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T] 上海交大女博士后徐霞其人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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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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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中国的反美舆论如同乾柴,偶遇点火星儿,即可燃成熊熊烈火。赵燕事件是这样,徐霞事件还是这样。南京现代快报的“中国女博士后在美国无端遭打反被警方拘留(图)”一石激起千层浪,第二天即被数百家中文媒体转刊,更引来数万网民热评。沸沸扬扬,热闹非凡,伴随着美方的撤诉声明,本该落下了帷幕。不想,徐霞仍然不依不饶地多次重申,她卖血也要赴夏威夷起诉美国警察。“徐霞”这一案给在美华人,有关媒体及人数众多的反美人士留下了诸多的思考空间,现在该是“正本清源,盖棺定论”的时候了。

交大女博士後徐霞其人其事之系列之一:徐霞去美国干什麽?

上海交通大学电信学院电子工程系女博士後徐霞说,她飞赴夏威夷是为了参加一个太平洋地区通信学会年会。不是会员的徐霞说:“会议的程序还是比较正规的,但我还是感觉,这个会议像是一个具有度假性质的活动,其实整体感觉还可以,就是觉得组织上比较松散。”

而新华社报导说,徐霞参加的就是一个打着学术会议旗号的旅游团。

报导说,2004年,徐霞认识了东南大学建筑系退休教师甄开源。後来,甄找到徐霞,向她介绍了“太平洋地区通信学会年会”。此前,学通信专业的徐霞并不知道有这样一个学术会议。在甄的劝说下,徐霞向会议投了稿,同时还在论文作者栏署上了甄的名字。

2004 年12月,甄开源在南京召集将参加会议的“中国代表”开会,除了徐霞外,还有南京外企女职员杨静,她曾申请探亲签证被拒签;一对南京化工大学邹姓退休夫妻,其中妻子也曾被拒签;此外还有6名天津电信的职工以及甄开源自己的弟弟。1月在国内正值寒冬,而夏威夷却是气候宜人,甄开源组织的这个团队名为出席国际会议,实际上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自费公费混合旅游团。

在飞往美国的班机上,甄开源拿出一张旅游线路图让徐霞和同行的杨某选择旅游线路,并按照各自行程收取不同的旅游费用,徐霞也交了500美元。接机的是“彩虹假期”旅行社,徐霞等人也因游玩价格问题与之产生过争执,比如徐霞说“算了一下这段时间帐的问题,其中有一个就是到PCC玩的时候,在玩之前讲好是75美元,出来以後他又说要80美元,当时我就跟他提出来,我说那我们只认你飞机上跟我们定的价格。”

作为一个已经博士毕业的徐霞,理应对自己所属的研究领域有比较深刻的了解,何须听从一个电子通信方面的门外汉的游说去参加一个名不经传的“通信学年会”呢?正儿八经参加过学术会议的人都知道,食宿行程或由组委会安排或自行打点,回国报销一点问题也没有,怎麽也不可能与毫不相干的老头老太组成杂牌军团出行。

徐霞对她出行的目的和性质是清楚的,一方面去美国为自己的专业镀点金色,另一方面用国家科研经费享受一下公款旅游,以至不惜拿自己的做人原则和学术声誉做交易。徐霞所提交的论文包含了她的老师和同事的工作,她却将毫不搭界的外校建筑系退休教师列为文章作者,只是因为後者能帮助她搞定“签证”,助她公费一游。仅从这点看,就可以知道徐霞不是一个诚实的人。严格来说,徐霞以“权”谋了私利,所以交大校领导说她败坏了学校的声誉,不是没有道理的。

她说她是大会的SPEAKER,但检索了一下徐霞的科技文章,实在看不出她有什麽拿得出手的成果可以被选为国际学术会议的大会SPEAKER。如果真的她是大会的SPEAKER,那麽就可想而知她所称的“有一些学术内容”的PTC是怎麽样的“水货”会议了。再从它的组委会可以给屡被拒签的外企职员,退休夫妻,电信职工和甄的弟弟出具学术会议邀请函来看,这个“太平洋地区通信学会年会”的水货性质更毕露无疑了,它和“全球杰出人物评审委员会”之类的骗钱东东没有差别。

旅行社和甄掮客的运作是要花钱的,当然就要赚钱了。他们一方面压低报价,一方面又在接机费、旅游景点门票、住宿费上作些文章,这就让徐霞,杨静感到吃亏,一个要退钱,一个要发票,为徐霞闹大堂遭拘捕埋下了伏笔。徐霞如何挨打?请见下章:交大女博士後徐霞其人其事之系列篇之二:徐霞无端遭殴还是有端耍赖?

无端遭殴还是有心耍赖?──上海交大女博士後徐霞其人其事(之二)

“一个体格健壮、脸颊发红的酒店工作人员疯狂地向我扑过来,拳头雨点般地落在我身上。在我倒地之後,他进而骑到我身上,边打边骂。当警方赶来後,被抓被关的竟然是我!”徐霞如此对中国媒体说。


“无论徐霞有什麽错,也不能成为被暴打的理由”;“这就是美国的民主和人权,历来是虚伪的幌子。”不少网友这麽评价,或许有更多的读者这麽想。

“没有人打她,绝对没有所谓的殴打。徐霞即便腿受伤的话也是自己与酒店人员拉扯时扭伤的,而不是被打伤的”;“没见到流血,说下腹出血,实在太夸张”。旅行社员工如是说。

“首先我想,我当时既然是拦住甄开源,我的动作全部集中在甄开源身上,如果说我跟甄开源有什麽的话,还可以让人想像,当时我怎麽会怎麽突然勾住一个保安的脚,(我)跟他有什麽冲突,我觉得这个没有原因,怎麽会来这个结果。这个话应该要自圆其说。”徐霞如此在新浪访谈中反驳旅行社员工的证词。

