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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位淘汰制”显然不是心血来潮的产物。它肯定不是某一个系所的草率行为,而是整个北大的一个重要举措。个别人的失误是不可避免的,而那么多的北大领导共同决策、同时失误,一般不大可能,否则,就是没长脑袋。出此“下策”,必有缘由,尚需深入体察、仔细琢磨。
另一方面,我的习惯是,在提出不同见解的同时,尽可能地提出一些意见和建议,以便改进。所以在动手打字之前就老是思考这样一些问题:用什么办法“取代”北大的现行做法?想来想去,至今也没有想得出来。看来,只好顺着北大的路子走了。
对于北大的“淘汰制”,当初我是不很赞成、现在几乎是无条件地赞成,何以如此“转弯”?――主要理由是:
(一) 思考的出发点。主要有二:
第一,学风现状堪忧。倘说“学风日下”,过矣;若说“学风不佳”,至少在高校范围内似不会有人提出异议。学生旷课、考试作弊、抄袭成风、“枪手”盛行。有眼力的商家也看清了这一点,并全力“配合”:专门买卖“论文”的网站,出现了,专门用于作弊的圆珠笔,也“上市”了。“谈情说爱”,乐此不疲,“男女同居”,渐成时尚。如此这般,“校园风景”,往昔,不说没有,有也不多,如今,比比皆是,随处可见,避之唯恐不及,谁人出面干预?严重的问题在于,这种不良状况在相当程度上具有普遍性。究其原因,高校人士,人人心知肚明,各个心照不宣。学风不正,仅仅是学生的问题?仅仅是本科生的问题?研究生的状况如何?学生这样,“为人师表”者如何?“生之惰、师之过”。学生的精于作弊,与教师的忙于“创收”没有关系?学生抄袭,“博导”不也有抄袭的吗?上报项目、申请课题,弄虚作假的情节,有没有?身不正,何以正人?……是的,承认这种种现实是痛苦的,但又不能不承认。既然承认,就得面对,就得设法治理。治理也是很痛苦的。痛也得治。今日不治,更待何时?从全国来看,北大情况肯定要好得多,而北大却要严格治理,不无“示范”作用。
第二,要不要创“一流大学”?如果有哪一个学校说,根本不想成为什么“一流大学”,那好办,那就不要争论了,什么“淘汰制”,什么百分比,都可以弃置不顾;反之,你要想把自己的大学办成实实在在的、能够为世人所公认的“一流大学”,特别是象北大这样的学校还要争当“世界一流”,依我说,对不起,“末位淘汰制”算什么,那就非得有更多的“恨招”、“绝招”不可。讲得严重一点,“病入膏肓”,时之既久,积重难返,不下“猛药”,行吗?创“一流”、特别是“国际一流”,谈何容易?光靠大数额的资金“投入”行吗?光靠重金“引进”高学历的人才行吗?光靠大办“校庆”大造声势扩大影响行吗?光靠建楼修路、美化校园环境行吗?要“综合治理”。在我看来,“末位淘汰制”乃其中之一项,而且还很可能是最基础、最根本、最关键、因而也是最有效的一项。
(二) 全面理解“末位淘汰制”。在网友的见解中,有的认为“不合理”,有的则恰恰相反,认为“执[实]行晚了”,意思是早就应该这样做了。人们对于北大的做法之所以有如此大的分歧,我认为,除上述人们思考问题的着眼点、出发点不尽相同之外,恐怕就是对北大“淘汰制”的精神实质和具体操作过程,有着并不一致的认识和理解。焦点主要集中在两个“指标”是否合理的问题上,兹分析如下:
一个是“杜绝考试100%的通过率”。乍一看,一张考试卷子,及格不及格,还要定出“指标”限制?――荒谬!其实不然,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我的理解,这里主要是就文科课程而言的,理工科课程似应例外。譬如“高等数学”,对了就是对了,不对就是不对,无任何“弹性”。文科不同。多为“论述题”。论述,当然也有对错之分,但,更多的情况则是“充分、不充分”、“准确、不准确”的问题。实际情况是,即使是最严格的老师一般也很难划定严格的界限,结果是,“分数线”的划定也就有了较大的“灵活性”和“自由裁量”的空间,“严”一点,不及格,“宽”一点,及格。作为老师,给你“及格”或者“不及格”,都有足够的理由。
如果认同上述事实,问题就不难理解了。试想,若校方不作出某种“指标”规定,局面该是怎样?还有几个老师愿意给自己的学生“不及格”的成绩呢?你打了“不及格”,起码有两种“危险”(或“弊端”):一则学生“恨”你,见面“不打招呼”好办,怕的是日后教学评估学生投票给你写个“教学效果不佳”,您的“职称”还搞不搞、“先进教学工作者”还有没有希望?二是,同一个班的学生,别的科目成绩都很好,偏偏您的课程有那么多的不及格,主管教学的领导一点都不怀疑您的“教学水平”吗?……其实,本科生还好办,老师的“顾虑”还相对少一些,研究生最难办,不要说给个“不及格”,你就是分数打“低”了一点,研究生本人不高兴,他(她)的“导师”心里也是不高兴的啦[研究生方面的问题更多,需另文专门论说]。――在这种“风气”之下,还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全部判个“良好”或至少“及格”,你好我好大家好,有何不好?如此这般,学生中究竟还有多少人愿意“坐冷板凳”、刻苦攻读、严谨治学而不去“花前月下”谈情说爱或沉迷“网吧”娱乐消遣呢?当这样的学生占到一定的比例,您还指望创什么“一流大学”吗?
