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坛子上很多人说放弃了中国国籍的人没资格再谈爱中国, 忍不住想说两句.
这种错误论调的根源在于对国籍概念的模糊认识. 那么什么是国籍呢?
还是加拿大人看得透: 国籍是个人与国家之间的合同, 规定了该人在该国的权利和义务的合同.
这合同本质上与你和你的雇主之间签的雇佣协议没什么区别: 你完成雇主所要求的任务, 雇主付你薪水和福利. 签了这个雇佣协议与你爱不爱这个雇主, 爱不爱这份工作没有必然联系. 现实中很多人忙忙碌碌地工作只不过是在履行协议籍以谋生而已,否则人们也不会说能做上自己喜欢的工作是一种幸福这种话了.
国籍既然也是合同, 那它就与"爱国"这一情感层面的东西也没有必然联系. 原则上说, 只要我履行了合同规定的义务, 就理所当然地享受这个国家赋予其公民的权利, 仅此而已.
正是基于这种对国籍透彻的认识, 加拿大才承认多重国籍. 其本质就在于承认一个本国公民入了他国国籍并不妨碍他/她热爱其原籍国家,更不等于背叛其原籍国家这一事实.
既然如此, 入了加拿大籍的华人一样有资格从感情上热爱中国, 因为他们所放弃的中国国籍也只不过是一个合同, 并不是情感.
欢迎置评.
这种错误论调的根源在于对国籍概念的模糊认识. 那么什么是国籍呢?
还是加拿大人看得透: 国籍是个人与国家之间的合同, 规定了该人在该国的权利和义务的合同.
这合同本质上与你和你的雇主之间签的雇佣协议没什么区别: 你完成雇主所要求的任务, 雇主付你薪水和福利. 签了这个雇佣协议与你爱不爱这个雇主, 爱不爱这份工作没有必然联系. 现实中很多人忙忙碌碌地工作只不过是在履行协议籍以谋生而已,否则人们也不会说能做上自己喜欢的工作是一种幸福这种话了.
国籍既然也是合同, 那它就与"爱国"这一情感层面的东西也没有必然联系. 原则上说, 只要我履行了合同规定的义务, 就理所当然地享受这个国家赋予其公民的权利, 仅此而已.
正是基于这种对国籍透彻的认识, 加拿大才承认多重国籍. 其本质就在于承认一个本国公民入了他国国籍并不妨碍他/她热爱其原籍国家,更不等于背叛其原籍国家这一事实.
既然如此, 入了加拿大籍的华人一样有资格从感情上热爱中国, 因为他们所放弃的中国国籍也只不过是一个合同, 并不是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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