“在我看来,(徐霞说的)全是谎话。我只知道,我是一个男人。我可以发誓,如果有人在我面前对妇女动粗,我一定会出面制止。”目击证人艾德金(Domemic Adkins)这麽对记者说。 (

事实如何呢?我们不妨来个抽丝剥茧:

1 月21日11点20分左右,徐霞他们约了甄开源,一个是为了要退钱,一个是要发票,因为第二天一大早就要乘飞机走了。徐霞说:“旅行社给的发票非常不正规,像是打印出来的一样,我要酒店的正规发票,是要回去申请钱的。”但徐霞一下到大堂就吵闹起来,以至於被店方劝到会议室去协商。对於这点,徐霞後来也有所认识,她在新浪访谈中说:“我们一到,就跟他吵是不对的。”可能在国内闹惯了的徐霞当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泼”相,在美国至少已经构成“不当行为”,就此一点就足以让人给请出去了。在会议室,杨静小姐得到退款,矛盾解决。这说明旅行社和甄掮客并非不可理喻。但徐霞收了退款,仍拉扯着向甄开源要酒店发票。

此处的徐霞,先是表现出了无知,後是表现出了无理,进而转为无赖。

无知在於,美国是一个诚信社会,发票大多是临时打印出来的,没有印章也没有签名,但都是具法律效律的正规发票。对於这点,徐霞後来自己也有所领悟了。她在新浪访谈时说:“看,这就是美国的发票,交了钱,随手就打一张给你。”

无理在於,徐霞的行程被包给了旅行社,却要酒店的单独发票。徐霞把钱交给了旅行社,由旅行社出具发票是自然的。由於旅行社与酒店也是商/客的关系,是以折扣价包下来房间,再转手给徐霞所在的旅游团,赚取中间差价,自然无法替徐霞开具酒店的发票了。唯一的可能,就是不赚徐霞的这份钱了,退钱给徐霞,让她自己去结账,自然而然地就得到了酒店的“正规”发票了。所以,旅行社将徐霞所缴纳的房钱交予领队甄开源,再由甄开源交到徐霞手上,这一程序应该说是合情合理的。到这一步,假如徐霞也能像杨静小姐一样领了钱,自己去酒店结账,她所求的酒店“正规”发票也就被随手打印出来给她了。甄开源退场,各得其所,第二天一早飞回上海,就皆大欢喜了。

问题是,加上11%左右的税後房钱就超出了徐霞想像的价格,原本想省点钱反而多出钱,她和甄开源及旅行社白搞了一场,她当然不愿意了。从此,徐霞开始了从“无理”到“无赖”的转变。徐霞坚持说:“我不要你的钱,我要你的正规酒店发票。”甄掮客本事再大,也无法替徐霞生产出一个酒店发票来啊。酒店肯定以比挂牌价(58元)更低的折扣价将房间包给旅行社,店方怎麽能够给徐霞单独开具78元的发票呢?即使酒店有本事将账面轧平,税务这关也过不了啊。旅行社付钱给酒店,酒店给旅行社出具发票,统一付钱就是统一发票;徐霞要当独的酒店发票,就得单独向酒店交钱。浅显易懂的道理,博士毕了业的徐霞却弄不明白。

房费纠纷进行到此,甄开源借故离去,但第二天一早就要飞回上海的徐霞却认为:“他们将美元退给了我,并准备丢下我不管。”於是她从会议室追到大堂,动手拉住甄开源并再次大声争吵。很难想像,两个南京人,一男一女,一个70岁一个39岁,一个教授一个博士後,在游人如织的夏威夷观光酒店大堂□两度拉扯吵闹,该是一幅多麽不堪入目的景象啊。难怪当地曾帮助过徐霞的华人也说:“徐霞丢尽了中国人的脸”。

徐霞在新浪访谈中说:“我是拉住了他,他要跑。这时候的动作,应该说我当时就像报导中提的一样,我认为我不要你的钱,要你的发票,当时如果这个动作能说明什麽殴打行为,或者争执行为的话,我认为是不成立的。”

虽然至今还没有人指控徐霞有“殴打”行为,但无论有多大的愤怒和仇恨,在美国社会□动手是万万不能的。所以她当时有不当行为是肯定的,她扰乱了酒店大堂秩序是肯定的,妨碍了别的旅客是肯定的,此时的店方人员必须出场也是肯定的。按一般常理,店方人员的本意就是要把徐霞从年近70岁的甄开源教授身上拉开,使得这两个南京老乡脱离肢体接触,从而平息事态。甄开源也真的因此脱身离开,这对於此时的甄开源来讲颇为合理:我甄开源都是70岁的老头了,好男不跟女斗,我惹不起,躲了还不行?