我想,有个控制“指标”,既是对学生的鞭策,也是对老师的“约束”,随意“送人情”不行了。北大规定“如果出现某门课学生全部及格的现象,学校将追究老师的责任”,不是没有道理的;至于原则上规定各门课程的“不及格率”控制在1%至10%,弹性较大,我认为是可行的;我甚至认为,不考虑其它院校,单就北大来说,指标的“下限”定在“5%”也不为过,甚至更合适些,根据中国国情,至少5年之内如此。
另一个是 “2%”的学生“淘汰率”。据北大教务部介绍,北大本科生每门课一般为2学分或3学分,从本学期开始,如果本科生4年累计15学分不及格,将会被勒令退学;而在此以前,4年累计15学分不及格的学生,是允许重修的。我认为,还是现在的规定好。不仅是学生,任何人没有一点“压力”也是不行的。不妨算一算,4年时间,一共才多少门课?照北大规定,15学分,起码是5-6门功课“不及格”,我看也是够“宽”的了。
现在不是到处讲与国际“接轨”吗?据知,国外名校也是很讲究“淘汰率”的。普林斯顿本科生的淘汰率是3%,哈佛本科生的淘汰率是4%。研究生的淘汰率更高。北大2%的淘汰率,一点也不高 。
需要明确的是,“淘汰”不是“开除”,不是不给出路,也不是不近人情。搞学问不是很行,可以搞别的去嘛。我倒想,从某种“合理性”考虑,可否给被淘汰者发个《肄业证书》(或《结业证书》)?
总而言之,北大厉行“末位淘汰制”,实属必要的选择,我赞成。
另一方面,我的习惯是,在提出不同见解的同时,尽可能地提出一些意见和建议,以便改进。所以在动手打字之前就老是思考这样一些问题:用什么办法“取代”北大的现行做法?想来想去,至今也没有想得出来。看来,只好顺着北大的路子走了。
对于北大的“淘汰制”,当初我是不很赞成、现在几乎是无条件地赞成,何以如此“转弯”?――主要理由是:
(一) 思考的出发点。主要有二:
第一,学风现状堪忧。倘说“学风日下”,过矣;若说“学风不佳”,至少在高校范围内似不会有人提出异议。学生旷课、考试作弊、抄袭成风、“枪手”盛行。有眼力的商家也看清了这一点,并全力“配合”:专门买卖“论文”的网站,出现了,专门用于作弊的圆珠笔,也“上市”了。“谈情说爱”,乐此不疲,“男女同居”,渐成时尚。如此这般,“校园风景”,往昔,不说没有,有也不多,如今,比比皆是,随处可见,避之唯恐不及,谁人出面干预?严重的问题在于,这种不良状况在相当程度上具有普遍性。究其原因,高校人士,人人心知肚明,各个心照不宣。学风不正,仅仅是学生的问题?仅仅是本科生的问题?研究生的状况如何?学生这样,“为人师表”者如何?“生之惰、师之过”。学生的精于作弊,与教师的忙于“创收”没有关系?学生抄袭,“博导”不也有抄袭的吗?上报项目、申请课题,弄虚作假的情节,有没有?身不正,何以正人?……是的,承认这种种现实是痛苦的,但又不能不承认。既然承认,就得面对,就得设法治理。治理也是很痛苦的。痛也得治。今日不治,更待何时?从全国来看,北大情况肯定要好得多,而北大却要严格治理,不无“示范”作用。
第二,要不要创“一流大学”?如果有哪一个学校说,根本不想成为什么“一流大学”,那好办,那就不要争论了,什么“淘汰制”,什么百分比,都可以弃置不顾;反之,你要想把自己的大学办成实实在在的、能够为世人所公认的“一流大学”,特别是象北大这样的学校还要争当“世界一流”,依我说,对不起,“末位淘汰制”算什么,那就非得有更多的“恨招”、“绝招”不可。讲得严重一点,“病入膏肓”,时之既久,积重难返,不下“猛药”,行吗?创“一流”、特别是“国际一流”,谈何容易?光靠大数额的资金“投入”行吗?光靠重金“引进”高学历的人才行吗?光靠大办“校庆”大造声势扩大影响行吗?光靠建楼修路、美化校园环境行吗?要“综合治理”。在我看来,“末位淘汰制”乃其中之一项,而且还很可能是最基础、最根本、最关键、因而也是最有效的一项。
