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轮回 第一章 苹果
神圣历682年。罗格.奥塔.里弗斯已经在莱茵魔法学院里呆了四个年头了,天赋还算聪颖的他,再有两年就可以走出这座魔法学院,成为一名正式的魔法师了。在这个动荡的年代,因为众所周知的破坏力,魔法师可是很吃香的。同时,由于同样众所周知的魔法师的弱点,体力差,颂咒时间长,战争中对魔法师的保护成为第一位需要考虑的问题。即使如此,就算是大陆名将,也还是难以完全避免法师的伤亡。
掌握魔法是需要天赋的,成为一个合格的魔法师需要相当长的时间。这也使得大陆上的魔法师数量相当的稀少,相对应的,魔法师的地位也就要高得多。同时,大多数高级法师也都是很富有的人物,因为各种宝石、魔法白银、玄铁魔法材料都价值不菲。高级的魔法道具往往使法师间跨等级的对战成为可能。曾有人说过,魔法师的法力是和他的财富成正比的。
罗格的父亲里弗斯子爵是莱茵城邦同盟的一名下级贵族,封地仅仅是一个小镇和周围的几个村庄,人口不过几千人。不管怎样,做为一名拥有封地的贵族,罗格还是有资格在名字中间放入奥塔,这个莱茵同盟下级世袭贵族的象征。
大陆的名字千奇百怪,基本上一个国家就有一种称呼。近年来随着神圣教会的兴起和教权的扩张,各国逐渐接受了格罗里亚作为大陆的名字,意为神的赞美诗。莱茵同盟位于大陆东南角,是由十多个大小公国联合而成,与大陆三大强国德罗、奥匈、阿斯罗非克相比国力只能算是二流国家。然而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同盟国王路易十四世在余下的三十几个小国面前,特别是相邻的罗恩公国、克多城邦,还是会经常性的炫耀一下武力。不过这位国王对艺术、美人和长生不死的兴趣远大于开疆拓土,在位十几年间,与邻国大多数时间还是相安无事的。
与莱茵同盟的国家地位相适应,莱茵魔法学院也就是大陆上一个二流中等的学院,位于同盟首都莱茵城北部。教学风格胜在平实,这也直接导致了三百多年的校史中,没出过什么震惊大陆的人物。出于各国对魔法师的需要,魔法学院往往是等级制度森严的大陆上最为平等的地方,至少一般不会出现平民魔法学徒被贵族打死的情况。而且往往成功毕业的平民学生,经过一段时间的历练后,也有很大机会成为贵族。
罗格的家境有点没落了,家中仅有4名仆役,这对一个有封地的贵族来说是很难堪的。老里弗斯除了脾气暴躁之外并没有什么理财技能,收入还是在逐年减少。然而这并不妨碍罗格学会贵族该有的一切恶习,傲慢、自大、好色、暴躁,还有普通贵族没有的阴险狡诈。十四年那年罗格第一次在家中婢女的身上成为了男人之后,自此越发把小小的领地搞得鸡犬不宁。老里弗斯只好在一年之后把罗格送入这所魔法学院,为此耗光了仅有的几件祖传珠宝。
罗格不指望老爷子能再给他什么资助,为了平日的玩乐,他需要钱。于是靠着嘴甜,巴结上了学院里一位中级法师费斯,为他管理魔法实验室,并做些费斯不好出面的工作。这个时候,罗格正在魔法实验室里研究着莫名其妙出现在面前的一个珠子。珠子暗淡无光,苍白色,上面还有几丝裂纹,看起来不象值钱的样子。惟一显示有点与众不同的是珠子里隐隐有一白一黑两道光芒在闪动。罗格睁大眼睛,仔细的估算着这个珠子的价值,却不曾想珠子也正研究着他。突然珠子裂开,那道黑气直扑罗格的额头,没入脑中。罗格整个人如同变成了软体动物一般,蠕动起来。时不时这里鼓出一块,那里陷下一块,黑色的血液不时从皮肤中喷射出来。终于,罗格慢慢的睁开了眼睛,眼睛是一片苍白,一阵低沉的笑声响起:“这个灵魂的精神力还不错。”罗格望向地上的法珠碎片,恰在此时,那道白气也挣扎着飞了出来,却说什么也无法飞离珠子碎片太远。罗格双目一亮,白气和法珠的碎片也被吸入了额头,实验室内隐约听见一声凄历的叫声。罗格身体里又有如煮沸的水一样,良久方才平息。再睁开双眼时,已经恢复成普通人的样子。
那道黑气正是罗德里格斯的灵魂,借助神器灵魂法珠隔绝一切灵魂的力量,他成功的逃脱了审判之光,并躲过了天界的追踪。然而审判之光的力量是无法抗衡的,所谓神器自然无法与真正神的力量相比。何况审判之光例由天界主神发动,以消灭世间过于强大的邪恶。俄狄神殿一战后,灵魂法珠已经用尽全部力量。亡灵法师并没有消灭罗格的灵魂,而是选择了融合,并继承了全部罗格的性格。由于灵魂法珠能量有限,且大部分被用来禁固威娜的灵魂,亡灵法师在融合灵魂的时候只选择带入了对魔法的本源认识,而放弃了庞大的具体法术知识。此时威娜的灵魂已经只余下最核心的一点能量,被称为神之本源的能量,其全部意识早已烟消云散。这一点点神之本源也被带入灵魂之中。
亡灵法师并没有消灭罗格的灵魂,反而融合了他的灵魂意识。“我已经太多的烙上了这个世界的印记,所能做到的只是毁灭。也许对这个世界来说,创造才是最重要的。当一个苹果跳入棋盘,并开始横冲直撞时,对整局棋的影响,比一个跳出棋盘的棋子,要大的多吧。”
罗格的天赋并没有多少过人的地方,经过四年三心二意的修练,也仅仅是个二级魔法师罢了,就能使出初级和一级的魔法。按照莱茵魔法学院的规定,能顺利发出二个不同的二级魔法,也就是达到四级法师时,就可以毕业了。然而亡灵法师的灵魂融合带来的是庞大无匹的精神力,并可藉此达到极高的魔法控制力。毕竟,一个法师的强大并不仅仅在于魔力高低,对魔力的理解和掌控也许更加重要。按罗格的理解,法师的强大还在于阴险和财富。“一个十根手指都带着魔法强化戒指的一级法师是怎么也不会败给赤手空拳的二级法师的。”这一点亡灵法师倒是同意,毕竟一级和二级法师之间的差距,就如同白痴和弱智之间的智力差距。而依照罗格的实力,让他理解四级以上的法师,还有些困难。
格罗里亚大陆的魔法经过多年发展(主要是为了战争需要),形成了严密的体系。一般而言魔法师法力等级每上升两级,所能应用的魔法就会上升一级。就是说一个十级法师可以使出五级的魔法,而一个十一级法师法力要求能使出两个五级魔法。当然也有这个体系之外的怪胎存在,比如说亡灵法师罗德里格斯。
神之本源是最纯净的灵魂能量,灵魂和身体被彻底改造过的罗格将藉此创造出自己的宠物。法师宠物一般是高级魔法师的专利,且均为召唤兽。而造物,“那是神的领域”死灵法师想到。然而神从来不是死灵法师尊重的对象,他又忙着融合灵魂和改造身体了。在完全融合了灵魂法珠之后,罗格的肉体已经面目全非。然而出于种种的考虑,罗格的外表仍然未做变动,仍然是矮矮胖胖,体形臃肿,一张平平无奇的脸,和那双阴险的眼睛。然而灵魂法珠带来了另一个神秘的技能:空间。
罗格本人倒是没什么意见,就是有也不敢表述。在了解神之本源的来历之后,倒是对布伦表示了无比的欣羡。“他绝不会是最后一个”罗格恶狠狠的想。
经过了三天三夜梦游般的生活,被费斯痛骂了数次,亡灵法师终于完成了他的工作。
罗格醒来了。这一刻起,罗格还是罗格,罗德里格斯也是罗格。亡灵法师终于瞒过了天界,在棋盘上放下了那枚苹果。
第一卷 轮回 第二章 造物
花还是花,树还是树,满世界迷离的色彩也未有不同。
不同的是罗格。
苏醒过来的罗格,就如一条池水中的鱼,望出去,整个世界都仿佛在波光中轻轻摇动。这花,这树,这色彩,如同变成了一幅画,平面的画。画的后面有着些什么,罗格努力的想看过去,甚至不由自主的想扑出去,然而就如那水晶鱼缸中的鱼,每次都在这画面前弹了回来。夏去秋来,罗格才恢复了过来,确切点说是恢复了以前一切的恶习,早上起来也不再检查一下自己的手是不是已经变成了手骨。
罗格可以清晰的感觉到神之本源的存在,那双银色的眼,刀刻的线条,白袍下荡漾的波纹,就如梦的碎片偶尔会在脑中闪过。于是罗格心中如同燃起了火焰。
死灵法师对天使本能的厌恶并没有冲淡罗格的好色之心,反而渐渐被后者压过。许多贵族都具有的偏执,在罗格身上表现的特别明显。不过大多数贵族表现偏执的方式是深信自己比平民高贵并在一切地方上都优越,而罗格的想法就简单多了,用神之本源再造一个光天使作为自己的宠物。罗格从没有象眼前这样渴望强大,光天使就如此刻骨铭心,那天上的神界该是什么样子。拥有宠物是七级魔法师才能作到的,依靠罗格的精神力,亡灵法师特别选择留下融合的魔法阵知识,以及神之本源的纯净,当他的魔力达到三级法师水平时,也许可以勉强召唤出自己的宠物。
费斯是一个九级法师,魔法实验室是学院深处一座颇为幽静的二层小楼。本来以费斯的实力,再高个二级也没这待遇,但是因为费斯同时还是一位颇有造诣的练金术士,这可比他的魔法实力要重要的多。因为高品阶的魔法物品是所有人的最爱。
当然,罗格的外貌毫不讨人喜欢,费斯之所以选择罗格作学徒,一方面是因为他的马屁实在拍的好,另一方面是罗格在费斯众多价值不菲的宝石面前经受住了考验。罗格绝不是路不拾遗的君子,只是明白“为了大利,眼前小利必须舍弃”的道理。还有一个费斯意识深处的原因,那就是平民出身的他,绝对的享受被一个贵族服伺的生活。在数次一起寻花问柳之后,费斯和罗格的情谊迅速的深厚了起来,也找到了许多共同语言。不过不管怎么说,看到突然发疯一样钻研魔法阵和苦修魔力的罗格,费斯还是颇为高兴。
“老师,魔法阵中这些歪歪扭扭的符号都是干什么用的?”“和你所学的咒语一样,这些符号是为了集聚空间相应的魔法能量而画的。用不同的魔法材料画出的法咒功能也不同。而一个魔法阵的功能就是由这些集聚而来的能量的大小,种类和顺序而定的。”
“那魔法阵的组合方式岂不是很多?”“那是当然,有记载的魔法材料就有几百种,各种纯正属性的魔法能量有几十种,当然其中包括了各种神力。再加上控制能量大小,流向,时间的法咒,组合数量是无穷无尽的。现有的魔法阵都是前人在无数次失败的基础上总结出来的。”
“如果一个魔法阵画错了,又被启动,会有什么后果?”刚一问完罗格就暗骂自己是个笨蛋,时不时在费斯实验室里发生的爆炸还不说明问题吗?不过罗格的运气着实不错,作为一个练金术士,费斯的法力不怎么样,可魔法阵的知识着实精通。
莱茵魔法学院里四分之三的学生都是贵族,象罗格那样的下级贵族也经常受些白眼。贵族学生大多不如平民刻苦,但同为初级法师,魔法装备的差距足可以使他们能与平民学生一战。而平民出身的学生由于财力的差距,只好用苦修的方式提高魔力。原本的罗格既没有财力购买魔法装备,也不愿意象平民一样的苦修,因此实力平平,就是偶尔欺压一下平民,也都是学院外的草头百姓。
日子一天天过去,天气也渐渐的凉了。曾经认识罗格的人几乎都诧异于他的变化,那个矮胖无耻的家伙现在每天不是埋首于图书馆的故纸堆中,就是关在房里冥想。随着魔力的缓慢增加,终于在一个雪花飘起的日子,罗格的魔力达到了三级魔法师的水准。这些日子里,罗格也有意外的发现,被彻头彻尾的改造之后,这个身体拥有爆炸性的力量和不输于野兽的敏捷。“与其说你是个人,倒不如说是个魔兽”死灵法师下了论断。灵魂融合的初期,罗格还能和死灵法师在意识里交谈,到了现在,两个人的灵魂已经完全成为一体,已经分不清谁是谁了。但显然,这个论断只能来自于人和魔兽身体结构极为了解的死灵法师。
另一个意外是精神力。在某个下午罗格正和《风系魔法阵的原理》做斗争的时候,那双银色的眼又在烧灼着他的神经。“真想喝他妈的一口”罗格想起了窗边桌子上的酒杯。对那双眼的渴望让他准备继续沉没在魔法阵的海洋里,却发现那酒杯就在他的面前静静的悬着。随着罗格的愕然,酒杯重重的砸在他的头上,劣质葡萄酒洒了一身。那之后,罗格发现自己的精神力可以控制移动物体。经过几个月无知且无畏的练习,罗格终于能够将进屋偷吃的猫扔出屋外。这点能力与魔法比起来即麻烦且无用,但亡灵法师留下的那点对世界本源的理解使罗格隐隐觉得这个能力极为有用。一直到许多年后,罗格才明白自己错怪了亡灵法师,此时自己的先见之明原来来自于一个阴险小人对阴谋天生的嗅觉。
不管怎么说,这个伟大的日子终于来临了。罗格近乎狂喜的看着屋内自己绘出的五颜六色的法阵。这个宠物召唤法阵因为要配合神之本源,所以做了不小的改动。一般法师的宠物无外乎小妖,乌鸦,黑猫之类的小魔物,用途也以侦察居多。召唤出的宠物和魔法师的灵魂有最直接和本质的联系,宠物的死亡也一般会给魔法师带来重创,就这一点来说,费斯曾断言罗格召唤的宠物不是野猪就是地鼠。法师宠物在战斗中意义不大,即使是黑虎这类大型生物也是如此。与其用宠物战斗,还不如使用召唤兽,威力强大而且安全。
罗格的咒语吟唱完成了,魔力开始一点点注入法阵,自外而内,法阵一个个符号开始亮起来,各种光芒交织在一起。当全部法阵亮起来时,魔鬼的吼叫和天堂的圣歌交织着在法阵中响起,罗格满头大汗,青筋突起,竭力支持着法阵对他魔力无穷无尽的需索。法阵中央的慢慢出现一团黑色的雾气,不断滴下水银一样的液体。这团银色的液体越来越多,当有一个人头那么多时,雾气消散,只余下这团水银样的物质在空中不停的变换和翻滚。罗格又念起另一个咒语,把手放在那团物质的上空。慢慢的,一滴金色的水滴从罗格指尖渗了出来,滴落在那团物质里。那团物质突然疯狂的蠕动起来,一团团黑雾从中喷射了出来,布满了整个法阵。
罗格无力的坐在一边,满怀希望的注视着法阵,那双银色的眼不时在眼前闪过。罗格知道,这次的生物将是世界未曾存在过的,不管是什么,他希望,这个宠物能有一双银色的眼。
雾散了,罗格无言注视着他的新宠物,一具破破烂烂的骷髅。
第一卷 轮回 第三章 混战
(更新时间:2003-11-4 15:09:00 本章字数:4144)
这个骷髅怎么看也不象是个高级魔物,甚至连一个骷髅兵都算不上。整个骨架不大,看得出来生前并不是一个很高大的人。骨头上散布着斑驳的痕迹,部分骨头,比如说很重要的头骨上,还有几条很显著的裂缝。至于肋骨,数来数去也不到二十根,或许不知被哪只野狗充作救命的饥粮了。惟一与众不同的是背后有两个原本似乎是翅膀之类东西的纤细骨架。
这就是神之本源所造出来的生物??罗格的下巴都快要掉下来了,这个骷髅怎么看也不该跟天界的诸神扯上关系,难道说那天上享受无限荣耀的诸神,本质和邪恶无异吗?