徐霞在新浪访谈时说:“他(指店方人员)撇我手指,他上来做的动作就是掰我手指,同时拽我的胳膊,因为我手上拿着东西拦着甄老师,他这麽拽我的手,我的手现在还疼……”法盲徐霞可能还不知道,她的这个行为是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为,如果甄开源要横插一杆也告她一状,就更够她吃一壶的了,她却只感觉到她的手被拽疼了,可想徐霞是一个相当以自我为中心的人了。

所以从徐霞自己和目击证人的描述来看,徐霞先动手拉扯甄开源事实,店方人员上前撇开徐霞扯住甄开源的手指是事实,店方人员拽徐霞拦着甄开源的胳膊也应该是事实。由此可见,徐霞对媒体撒了谎也是事实。徐霞对东方早报说:“一个体格健壮,脸颊发红的酒店工作人员疯狂地向我扑过来,抡开拳头便打,拳头雨点般地落在我身上。在我倒地之後,他进而骑到我身上,边打边骂。”

“抡开拳头便打,进而骑到她身上边打边骂,致使全身青紫,下腹出血”这样的事情在美国不能说不可能出现,但就徐霞当时的情况来说,没有发生的可能。首先,作为美国人的店方工作人员十分清楚这样的行为属“暴力攻击”刑事重罪,在大庭广众之下,在监控录像镜头□无异於“自取灭亡”。再说,也没有合理的动机。店方工作人员拉开徐霞好让甄开源脱身是肯定的,但他和徐霞无怨无仇,甄开源脱身後,何须对她又打又骂?徐霞自己在新浪访谈中也说:“如果说我跟甄开源有什麽的话,还可以让人想像,(我)跟他有什麽冲突,我觉得这个没有原因,怎麽会来这个结果。”

倒是徐霞自认为胸中有理,心中有气,於是将满腔怒火泼向帮助甄开源逃脱的半路“程咬金”□□店方工作人员。拉扯不到甄开源,就拉扯不跑的劝架者。旅行社员工说:“徐霞开始歇斯底里,她抓住保安的手,并用指甲抓伤手臂(有照片为证),拉扯中双方倒地。”这可能就是徐霞所控诉的“骑在她身上”的由来。

徐霞後来对此回应说:“我确实用手拉住了那位‘旅馆安全人员’,但那是因为那人首先用很大的力气推我,我身体没法平衡就要跌倒在地时不得已才拉的。”就此,徐霞就承认了店方人员开始只是撇她手指,拽她胳膊,用很大的力量推她,并非抡开拳头便打。徐霞的这些话正说明了店方人员只是希望通过这些动作将她从甄开源老教授身上拉开,而不是意图暴力攻击伤害她。酒店大堂监控录像也证实了这些动作。如果真的如徐霞在给中国网友的求救信中所说:“那个身高马大的美国白人,竟冲上前毒打一个弱女子,踢我下腹出血,全身青紫,将我蹬倒在地,还骑在我身上。”拳头象雨点般的落下来,她只是弓起身子,缩起腿,拼命地用双手护住头部。那麽徐霞有什麽样的中国功夫能够“确实用手拉住了那位旅馆安全人员”并将之手臂抓伤的呢?所以,话要自圆其说的应该是徐霞自己。

徐霞说她被踢倒在地暴打数分钟之久,以至全身青紫,子宫出血。那麽就来看看徐霞到底伤在哪□?

接警的警察到後,徐霞要求救护。警察立即为之召来救护车。急救人员检查後认为她不属於emergency,需要自己先交若干美元,徐霞就不肯上车了。她的解释是她不可能有那麽多钱。事实上,她手头钱是有的,不然何能於第二天缴纳100美元的保释金呢?真实原因是,她徐霞不愿花那个钱。80美元也就是650人民币,对於盛世中国的栋梁之材来说不算很多钱,况且还是救命钱。当被殴得“全身青紫浑身是伤子宫又出血不止”时,怎麽会在乎那区区650元人民币呢?金钱重要还是人命重要,作为一个已经39岁的博士後不会不明白吧。

如果徐霞当时的伤情如她所述的话,急救人员绝对会先免费送医院再说,这有第二天她被免费急救的例子为证。况且,当时在场的有十数人之多,外国人不救她,自己的同胞总会相救吧,那个和她利益一致的杨静小姐也会替她给中国领事馆打个电话吧。

後来警察应徐霞的再次要求,将她送到皇后医疗中心治疗。徐霞抱怨说:他们只是简单问了一下,不给做法医鉴定。这就足够说明了徐霞当时的伤情。如果真象徐霞自己所述那样,全身都是伤,子宫出血不止的话,当班的美国医生怎敢怠慢?要真出了事,赔偿起来可是天价。皇后医疗中心是一家大医院,不是只有一两个医生的私人诊所,警察岂能一手遮天?

目击证人邱姓女士和艾德金先生都表示,在现场没有看见她流血,也没有看见她受伤。

徐霞对媒体说,第二天(22日)她获释後赶到机场改签机票时,“结果很多人就围着我,说你身上怎麽这麽多伤,当大家气愤地问我原因时,我出血过多昏了过去。”照理来说,徐霞出了这麽多的血,酒店大堂,医院和机场等场所应该都有血迹,随身携带相机的徐霞怎麽就没能拍个照片为证呢?再说,血是从徐霞自己身上流下来的,血衣或血裤总该有吧。何至於在美国时撩给人家看的是小腿上的一块小乌青,回到了自己的祖国,秀给爱国记者们看的还是那块小乌青呢?

徐霞先前对媒体说:当她再次被送到皇后医疗中心後,“那个女医生还是坚持不给查伤,只是检查出我神经正常後,就让人把我从轮椅上扔到外面了。”的确替徐霞感到不幸,徐霞不过只是有点神经质加偏执狂倾向,如果徐霞真的被鉴定出精神病,那她的犯罪行为就可以一笔勾销了,有哪家法律会和一个神经病过不去呢?

