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yuer
新手上路
- 注册
- 2002-03-12
- 消息
- 10,204
- 荣誉分数
- 0
- 声望点数
- 0
中国的涉黑犯罪团伙或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到底有多少种?中国社会学家谭松林、彭邦富在10月14日首发的《中国秘密社会》一书中作出了回答。他们在该书《当代黑社会组织》卷介绍中国内地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现状一节中明确提出,当前主要有五种类型。
大公报15日引述两位专家指出,这些涉黑犯罪团伙,存在于基层政权组织不起作用、社会管理松弛或失控、社会主义法制权威不高、反腐败斗争很不得力的地方。中国黑社会主要有五种类型指:
一是“渗透型”。指被香港、澳门特区政府和台湾当局法律法规定性为黑社会的那部分组织渗入内地,建立据点,吸收成员而形成的团伙。主要有台湾的“竹联帮”、“四海帮”、“澎湖帮”,香港的“十四K”、“新义安”、“水房”、“和胜和”等。他们在内地发展组织进行走私、偷渡、抢劫等犯罪活动。仅2000年11月,广东警方在一次专项打击行动,就破获涉及台港澳黑社会的刑事案件39宗。其中有46名犯罪嫌疑人来自台港澳地区。
二是“帮派型”。即以帮会名义组织的犯罪团伙。他们为非作歹、欺压百姓、破坏社会治安。这类团伙虽不具有旧的帮会性质,但模仿帮会、取有帮名、设有帮主、立有帮规、定有隐语暗号,以入帮仪式吸收新成员入伙。此类团伙城市和农村都有,活动猖獗的主要是在旧帮会曾经盘踞的长江流域一带和东南沿海经济发达地区。
三是“企业型”。以公司名义组织的犯罪团伙。他们为攫取权力和钱财,以暴力、威胁等手段,进行敲诈、勒索、诈骗、网罗人员,并模仿现代企业管理模式,控制成员,进行犯罪活动。浙江宁波破获的以张畏为首的黑社会性质团伙案就是其中的典型案例。
四是“家族型”。以同一家族成员为核心,以居住地作为作恶区域,网罗不法分子,称霸乡里,违法犯罪。最早发现和破获这类团伙的是辽宁营口。
五是“匪霸型”。即以强拿硬要、欺行霸市为特征的黑恶势力犯罪团伙。
两位专家指出,这些涉黑犯罪团伙,存在于基层政权组织不起作用、社会管理松弛或失控、社会主义法制权威不高、反腐败斗争很不得力的地方。他们对社会,对群众危害极大。因此,必须加以有效的遏止和打击。否则,就有发展蔓延的可能,并有加剧向黑社会演化的趋势。
中国出现黑社会组织的重要原因
该卷作者谭松林认为,当今中国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是在沿海开放地区和经济特区首先出现并延伸到内地的。这些组织的形成,与境外黑社会组织的渗透活动有着密切的联系。
作者以深圳市为例,指出当地的黑社会和带有黑社会性质的黑帮团伙出现是从一九八二开始的,此后其数量不断上升。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境外黑社会分子入境发展组织,疯狂进行各种犯罪活动。警方当时查获的“十四K”、“和胜和”、“水房”、“新义安”等香港黑社会组织多达二十五个,成员达三百三十八人。黑社会分子发展物色的主要对象是农村青年、过境边民以及青少年,有的甚至把黑手伸向校园。
作者指出,境内仿效境外黑社会组织形式的带黑社会性质的帮派团伙也急剧增加。比如深圳的“沙井帮”、“IQ帮”、“北京帮”、“沙头帮”就属此类。他们以乡邻、亲朋为主体,称霸一方,经常寻衅滋事,结伙斗殴以及进行其他犯罪活动,甚至充当杀手。
作者强调,中国大陆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出现,当然有多方面的复杂原因。根本上是其内部成员存在扭曲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而一度近乎绝迹的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的死灰复燃,为其提供了重要条件;卖淫嫖娼、赌博走私、拐卖人口等以及人口流动加剧也是产生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温床。
中国必须长期开展反黑斗争
专家称,近年来,有组织的犯罪活动在全国呈现日益增多的趋势,已经成为严重影响社会治安的一个重要问题。由于中国政府非常重视打击黑社会犯罪,所以至今中国大陆尚未发现像意大利黑手党和港澳台地区黑帮那样的黑社会组织。
但是,专家们指出,具备黑社会组织典型的组织特点和犯罪方法、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已经出现;境外黑社会势力也对中国内地不断渗透,寻找、发展黑社会成员,进行各种犯罪;社会上存在的没有改造好的劳改、劳教人员;黄、赌、毒、拐、骗现象以及“娱乐”等特殊行业的长期存在;对大量流动人口还缺乏科学有效的管理;某些部门的腐败问题也将长期存在等等。这些都是滋生黑社会犯罪的土壤和条件。