罗格的精神力慢慢延伸过去,逐渐和骷髅融合,开始尝试控制,检查这个也许是新品种魔物的技能。一切都很顺利,这个骷髅似乎没什么特殊能力,除了力量比一般骷髅大点。一阵疲劳感袭来,罗格知道自己的法力已经用完了。“唉,不管怎么说,你也算是我的宠物了,今后你的名字就叫风月吧。”并不想深究骷髅和风月究竟有多少关系,罗格就把骷髅送回了异界。就在骷髅消失的瞬间,罗格似乎感觉到它传过来一丝郁闷,是对这个名字不满吧。开玩笑吧,骷髅也郁闷?“我一定是太累了。”
第二天清晨,在连续三次宠物召唤,用尽魔力之后,罗格终于接受了自己的宠物是个骷髅的事实。例行的冥想补足魔力了,时间已近黄昏。“是时候去喝一杯了。”
“橡树林”酒吧颇有点年头了,规模不小,距离北面的魔法学院仅有三个街区,同时也是佣兵工会任务的发布地之一。因此魔法学徒和佣兵云集,自然也少不了火热的女郎和想钓个金龟婿的女孩。
“哟,那不是罗格吗?好久没见了,听说你这半年转性了啦,还真准备当个大魔法师啊?”罗格一看,原来是埃特,曾经一起打架泡妞的损友。埃特五大三粗的个头,比罗格大了三岁,老子是城防军的骑兵大队长,也算个中级骑士了,自小一直训练埃特成为骑士,却不知怎的把儿子送进魔法学院。不过埃特还算有些天份,比罗格晚入学一年,却早了半年成为三级魔法师,目前正向四级法师努力呢。
罗格走到埃特身边坐下,一言不发端起酒杯就喝,良久,长叹一声。同桌还有三个一看就知是纨绔子弟的,佩着贵族常用的细剑。两个舞女正和众人嘻笑打闹着。埃特亲热搂过罗格的肩膀“我说老弟,这些日子没有你还真是够闷的。别人就没你那么多花花肠子。怎么,心里烦啊,是不是哪个妞没把上啊?哈哈。包在大哥我身上。来,先喝一杯!伙计,把你们龙舌兰酒再上两瓶!!”
酒吧里的气氛渐渐到了高潮,不时爆发出一两声女人的尖叫和几个大嗓门的轰笑。“来,罗格老弟,我来介,介,。。介绍一下,这是伦斯.布洛姆,布洛姆伯爵的二儿子;这是凯特,他老子就是我爸的顶头上司。这是佛朗哥,是佛伦侯爵的侄子。”埃特大着舌头又把罗格介绍了一下。
“我说,那边的那个妞不错啊,就是好象不大好对付。”伦斯盯着酒吧的一个角落。众人忙顺着他的目光看去。角落里一张桌子上坐着四男二女,看起来象是佣兵,其中一个一身法师打扮。一个女孩大约十八九岁,打扮惹火,一身深色的短甲,把雪白修长的大腿裸露在外,大腿上绑着一个皮带,上面插着三把飞刀。胸甲在酒吧昏暗的光线下看不大出具体颜色,但毫无疑问做工精良,并且很好的突出了女孩胸部的曲线。胸甲领口开得很低,一道深深的乳沟几乎让伦斯的眼睛掉了进去。身边的一把双手大剑倒是让几个人略微清醒了一下,毕竟这种重量的巨剑侧面说明了女孩的实力。女武士的脸是火辣辣的艳丽,一头淡褐色的波纹长发随意的披散在四周。
女武士身边坐着的是一个粉妆玉琢的贵族小女孩,看起来只有十五六岁,一身长裙除了精美的做工和贵重的质料之外,很少有多余装饰。女孩身上惟一显眼的装饰是一付兰宝石的耳坠。
几个人无礼的注视立刻就被注意到了。那个女武士回瞪过来,伦斯忙回了个口哨。女武士一脸寒霜,手摸上了剑柄,却被那个法师拉住了。“不要在这里惹事,奇薇”。
就在这时,酒吧里突然安静了片刻,众人望向酒吧门口。首先夺去众人心魄的就是那一头飘动的金发,如同最耀眼的太阳,让所有的人一阵失神。那头金发下是可以媲美太阳神的英俊面庞,上面永远雕刻着从容的微笑。他身上仅穿了一件黄金打就的锁链胸甲,用魔法白银装饰了复杂的花纹。胸甲中央纹着一个黄金狮头,饰以十字架和郁金香。
“奥菲罗克!莱茵同盟的黄金狮子,他怎么会来这?”低低的议论声此起彼伏。奥菲罗克是莱茵同盟最大的巴伐利亚公国领主的独子,自幼就被送到神圣教会光明大神殿接受指导,半年前方回到莱茵同盟。奥菲罗克是教会最年轻的三个高级神殿骑士之一,同时很早就显示出出众的军事天份,外加天生的英俊和显赫的门弟,风头甚至盖过了莱茵同盟的几位皇子。
奥菲罗克身边是一个如冰山一样的女子,仅仅比高大的黄金狮子矮了小半个头。绝色的面容上看不出一点表情。女子一身罕见的黑色法师袍,步伐间仿佛有黑色的火焰不断在升腾,摇曳的身姿却是竭斯底里的诱惑。女子的身后是两个护卫,缓缓散出有若实质的杀气显示二人已是从生死之间走过无数次了。
奥菲罗克一行人径自走上楼梯。良久,酒吧里才恢复了平时的喧闹。罗格心中却是不宁,不知为什么,在奥菲罗克耀目的面容上,他好象总是看到一双银色的眼。
“砰!”一个大号的酒杯在罗格身边炸开,里面的麦酒洒了猝不及防的罗格一身。不过伦斯更惨,酒杯的落点正在他的额头。罗格转过身来,正看见杀气腾腾的女武士提着大剑走过来,四个男佣兵也跟在身后,一付战斗姿态。
原来众人酒喝得多了,伦斯色心又起,一边眯着眼睛死盯着女武士的胸脯,一边在怀里舞女的胸脯上狠命的揉着。女武士再次回头时,他还辛苦无比的把手从舞女衣服里抽出来,朝着对方一耸一耸的比着中指。然后女武士手中的酒杯就在伦斯额头开了花。
以前为了女人在酒吧里斗殴对罗格这些人来说是家常便饭,然而这几个看起来就是身经百战的佣兵可不是他们几个对付得了的。只是作为贵族平时欺人多了,无论如何落不下面子逃走。罗格倒是想逃,但回念一想,这几个酒肉朋友虽不是什么豪门,都还颇有身家背景。一起挨顿揍也有助于增进战斗友谊。
埃特年纪最长,颇有战斗经验。立刻跳起来开始颂咒,只是酒喝的多了,一个酸箭的咒文念得莫名其妙的,搞了半天什么也没发出来。这时对方已经和伦斯三个混战在一起,并很快打得三人鼻青脸肿的。女武士下手特别凶狠,一记撩阴腿直奔伦斯而去,伦斯见势不妙,迅速转身,由屁股受了这一脚,从战圈里飞了出来。埃特大喝一声,顺手从身边一人身上抢把长剑,暂时转职成骑士,杀入战团。
几个佣兵因为对手是贵族,明显有手下留情。罗格脑子倒还清楚,快速发了魔法飞弹,二个光弹画着弧形向一个男战士飞去。那个战士随意挥剑一挡,罗格精神力发动,光弹突然在空中一顿,战士立刻挡了个空,随后两个光弹又绕了个弯,在战士脸上炸开。魔法飞弹虽然是最初级的魔法,威力有限,可是战士脸皮的厚度好象也远不如身上的链甲来得结实。于是战士一脸血污,摇摇晃晃的倒了下去。
另一个战士见状,立刻发动剑技“冲刺”,整个人如同在冰上滑行一样,迅捷无比的冲了过来。罗格大惊,来不及发动魔法,咬牙精神力再次发动,这次是战士的脚。迅速冲刺中的战士猛然被绊了一下,一头向罗格栽了过来。罗格提起一张桌子挡在面前,扑,战士的头撞穿了桌面。就在战士尚在眩晕之时,身经百战(斗殴)的罗格抓住对方的头盔,一记膝撞,咔的一声,战士的鼻梁骨断了。身体改造过的罗格此时的力道已经非同小可了。
解决两个战士后,埃特等人以三打二已经能够支撑了。以防守见长的凯特持剑对女武士一记抹胸,成功吸引了她的注意力,并接下了大部分攻势。埃特和佛朗哥对另一个战士已经是有攻有守。此时,不知何时已经偷偷躲在桌子下面的伦斯突然一剑,刺伤了那个战士的大腿,又顺势回转,削向女武士的下阴。女武士不及防备,一个侧身,以大腿上的匕首挡住了这一剑。
佣兵的法师一直没有参战,却没想到片刻之间,战局急转直下。他脸上怒意大盛,手指画了个符号,一个预告准备好的兰色透明的防护魔法“魔法吸收”罩住了全身。这个四级魔法最少可以吸收10级的魔法能量,是魔法师最常用的防护魔法之一。可是对魔法已有非常另类理解的罗格不以为然,“靠,对几个魔法学徒也用得着放防护罩吗?”