但後来徐霞在新浪访谈中又说:“当时我到了这家医院以後,做了相关的检查,应该说是,做了这麽多(徐出示一些单子),各种,当时做了很多项目,但唯一有一个,就是说,最大的一个,她(医生)认为不太好的,就是脉搏只有55下。”这就清楚了,医生不是不给查伤,而是做了很多项目的检查,而且鉴定的结果是“唯一有一个,就是说,最大的一个,她(医生)认为不太好的,就是脉搏只有55下。”刚刚出血过多昏倒在地的徐霞只有一个,唯一的不太好,就是就是脉搏只有 55下。难怪医院在鉴定出她不属於精神病人後,就将她“赶”了出来。

要知道,美国医生的检查报告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现场监控录像和证人证词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徐霞要诉美方酒店人员殴打她,那麽她胜诉的希望就是零。徐霞要是还这麽折腾下去,只能再次让人鉴定其神经是否正常了。

已经“全身是伤”,“出血不止”的徐霞,却舍不得花80美元让救护车送医院救治。

已经“全身是伤”,“出血不止”的徐霞,却要求拘留所警察电话联系甄开源将她领回一起飞回上海。

已经“全身是伤”,“出血不止”的徐霞,15天後对媒体记者说,虽然血已经止住了,但还不能走路,却於次日独自坐长途汽车回南京家过年。

已经“全身是伤”,“出血不止”的徐霞,一个月後腰绑护带,手拄棍子,对媒体记者说:不敢坐的时间太长了,否则就坚持不住。所以当上海交大提出要她写出整个事件的汇报时,她说自己都没有气力写。却已经在北京奔波一周,跑遍了教育部、外交部、司法部和国务院外事办等相关部委。

徐霞对竞报记者说:“回来以後,我希望能够在学校的帮助下检查一下身体,但是学校现在还没有安排检查。而且学校来看望我的人还说我影响了学校声誉。”看到这 □,不禁要想,莫非上海交大的领导和中国医生也在美国警察的掌控之下?要不,怎麽徐霞所到之处,处处都是跟她作对的人呢?我看,就她小腿上的那块小乌青,再机智勇敢的公安法医也替她验不出轻重伤来。接下来,徐霞如何带铐?请见下章:交大女博士後徐霞其人其事之系列篇之三:徐霞怎样带上了美式手铐?


徐霞怎样戴上美式手铐?──上海交大女博士後徐霞其人其事之三

“挨打反被铐”──活生生地勾勒出了一个来自上海的女博士後的悲惨遭遇。


徐霞对东方早报说:警察在进门之後和酒店的人说了几句,然後便对倒在地上的她命令道,“快点结账,并在5分钟内滚蛋”。徐霞提出了抗议。“警察竟然走过来给我戴上了手铐,并把我关进了警车。”徐霞说。

徐霞对现代快报说:“美国当地的警察很快就来了,但警察来後却先与旅馆的人打招呼,警察很快对我说‘你5分钟之内付钱滚蛋’。”她很快被反身铐上手铐关进了警车。

这就是“无端遭打反被拘留”这种足以让读者对美国警方产生愤怒的版本。普通中国人按照自己的生活常识和对中国警察的理解,难免产生一幅警店勾结、欺负外国(地)人的图像。

或许中国这样的事情司空见惯,但让在美国生活过几年的华人听起来有点象中头奖般的难得。因为美国警察在光天化日之下犯这种常识性错误而自毁前程的可能性很小。因而上海市一位从事西方事务的专家(美国加州上海交流协会的主席陈毅君)说:“以我在当地生活几十年的经验,这样的情况实在太罕见了。”(东方早报报导)

按照徐霞自己在接受新浪网采访时透露,当时来的警察大约有八,九位。那麽就更难想像这麽多的警察能在这种突发事件中,在数分钟内能结成统一战线串通店家共同欺负一个从上海来开会的徐霞博士後。

从国内的後续报导和徐霞自己在新浪网的访谈实录,就可大致证实了彩虹旅行社员工邱毓芬的证词:“至於徐霞对中国媒体说,警察来之後,立刻将她戴上手铐。就我在当场所见,绝对没有任何人铐她,从头到尾警察都是好好地跟她说话,问她问题,也没有警察叫她付钱滚蛋。”

徐霞和甄开源在大使酒店大堂争吵发生在上午11点20分左右,被店方劝去会议室协商。当甄开源退钱後欲离去时,徐霞从会议室追到大堂动手拉扯对方。店方员工见此出手阻止,为此发生了徐霞所称的暴力殴打事件。根据徐霞回忆,甄开源离开後於12点30分时给在她南京的妈妈打了电话。

5 分钟多後,警察赶到,先向报警的店方了解了情况,再来到仍躺在地上的徐霞旁问有没有受伤,徐霞一边大喊大叫,一边要求救治。警察就立即呼叫救护车,救护人员很快来到,简单对徐霞检查了一下并认为她的情况不算EMERGENT。但当徐霞知道自己需要先付出大约80美元的费用时,就拒绝上车,所以救护车就走掉了。这就是徐霞所控诉的“美国警方不救护她”的由来,可能徐霞认为她在美国受伤了,你们美国就应该先免费带我去医院,应带我去做法医鉴定,要现场验出个轻重伤的结论来,不这样做,就是不人道。