因此,中国政府必须长期坚持反黑斗争,并从组织和业务建设上做好长期作战的准备。
专家建议,要坚持“打早打小,除恶务尽”的原则,不断加大打击力度,不能让黑恶势力在中国立足生根。要强化情报信息建设工作,强化反黑专业队伍建设;建立打击黑恶势力的协作网,加强与港澳台警方的交流与合作。
大公报15日引述两位专家指出,这些涉黑犯罪团伙,存在于基层政权组织不起作用、社会管理松弛或失控、社会主义法制权威不高、反腐败斗争很不得力的地方。中国黑社会主要有五种类型指:
一是“渗透型”。指被香港、澳门特区政府和台湾当局法律法规定性为黑社会的那部分组织渗入内地,建立据点,吸收成员而形成的团伙。主要有台湾的“竹联帮”、“四海帮”、“澎湖帮”,香港的“十四K”、“新义安”、“水房”、“和胜和”等。他们在内地发展组织进行走私、偷渡、抢劫等犯罪活动。仅2000年11月,广东警方在一次专项打击行动,就破获涉及台港澳黑社会的刑事案件39宗。其中有46名犯罪嫌疑人来自台港澳地区。
二是“帮派型”。即以帮会名义组织的犯罪团伙。他们为非作歹、欺压百姓、破坏社会治安。这类团伙虽不具有旧的帮会性质,但模仿帮会、取有帮名、设有帮主、立有帮规、定有隐语暗号,以入帮仪式吸收新成员入伙。此类团伙城市和农村都有,活动猖獗的主要是在旧帮会曾经盘踞的长江流域一带和东南沿海经济发达地区。
三是“企业型”。以公司名义组织的犯罪团伙。他们为攫取权力和钱财,以暴力、威胁等手段,进行敲诈、勒索、诈骗、网罗人员,并模仿现代企业管理模式,控制成员,进行犯罪活动。浙江宁波破获的以张畏为首的黑社会性质团伙案就是其中的典型案例。
四是“家族型”。以同一家族成员为核心,以居住地作为作恶区域,网罗不法分子,称霸乡里,违法犯罪。最早发现和破获这类团伙的是辽宁营口。
五是“匪霸型”。即以强拿硬要、欺行霸市为特征的黑恶势力犯罪团伙。
两位专家指出,这些涉黑犯罪团伙,存在于基层政权组织不起作用、社会管理松弛或失控、社会主义法制权威不高、反腐败斗争很不得力的地方。他们对社会,对群众危害极大。因此,必须加以有效的遏止和打击。否则,就有发展蔓延的可能,并有加剧向黑社会演化的趋势。
中国出现黑社会组织的重要原因
该卷作者谭松林认为,当今中国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是在沿海开放地区和经济特区首先出现并延伸到内地的。这些组织的形成,与境外黑社会组织的渗透活动有着密切的联系。
作者以深圳市为例,指出当地的黑社会和带有黑社会性质的黑帮团伙出现是从一九八二开始的,此后其数量不断上升。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境外黑社会分子入境发展组织,疯狂进行各种犯罪活动。警方当时查获的“十四K”、“和胜和”、“水房”、“新义安”等香港黑社会组织多达二十五个,成员达三百三十八人。黑社会分子发展物色的主要对象是农村青年、过境边民以及青少年,有的甚至把黑手伸向校园。
作者指出,境内仿效境外黑社会组织形式的带黑社会性质的帮派团伙也急剧增加。比如深圳的“沙井帮”、“IQ帮”、“北京帮”、“沙头帮”就属此类。他们以乡邻、亲朋为主体,称霸一方,经常寻衅滋事,结伙斗殴以及进行其他犯罪活动,甚至充当杀手。
作者强调,中国大陆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出现,当然有多方面的复杂原因。根本上是其内部成员存在扭曲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而一度近乎绝迹的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的死灰复燃,为其提供了重要条件;卖淫嫖娼、赌博走私、拐卖人口等以及人口流动加剧也是产生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温床。
中国必须长期开展反黑斗争
专家称,近年来,有组织的犯罪活动在全国呈现日益增多的趋势,已经成为严重影响社会治安的一个重要问题。由于中国政府非常重视打击黑社会犯罪,所以至今中国大陆尚未发现像意大利黑手党和港澳台地区黑帮那样的黑社会组织。
但是,专家们指出,具备黑社会组织典型的组织特点和犯罪方法、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已经出现;境外黑社会势力也对中国内地不断渗透,寻找、发展黑社会成员,进行各种犯罪;社会上存在的没有改造好的劳改、劳教人员;黄、赌、毒、拐、骗现象以及“娱乐”等特殊行业的长期存在;对大量流动人口还缺乏科学有效的管理;某些部门的腐败问题也将长期存在等等。这些都是滋生黑社会犯罪的土壤和条件。
因此,中国政府必须长期坚持反黑斗争,并从组织和业务建设上做好长期作战的准备。
专家建议,要坚持“打早打小,除恶务尽”的原则,不断加大打击力度,不能让黑恶势力在中国立足生根。要强化情报信息建设工作,强化反黑专业队伍建设;建立打击黑恶势力的协作网,加强与港澳台警方的交流与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