佣兵法师正准备一个火系攻击魔法,他快速的念着咒语,双手划着复杂的符号。罗格想起“魔法吸收”不能防护物理攻击,于是抄起一杯酒对着法师扔了过去。法师来不及躲闪,被淋了一头。随后飞过来几盘菜肴,一张椅子,甚至还有一个桌子。佣兵法师狼狈之余,法术终于被打断了。他还没来得及发怒,一个身影就扑了上来。是罗格。谁都知道和法师拉开距离是非常危险的,于是难得一见的法师之间的肉搏开始了。依靠年轻力壮,技艺娴熟,又有魔兽一样被改造的身体,罗格很快占了上风。
怒火中的女武士开始连续使出剑技,被伤了大腿的战士也仍然不好对付,埃特几人苦苦挣扎,埃特和凯特受到的严格训练发挥了作用。这时一个软绵滑腻的东西无声飞来,啪的一声帖在女武士胸口。女武士一声尖叫,发现是个煎蛋,明显被咬过一口。却是罗格去和法师肉搏前顺手飞过来的,没想到居然收到意外之功。就在女武士受惊退后之际,埃特四人对受伤战士发起拼死攻击,流氓无赖打架气势充分发挥。战士很快又挨了两剑。
这时,长街外响起了马蹄声,“城防军来了,让我老爷子知道可不得了!”凯特怪叫起来,双方都停手了,罗格从魔法师身上站起来,顺手抢过他的法杖,跑了回来。佣兵一方知道目前已方就只女武士一人战力完整,继续打下去也很难讨好。恨恨的迅速离去。罗格等人也不愿意在这种情况下和城防军打交道,也匆匆跑路了。
此时酒馆四楼的一个房间里,奥菲罗克颇有兴趣的看着罗格等人跑路的背影。
“那个法师,很有意思啊。”黄金狮子自语。
“埃丽西斯,你不觉得他的,怎么说呢,和你有些相似吗。”
“那个胖子,是所有贵族和法师的耻辱。”冰一样的女子给罗格下了结语。
“呵呵,好吧。理查,去查一下这个胖子。”奥菲罗克身边的一个护卫一躬身,然后慢慢隐入了黑暗之中。
第一卷 轮回 第四章 筑巢
雪后初睛。莱茵城整个城市披上一片银色。阳光透过树梢的冰棱折射出缤纷的色彩,城市中的一切肮脏与丑恶似乎都已经被清洗干净了。今年莱茵城的冬天来得略早了些,贵族和富人们正合心意。贵夫人和小姐们又到了展示新的冬款礼服的时候了。
西南部索伦区是城市的贫民区,是一个被遗忘的角落,从事各种低等职业的人集中在这里,这里也是罪犯的天堂。冬天对这里的人们可不是件好事情,破旧的房子需要修补,过冬的衣物燃料需要准备。
在索伦区的边缘,罗格正站在一栋老旧的二层小楼前,满意的看着自己的新窝。小楼位置极佳,当然这仅是对少数人来说,比如罗格。小楼不远处就是一座不大的坟场,楼周围种着几棵高大的橡树。即使是晴天,这里也显得有些阴森。
罗格心情愉快的开门走了进去。小楼看来闲置了一些日子,不多的家俱上集满了灰尘和蛛网。百叶窗有半数不大好用,客厅边一座木制的楼梯通向二楼。二楼有三个房间,一大两小,大的,罗格准备给自己用作书房,至于那两间小的,一个作贮物间,一个是实验室。天知道罗格能实验出什么来,至少是现在。
由于独特的地理位置,这座小楼仅仅花了罗格50个金币,就在一周前,这还是罗格一年的生活费和学费。可如今的罗格口袋里还有350个金币,一周前从佣兵法师那里抢来的法杖质量不错,上面的水兰石品级可是不错,对喜爱水系的法师来说帮助不小。由于罗格战绩辉煌,一个人就摆平了对方两个战士和一个魔法师,伦斯等人都毫无疑义的认为法杖该归罗格所有。而罗格在用了几天时间总结了那天的战斗之后,认为这东西对自己现在意义不大,就把魔法杖卖了400个金币。
罗格从来没有拿过这么多的钱,老里弗斯子爵一年的各种租税收入不过300金币,自然不会有多少富余给儿子。何况没落贵族也是贵族,必要的交际排场还是要讲的,沉重的经济压力使老里弗斯脾气日益暴躁。
等把楼内布置好,又是一周以后的事了,新的家俱花了罗格20个金币。现在罗格满意的躺在自己书房的床上,(在他的品味里,丝毫不觉得书房里有张床有何不对),身边堆满了金币,天知道一个没落贵族的儿子对金币有多大的渴望。在翻来覆去的数了无数次之后,罗格终于倦急而眠,第二天又睡到红日西斜。“啊啊啊````````````!”伸了巨大懒腰的罗格从床上一跃而起,带着数个金币叮叮当当的落在地上。这声音可真是悦耳。
睡觉睡到自然醒,数钱数到手抽筋。这就是罗格的幸福生活。
接下来的一个月里,罗格时不时会回到自己的小窝,并且给里面添置了许多陷井和机关。伦斯等人先后来过罗格的新窝,几个人也都出了不少主意,自然是恶搞的居多,然而也偶有出人意料的点子出现。当然,这几个菜鸟布置的东西威力有限,只是阴险上有些可取之处。
这期间,罗格又学会了一个新法术,火焰手指。靠从手指上喷出的一小股火焰来杀伤敌人,然而这个二级法术自然威力也极为有限。
在发现精神力还可以当绊马索使之后,罗格又曾以一腔热血开始苦练。但除了扔出去的猫肥了一点之外,一月以来毫无建树。罗格终于明白了胖子不是一口吃成的道理,热血消退,又开始找埃特他们开始鬼混。
罗格几乎忘了自己还有个骷髅。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这点道理罗格还是懂的。“老橡树”一战留下的诸多伤痕也让埃特等人用切肤之痛明白了这个道理。几人不约而同的采购高品质的装备,自然也包括一些不那么符合骑士身份和贵族风度的东西。罗格就买了一把精致的精灵臂弩,一次可以装三支弩箭,上面附加了简单的符咒用以小幅增加魔法穿透力。“这个可比菜盘子好用多了。”罗格厚颜无耻的对埃特说,埃特深有同感,并建议箭上加麻药,马上被罗格采纳。
几个损友老实了一个月没出去鬼混。除了采购装备花去了他们不少月份钱之外,主要原因还是怕再遇到那几个佣兵。那几个家伙,随便一个认真起来,就足以打跑他们所有的人。虽说对方不至于公然杀死一个贵族,但一顿皮肉之苦是免不了的。况且佣兵大多是用刑的好手。每当想起女武士奇微的那记撩阴腿,伦斯总是不寒而栗,下意识的夹紧双腿。
在莱茵城西面二百里的巴伐利亚公国首府里尔城的城主府里,奥菲罗克正兴致勃勃的研究着罗格等人的报告,特别是罗格给臂弩瘁毒和罗格小窝里的机关说明。埃丽西斯,冰山与黑色火焰的结合,纤长的手指轻轻拈着奥菲罗克递过来的报告,就如拿着一件肮脏的东西。蓝莹莹的指甲在阳光下不时闪亮。她越发的厌恶这几个人了,不明白为什么奥菲罗克会对这么几个废物如此地感兴趣。
一道黑色的火焰燃起,迅速把这些报告化为乌有,连一丝灰烬都没有留下。那冰莹的手指,在火焰中的手指,却不曾受到一点伤害。
黄金狮子不以为意,站起向来,走到落地窗前。窗口对着东方,夕阳将窗前的一切景物都镀上了一层血红。奥菲罗克的目光仿佛穿越了几百里的时空,落在莱茵城上。
夕阳越发的红了,万里江山如血。奥菲罗克的血在慢慢的沸腾,他的心已在府瞰大地。埃丽西斯如同隐于黑色的炼狱之火里,注视着血染的山河,气势升腾的奥菲罗克。冰一样的眼睛慢慢的融化,银白色的光芒一闪而过,如同死神镰刀上的寒光。
积雪第一次被春天的阳光融化了,罗格从费斯的实验室里走了出来,默默的看着屋顶上的融化的雪水一滴滴的滴落。罗格与费斯长谈了一夜,请教完一些有关魔法阵的问题之后,在不良嗜好上有许多共同点的师徒两山南海北的聊了起来。在神侃了无数传说中强大的魔法师的传奇之后,费斯突然感叹到:“想成为强大的魔法师,没钱是万万不能的。”罗格也两眼放光:“是啊,那些大魔法师哪一件装备都是价值连城啊。就是我上次从那个魔法师那抢来的那根法杖,居然也值几百金币。”于是话题自然而然的转到如何魔法师该如何赚钱的话题上来。
“罗格,你现在也算有了点钱了。当然这些是远远不够的,甚至象样点的魔法原料都买不起。你跟我了这么久,老师也没送你什么东西。这个魔法戒指还能对你有点用。还有这块黑水晶,质量不错。不过要靠你自己把他制成魔法装备。魔法阵方面有什么不懂的,再来问我好了。其余的就要靠你自己努力了。魔力的提高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你要想迅速变得强大只有赚钱钱,有钱才能有好的魔法装备,实力强大后才能更加有钱。大陆历史上的风云人物,哪个不是富可敌国的。至于那几个大魔导师,个个都是有一两件神器的。而开国人物,帝王将相,更是没钱不行。又有哪一次战争不是烧钱的战争?”
费斯意犹未尽。“要说赚钱,这学问自也不小。赚钱之道,首在识势,次在得人。识天下大势,知道大势所趋,顺势而为,自然处处逢源。谈到识人,要知道人力有时而穷,任你聪明绝顶,也不会无所不能。能聚天下英贤为我所用,财源滚滚自不待言。最后一点在于能弃。人贵有自知之明,能进能退,见事不可为,要有断腕认输之勇。输一次两次,只要不伤筋动骨,何愁不能卷土重来。罗格啊,你什么都好,就是少点毅力和耐心。这事急也急不来,有时间去看看大陆通史,前人走过的路,多少总会有点借鉴。要知道重要的不是你在一条路上跑得比别人快,而是在于你选择的是一条正确的路。”
罗格只听得目瞪口呆,心中热血澎湃。哪想到这个平时呆板闷骚的费斯却能有如此见解。罗格只觉得眼前天地豁然开朗,心中充溢着金币发出的柔和光芒。
费斯送给罗格的魔法戒指是一枚普通的魔力增幅戒指。说是魔力增幅,其实是帮助施法者更精确的控制法术,从而以较少的魔法力施放法术。从结果来看,一般能使法师多放出一个低级魔法。
罗格迈着有力的脚步走向自己的小楼。他只觉得一生里从没有象今天这样斗志勃发,夜色下一切的景物都似乎透射出金灿灿的光芒。金币,珠宝,美女在罗格的身周飞舞。呵呵,看这高耸的胸脯,看这双长腿,真是养眼啊,好象是真的一样。“这张脸怎么有点熟?长得不错嘛,够艳。在哪见过呢?。。。这不是幻觉!”罗格突然从自己的幻境里清醒过来,目瞪口呆看着小巷的另一头,女武士奇薇一身的肃杀走了过来。
“我已经找了你们两个月了!”从牙缝里挤出的声音如同丧钟一样响起。
第一卷 轮回 第五章 追杀
望着逐渐迫近的女武士,罗格逼着自己冷静下来。跑是跑不过的,至于打,低级战士和低级法师单挑从来都只有一种结果。罗格虽然看不清奇薇的实力,但知道至少七八级总是有的。就算对方也只是个三级战士,看她这全副武装的样子,也绝对轻松收拾只有一个魔法戒指的自己。为今之计,惟有将她引入自己的小楼,靠着那些机关,方能有些胜算。
罗格主意已定,开始打量四周,做脚底抹油的准备。自己的后方是一片废墟,许多贫民在当中搭建了简陋的窝棚。往前穿过小巷,再走个五百米就是自己的小楼。可惜的是奇薇正拦在自己的必经之路上。
罗格退到巷口站定,开始颂念咒语。奇薇冷笑着盯着罗格,巨剑拖在身后,等着罗格把咒语念完。罗格双手间红光一闪,两个魔法飞弹飞向女武士,正中胸前。砰乒两声,女武士胸甲上蓝光一闪而逝,奇薇安然无恙。罗格又大声念起火焰指的咒语,一股火焰射了过去,又被 胸甲的蓝光挡住。显然这是一件魔防盔甲,就算再差,对付罗格的魔法还是不成问题的。
罗格头上冷汗淅淅而下,脸上的肥肉都在抖动。正待念第三个咒语,女武士的身影突然消失了。下一刻,奇薇已经出现在罗格的面前,二人鼻尖几乎碰在一起。罗格只觉得腹部一阵大力传来,就算以自己的强健体魄也承受不住,哇的一声,今天的三餐都吐了出来。奇薇接着在罗格背上砸了一剑柄,将他打倒在地,狠狠踢了几脚,罗格已是口鼻出血了。奇薇脚一挑,把罗格翻了过来,恶狠狠的说:“你们不是很凶吗?想上我不是吗?来啊,让我看看你有多少本钱,能不能让我满意啊?”说着,一脚踏上罗格的胯间,皮质镶银的靴子狠狠的践踏着。
罗格整张脸立刻变成了猪肝色,叫也叫不出来。双手死死抓住女武士的靴子,徒劳的试图挪开那只脚。奇薇带着残忍的笑容,又重重的碾了几下,才松开脚。罗格大口的喘着气,捂着下体在地上拼命的翻滚着。不时发出一两声哀嚎。奇薇一脸厌恶的看着这个满脸血污的胖子,啐到:“怎么,才这么两下就不行了?是不是个男人啊?姑奶奶还有好多手段没使出来呢!今天总要你一样一样的受受。”
女武士把巨剑放在一边,突然看见罗格盯着自己背后的巷深处,眼中喜色一现。奇薇冷笑一声,心说就这点伎俩也来骗我。不过她还是转过头来,装作上当受骗,想等罗格袭击自己或者是逃跑时再抓他回来。“这些蠢贵族,就从来没有一点新鲜花样。”
背后嗡的一声轻响,奇薇立刻觉得不对。屁股上猛然一阵刺痛,一支短弩已是齐根没入雪白的肌肤之中。女武士腰间是很短的裙甲,罗格又是自下而上的射击,外加奇薇高挑的身材,这支弩箭插的可真不是地方。
奇薇心中又羞又怒,一把抓起巨剑,起意劈了这卑鄙下流的胖子。一转身,伤处一阵巨痛,奇薇立刻眼冒金星,随后伤处转为酸麻,显然这箭上还涂了药,再伸手一探,只有一手的鲜血,短小的弩箭已经全部入肉了。奇薇深吸一口气,娇喝一声,浑身上下突然闪出一层淡淡白光,随后消失。罗格心下骇然,这是斗气!在涂在箭上的麻药发生效力前,自己能不能保命还很难说。
奇薇虽然用斗气暂时压下药力,但腾不出手来拔箭,何况卑鄙的胖子就在面前,也不能到那个地方拔箭。还是速战速决,先解决了他再说。这时已经站起来的罗格又开始吟唱咒语,一股细细的火焰射了过来。奇薇不闪不避,加速冲了上去。就在那股火焰及身之际,罗格双眼精光一现,奇薇的胸甲连同里面的底衣突然被一只无形的手掀了上去,火焰烧上了丰硕雪白的双乳。
敏感部位突如其来被火烧的滋味,饶是奇薇实力过人也禁受不起,尖叫一声痛苦的蹲了下去。奇薇稍稍恢复一点,立刻把胸甲放下去掩住胸部,这份羞辱让她失去了理智。就在这时,罗格突然扑了上来,拳打脚踢,虽无多少章法,可是动作敏捷,力道雄浑,哪有一点魔法师和受伤的样子??奇薇大吃一惊,在挡住一顿暴风雨般的袭击之后,正欲反击。罗格却从身边冲过,落荒而逃。
奇薇险些气得晕了过去。一咬牙不顾胸臀的伤痛,追了下去。
罗格在前面七拐八绕的,跑到一座小楼前,拉开门就闪了进去。“好,让我知道了你的狗窝,我看你还怎么跑!”女武士冲上前,一脚踢倒了大门,却觉得一阵头晕目眩,身上的伤处也越加痛疼。奇薇深吸了一口气,清凉的夜风让她的头脑清醒了点。这时二楼传来惊慌中碰倒了什么桌椅的声音,女武士的胸中怒火再一次的燃烧了起来,从楼梯向二楼冲去。
女武士一跃而起,右足尖刚点上楼梯,就听“咔嚓”一声,那块梯板塌了下去。奇微毫不慌张,左足空踢一下,身形不降反升。她怕再有埋伏,伸巨剑在楼梯上一点,身形继续上升,“嗖嗖”两支弩箭凌空射来,女武士挥剑将之击落,却撞断了一根肉眼难辨的细线。电光一闪,旁边的墙壁上一个闪电陷井被发动了,奇薇身在空中无法躲闪,立刻被电得全身发麻,摔倒在地。好在这个陷井威力不大,她又是一身魔防装备,头晕目眩了一阵,也就好了。
听到二楼传来的得意且难听的大笑,奇薇咬牙再向上冲,刚冲过转角,又是哐当一声巨响,女武士立刻眼冒金星,向后飞出,重重摔在地上。原来这里被安放了一个透明的能量壁障。陷井被这一重撞,闪了几闪,失去了效力。奇薇却也倒在地上,一时爬不起来。
女武士用巨剑勉强支撑起身子,走下楼梯。“这见鬼的小楼里谁知道还能有什么花样,眼前只能先放过这个混蛋,待明天来一把火烧了这猪窝。”女武士恨恨的想。
一阵黑雾飘过,骷髅“风月”拦在女武士的面前。
罗格也不好过,魔力耗尽,受伤不轻,召出风月已经是他最后的能力了。他瘫坐在二楼,注视着楼下的战况。这里还算安全,至少奇薇要往上冲的话,还有三道陷井等着她。风月似乎和以前有些不同了,多了把锈刀,肋骨好象也齐全了。
奇薇振作起来,巨剑斜斜削向风月的颈部,风月举起锈刀架住,女武士借此力道巨剑轻巧的画个弧形,再次削向骷髅的颈骨。骷髅招架不及,举起左臂一挡,却哪里挡得住重剑,喳的一声,臂骨已被削了下来。风月晃了一晃,倒下不动了。
奇薇冷哼一声,这头废物原来还会点亡灵魔法,可惜不成气候,骷髅都只能召来一个。奇薇跨过地上的骷髅,向门口走去。
突然背后风声响起,奇薇心知不妙,猛然下蹲,把巨剑竖在背后,当的一声,一把锈刀重重的砍在巨剑上,还没等女武士反应过来,又被一脚狠狠踢在臂部的伤处。奇薇回头一看,原来是骷髅“风月”,不禁倒吸一口凉气,骷髅也会装死??