其实,如果徐霞的伤情属於EMERGENCY的话,那就根本不谈费用,先救了再说。已经有了不少赴美旅游甚至是偷渡赴美的中国人得到过这样的服务。比如,徐霞本人就是一个美国急救制度的受益者。根据徐霞本人所说,第二天她在机场昏倒时(但愿她不是假装昏倒),当地的急救人员就免费将徐霞送到了急救中心。徐霞说:“我当时我说我付不起救护车的钱,因为第一次已经领教过救护车告诉我的这个价钱,但是当时那位救护人员很好,他说这个事你先别操心,他说我们去跟你们大使馆联系,先看你的身体要紧。”从这□可以看出,第一次人家没免费是因为她的伤情不EMERGENT(徐霞多次展示的伤情就是小腿上的一小块乌青),没用救护车送她去医院是因为她不想出80美元,而不是人家不愿救治她,更不是美国警察阻止医生救治她。

当确认徐霞身体状况允许後,警察让大家(离去的甄开源也被召回)进入那间会议室问话做笔录,并不像徐霞所述始终没有向她问话,没有做她的笔录。由於在场的警察不止一位,问她话的警察没写字,就不等於警察没笔录。鉴於徐霞两度在大堂吵闹,当时店方表示按照当地法律他们有权不招待客人,希望徐霞付了钱之後离开,但她不愿意付钱,又不想离开。这时候的徐霞反覆对警察说,她和大使酒店没有关系,她是由会议联系人甄开源安排的,甄开源跟彩虹旅行社签的合同,然後是彩虹旅行社跟旅馆签的合同,所以她不能付钱给酒店。搞了一圈绕又回去了,真实的原因应该是加上11%左右的税後房钱就超出了徐霞想像的价格,原本想省点钱反而多出钱,她与甄开源及旅行社白搞了一场,她当然不愿意了。

面对既不付费又不肯离开的徐霞,店方只得按照当地法律当场填单指控徐霞“非法入侵”要求警察依法驱逐。面对如此难缠的徐霞,警察只能依规定执法。所以问话结束後,甄开源和旅行社的人员离开现场,徐霞坐着由店方提供的轮椅在警察和店方的陪同下回到她所住的11楼的房间□。在房间□店方和警察仍然劝她结帐离开,她仍东拉西扯地拒绝,警察见她纠缠不休,所以限她5分钟内收拾行李离开。期间,徐霞还在房间□接听了她妈妈从南京打来的电话,她对她妈妈说:“他们现在就是付钱也不可能让我住了,现在就是要叫我滚蛋,没有第二件事可以选择。”显然徐霞内心已经知道她必须无条件结账离开,但傲气的徐霞仍不服气。当警察表示如果再不自愿离开的话,就得强行带离。徐霞一听,也来脾气了,说,那好,於是就出现了如她自己所述的一幕:她主动伸出双手让警察铐了起来。

这就是徐霞带上了美式手铐的过程:先警察到,呼叫救护车,救护人员到,检查徐霞身体,救护车走,召回离去的甄开源,再进会议室问话笔录,店方填单指控,徐霞坐轮椅上11楼房间,接听她妈妈从南京打来的电话,主动伸出双手让警察铐,前後达一个多小时之久。怎麽会像她当初跟国内媒体所说的那样:警察来之後,立刻将她戴上手铐,叫她付钱滚蛋?

曾与友人短暂照顾徐霞的当地华人蒙先生对媒体说:徐霞告诉我们,警察当时说,如果她不付房钱,那就得跟警察走了。但是她回国後却对媒体说,警察叫她滚蛋!另外,她也说,当时警察要求她到警局,是她主动伸出手来让警察戴手铐的。可是後来却变成警察一进来就铐她。

从这□可以看出,徐霞所称的挨打并不是她被铐的原因。徐霞两度在酒店大堂争吵拉扯,并赖上前来制止的工作人员,这是导致酒店不愿再提供服务的原因。当酒店让她付账离开,她既不付钱又赖着不走,这是导致店方填单指控她非法入侵的原因。当警察依程序执法时,徐霞拒绝配合,这是导致徐霞被铐拘留的原因。徐霞的房钱是在她被警察带走3小时後由她远在芬兰的亲属代付的。综上所述,何来媒体所批判的美国警察野蛮执法和非法拘禁或非法关押的痕迹?

徐霞如何坐牢?请见下章:交大女博士後徐霞其人其事之系列篇之四:徐霞如何遭遇牢狱之灾?


上海交大女博士后徐霞 如何遭遇牢狱之灾?──徐霞其人其事之四

“没有任何询问,没有任何笔录,没有经过任何手续,直接关进大牢。”徐霞如此对媒体说。 徐霞在美国坐牢了吗?没有。她只是因为被控“非法入侵”而被依法拘留(Detained)了二十余小时。徐霞坐的不是牢,只是警方的临时拘押场所。

徐霞的“不经审判直接打入大牢”的说法不仅蒙蔽了不少读者,也迷惑了一些所谓的法律专家学者。

徐霞因被控“非法入侵”而遭强制驱逐,所以现场警察有更多的PAPER WORK要做,也由于徐霞声称她被殴打伤害,所以现场警察需要做更多的问讯调查,以至对那名涉及的店方工作人员再次问话就长达一个小时。这就是徐霞被关入警车两三小时的原因。 (博讯 boxun.com)


徐霞在警车里再次声称受伤并要求去医院,所以警察带徐霞来到皇后医疗中心。由于徐霞的情况不属于EMERGENCY,所以医生只是按常规作了简单检查。而徐在医院又大喊大叫,要求做法医鉴定(Check in law)。医生只能对她说:“不,我不能给你做(No,I can't do it for you),”因为那名医生不是法医。在现场的警察也对徐霞说“不(No)”,因为检查徐霞的那位医生的检查记录本身就具有法律效力。徐霞的这种情况,根本用不着法医出场。法盲的徐霞如果不信,可去问问赵燕及她的代理人纽约李根律师事务所中国顾问孙澜涛先生,至今有没有法医来给赵燕做过鉴定?

