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一伙捣乱分子国庆当众焚烧国旗遭各界谴责

寻梦人

新手上路
注册
2002-09-10
消息
242
荣誉分数
6
声望点数
0
  香港10月2日电 昨天是国庆节,全港各界同胞纷纷举行各种丰富多采的活动,热烈庆祝祖国的生日。但是在一片欢乐的气氛之中,香港一小伙以滋事生非出名的捣乱分子竟然当众焚烧国旗,遭到各界人士的强烈谴责。他们认为,这种行径不可容忍,希望警方和法院依法惩处。

  中央政府驻港联络办公室主任高祀仁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示威人士焚烧国旗是非常严重及违法的行为,香港警方及法院应该检控有关人士。他严肃地说:“作为中国人╋为何不尊重我们的国旗?为什么侵犯我们的国旗?我希望香港同胞能谴责这种违犯法律的行为。所有有正义感的中国人都会这样想。”他指出,香港是法治社会,应该依法办事。相信警方及法庭会对这种违反《基本法》附件三的人给予惩治。

  香港《基本法》附件三列明,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实施的全国性法律第一条就是《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都?纪年?国歌?国旗的决议》。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曾宪梓也指出,涂污?篡改或损毁国旗等行为,均属违法,这个在《基本法》附件三已清楚列明。他强调说,焚烧国旗,便是不尊重自己的国家。

  不少市民和内地游客都气愤地指责这些闹事者的违法行为。他们指出,在国庆节当天故意焚烧国旗,这不仅是对国家不尊重,也违反了法例。香港汽车总工会副主席卓少尔说,香港是个法治社会,对那些故意焚烧国旗、挑战香港法律的人,要依法办事,绝对不能姑息。港人都希望特区政府根据《国旗法》,依法严惩这些不法分子。

  警方发言人则指出,将跟进调查焚烧国旗事件,翻查有关录象带,并征求律政司的意见,以决定是否根据《国旗法》提出检控。
  -------------------------
  记者:陈少波 来源:人民日报 日期:2002-10-02
 
后退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