奇薇首次觉得这座小楼阴森恐怖。
罗格也目瞪口呆。
女武士和骷髅间又是一场混战,毕竟实力相差太远,奇薇逐渐占了上风,正当她准备彻底的劈碎这个骷髅时,又是一阵黑雾,原来是罗格见势不妙,把风月送了回去。
“砰”的一声,奇薇又是一阵眩晕,在失去意识之前,隐约看到那个胖子手持一根铁棍,正狞笑着看着自己。
第一卷 轮回 第六章 凋零
一阵钻心的刺痛把奇薇从昏迷中拉回到现实,她呻吟着想用手抚摸一下伤处,却发现双手纹丝不动。又是一阵巨痛传来,这一次她彻底清醒了。一张恶梦中的胖脸慢慢的在眼前清晰起来,那张脸是如此的接近,甚至可以看清鼻子上的毛孔。
奇薇吓得大声尖叫,本能的想跳起来躲开,双手却在背后不能动,一下失去平衡,又重重的摔在桌子上。臀部又一阵巨痛,这一次却让她差点晕过去。
“美人,不要那么害怕嘛。夜还长着哪。”近在咫尺的胖脸露出蛤蟆的表情。
奇薇稍微冷静了点,观察了一下自己的处境。房间很大,天花板上垂下的吊灯上十几根蜡烛把房间照得灯火通明。房间里的家俱还是崭新的,一眼就能看出是用低劣的木材制成,偏还要弄得金壁辉煌的样子,主人的品味可想而知。不过奇薇更要担心的是自己,她很快发现自己的双手被牢牢的绑在背后,俯卧在一张大实验桌上。
胖子的手中拿着一个小钳子,夹着一根染着鲜血的弩箭,在眼前仔细看了看,便扔到一边,伸手轻轻挑起了奇薇的下巴,“哈哈,长得还真不错啊,现在怎么不凶了?打我啊?难道说非得粗暴点对你你才爽是吗?大美人,我这箭射得还真是地方,看来是个天才箭手啊。”
女武士呸了一声,一口对着罗格的手狠狠的咬了下去。罗格迅速收手,又一把抓住她的头发,用力向上拉起。奇薇脸上现出痛苦的神色,整个上身都被拉得向上仰起,胸部的曲线显露出来。
罗格的手摸上来,让奇薇觉得好象有条冰冷的毒蛇在身上爬动,却被抓住了头发,挣扎也有限,泪水终于止不住的从紧闭的眼中流下来。奇薇比罗格还要高大半个头,裙甲和胸甲已经在昏迷时就被罗格脱了,裸露的臀部硕大丰满,在腰部突然惊心动魄的细了下去,双腿又长又直,线条健美。让罗格看得欲火上升,一把按住女武士的臀部。他是如此用力,十指都深深陷入滑腻的臀肉里,紧跟着腰身一挺,便深深进入了那一片温软之中。
小楼里烛火在女武士嘶哑的咒骂声中摇曳,劣质实验桌“吱吱呀呀”的呻吟着,不堪承受两个人的重负。魔鬼在欲火中狂舞,怨灵们则发出歇斯底里的尖嚎。
罗格颤抖着,潮水一样的快感交织着报复的愉悦,让他的每一块肥肉都在颤抖。心底最深处的阴暗都在沸腾,不断的冲击着他的每一根神经。
初春的夜仍是凄冷,风吹过的时候,未开的春花也曾凋零。
曲终人散。
罗格得意的哼着小曲,看着被自己俘虏的雪白羔羊,身体里的酸痛似乎都在歌唱。不久前,这只羊羔还是头真正的狮子。罗格披上衣服,决定去找埃特他们来看一眼自己的猎物。惟一让他不快的是奇薇的眼神。彻底的冰冷,没有凄婉,没有怒火,也不是空洞,只是冷冷的看着胖子。罗格感觉自己就象是被蛇盯上的青蛙,他很不喜欢这种感觉。又给奇薇加了一道绳子,自然顺手多摸了几把。奇薇全无反应,就如同被摸的不是自己的身体一样,还是如蛇一样静静的看着胖子。
罗格匆匆的离去,几乎可以说是为了逃离这杀人的目光。最好的办法当然是杀人灭口,可是罗格还暂时没有那个胆子。再说这么个大美人杀了也实在可惜。
埃特几人兴冲冲的来到小楼。小楼里如同刚刚起过一场暴风,东西都被砸得乱七八糟。几人心中叫糟,冲上二楼一看,宽大的实验桌上已经空空如也,用来捆绑的绳子断成几段。凯特拿起绳子的断头看了看,回头说到:“这是硬被挣断的,老天!这么粗的绳子都能挣断,她真是被你捉到的?”罗格想起女武士身上闪现的斗气,登时出了一身冷汗。
埃特年纪最长,经验较丰,最先冷静了下来。“大伙先别怕,对方还不知道我们究竟是谁。不过罗格你这小楼看来是不能再呆了。”大家慢慢冷静了下来。恐慌一过去,伦斯脑筋又活络起来,道:“只怕他们要来放火烧楼。”
“一不做,二不休!现在这事想善了已经不可能了,只有先下手为强。时间不多,咱们合计合计,给他们下一套,他们只要敢来烧楼,就让他讨不到好去。谅这些佣兵也玩不出什么花样来。”向不多言的佛朗哥倒是够阴狠。
众人计议了一会,消去来过的痕迹,迅速离去。
小路上,罗格和几个贵族模样打扮的人大摇大摆的走向小楼,一路上低声谈,高声笑,看了就知道在谈论男人共同的话题。
几个人走到小楼前站了下来。罗格旁边一人突然说到:“不对,有人进去过。这里有埋伏。”此时轰的一声,楼门碎片四射,一道剑光凌空斩向罗格,剑未至,杀气已先罩住罗格全身。胖子如坠冰窟,眼睁睁看着巨剑剑锋接近,却是动弹不得。两边两把长剑突然伸过来架住了巨剑,巨剑借力轻轻弹起,突然变得无比轻盈,迅捷无伦的向罗格连劈带刺。那两把长剑织成一张密不透风的剑网,将所有的攻击全部挡了下来,显然持剑的两人也不是庸手。
疾风般的攻击过去了,剑光消散,奇薇大口的喘着气,持剑指着罗格。她脸色苍白,身上随便穿了一套皮甲,双眼布满血丝,脖颈上还隐约可见斑斑瘀痕。
楼里又扑出三条人影,罗格身边的几个人分别迎了上去,斗在一起,赫然是那日酒吧中的三个战士。只是那个法师还不见踪影。
此时不远处一声大喝:“大胆叛逆,居然敢在王都袭击城卫军!?”铿锵声响处,一小队盔甲鲜明的剑士在一名重甲骑士的带领下冲了过来,迅速将小楼围了起来。和奇薇几人对战的人也撕去衣袍,露出了里面带有城卫军标志的软甲。罗格迅速退到一边,埃特等人也走了过来,阴笑着看着女武士。
重甲骑士一言不发,骑枪向前一指,士兵们立刻蜂拥而上,剑剑均往死里招呼。佣兵们知道落入了圈套,打个招呼,同时向外一冲,便立刻转身退向楼内,与士兵们拉开了距离。小楼二楼上呼的一声,飞下一个碗大的火球,在剑士群中炸开。热流无情的烧灼着剑士们裸露在外的皮肤。紧跟着第二个火球又飞了下来,几个本就受了重伤的剑士立刻变成了火人,惨叫着倒了下去。
二楼的窗口上出现了佣兵法师的身影,深寒的冻气伴随着无数冰锥从他双手间散发出来,几个闪躲不及的剑士立刻被冰结起来,随后冻气袭至,其中体力稍差的啪的碎成了几块。紧密的包围队形立刻出现了一个缺口,奇薇等人抓住机会立刻冲出了包围。一个高大战士反手把一根绳索抛向窗口,在法师身上绕了几绕。法师从窗口一跃而出,战士用力一拉,眼看法师就要在空中飘飘荡荡的突出包围。
重甲骑士大喝一声,全身深蓝色光芒一闪,手中骑枪流星般飞中,穿胸而入,把法师牢牢钉在了墙壁上。
奇薇一声悲鸣,反身就要拼命。她身边的一个战士死死拉住她,一把把她扛在肩上,迅速离去。另一个战士吟唱了一个简短的启动咒语,扔出一道卷轴,地面突然冒出许多藤萝植物,枝条在空中疯狂飞舞,碰到物体就紧紧缠住。几个追的快的剑士立刻被牢牢的缠了起来。佣兵们借此时机消失在贫民窟中。
罗格若有所失的望着女武士消失的方向,知道她是决不会就此善罢甘休的。
重甲骑士看着伤忘惨重的手下,冷哼了一声。凯特走过去,对骑士低声问道:“老爸,现在怎么办。”骑士良久不作声,叹了口气:“你们的麻烦还在后面呢。嘿,佣兵。”他招来了一个剑士,低声叮嘱了一番,那个剑士领命而去。骑士又看了凯特几人一眼,喝道:“就你们也想学人家横行霸道?!先把本事练好再说!”说罢绝尘而去。
过不多时,莱茵各个城门口都驰来一小队骑士,把一张悬赏榜文帖在布告栏内:“通缉:剑与血玫瑰佣兵团。
该佣兵团在王都蓄谋叛逆,事败后杀伤城防军多人。目前该佣兵团团长之妹奇薇及三名主要成员在逃。佣兵团普通佣兵三十人在逃。
擒获或杀死主要成员一人赏金币500,普通佣兵一人赏金币30。通报者赏金减半。”
第一卷 轮回 第七章 异界
远方的天际是的黑色的无尽虚空。天空永远是一片混浊的灰色,如同一个最阴暗的黄昏。天上的灰色在不停的翻滚着,却看不出是云是雾。
这里没有昼夜,没有时间。
森林,早已在亿万年前就已经失去一切生机的森林。参天的树木只剩下躯体和较粗大的枝干。树上挂着丝丝缕缕的蛛网状的东西,却又不可能是蛛网。没有蜘蛛能在这里生存。
地上到处分布着泥沼,灰色的泥浆中不时冒出一两个气泡。不知是什么生物的骷髅偶尔会浮上来,旋又被泥浆吞没。
风带着湿冷的气息,时时一股恶臭扑面而来。
这里是异界,死灵和魔鬼的乐园。
风月已经不知道在这森林中走了多久了。它记不起自己来自何处,只记得那个叫“罗格”的生物给自己起了这个名字。风月对自己的名字本能的觉得想吐,又不知道这感觉从何而来。至于吐,好熟悉啊,却怎么也想不起来怎么去吐。当然了,骷髅能吐出什么。
暗淡的天光斑斑驳驳的落在地上和风月的身上。它只想走出这片森林,至于为什么要走出去却并不知道。这是本能吧。
风月时时能感觉到一丝丝的能量从那个叫“罗格”的人那里传过来。风月也知道自己无法拒绝罗格的命令。这个世界有太多风月无法了解的东西。可是这能量让它很舒服,变得更有力量,可是太少了,它就如沙漠中无助的旅人在等待着不知什么时候才能落下一滴的水珠。
风月无比的饥渴。
提着生锈的长刀,风月漫无目的的在森林里游荡,已经忘记了是在哪里找到的这把刀。它很小心的避开了一些地方,直觉告诉它那边的存在强大而邪恶。风月很聪明,在面对和自己一样的骷髅时总会想出些办法巧妙的打倒它们,因为它们身上带着让风月饥渴的能量。
已经忘记了是哪一天,风月找到几根质地很好的骨头,一阵雾气过后,这些骨头已经补足了自己的24根肋骨。风月感到自己的肋骨就应该是24根。这次修补用尽了风月积蓄的能量,要不是“罗格”那里适时的传来了一些能量,风月不知道还能不能面对遇到的第一只僵尸。
搏斗进行了很久。僵尸的力量不是风月可以抗衡的,付出三根肋骨的代价后风月终于认识到僵尸追不上自己。于是一个骷髅开始绕着僵尸不停的转圈,时不时上去一刀,削下点腐肉来。终于僵尸倒下了,风月的肋骨也不足20根了。
异界里其它的骷髅和僵尸好象见面时都互不相扰,风月不明白为什么自己却是只要见到落单的,就无论如何要打倒它们。“我饿。”骷髅想着。
异界里没有时间,风月也在不停的游荡。它不知道自己已经游荡了多久,也不知道自己还要游荡多久。
森林好象永远也没有尽头。
小楼一战之后,罗格对会装死的骷髅大感兴趣。在夜深人静时小楼二楼经常是一人和一个骷髅眼对眼呆站着。试了无数次用精神力沟通未果后,罗格终于失去了兴趣。
罗格不知道骷髅的刀是哪里来的,研究了半天也没有结果,就不再深究了。
天气一天天的热了,不知不觉中罗格过了自己二十岁的生日,已经该离开魔法学院了,再过几天就是考试的日子。几个月的时间中30多卷的大陆通史已经被罗格看了一大半,顺带读了一堆冒险传记,游记,各类笔记之类的东西。
埃特三个月前已经通过了魔法学院的考试,现在正在努力朝着一名魔法骑士发展。毕竟做魔法师太浪费他那大块头了。凯特则在老爷子的训练下成为一个实力不错的五级骑士,当然从信仰上看父子两倒应该算是黑暗骑士。至于伦斯和佛朗哥,游手好闲之余剑术也有所长进。更难得的是两人把花在女人、艺术品和醇酒上的钱大部分用在自己的装备上,所以实力提升远超实际水平。
几人倒还真不是天性上进,只是为形势所迫罢了。小楼一战后,几人寻花问柳强抢民女之际时不时会有人跳出来大打出手。剑与血玫瑰佣兵团虽然规模不大,连三流都欠奉,但团长(死的那个法师)为人豪爽,奇薇又追求者众多。总有些知道真相的佣兵起意报仇。
天气热了,人心也燥动起来。考试那天,考场上的罗格随意放了两个火焰手指的魔法,就算通过了考试,换得了一身魔法师袍。下午去城里的法师公会注过册,就算正式成为一名低级魔法师了。如果愿意在莱茵同盟需要的时候听候征召的话,罗格还能每月得到5个金币的津贴。可是看了一肚皮历史的罗格如今另有伟大理想。
“咣”几只酒杯重重的碰在了一起。
“咱们兄弟可有一阵没好好聚聚了,奶奶的,到处是杀手,来,咱们今日不醉不归!!”熊一样的埃特体形比纯正骑士的凯特还要高大,他高举酒杯把酒一口气全倒在喉咙里。凯特一张脸英气勃勃,一脸的正气,他此刻也是满脸通红,酒气冲天。至于伦斯和佛朗哥,长得也都还算俊男。但在贵族中属于平常,毕竟贵族夫人们长得都还不错。
几人在这大半年中多次共同出生入死,倒也结下不浅的情谊。
“兄弟们,明天我就要到法尔堡上任了。唉,以后不能多聚了。以后你们几个要常来看我,当然路费自负。”凯特一脸的沮丧。
佛朗哥道:“法尔堡?就是靠近魔域森林的那个吧。附近盗贼可不少啊,听说最近罗恩公国也经常有小股侦察兵穿过魔域森林到那附近活动。要小心啊。”
凯特灌了一口酒,说道:“我那老爷子硬要我去那积累点军功,他才好给我使劲。再说,法尔堡驻守骑士团团长和我家老爷子是穿开裆裤的交情,还能照应一点。这次他把家里那件黑精灵胸甲都给我了,嘿嘿,发了。”
“兄弟们,法尔堡可是个好地方!”罗格来了精神。他一脚踩到椅子上,口沫横飞的说:“那地方靠近魔域森林,又接近前线,冒险者可不少!这次凯特到那里当骑兵大队长。。。啊?是小队长?也没关系,团长不是你家亲戚吗?咱们可以好好的发展发展。你们想想,那些冒险者,魔物猎人,甚至军队,都需要什么??是兵器!!我们要是开个兵器辅,那不就发了吗?这东西别人不好做,限制多,我们做还有什么限制?再想想,进魔域森林的那些人钱是怎么来的?对了,猎到魔物卖晶核或皮毛赚钱。咱们没那个实力去猎魔物,不过可以收购他们的猎物嘛。这些东西,到了费斯那闷骚的手里,就是绝佳的材料。变成魔法装备再卖给冒险者,靠,咱们坐着不动,也能叫他们脱几层皮!”