徐霞在医院里再次拒绝付费还大声叫喊,理所当然地被看成无理取闹。徐霞被带往警局的临时拘押场所,也就是徐霞所称的没有铁栏杆,四面墙壁又开着空调吹冷气的房间里。就像中国一样,搜身检查是例行的程序,但徐霞拒绝配合,自认为有理而大吵大闹,因而被女警强制执行。脱鞋,脱袜甚至脱衣检查并暂时扣留可用于自伤自残的物品当属正常作业。至于徐霞所称女警扒了她的贴身内裤的说法,有待考证,虽然检察官已表示监控录影没有显示徐霞受到了不当对待。不过22日徐霞在新浪网访谈时没有再次提出这一指控。

徐霞说:“我要告美国警察局对我的虐待。反正不管怎么样,也许在监狱里面的行为没有人看见,但是关牢这个动作和戴手铐这个动作,我认为是赖不掉的,我也希望外交部能支持我告美国警察局。是直接让你坐牢,没经过审判,在美国如果是坐牢,一定要有逮捕证才可以戴手铐坐牢,这个都没有做,直接就把我关牢。”法盲博士后徐霞却不知道仅仅是戴手铐和关“牢”的动作是告不了美国警察局虐待的,犯罪嫌疑人不是一定非要先有逮捕证才能戴手铐的。对徐霞的“铐”和“关”,警方皆有合法依据的。要控告虐待,关键是“牢””里面的警察是否真的象徐霞所指控的那样扒了她的贴身内裤并有意用冷气却吹得她走不了路喝不了水。很不幸的是监所里是有摄像机监控的,徐霞或许可以对媒体乱说,到了法庭就不一样了。

徐霞因被控“非法入侵”的刑事犯罪而被当场拘捕,又由于“非法入侵”属于一项轻罪,在履行适当手续下可以自我保释。所以第二天早上,警察给了她两个选择:一,继续呆在拘留所等到出庭受审;二,自我交保100美元开释,但必须签字画押承诺:1,不得再次去大使酒店纠缠“讨说法”,2,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出庭受审。多次声称没钱拒绝付费的徐霞这次选择了第二种,交纳100美元的保金后获释。

从上所述,我们知道徐霞的开释是有条件的,并不是交钱就可以走人的。更不可能像徐霞对媒体所称的那样:“第二天早上的时候,把我强行拖出来,然后说‘你现在交100美元,就可以滚蛋了’。”要不然徐霞再次寻衅滋事,或逃逸不出庭的话,那个当班警察可要吃不了,兜着走了。

这类临时拘押是警务常用手段。比如对待越轨的抗议示威者,就是当场拘捕投入临时监所,第二天再由组织者交保释放,承诺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法庭受审。被判有罪则接受处罚,被判无罪也不能就此证明警方措施非法。

在徐霞的案例中也一样,即使徐霞的罪名被原告方或检察官撤诉,甚至徐霞的“非法入侵”罪名被法庭判决为不成立,不能证明徐霞真的遭到了殴打,也不能就此证明警方当时的拘捕关押措施非法,店方和警方的行为对错只能诉到法庭另行审判。因为警察逮捕徐霞不是因为她被法官判定“非法入侵”罪,而是她被控“非法入侵” 后的现场表现,警方采取的是应急措施。所以徐霞对警方措施的指控只能由法庭另行判决。

徐霞起先对媒体说,她被带到了警局,后又改口说;“我没见过警察局,从来没有进过警察局,而是直接进了牢”。她这样说,为的是想说明警察局对她的非法虐待,她说:“我要告美国警察局对我的虐待。这个完全不存在误会,是直接让你坐牢,没经过审判,在美国如果是坐牢,一定要有逮捕证才可以戴手铐坐牢,这个都没有做,直接就把我关牢。”

徐霞的这个说法不仅蒙蔽了一般读者,还迷惑了一些所谓的法律专家学者。

自称加州执业律师的南京高的律师事务所的闫天怀先生对东方早报说:“美国警方没有理由对徐实施逮捕,警察没有权力介入民事纠纷。”并进一步称:美警方此举不但不妥,并且可能严重侵犯了徐霞的人身权,在美国,这是一个很严重的行为。

纽约李根律师事务所的中国顾问孙澜涛先生说:美国的关押是有错误的。

法学专家上海交大法学院周伟副院长认为,从徐霞的目前陈述看,美国警察有问题,因为除非特殊情况,关押必须首先经过法官同意。

那个自称在美国旧金山大学修美国法,并取得硕士学位及美国加利福尼亚洲执业律师资格的闫天怀先生看来一点也不懂美国法律。

首先,美国警察接警赶来后,并没有介入徐/甄的费用纠纷,而且一直拒绝越权介入。倒是徐霞一个劲儿地喋喋不休地向警察述说她们之间的是非曲直,要求什么三方坐都下来谈清楚等等,警察未予理会。徐霞就说警察不理睬她并暗示警察不公正。