(二) 全面理解“末位淘汰制”。在网友的见解中,有的认为“不合理”,有的则恰恰相反,认为“执[实]行晚了”,意思是早就应该这样做了。人们对于北大的做法之所以有如此大的分歧,我认为,除上述人们思考问题的着眼点、出发点不尽相同之外,恐怕就是对北大“淘汰制”的精神实质和具体操作过程,有着并不一致的认识和理解。焦点主要集中在两个“指标”是否合理的问题上,兹分析如下:
一个是“杜绝考试100%的通过率”。乍一看,一张考试卷子,及格不及格,还要定出“指标”限制?――荒谬!其实不然,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我的理解,这里主要是就文科课程而言的,理工科课程似应例外。譬如“高等数学”,对了就是对了,不对就是不对,无任何“弹性”。文科不同。多为“论述题”。论述,当然也有对错之分,但,更多的情况则是“充分、不充分”、“准确、不准确”的问题。实际情况是,即使是最严格的老师一般也很难划定严格的界限,结果是,“分数线”的划定也就有了较大的“灵活性”和“自由裁量”的空间,“严”一点,不及格,“宽”一点,及格。作为老师,给你“及格”或者“不及格”,都有足够的理由。
如果认同上述事实,问题就不难理解了。试想,若校方不作出某种“指标”规定,局面该是怎样?还有几个老师愿意给自己的学生“不及格”的成绩呢?你打了“不及格”,起码有两种“危险”(或“弊端”):一则学生“恨”你,见面“不打招呼”好办,怕的是日后教学评估学生投票给你写个“教学效果不佳”,您的“职称”还搞不搞、“先进教学工作者”还有没有希望?二是,同一个班的学生,别的科目成绩都很好,偏偏您的课程有那么多的不及格,主管教学的领导一点都不怀疑您的“教学水平”吗?……其实,本科生还好办,老师的“顾虑”还相对少一些,研究生最难办,不要说给个“不及格”,你就是分数打“低”了一点,研究生本人不高兴,他(她)的“导师”心里也是不高兴的啦[研究生方面的问题更多,需另文专门论说]。――在这种“风气”之下,还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全部判个“良好”或至少“及格”,你好我好大家好,有何不好?如此这般,学生中究竟还有多少人愿意“坐冷板凳”、刻苦攻读、严谨治学而不去“花前月下”谈情说爱或沉迷“网吧”娱乐消遣呢?当这样的学生占到一定的比例,您还指望创什么“一流大学”吗?
我想,有个控制“指标”,既是对学生的鞭策,也是对老师的“约束”,随意“送人情”不行了。北大规定“如果出现某门课学生全部及格的现象,学校将追究老师的责任”,不是没有道理的;至于原则上规定各门课程的“不及格率”控制在1%至10%,弹性较大,我认为是可行的;我甚至认为,不考虑其它院校,单就北大来说,指标的“下限”定在“5%”也不为过,甚至更合适些,根据中国国情,至少5年之内如此。
另一个是 “2%”的学生“淘汰率”。据北大教务部介绍,北大本科生每门课一般为2学分或3学分,从本学期开始,如果本科生4年累计15学分不及格,将会被勒令退学;而在此以前,4年累计15学分不及格的学生,是允许重修的。我认为,还是现在的规定好。不仅是学生,任何人没有一点“压力”也是不行的。不妨算一算,4年时间,一共才多少门课?照北大规定,15学分,起码是5-6门功课“不及格”,我看也是够“宽”的了。
现在不是到处讲与国际“接轨”吗?据知,国外名校也是很讲究“淘汰率”的。普林斯顿本科生的淘汰率是3%,哈佛本科生的淘汰率是4%。研究生的淘汰率更高。北大2%的淘汰率,一点也不高 。
需要明确的是,“淘汰”不是“开除”,不是不给出路,也不是不近人情。搞学问不是很行,可以搞别的去嘛。我倒想,从某种“合理性”考虑,可否给被淘汰者发个《肄业证书》(或《结业证书》)?
总而言之,北大厉行“末位淘汰制”,实属必要的选择,我赞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