伦斯也来了精神。“法尔堡有二十万人啊,美人估计不少。有凯特在那,咱们也不用象在王都这样活得跟孙子似的,是个官都不小。反正我也没事,罗格,我跟你合伙吧。”
“说到冒险者你眼睛就亮,上次那个小妞还没让你受够啊?”埃特嘿嘿笑着盯着伦斯。
“妈的,为什么就我那么倒霉,撩阴腿都冲我招呼。害得我一个月都碰不了女人,奶奶的,后来还不是叫她尝到我的历害!”伦斯咬牙切齿。“那个小妞还在你那关着吗?”佛朗哥问。“那当然,养得好着呢。那能那么轻易放过她,差点让我绝后!怎么样,兄弟几个今晚到我那呆会儿?”桌上几人都嘿嘿淫笑起来。
几人再喝了一会酒。除了凯特外,余人都是无业游民,正想出去转转。于是议定一起去法尔堡闯荡,开家武器店外加收购冒险者物品。凯特先走,其余几人收拾东西,过几日一起出发。至于费斯,早已经被罗格拖下了水,不过他那一实验室的东西可不是一时半会就能搬走的。
月到中天,几个王都败类摇摇晃晃的走出了酒馆,长袍上都是酒渍。走入一道黑暗的长街的时候,突然几个蒙面的冒险者打扮的人物不声不响跳了出来,把几人围在中央。
“你们几个败类,死有余辜!今天我要为奇薇报仇雪恨。”几个恶少一齐叹了口气,这样的开场白已经听过至少七八遍了。
几个蒙面人亮出兵器扑了上来,外围一个魔法师开始念咒。
突然一支弩箭闪电般射入魔法师的胸膛,罗格现在可是被称为法师杀手的。其它几人从长袍下抽出兵器,哪还有半点喝醉的样子?而且长袍下赫然是全副武装。几人默契之极,一齐向面前的一个蒙面人招呼过去。那人大吃一惊,一个打滚,摔入路边水沟,总算躲过杀身之祸。王都败类们立刻冲出包围,逃之夭夭。百忙中不知是谁还撒了一小袋黄豆,登时让埋伏者人仰马翻,只能眼睁睁的看着他们消失在夜色中。
第一卷 轮回 第八章 晨星
法尔堡距离王都莱茵城有七百多里路,算是一个大型城市,有二十万人口。由于战略位置颇为重要,是莱茵同盟西部边界的二线军事重镇,同时还有阻碍魔域森林里魔物们冲进富饶的帕斯平原的作用。
法尔堡周边一片平坦,帕斯河绕城而过。南面一百多里就是魔域森林,因此法尔堡成为很多冒险者,魔物猎人最重要的补给战。魔域森林面积几乎相当于整个莱茵同盟,西抵比利牛斯山脉,南接大海,东面覆盖了整个红岩半岛,总面积近一百万平方公里。由于森林边缘少有大型魔兽活动,且多条商路经过此地,故此也成为盗贼和土匪的乐园。
“战神之锤”武器工坊已经开张一个月了。当初起这么一个富有矮人特色的名字无非是为了沾点天生的工匠矮人的光,不过现在倒真的有一个矮人工匠金带着他的四个徒弟在工坊里工作。武器工坊占据了一座三层的小楼,位于法尔最繁华的街区。小楼下面一层是武器店面,二层是冒险家乐园,三层本来费斯想用作实验室,但遭到所有人反对而作罢,被用作了接待一些大客户的贵宾室,并且摆放一些费斯制作的精品。
在距离“战神之锤”不远的一处小楼就是罗格平日落脚的地方,也是费斯的工坊和实验室所在。最宽大的一间实验室足足有二百多平方米,此刻的地上画着庞大而复杂的魔法阵,七彩的光晕正在魔法阵中闪耀。魔法阵中间向外喷着青白色的魔法火焰,几具由金亲手打造的精钢骑士甲片在火焰中被锻烧得通红。
费斯小心翼翼的用铁钳夹出一个甲片,将用魔法白银铸成的魔法符号放在特定的位置上。一阵火焰闪过,魔法符号已经牢牢的焊在了甲片上。罗格忙递过来一小瓶蓝色的液体,这是一头成年双足飞龙的血液。双足飞龙凶狠、迅捷,还有不错的魔法防护力,算是中级魔兽当中较难对付的。它身体的许多部位都可以用做魔法原料,血液可以小幅度提高魔法防护力。而魔法白银由于具有非常好的延展性,以及对魔力出色的吸收,是制作魔法器具不可缺少的材料。不过由于相对稀少,价格也不菲。一般魔法白银的价格是同等重量黄金的十倍左右。
蓝色的飞龙血滴在打制好的甲片上,就如海绵吸水一样,迅速被整个甲片吸收进去。甲片也由此变成了闪耀着淡蓝色的荧光。罗格接过甲片,又投入到魔法火焰之中。所有的甲片都处理过之后,费斯对着魔法火焰吟唱起咒语,一对浅蓝色的风翼渐渐形成,飞向了魔法火焰。风翼绕着魔法火焰转了起来,越转越快,“轰”的一声,火焰暴涨如潮,天花板上白光一闪,一道结界挡住了魔法火焰的暴发。火焰风暴来得快,去得也快,转眼就消失了。在地上留下几片蓝色的甲片。融合了这个风系魔法之后,由于时刻有风系魔法能量的托扶,整个甲片的重量减轻了60%。
在罗格的要求下,每片甲片又被加上一点魔银,费斯再次简单施了个照明术在上面。这次整个甲片开始呈现半透明的浅蓝色,由魔银形成的魔法符号刚是散发湛蓝的光芒。
“嘿嘿,这就看起来漂亮多了。金!你来得正好,正要找你呢。把这些甲片做成一件半身骑士甲,对,就是今年最流行的圣骑士甲的式样。连接部分的链甲一定要用黄金!还有盔甲边缘多加些黄金花纹装饰,去叫佛朗哥那小子来,他对艺术品有一套!!”罗格兴高采烈的大叫。
矮人金却不以为然:“这可不行!链甲应该用上等钢丝缠绕才对!盔甲最重要的是防护!防护!!我可不想坏了名声!”
“那就在钢丝外面再缠一层金丝!这样总可以了吧。总而言之所有的链甲都要包上金子!这件盔甲最重要的是钱!加这一层金子,你十年的麦酒都有了!告诉伦斯,去挑一件配得上的这件盔甲的披风,要最好的!金!你后天要把这件甲弄好!!我看不到盔甲你就没有酒喝!!对了,这件甲就叫蓝水晶战甲,当然,名字还是先不要刻了,客人想起什么名字,你就刻什么名字!一个字十个金币。”
金嘟囔着抬着甲走下楼去,在良心和麦酒之间终于选择了后者。嘴里骂的却是:“吸血鬼!!食人的猪!!守财奴!人形的老龙!!”