徐霞说:我跟警察在解释,我说我跟这家旅店不存在任何合同关系,我们的合同就像我手上的这张纸一样的,这张纸,当然我们得到是比较晚,彩虹旅行社跟甄开源签的合同,然后是彩虹旅行社跟旅馆签的合同,我们蒙在鼓里,根本不知道跟甄开源签了一张合同,我们只是在飞机上给甄开源交钱。”

就是在警察的陪同下到了11楼的房间里,徐霞还在喋喋不休要求三方面都到警察局去,甄开源老师应该去,酒店的人也应该去,要三方都到场等等。法盲博士后徐霞至此还没闹明白,她已经被控“非法入侵”的刑事犯罪,正由警察强制执行驱逐令呢。还好值勤的美国警察还有点专业水准,没有被徐霞“忽悠”过去,不然还真能被徐霞诉“越权”呢?

再者,警察拘捕徐霞的理由不是徐霞挨了打。而是因为她被控“非法入侵”后不听从警察的指令。闫天怀律师说:“警察可以管的是徐挨打的事件,但徐是受害者,这更不构成逮捕她的理由。”这个闫大律师的“忽悠”水平更超过了赵本山了呵。挨打无论在哪个国家都构不成逮捕的理由啊,这还用得着这个美国法硕士来告诉大家吗?“无论如何,打人是绝对不应该的。“闫天怀再三对东方早报记者强调这句话。”挨打“还是“耍赖”,本身就是争论的焦点,却被闫大律师当作了基础事实,并由此构筑他的真理大厦。如果这位闫律师这样上法庭替人辩护,头脑正常的法官一定会先让他去作个精神病鉴定再说。比如说,笔者指控他父亲因故拖欠我100万,自诩通法律的闫天怀却再三强调说:“无论如何,欠钱不还是绝对不应该的。”闫父不气得一头撞死在他面前才怪呢。

警察初步调查后认为,并没有足够的证据(急救人员的检查和现场证人证言)表明徐霞遭到“暴力袭击”等刑事犯罪的侵害。所以没有对所涉及的店方人员采取强制措施。如果当时徐霞听从劝告付费离开,就不会被控“非法入侵”,更不会有后来的拘捕关押了。但徐霞既不付费也不离开,并在被控“非法入侵”的情况下,仍不服从警察的指令,警方只得依照规定执法,实行强制驱逐。

最后,顺便替那个加州执业律师南京高的律师事务所的闫天怀先生纠正一个常识性错误:美国是私有制国家,和中国不同,在美国私人物业和私人住宅同属神圣不可侵犯的私人财产和领地。据此,美国商家可以拒绝提供服务并下逐客令,如果不从,则可报警。在美国呆过的人都会知道,美国的警察可真的就是“狗腿子”,召之即来,来之即服从 “主子”的吩咐,劝离直至强制驱逐“入侵者”,没有商量。

徐霞多次对媒体强调说,大使酒店以“非法入侵”罪起诉她是为了让警方对她的非法关押合法化。纽约李根律师事务所的中国顾问孙澜涛先生也跟着说:“酒店是首先意识到自己的不对而进行起诉,并表示先撤诉,这是对的。”徐霞还说她是在第二次开庭时(28日)才知道被诉“非法入侵”的。

原本很简单的事情被徐霞和这些法律专家一“忽悠”,还真搞得一般读者一头雾水呢。

上篇(之三,徐霞怎样带上了美式手铐?)已经谈到,徐霞被控“非法入侵罪”在前,她主动让警察带手铐在后,警察依法拘押她更是在4小时之后的事情了。哪来的警方为了使“非法关押”合法化而在她头上按个罪名呢?在徐霞两度在酒店闹事后,酒店告诉她结账离开就没事了,何来“酒店是首先意识到自己的不对而进行起诉”呢?起诉的原因是徐霞既不付房钱又要住店的“霸王”行为。这个诉在酒店的会议室里就开始了,在强制驱逐时就告知徐霞了,在关押前就写在拘捕单里了(徐霞保存一份),也写在了第二天的保释单子里了(徐霞也保存一份)。除非徐霞是英语盲,否则她绝对不会等到第二次开庭时才知道。

至于徐霞处处控诉美国警察不给她联系中国领使馆更显得荒唐,徐霞说:“警察来后,我要求他们救助我,一次次地要求跟我们的大使馆联系,都被拒绝了”。徐霞在给网友的求救信里也再次说:”警察不给我救护也不同意我与使馆联系,就要我5分钟内付钱滚蛋。“首先即使按照徐霞的说法美国警方并没有阻止她与中领馆联系,第二按照中美领事条约只有在关押4日以上的才需在4个工作日内告知对方使馆,第三徐霞有多次机会自行联系:1,警察未到前自己或请在场的中国同伴室友联系,2,警察到后还可请中国同伴室友联系,3,回到11楼客房里的徐霞既然能给她远在南京的妈妈通话,当然就能自行与中国领馆联系,还可请当时仍在场的中国同伴室友联系。

还有“辩诉交易”是美国司法中常用的合法手段,特别是在处理象徐霞所遭遇的“非法入侵”这样的轻罪诉讼中更常用。第二次开庭(28日)时,公设律师与法官协调表示,如果她认罪,便以违规(violation)取代违法。而由于徐霞已经在警局内拘留满一日,可以抵替违规的刑罚。这是一种对于轻罪宽大处理的方法,但徐霞坚持不认罪。徐霞回国却对媒体说:“当时法官也认为这个罪名荒谬,请求撤诉,检察官却对我说,同意撤诉,但是你要承认有小的过失。我断然拒绝了。我因公出差,我被打,我做牢,我究竟有什么过失?”

