立山头,相互敌对”的问题,对此,Perry Link(林
培瑞)也深有同感。他感叹道:“一个领袖把团体变成他个
人的派系,敌视其他团体的领袖,结果使得为了共同理想参
加团体的其他人全部离开。直到现在我才了解到,‘中国人
权’内部也产生了同样的问题。”既然“中国人权”这个机
构如今已无可救药,笔者认为,不如把所有辞职的理事都召
集起来,成立一个更具代表性的人权团体,并邀请那些曾经
在创建过人权团体的知名人士一同合作参与----这些人包括
受刘青敌视和排斥的任畹町(“中国人权同盟”)、马少华
(“保卫人权联合行动”)、吴弘达“中国劳改基金会”、
杨周(“上海人权协会”)、鲍戈(“人权呼声”全国委员
会)、卢四清(“中国人权民运信息中心”)、徐文立(“
中国人权观察”)等,使人权成为大家共同的事业,齐心协
力推动中国国内方兴未艾的民间维权运动。
蔡济泉
2005年2月12日
【附件】
▲ 2004年“中国人权”理事会成员名单:
方励之(中方共同主席,执委)、Robert Bernstein(美
方共同主席,执委)、William Bernstein、Joseph
Berman、Gregory Carr、郑心元、Scott Greathead(司
库,执委)、郭罗基、韩东方、Sharon Hom(执行主任,
执委)、胡平、Robert James、Harold Hongju Koh、
Cheuk Kwan、Joel Lebowitz、Torbjorn Loden、李录、
李晓蓉(执委)、Perry Link、刘宾雁、刘青(主席,执
委)、Paul Martin、Andrew Nathan(执委)、Jim
Ottaway、Nina Rosenwa了d、阮铭、Orville Shell、苏
晓康、Anne Thurston、童屹(秘书,执委)、丛苏、王渝
(执委)、Albert Waxman、Megan Wiese、萧强(执委)
、张伟国。
名誉理事(无表决权)名单:
柏杨、张湘湘、Marie Holzman、黄默、林牧、陆铿、
Robin Munro、王丹。
▲ 2005年“中国人权”理事会成员名单:
Robert Bernstein(共同主席,执委)、William
Bernstein、Scott Greathead(司库,执委)、韩东方、
Sharon Hom(执行主任,执委)、Harold Hongju Koh、
Cheuk Kwan、李录、刘青(主席,执委)、Christine
Loh、Andrew Nathan(执委)、Jim Ottaway(执委)、
Megan Wiese、胡平(执委)、李进进、Robin Munro。
名誉理事(无表决权)名单:
柏杨、张湘湘、Marie Holzman、林牧、陆铿、Joel
Birman、joel Libowitz、Torbjorn Loden、Paul
Martin、阮铭、Anne Thurston。
“中国人权”理事会联络方式:
Tel:1-212-2394495
Fax:1-212-2392561
E-mail: hrichina@igc.org
刘青 Tel: 1-718-4594832
63-84 Saunders Street,2K,Rego Park,NY 11374
▲ 参加《原“中国人权”部分理事的公开声明》联署的十二人
的联络信箱:
方励之 fanglz@physic.arizona.edu
郭罗基 gluoji@hotmail.com
黄默 mab@webmail.scu.edu.tw
李晓蓉 lix@umd.edu
Perry Link(林培瑞) eplink@princeton.edu
刘宾雁 zhlby@comcast.net
苏晓康 xiaokangsu@comcast.net
丛苏 Dweis39595@aol.com
王丹 dan@fas.harvard.edu
王渝 sunyphil@optonline.net
张伟国 zwg35@yahoo.com
郑心元 hsinyuancheng@hotmail.com
▲ 上述十二人之外因不满刘青而先后辞职的理事:
于浩成、萧强、Jim Seymour、Sophia Woodman、童屹,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