罗格只坚持卖高质高价的产品,理由非常充分:“能买得起这些装备的主,都不在乎钱!只要东西好,不在乎多点少点的。什么样的人是我们最好的主顾??不是那些有钱且识货的冒险者,而是那些有钱没处花的贵族公子哥,对,就是伦斯那样的。#!$!%不要动手啊!不赚他们的钱赚谁的钱?所以我们不卖对的,只卖贵的。”
其次在于罗格所有的盔甲都非常注重外观装饰及一些不实用的噱头。比如这件蓝水晶战甲,重量极轻,仅相当于一件重型皮甲的份量,物理防御和魔法防御效果都不错,是件魔法甲中的精品。可那个照明术,融合之后作用仅是使这件魔法盔甲具有了半透明的水晶效果,光芒更加柔和诱人,却半点实用效果也没有。至于佛朗哥设计的那些装饰,除了增加重量之外也对作战没有任何帮助。不过罗格却说:“这件甲一看就知道是圣骑士们该穿的。它是卖给真正的圣骑士的吗?当然不。有哪个圣骑士会穿这个?我们要卖的是那些想成为圣骑士的大贵族的公子们,你指望他们会真正到哪个危险的洞窟去冒险吗?他们只会穿着去打猎!所以式样和品味更加重要,要让他们在无知的少女面前象个英雄。战神之锤不准备成为大军火商,而是要变成象紫天使珠宝、香格里拉温泉那样的贵族名牌。”
众人听了无言。从此吸血鬼罗格的外号不胫而走。
“战神之锤”生意迅速的火暴起来,一个月来虽然只卖出了一把骑士长剑,一支骑士战枪,以及一套骑士重甲,(这是费斯的全部产能了) 却不光收回了最初投资的一万金币成本,还赚了三千金币。
午后的阳光懒洋洋的照在静静流淌着的帕斯河上,宽阔的河面镀上了一层鳞鳞的金色。一队盔甲鲜明的斧枪骑士正悠闲的沿着河边巡逻,为首的骑士身着墨绿色的胸甲,其余的则是土黄色的法尔堡骑士团制式骑兵胸甲。
墨绿甲胄的骑士正是凯特,那件甲就是让他得意了很久的黑精灵骑士半身甲,是在黑精灵的血中浸泡后,又加持了护盾魔法后制成的,各种防御力都很优秀,特别是对黑暗系的法术有特效。凯特到了法尔堡后,骑士团长温宁顿勋爵对他很照顾,让他率领游击骑兵小队。一队法尔堡游击骑兵有五十至六十个骑兵,而本来以凯特小队长的身分,至多只能带领二十个骑兵。游击骑兵介于重装骑兵和轻骑兵之间,一般穿半身胸甲,武器选择多为刺砍两宜的斧枪,所以也常被称为斧枪骑兵。游击骑兵一般在法尔堡周围三百里左右巡游,每次出动要在野外独立生存一周左右,巡逻时遇到小队的盗贼和魔兽就聚而歼之,遇到大队敌人则回堡报讯。不过法尔堡已经几十年未遇战事,游击骑兵更多成为对骑兵的一种训练。
自到法尔堡二个月以来,这是凯特第三次率领游骑兵小队出动了。阳光明媚,河面上飘着几只渔舟,时时有渔歌传来。河边是绿油油的田野,远处的魔域森林也显得宁静详和。凯特心旷神怡,这简直就是旅游嘛,惟一美中不足的是盗贼团的影子也没见到一个,到处一片太平盛世的景象。凯特算算出来也有五天了,挥挥手,喊了一声:“兄弟们,收队了!”一队斧枪骑士纷纷掉头,向法尔堡晃晃当当的走去。
法尔保骑士团共有7000人,其中2000骑兵,4000步兵,还有1000的杂役兵。毕竟是二线军团,平和的日子过得多了,温宁顿勋爵的这个骑士团战斗力也就平平。
罗格等人早已经适应了法尔堡的生活,就是说,摸清了当地的欢场和酒馆。当中也少不得跟冒险者、佣兵之类的打几架。除了崔斯特领主之外,凭着温宁顿的靠山,他们也不怕得罪什么人。在生意上,几件上佳魔法装备一卖,特别是那件蓝水晶战甲被某个公爵的小儿子以一万金币买走之后,“战神之锤”的名气迅速打响。罗格看到矮人们实在太过清闲,就连逼带诱的让他们打造一些没有经过魔法加持的装备出售。矮人的手艺自然都是精品,每批货物出来,都是一抢而空。
此时“战神之锤”的三楼上,罗格正和一小队冒险者争得面红耳赤的。这队冒险者有9个人,是标准的冒险队伍配置,战士,游侠,射手,魔法师,牧师,盗贼应有尽有,也就是每样就那么一两个。他们刚刚从魔域森林冒险归来,正在这里用冒险收获换取一些装备。
让罗格眼睛放光的是一袋足足有两斤重的魔法白银,还有一些更为稀有的金属和宝石,比如一块矿石,深黑中带着点点闪耀的金星,罗格一眼就认出这是块高品位的星辰金的原矿。这种金子不同于普通的黄金,而是与天上的星辰之力有神秘的对应,极为罕见,是制造与空间魔法相关的法器必不可少的原料。至于魔兽们的晶核,皮毛,虽然也很珍贵,就远不如这些金属了。队伍中女魔法师配带的一片火红的鸟羽引起了罗格的注意,凭着精神力感应,罗格发现这片羽毛有着极为晦涩但灵动的火魔法波动。
冒险者们看中了一副极为精美(战神之锤所有产品的共同特点)的魔弓,装饰着由白金丝和紫金丝缠绕成的蔷薇花枝,与此弓相配的是三支淡绿色的破魔箭,两只纯以魔银铸就的白色飞龙盘在箭上,四只翅膀展开就成了箭的尾羽。年轻的女射手两眼发着光,紧紧的抱着这副弓箭,死也不肯放手。
女魔法师则被一只魔力增幅手镯迷住了。在矮人、费斯的高超技艺,佛朗哥的艺术品味,以及伦斯和罗格对人心阴暗面的深入把握下,这只手镯极为巧夺天工的把天空之石与魔法白银融为一体。整只手镯是全透明的深蓝,在魔力的作用下点点的星光时隐时现。带上这只手镯,就如同把夜空佩在了身上。女魔法师的双眸变得如夜空一样的深邃。当然简单的镶嵌技艺其实也能达到同样的魔力增幅效果。
陷入购物欲望中的女人们都再无道理好讲。好在这些冒险者们实力虽然不错,可是识货上却不怎么样。罗格大汗滚滚,肥肉颤抖(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罗格所有的肥肉都可以随心意抖动),一副极为肉痛的模样,一点点的把价杀下去。再加了二幅半身甲,四把长剑,和三十支穿甲箭之后,这笔交易终于完成了,那根红羽毛也成了罗格的战利品。
平心而论,罗格所卖的都是精品,也值那个价钱。最主要赚钱的地方在于低价收购冒险者们的战利品。比如这次仅那块星辰金矿就是无价之宝,远不是十几万金币可以衡量得了的。那袋魔法白银就值个一万金币,至于魔兽,也不只一万金币。何况还有其它不知名的金属和那个莫名其妙的红羽毛。直觉告诉罗格,越是弄不明白的东西,往往就越值钱。
罗格终于明白了什么叫“马不吃夜草不肥”。
好容易送走这批冤大头们,又有几个人信步走进贵宾室,伦斯点头哈腰的跟进来。
罗格刚堆起职业笑容,准备打招呼,为首的一人脱去了罩头的长袍,一头金发跳跃出来,照亮了整个房间,笑容如雨后初睛的太阳般灿烂,光芒甚至刺痛了罗格的双眼。
他伸出了一只手,说道:
“很高兴又能见面,我是奥菲罗克。冯。威廉。”
第一卷 轮回 第九章 交易
在黄金狮子的光芒之下,几乎所有的人都会暗淡无光。不仅仅是因为他的太阳神一样的容貌,显赫的身世,高强的实力,更有着王者风范,如春风化雨,让人心折。
奥菲罗克身后的那一团黑色的火焰,在无声的燃烧着。即使是黄金狮子的光芒也无法掩盖。火焰中的面庞,清丽冷傲,让人不敢凝视,却又偏偏的刻在心里。几个贵族败类时不时偷偷的看一眼,又忙不叠的望向别处,如同被那黑色的火焰烧灼了双眼。黑色的法师袍掩不住绝代的风流,那双修直的腿,丰润的臀,纤柳般的腰,以惊心动魄的弧形隆起的胸,无时无刻的,都在把人变成野兽。
罗格、伦斯、佛朗哥和埃特有些局促的坐着,黄金狮子的突然造访实在让人意外。几人手忙脚乱的招呼奥菲罗克坐下,并叫人送上最好的茶点。
黄金狮子呷了口茶,悠然的动作没有一点瑕疵。护卫理查将一个小口袋打开,在众人面前的桌上倒出了几十颗各色的小宝石。
奥菲罗克含笑道:“我这次来,是谈谈合伙的可能性。”屋里顿时倒下一片。“这些宝石大约值个五万金币,就算是我的订金。”
罗格好不容易才把目光从宝石上挪开,平复了一下心情道:“您都办不了的事,我们好象也那个能力办到吧。”话刚一出口,伦斯就扑上来捂住了罗格的嘴,“别理他,您有什么事尽管吩咐,我伦斯刀山火海在所不辞!”嘴里慷慨激昂,眼睛却是盯着埃丽西斯。
奥菲罗克大感兴趣的看着几个贵族败类,还没发现有人敢这样色迷迷盯着埃丽西斯看的,真是无知者无畏啊。伦斯几个人眼中都开始流露出色迷迷的光芒。奥菲罗克明显感觉到身后的杀气正在蔓延。
“当然我的合作也是有条件的。”奥菲罗克作了个手势,身后一个人就在桌子上辅下了一大张羊皮地图。他伸手一指中央的一个城堡标志,说道:“这是个废弃的小城堡,是我巴伐利亚公国的领地,最近被一群盗贼占据了。这个城堡在法尔堡西南面,有415里地。旁边不到10里就是魔域森林,地理位置虽然不重要,但那附近还有两个小镇和几十个村子,我不想放弃自己的几千子民,所以需要你们去把这个城堡夺回来。那五万金币的珠宝就算是你们的起始经费,至于你们是自己去呢,还是拉起一个重装骑士大队再去,我就不管了。委托期限嘛,就是半年吧。”
奥菲罗克接着说道:““只要你们攻下了那个城堡,我就会让父亲把那块地封给你们。以后你们就是拥有封地的贵族了。而且我会给战神之锤投资十万金币,算我入伙的本金。我可是要一半的收益权的,呵呵。”
几人听得满脸兴奋,立刻围拢过来开始研究地图,自然半天也没研究出个所以然来。奥菲罗克始终微笑着看着,身后的一个护卫倒是隐隐透露出了不屑。
埃特忽然抬头问道:“我们没有一兵一卒,怎么去打败一个盗贼团?啊,对了,这些盗贼数量有多少,有没有相关情报啊?”
埃丽西斯冷冷的道:“现在才想起来该问问情报吗?”埃特登时满脸通红。奥菲罗克还是不急不忙的回答:“那个盗贼团其实是罗恩公国冰雪银狐佣兵团的一个大队,有500人左右,战斗力很不错。当然这半年时间里,他们也有继续增兵的可能。”
罗格沉思片刻,问道:“这些盗贼也好,佣兵也好,应该不在黄金狮子的眼里吧。如果您亲自去一次的话,就是单枪匹马,吓也能吓走他们了。”
黄金狮子淡淡一笑,道:“这只是个小小的考验罢了。如果你们做到了,我希望巴伐利亚大公国可以多几位忠臣良将。”
佛朗哥眼中瞳孔立刻缩小:“巴伐利亚公国?”
“是的,巴伐利亚公国。”
空气中的温度急剧降低,无声的暗流汹涌澎湃。
伦斯难得的严肃起来。“巴伐利亚公国兵精将足,强者如云。就是奥菲罗克阁下这几个手下,收拾我们几个还不是轻轻松松。我们几个虽然很不争气,这点自知之明还是有的。再说兄弟几个也没什么远大抱负,天天喝喝酒,玩玩姑娘,过点舒服日子也就是了。您还不至于缺我们几个人手吧?”
奥菲罗克扫视几个贵族败类一眼,道:“我非常欣赏你们在“老橡树”酒馆打的那一架,觉得几位是可造之材。况且短短时间,战神之锤如此兴旺,自然不会是平空得来。治大国若烹小鲜。大至治理天下,小到经营个武器辅子,都无非在于对人心的把握罢了。”
他顿了顿,继续道:“想来人生短短数十寒暑,酒需醇酒,剑要名剑,就是争风吃醋,也要争个天下闻名的美人。庸碌女子,纵有千万,怎及得上倾城一笑?如今只要通过小小考验,机会就在眼前,各位意下如何?”
众人刹那间热血沸腾!
罗格猛然抬起头,注视着黄金狮子的双眼,尽管那光芒刺痛他的双目,也没有丝毫退缩。“我干了。”罗格一字一字的说到。
佛朗哥叹了口气,“唉,我怎么能让你一个人去送死,你死后我总得把你的钱给捡回来啊。”
“会遍天下美人亦是乐事!”伦斯气势冲天。满屋立刻充满酸气。
埃特重重坐在椅子上,姿式做足,还未等表态,椅子却先经受不住,四分五裂。埃特嘿嘿一笑,再也不好意思说什么了。
“如此,我就敬候佳音了。”奥菲罗克挥了挥手,转身离去。
埃丽西斯突然停了下来,冷冷的盯着几个贵族败类。几人立时觉得浑身发冷,转瞬间就打起了寒战,却发现身体已经动弹不得。埃丽西斯冷笑一声,黑色火焰一闪,几个贵族败类身体被缓缓升上半空,耳边冰冷的声音响起:“我不知道为什么奥菲罗克会如此看重你们。以你们现在的实力,和一只爬虫也差不了多少,就是再过个几年,能强到哪去?再说,就凭你们几个小丑,也敢以那种眼神看我!!”也不曾听见她念咒,四人头上突然各出现了一只巨掌,将几人重重拍在地上。
埃丽西斯转身离去,黑焰跳跃着,仿佛还在嘲笑地上爬不起来的几个人。
几人心情慢慢平静下来,互相看了看,埃特问道:“罗格,刚才你为什么答应得那么快?”罗格老脸一红:“奥菲罗克可是实权派,是同盟里数一数二的大贵族,又据地称候的,难得人家这么看得上我们,平日哪有这等机会巴结啊。”余人深有同感。至于奥菲罗克可能有的叛国之意,罗格等人也并不在意,就算真的叛了,也是巴伐利亚公国胜出机会比较大。毕竟奥菲罗克的母亲是三大强国之一的奥匈帝国皇帝的妹妹。
“说不定还能弄个开国功臣什么的。”正做着白日梦的伦斯突然说道。众人又是深以为然。至于凯特,“有福同享,还能逃了这小子。”埃特阴险的说。
“这次咱们带去的人越多越好,我看咱们也组织个佣兵团吧,这样官面上也好交待。”佛朗哥建议道。几人又计议一下,就开始分头行动了。
日子一天天过去,罗格等人招兵买马,不亦乐乎。战神之锤几个月以来已经进帐二万多金币了,加上奥菲罗克的五万金币,可以装备一个百人的骑兵队了。或明招,或暗挖,罗格在一个月内弄到了30个颇具身手的佣兵,佣兵团算是初步组织起来了。至于佣兵团的名字,几个人很是吵闹了一通,最终以4:1的票数通过了“龙与美人”的名字。那一票反对的是佛朗哥,几个人中惟一具有真正艺术品味的贵族,可惜势单力孤。