第一次开庭时法官就问徐霞认不认罪,第二次开庭,法官怎么会认为罪名荒唐呢?我看还是徐霞撒谎撒得荒唐。徐霞对新浪网说:“那个公派律师好像是一个才毕业的大学法律系的女生,她当时听了我的叙述,她就认为,这简直是无理取闹,怎么会告我‘非法入侵’?”我看要么徐霞信口胡扯,要么昏庸法庭给她指派一个大学法律系刚入学的女生。这里要提醒徐霞,公设律师并不是谁都可以做的,先要取得法学博士学位,再经过资格考试,获得律师资格才能胜任的。既然徐霞如此说,既然徐霞说她卖血也要告美方,那就让我们大家看看最后的结果吧。
 
果然不出当初所料。当初的报道好像她如何如何冤枉。这种拿着不是当理说的人实在是多如牛毛。直闹到国家关系上面去了。真是丢尽了人(不仅仅是丢交大的人)。博士生尚且如此,不难想象。。。。。。。。

像这种在学术界玩弄卑鄙手段,欺骗政府,欺骗学术界的人不知还有多少?难怪加拿大是一概的不承认。可把那些老实人坑苦了。
 
中共现在开会都不去北戴河了。她开个会去夏威夷,牛。
 
的确很丢人。楼顶的帖子很有说服力。
 
作者说,现在该是“正本清源,盖棺定论”的时候了,但从内容来看,作者带有很大的倾向性,而且所用的语言带有明显的感情色彩。所以难以让人相信。
 
干吗如此冷嘲热讽,幸灾乐祸? 纵然徐霞有诸多不对的地方, 也不是应该挨打的.

我是同情弱者.

纵然徐霞有诸多不对的地方, 也不应该挨打,被抓. 联系人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同胞之间,即使不能相帮,也不能如此冷嘲热讽,幸灾乐祸.
 
最初由 IgnoreDim 发布
中共现在开会都不去北戴河了。她开个会去夏威夷,牛。



而且没发票就跟你玩命。不顾场合,不顾身份,到美国去丢人现眼!牛啊!

真不知道是穷得很呢?还是贪的很呢?
 
Re: 干吗如此冷嘲热讽,幸灾乐祸? 纵然徐霞有诸多不对的地方, 也不是应该挨打的.

最初由 move 发布
我是同情弱者.

纵然徐霞有诸多不对的地方, 也不应该挨打,被抓. 联系人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同胞之间,即使不能相帮,也不能如此冷嘲热讽,幸灾乐祸.

http://www.peacehall.com/news/gb/china/2005/02/200502071416.shtml

北京时间2月5日晨,中国驻洛杉矶总领馆新闻参赞周晓梅透露说,“上海女博士后在美被殴打”一事,如果证实美方有错误,中方将考虑通过外交途径解决问题。然而,目前,领馆各方核实,其中不少与徐霞本人的讲述出入很大,还原真实情况比较困难,所以还不是采取外交途径解决问题的时候。
 
chieftain 真是不辞辛苦。已经看了你给的链接,没想到你又把那长长的贴子转了过来。

没出过国的人应该不太明白外国的发票是怎么一回事。这只能说是徐霞不太明白外国的发票,所以才紧追索要,这一点不应该怪她。

上文写得还可以,不过仿佛作者和徐霞有世仇,不把徐霞至于死地而不快的感觉。不可不信,也不可全信。
 
最初由 outauais 发布
chieftain 真是不辞辛苦。已经看了你给的链接,没想到你又把那长长的贴子转了过来。

没出过国的人应该不太明白外国的发票是怎么一回事。这只能说是徐霞不太明白外国的发票,所以才紧追索要,这一点不应该怪她。

上文写得还可以,不过仿佛作者和徐霞有世仇,不把徐霞至于死地而不快的感觉。不可不信,也不可全信。


你好像原来不是这样想的,下面是你的原话:

最初由 outauais 发布
前不久,一个中国女博士来美开会,因为在宾馆跟人吵着要发票,没想到被宾馆的保安暴打,最后从美国的医院一直治疗到中国的医院吗!

如果你有兴趣深究保安有没有暴打徐博士,徐博士有没有子宫出血,并坚持认为作者不够客观,我可以再给你转点文章。

一般来说,使馆都懒得搀和的事,我倾向于你也别搀和。
 
事情的本质, 是一个老华侨因为和新同胞的小小争执, 就利用自己对美国社会的熟悉, 狠狠地坑了一把新同胞.

事情的本质, 是一个老华侨因为和新同胞的小小争执, 就利用自己对美国社会的熟悉, 狠狠地坑了一把新同胞.


徐被打, 和那个姓甄的联系人有必然的联系. 如果当时没有甄先生的主动,保安和警察绝对不会平白无故地去殴打和逮捕徐.



本来一个开发票的争执, 一般情况下可以双方协商, 如果不成, 可以有申述的地方, 也可以上民事诉讼, 同胞之间语言交流不比和老外交流容易吗? 甄先生可能专门吃中国人的生意, 碰上老外要发票, 也就非得叫保安和警察来收拾吗?




写这篇文章的人, 可以说刻薄到了极点, 究其根源, 恐怕在于事情发生后, 甄先生再也做不成中国人的生意了,所以要拼命往徐霞身上泼污水,以混淆黑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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