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新年快乐~~请在丽人小屋的卖家MM注意.不看被删贴不要怪偶!内容不断更新[公告](更新2005年2月14日)

花之恋语

移花公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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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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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先欢迎所有MM在本版发帖子,但是本着渥京丽人一贯的和睦友好气氛,更何况买卖是和气生财,如果卖家,或者与其他MM有争吵和言论不当者一律删贴,严重者封ID.

2.所有卖价请一律把价钱标出来,可以在帖子里也可以在连接里,但是一律要明码标价,减少MM的疑问,也做到标价透明度.

3.为了保护所有MM的利益,设立投诉栏,暂时可以发QQH我,经调查警告不听者删贴,严重着封ID.

4.在丽人小屋卖东西的相关帖子如果在渥京丽人论坛出现,第一次删除并警告,第二次删除所有相关买卖的帖子,第三次封ID。

5.严禁同一ID在本论坛连续发两个以上的帖子,首次重复将合并所有主题,二次重复将删除所有主题,三次重复将封ID。

6.卖家买卖发帖子必须是和丽人有关的,暂定:服装(专卖和2手买卖要有标示,有姐妹说有点鱼目混珠了,所以请标明。如有虚假有姐妹报告马上删贴取消发帖子资格),饰品,化妆品,服装杂志。(最近发现丽人小屋卖东西的杂了,什么都卖,感觉像广而告之了,所以我又加了一条。不知道可不可以,姐妹们给点意见什么的?暂定~~)除此之外的帖子请发到广而告之里面。

最后祝大家合作愉快,和睦相处,生意兴隆,2005年天天快乐,越来越PP!
 
支持阿~~~~~~斑竹好负责人阿
 
斑竹新官上任啊..第一把火^^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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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丽人小屋卖东西的相关帖子如果在渥京丽人论坛出现,第一次删除并警告,第二次删除所有相关买卖的帖子,第三次封ID。
 
采纳建议!

最初由 Jane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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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丽人小屋卖东西的相关帖子如果在渥京丽人论坛出现,第一次删除并警告,第二次删除所有相关买卖的帖子,第三次封ID。

大家可以踊跃参与意见和建议,只要是为了更好的管理和发扬我们的板块,一律采纳!
 
有楼主这样负责。我们这里一定会变得越来越好的!!
 
1,2,3,4,5把火呀!我也要支持一下!
 
最近丽人小屋很火呢,斑竹很负责任,起着监督管理作用,双手双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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