可是让罗格一筹莫展的是情报。至今为止占据那个小城堡的盗贼具体人数,首领,能力,装备都不清楚。甚至那附近的地形也不是很明了。这也不怪他们,毕竟几个家伙也是刚刚出道,根本不知道该从何下手搞情报。在先后派去的两个侦察兵都音讯全无之后,几人开始坐立不安起来。几次商议之后,终于决定带上全部人马去侦察一次。
第一卷 轮回 第十章 埋伏
阳光斑驳的落在林间。即使是仲夏正午的阳光,在穿过异常繁茂的枝叶后也所余无几。在魔域森林里,哪怕是边缘也好,永远是阴冷潮湿的。
三十几个骑士默默无声的在林间问题穿行,其中大多数人身着精良的半身骑士甲,手提雪亮的斧枪,一半左右的骑士马上还挂着长弓。这队骑士正是罗格的“龙与美人”佣兵团。在离被盗贼(或者是佣兵)盘踞的赛勒斯堡还有200多里的时候,有些军事经验的凯特就带队一头扎进了魔域森林。在森林中痛苦的行军了一天之后,佣兵们已经离目的地不足100里了。一路上很顺利,没有遇到什么凶狠魔兽,毕竟佣兵们只是在森林边缘行动。
赛勒斯堡周围颇多山地,但多是低矮的丘陵。由于位置偏僻,物产贫乏,再加上奥菲罗克的有意放任,赛勒斯堡被占领半年之久也无人过问。只是苦了周边地区的平头百姓。但这些都是已经过时的情报了,罗格等人最终还得凭借着奥菲罗克提供的地图进行这次侦察。
午后,佣兵们估计已经离赛勒斯堡不足70里,接近了对方骑兵斥候的巡逻范围。凯特一声令下,佣兵们拉开了距离,以分散队形慢慢前进。四个老道的佣兵跳下马,迅速开始向前搜索。
在队伍中间偏后位置的一个身着黑色半身骑士甲的骑兵正是罗格。这个一点也没有做为法师觉悟的胖子手里还提着一柄短战斧。战斧秉承了“战神之锤”一向的华美作风,线条优美,甚至让人觉得清秀,斧背上镂刻着魔法铭文,斧柄处赫然嵌着一块罕见的黑水晶。嘴巴恶毒的佛朗哥初次看过罗格的扮相之后,说了一句:“我认为战斧法师并不好笑。”
大多数法师由于长年埋首于魔法典藉之中,又接触各种有害物质(对人类来说,魔兽的大多数部位都多少有点毒),体力并不怎么样,穿上沉重的盔甲绝对是一大负担。而且金属被证实对集聚魔力有很大的妨碍,一个魔法师哪怕站着不动,穿身全身凯甲的话,魔法失败机率也会超过50%。在战斗中这可是生死悠关的。对罗格来说,这两样都不是问题。他的精神力过于庞大了,驾御那点可怜的魔力实在是轻松之极。而且不知道是不是身体被改造的原因,罗格的精神力在穿越金属聚集魔力方面损耗很小,以他的那点只够发发三级魔法的魔力,就是用个金属球把他给封起来,也照样能放出魔法来。
自从进了魔域森林,罗格就经常处于恍恍乎乎的状态。他的眼中,周围的一切经常变成一张张平面的画,各种奇怪的嘶喊时时在耳边响起。罗格茫然四顾,好象站在一张巨大的风景画前,他好几次冲动的想用战斧捅破这层画纸,看看后面是些什么。他好象看见凯特走了过来,对他大声的说着什么,而他就如同在水中的鱼一样,只见到水上的人嘴在动,却听不见具体说些什么。
罗格努力的晃了晃头,就好象打碎了一面镜子一样,平面的世界破碎了。声音,色彩都回到了这个世界。“罗格!!你怎么了??”凯特用力摇着他。“我没事,出什么事了吗?”罗格觉得自己疲惫的如同刚刚御过十个荡妇一样。凯特盯了他一会,才道:“我们发现对方巡逻队的行踪了,我看我们最好在这里埋伏一下,抓几个人问问。”
凯特发现巡逻队的地方离森林外缘只有10里路,有很清晰的马蹄印,新旧混合,从数量上看,是一个7,8人左右的队伍。这些痕迹表明同样规模的队伍经常从这条小路经过,也许这条林中小路本就是巡逻队踏出来的。
天色渐晚,佣兵们在布置好了陷井后在林中休息了一宿。清晨,凯特就安排了新的斥候在林边了望,其余人则继续休息。军事知识极其有限的众人其实并不知道该如何埋伏,还好雇来的佣兵中有几个还算熟悉此道,一番布置,倒也有模有样。
昨夜罗格等人一夜商议,觉得这批巡逻队可能不那么简单,不然派出的两个好手不会就此失踪。但是议来议去,除了加强防范之外,也议不出什么结果。
经过一夜休息,罗格的精力全部恢复了。他轻抚着手上的一个绿色的戒指,轻声吟唱了一个启动咒语,一个小小的,毫不起眼的光球慢慢形成,并逐渐升上了天空。罗格分出一点精神力进入光球,眼前仿佛又开了一个视野,随着光球慢慢上升,在十米左右的空中稳定下来。这个巫师之眼的魔法并不是很高阶,而且持续时间非常长,是个方便的侦察魔法。但是缺点也同样突出,魔法师需要不断的加注注意力,因此在战斗时魔法师们就顾不上维持这个魔法了。另一个缺点是这个魔法的波动很容易被另一个法师探测出来,常常因此暴露了魔法师的位置。而这往往对魔法师是致命的威胁。
林边一阵清脆的鸟鸣传来,在地上坐着的佣兵们纷纷跳起,进入了埋伏位置。佣兵们的马早已放在5里以外的地方,在森林中骑兵是发挥不出什么作用的。随着一阵从容的马蹄声渐渐的清晰,贵族败类们的手心开始出汗。这可不同于以往的打架斗殴,这是动真格的。罗格没有动,始终在巫师之眼里观察着周围。当然前提是他把自己舒舒服服地放在一棵枝叶繁茂的大树上。
六个侦察骑兵慢慢的顺着小路走了过来。骑兵们都身着皮甲,佩骑士剑,漫不经心的巡逻,有说有笑的,看来是多日没碰上什么事情了。巡逻队皮甲胸部的位置原先好象是涂着什么标志,但现在都被刮下去了。树上的罗格突然感到一阵心悸,仿佛暗处有一条毒蛇已经盯上了自己。胖子立刻收回了巫师之眼,转而闭上眼睛,全力感知周围的魔法波动。精神力超卓的胖子立刻感觉到佣兵们两里地外有一个淡淡的魔力源正向这边掩来。从刚才用巫师之眼对他毫无所觉看,这个魔法师给自己施了隐形,至少是个中级法师。
罗格顿时一筹莫展,精神感知只能找出对方的大致方位,而可以破解隐形的真实之眼是四级魔法,自己现在可放不出来。但是办法总会有的,胖子思索一下,阴阴的一笑,趁着那个法师到这里还有点距离,他迅速和离自己最近的埃特商量了一下,就以魔兽特有的敏捷消失在森林中。
巡逻骑士们正悠闲的消化着早餐,不过有些刹风景的是这森林的景色可真不怎么样。他们并不为太操心自己的安全,毕竟一个中级法师正在暗中保护着他们。粗线条的骑兵们并没往诱饵的方向考虑问题。几人谈论起上个月巡逻时遇到的那个年轻落单的村姑,从白嫩的皮肤、略粗但有力的腰身,够味的尖叫,以及那妙不可言的挣扎,特别是腰身的扭动,淫笑声越来越大。
死亡总是在最意想不到的时候降临。树木深处突然飞出如蝗箭矢,二十把短弓,三张机弩全部对准了走在前面的三个骑兵。这些巡逻骑兵身手颇为了得,迅速拨打箭枝,居然仓促之间挡掉了一小半。但前面三人每人仍是中了几箭,落下马来。未中箭的三个骑兵反应神速,迅速冲进树林,未给佣兵们第二次放箭的机会。
佣兵们抛下弓箭,拔出长剑开始肉搏战。巡逻骑士们的武技都不错,特别是一个手持巨剑的骑士更为了得。他操纵着马匹灵活的绕过两棵大树,冲到了三个刚刚拔出长剑的佣兵中间,巨剑抡起,扫倒了一个佣兵,然后闪电般的刺向第二个佣兵。佣兵举剑一格,当的一声长剑就被荡开,他顿时魂飞魄散,左臂一扬,用手臂上的骑士钢盾护住心口。巨剑的剑尖和钢盾划出一道火花,发出令人牙酸的尖历声音。弧形的盾面迫使剑尖滑向了一边。佣兵被巨大的冲力冲得飞了起来,手臂上发出轻脆的骨折声音。马上巨剑骑士狞笑一声,手腕抖动,巨剑向下一沉,在佣兵没有钢甲防护的大腿上刺了个深可见骨的大口子。
第三个佣兵掉头就躲到了树后,巨剑骑士眼睛一扫,发现他衣甲要华丽得多,立刻放下负伤的两个佣兵,拨马追了过去。那个佣兵正是伦斯,此刻性命交关,满身披挂的他发挥出不输于盗贼的敏捷,在树中穿来绕去,后面的骑士始终追不上他。
另两个巡逻骑兵可就没这运气和身手了。一个正纵马追赶一个佣兵,头顶树上忽然抡过来两把斧枪,他心中大惊,百忙之中伏在马上,一夹马腹,战马纵出去三米多远,算是躲过一劫。然而另一把斧枪无声无息的从背后袭来,轻松斫开皮甲,几乎将他一切两半。凯特轻轻从树上跳下,来不及查看一下尸体,迅速提着斧枪向打斗声传来的地方掩去。另一个巡逻骑兵被埃特领着五个佣兵团团围住。猛虎架不住群狼,很快他就被一个佣兵从后偷袭砍中大腿,随后被乱剑砍倒。
巨剑骑士跟着伦斯再绕两个圈子,远外传来的两声惨叫让他改了主意,拨过马头,准备逃跑。他的马突然人立起来,马臀上插了一支弩箭,骑士被掀下马来。他临危不乱,一个打滚站起来,发现凯特提着染血的斧枪挡在了前面。后方埃特提着重剑也出现了。手持机弩的佛朗哥,刚才还在奋力逃跑的伦斯也都冒了出来。骑士手心出汗,不禁咒骂道:“那个该死的法师去哪了?”
魔法师的处境也不妙。在发现有人使用巫师之眼后,他便施展了隐形术,迅速而小心的向战场接近。此时远处打斗声响起,很幸运的,他发现了三十米外一个盔甲鲜明的骑士正在树林里埋伏,看那身穿戴象个指挥官的样子。魔法师暗暗满意自己的运气,一道闪电打过去,正中目标。看着骑士满身冒着细小的电火花倒下去了,现出身形的魔法师大摇大摆的走了过去。他很相信自己法术的威力,何况又准备了第二道闪电魔法备用。
那个骑士又艰难的站起来了,第二道闪电跨空而过,再次击中了他。可是这次骑士没有倒下,而是转过身来,头盔下只有一个头骨,深深的眼窝中偶尔闪动苍白的火焰,死死的盯着魔法师。魔法师骇然看着这一切,那骷髅好象还对他笑了一笑。魔法师只觉得口中发干,手心出汗,多年战斗形成的本能使他迅速启动了佩带的护身符,一道白色光柱自脚下升起,然后消失。但肉眼看不见的魔法力场已经罩住了法师。二阶法术“魔法盔甲”经济实用,简单易学,绝对是魔法师出门旅行防身护体的必备。
本身已经属于中级魔法师,还要用护符启动这个二级法术,主要目的是他还要抓紧时间颂念下一个咒语。战场上时间就是法师的第二生命,同样法力,同样咒语,先念完的一个就会占据先机。不同的人颂念咒语的时间也是不同的,毕竟口音,语言习惯,甚至当天心情是否愉悦都有可能影响咒语的发挥。就如大陆公认的,口吃是不可能成为魔法大师的。但咒语也不是念得越快越好,且不说越快失败概率越高,越高级的法术咒语往往越长越拗口,单是许多咒语中的重要音节无法缩短这一点,就是一大难题。哪些音节可以缩短,往往是一个魔法师最大的秘密,连最亲近的弟子都不一定传授。
魔法师的咒语很快完成了,一座召唤法阵出现在地上,光芒闪耀中,一个魔法生物正在慢慢成形。此时罗格已经悄无声息的从后面掩来,一斧对着魔法师砍了下去。眼看这个法师就要身首分离,罗格却觉得斧头好象突然砍进了一大块黄油,不由自主的偏向了一边。作为一个摸斧子没几天的菜鸟,他还不会控制砍出去的斧子。
魔法师吓了一跳,侧身一闪,战斧还是在他肩上划出一道长长的血口。罗格又飞起一脚,不过改最喜爱的撩阴为扫堂。果不其然,他又如一脚踢在棉花堆上。不过势大力沉的一脚仍然把魔法师踢飞。
“吼!”一声咆哮在罗格身后响起,罗格回头一看,一头黑虎正做势欲扑。“靠!”罗格暗叫倒霉,本来成功近身战之后,那个魔法师已经没戏好念了,没想到他的宠物居然是罕见的战斗型的,而罗格把盔甲披在风月身上之后,全身只有布衫一件。怎么也不象能挡住黑虎牙齿的样子。“呼”,一把斧枪自空中砍向黑虎,原来是风月拖着那身笨重的盔甲终于赶了过来。黑虎迅速转移目标,向风月扑去。
罗格擦了一把冷汗,狞笑着转向了哼哼叽叽从地上爬起来的魔法师,挥斧砍了过去。虽有魔法盔甲的保护,但那个法师如何是一身蛮力的罗格的对手?很快就身上不断见红。几个咒语都被打断之后,魔法师一咬牙,一把五颜六色的宝石砸向对手。这下正中罗格的命门,罗格攻势骤缓,开始犹豫是不是先捡点看看成色。魔法师见有机可趁,连滚带爬的就想逃走,却不料地上一根树枝突然升起,绊了他一个大跟头。混身上下的伤口一起作痛,魔法师险些晕了过去。
风月在和黑虎的搏斗处于下风,这身盔甲实在太重了,斧枪也不顺手。对于一个力量有限的骷髅来说,骑士的装备并不很适合。与魔法师的等级相适应,这只黑虎相当历害。可惜它的牙齿奈何不了罗格那身精心打造的钢甲。同数月前相比,眼下的风月骨骼匀称结实,色泽柔和亮洁,骨头之间的关节致密流畅,一看就是个上品骷髅。与黑虎的搏斗至此,风月才以自己露在外面的腿骨为代价,砍中了黑虎一斧,斫下了半根尾巴。黑虎则在风月的大腿骨上留下了几个牙印,数道裂缝。
感受到风月方向传过来的隐约的焦灼感,罗格记起了那边的战局,回头望去。就是这一走神的功夫,身后传来一声微弱的颂咒声,罗格立即回头,看到一个卷轴正在狞笑的魔法师手中燃烧,碗大的火球已经在眼前。罗格别无选择,用斧子挡住面孔,伏在地上。
“轰!”雄雄的火焰爆发开来。罗格斧柄上的黑水晶嗡的一声轻响,一道透着淡淡黑色的护罩把罗格护在当中。不过这护罩并不能完全阻挡住火浪,一股烤肉的香味在林间蔓延。至于那个魔法师,由于早已身受重伤,哪里还抵得住这火球术的威力,已被烤成焦炭。
黑虎回到了它的空间,风月也由于罗格的重伤,回去了异界。散发着诱人香味的罗格艰难的爬起来,又摔了下去。晕倒前,他发誓再也不放过一只落水狗。
第一卷 轮回 第十一章 运筹
罗格悠悠的醒来,粗陋的木制车顶慢慢在眼前清晰。身下传来的微微晃动让他明白自己是身处一辆马车之中。随着整个车身的一次较大的晃动,刺痛从周身的伤口中传来,让他忍不住大声呻吟起来。
刷的一声,车窗的帘子被掀开,埃特的大头探了进来,“醒了?罗格?”
“我这是在哪?昏过去多久了?唉哟!!这该死的破车!还有这路!我们是不是在田埂上赶车呢?!”
“别急,再过两个钟头就会回到法尔堡了。到了那就有牧师了,现在只能用带来的那点药剂护着你的伤口。你可真是命硬啊,烤得那么香,兄弟们差点晚上就能加菜了,嘿嘿。”埃特一脸幸灾乐祸的笑容。
“妈的,我们就是缺个牧师,下次就是绑也得弄一个。费斯的药怎么这么差!痛死我了。他做药要是有他做魔法兵器一半的手艺就好了!这次架打得怎么样了?”
“除了你之外,我们还伤了4个兄弟,都不轻,唉。哪想得到一个巡逻骑兵队也这么历害。”埃特摇了摇头,继续道:“我们这次中彩了。来的果然是冰雪银狐,而且是精锐的雪狐大队,人数倒不是太多,有三百多人吧,是我们的十倍而已。妈的,他们一个小队长都那么历害,快是个中级的骑士了。好在那家伙脑筋不怎么样,居然要和凯特单挑,奶奶的,佛朗哥立刻就给在屁股上来了一箭。”
当日丛林一战,巡逻骑兵队长中暗处被擒,很是经住了几轮拷打。后来伦斯扒了他的裤子,在那话上涂满了蜂蜜,又找了处蚁穴,几分钟后就问到了口供。
雪狐大队占据这个小小的塞勒斯堡后,就把领主府封锁起来,又从附近抓了一百多个壮丁,日夜不停的在里面挖掘着什么。但是这个任务好像保密性还挺高,以巡逻队长的位置还没到能与闻机密的程度。伦斯恶狠狠的又撒了一把蚂蚁在已经遍体鳞伤的那话儿上,巡逻队长立刻惨叫起来:“我说,我说!好像听说以前那个领主在府里供奉了一个死灵法师,那下面据说是那个法师的实验室!!水,快点给我冲水!”伦斯又反复询问了几遍,确信再也问不出什么了,匕首一划,结束了骑士的痛苦。
由于多人重伤,惟一的魔法师罗格成了烤猪,最重要的是这三十多个人还不够给人砍的。几个败类贵族一合计,就迅速跑路了。反正离约定时间还有四个月,来日方长。此次出来也不是全无收获,至少明白了实力还与雪狐大队有相当遥远的距离这一事实。至于战利品,“我呸!什么一流佣兵团精锐大队,穷得跟孙子似的。身上就这点破烂玩艺!”负责打扫战场凯特极没有骑士形象的骂着。
法尔堡教堂里给罗格治伤的中年牧师看起来实力并不怎么样。连续用了六七个回复咒文才把罗格的伤治好。胖子生龙活虎的从床上跳下来,塞给他两个金币,不理身后如潮的马屁,急急的逃了出来。他本能的就讨厌这类地方,要不是牧师治伤效果真不是盖的,他是绝不愿意踏进这里一步的。
夜幕降临。几个恶少又在法尔堡里最繁华的“莱茵之夜”里碰头了。这里名符其实的是法尔堡的销金窝。从酒到女人,莱茵之夜号称都能提供全法尔堡最好的货色。这里自然不是普通平民能消费得起的地方,但南来北往的商人贵族们还是使这里的生意蒸蒸日上。
“莱茵之夜”是一座高耸的三层楼建筑,可是几乎有普通的六层楼高。前面是一个宽阔的广场,入夜之际,这里总会停满了大大小小华贵的马车。门前有一个直径近五米的魔法喷泉,水花直冲向天,直至五六米高才四散洒落。在水雾上,凌空一团紫色的魔法火焰昼夜不息燃烧着。喷泉池底是一个大型魔法阵,七彩的魔法光焰照耀在水雾上,充满了浪漫神秘的气息。光这么一个魔法阵,每天就耗资惊人。透过足有4米高的大门,莱茵之夜的大堂里金壁辉煌,魔法光辉将一切都镀上了一层淡淡的金色。来自世界各地的艺术品散落着摆放在大厅各处。莱茵之夜二楼被分隔成一个个的隔间,分别以大陆各主要国家的艺术风格装饰,是阴谋和淫乱的重要发源地。三楼则有另一个较大的大厅,每到周末,经常会有奴隶拍卖会举行,偶尔也会有其它的大型活动。
格罗里亚大陆各地或多或少都会有一些奴隶存在。这些奴隶的来源往往是战俘、叛逆以及其它智慧种族如矮人,精灵,兽人甚至是龙人。人类与大陆上的智慧种族之间时常会发生此战争,就如同各人族国家之间的战争一样。相比较起来,反而是人类各国之间的战争更加多些。基本上,人类各国内部多会接纳其它智慧种族的人,正如光明教会所宣扬的,人是创世神最眷顾的子民,但其它种族也是创世神的子民。大多数的奴隶是被用来做苦力,当然莱茵之夜所拍卖的奴隶可不会是这些低等货色。金和他那几个徒弟就是罗格从这里买下的。
在“战神之锤”生意越发红火之后,罗格等人就成了这里的常客。几个贵族败类都是属于少不得志的那种人,当然这是和其它有实权或血统纯正高贵的大贵族相比。此次一番发达,自然免不了有点暴发户的气质,特别以罗格为甚。连佛朗哥都不能免俗,在外人面前也偶尔装做不经意的来句,“唉,昨天在莱茵之夜弄得太晚,现在还没精神呢。”然后满心窃喜的捕捉对方眼中的羡意。
此时几个败类正无精打采的聚在大堂一角,二楼是非富即贵的客人才能上去的,罗格等人还不大够格。
“那些骨头法师的东西,真搞不懂怎么会有人那么感兴趣的,值得派三百个人来冒险。奶奶的,该死的狐狸们穷是穷了点,功夫可真不是盖的!”埃特唉声叹气。
“三百多人啊,咱们怎么办?就看手下这三十多个人的水平,咱得至少拉个六百人去才行。可按目前装备看,我们的钱最多只能装备一百个人。”凯特也很郁闷。
“唉。。。。”佛朗哥叹口气:“这事要是办不成,钱倒是事小。到时候可就巴结不上巴伐利亚公爵了。”
“不要灰心。我们干掉了他们一个魔法师!而且等级还不低!这样的人,佣兵大队估计也就一个两个的。现在应该是他们怕我们才是,不管怎么说,6个骑兵和一个法师就这么没了,说不定他们慌得在原地打转呢。哈哈哈。”罗格四周看看,没人发笑。只好自己把哈哈变成了嘿嘿两声。
“不能就这么算了!”凯特突然激动起来。“我老爸出生入死这么多年,军略武功,哪样差了。还不因为只是个男爵,在城防军副统领这位置上被搁了十几年。妈的,十五级的高级光明骑士啊!钱伯斯那肥猪,不就因为是个伯爵,是军务副大臣的侄子,才坐上统领的位置的?妈的,他要是能有八级骑士的水平,老子给他儿子舔屁股!眼前这机会不能放过,要想出人头第,怎么都得博他一把!”
“你算不错的了,起码还能继承个男爵。我老子不也在你爸手下呆了十年没动地方吗?他那个男爵我还继承不到呢。唉。咱们兄弟几个,说出去挺风光,是个贵族,其实妈的过得是什么日子。在王都的时候,找个妓女都说不定被人抢了。要不是罗格脑筋好,开了‘战神之锤’,我们还不得看着这地方干瞪眼?莱茵之夜还能轮到我们进来?”
佛朗哥打断了叽叽歪歪的两个骑士:“得了,兄弟们!别不满意了,抢那些平民妞的时候怎么没见你们觉得自己地位低啊?凯特,你偷着乐去吧,你们父子俩不被当成暗黑骑士就不错了。不管怎么说,咱这次机会来之不易。别管为什么奥菲罗克会看上我们,但这件事办好了肯定能巴结上巴伐利亚大公爵!先来合计合计下一步怎么办吧!”
罗格灌下一口酒,有了点灵感:“先要招兵买马,能招多少就招多少,这次用不着为他们准备那么好的装备,比那些穷鬼们强点就行了!关键是武器要好,马也不用准备那么多了。这么算算咱们怎么都能弄到300个人。凯特,埃特,你们两个这二个月就好好的练这帮孙子。瞧那个佣兵大队穷的,最多再有一个魔法师到头了,这次我们把费斯拉上,就他那身装备,怎么还不干掉那魔法师?战神之锤这些日子先出点普通货色就行了。”
伦斯顺手在路过的招待小姐的屁股上摸了一把,色迷迷的盯着她走入后堂,才不舍的收回目光。说:“我们不跟他们正面玩!他们人多咱就跑,看到落单的就包圆。早晚有他们受不了,从乌龟壳里出来的时候。咱们从盗贼公会找点人手,会布置陷井的那种,再把他们引过去,让他们好好尝尝滋味。对了,多弄点弩,弓稍微差点,带着不方便,不过短弓也行,就凭那些佣兵的破甲,有得他们哭的。弩箭之上,须得喂毒。”
几人精神大振,说过阴谋诡计,臭味相投的败类们倒从来不妄自菲薄。几人计议下来,埋伏下毒,陷坑马索,威胁色诱,装死诈降,种种阴险招数,也不知想出了多少。
天已发白,众人相顾之下,嘿嘿嘿的阴笑起来,一时之间,大堂中人人侧目。
“龙和美人”佣兵团最近成为了法尔堡一个不大不小的话题。一次招募二百多名佣兵还是小小的引起了一点轰动。虽然名字恶俗了一点,倒是颇有些老兵油子和兵痞加入,原因无他,主要是与几个贵族败类在美人上面志同道合。在盗贼公会内部训练场里,伦斯正与二十个盗贼好手日以继夜挥汗如雨的苦练。当初在王都被佣兵追杀的那会,他就改掉了懒散的恶习,毕竟保命要更加重要。这一次他终于发现自己天生就是个盗贼,没有什么比躲在暗处用暗器和陷井干掉敌人更加适合他阴暗的心理了。更加重要的是,没有比盗贼更适合干偷窥的职业。
温宁顿伯爵在听说了贵族败类们的冒险之后,没有作声。只是第二天,他的五十个亲卫重装枪骑兵就退出军役,加入了佣兵团。凯特又从佣兵团中挑出了一百个人,配上战马、钢丝锁子甲和斧枪,变成了半轻装的斧枪骑兵。自此后的两个月中,凯特就在训练场中与这些骑士一同训练。
佣兵团余下的两百人则由埃特带领。转换过数个职业的埃特最近又决心成为魔法剑士。由他来训练步兵再合适不过了。
至于佛朗哥,他轻描淡写的说了一句:“我的生命是艺术。”就忙着去设计佣兵团旗和团标了。众人极为郁闷,直到一日偶然撞见他手持一把细刺剑,对着人形靶正埋头苦练剑术。密密麻麻的剑坑全都在眼睛、手腕、大腿甚至下阴等一般凯甲防护不到之处。众人只看得头皮发麻,特别是身为骑士的凯特,脸色极为难看。佛朗哥的家传剑法本就以步法身形见长,算得上是上等剑法,再配上此等阴险恶毒的战法,威力大增。众人想起费斯前日给他打造的附有电系麻痹效果的上品刺剑,更是一阵恶寒。至于淬毒,那倒是无妨,反正人人都要做的。
罗格一天到晚不是冥想,就是躲在实验室里研究魔法,偶有全副盔甲混在埃特的队伍里练斧子的时候。
实验室里,罗格喃喃吟唱咒语,烟雾散去,风月站在面前。此刻的风月,右手中拎着一把长刀,左手多了一面破破烂烂的盾牌,看起来比以前威风多了,至少同亡灵法师的骷髅兵比起来,不算太差了。罗格始终研究不出风月的刀盾是从哪来的。他试着给风月一些新的装备,风月很听话的就换装了。但风月被送回异界后,这些装备就被扔在了原地。下次召唤,仍是一把长刀,一面破盾。
罗格找来费斯,对亡灵魔法最多只是一知半解费斯也是大惑不解。大陆上魔法按等级有严格的划分,各系之间的区分倒不是很明显。精通某方面魔法的魔法师大多能施展其它各系的魔法,只是少数与自己极端对立的法术才不能施展。比如亡灵魔法,大多数中级魔法师如果愿意,都可以召点骷髅出来的。就是数量不多,质量一般而已。由于骷髅战斗力有限,一个训练有素的士兵也可以对付三两个骷髅,因此实用性不大,除非能大量召唤。死灵法师则不同,他们把自己献给了死神,转换成不死生物,亡灵系的魔法得到了极大的增强。由于日益受到死亡气息的侵蚀,他们往往会变得偏执、邪恶。只有少数以大魔法师的法力变成亡灵法师的人,才能保持头脑的清明。亡灵魔法和暗黑魔法系中各式各样的诅咒在战争中非常有效,因此各国统治者往往默许这类法师的存在,只有转变成不死生物的死灵法师才不为世间所容。这也多少得益于罗德里格斯的丰功伟绩,自他以后,光明教会开始全力追杀大陆上的死灵法师,二十多年来,几乎灭绝了这一族。
但“风月”和一般骷髅最大的不同,就是聪明。罗格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会知道这些,该死的死灵法师,也没有多给自己留点魔法知识,特别是没有留下一丝半点有关他的宝库的知识。每次罗格盯着风月的时候,总觉得风月也在观察着他。一人一骷髅经常大眼对小眼盯个半天。
罗格有点空闲的时候,就在费斯的指导下,一点一点改造自己的装备。现在财大气粗的罗格十根手指上已经可以戴上四只不错的魔力增幅戒指,最近几个月来,运用精神力控制魔法也越发纯熟,虽然作为五级法师他原本只能发出一个三级魔法。但现在却可以轻松放出三个三级魔法。罗格没日没夜研究的不是目前最受魔法师欢迎魔法排行榜榜上有名的火球术,而是加速术。多次试验下来,他很是发现了几个可以缩短的音节,念咒时间减短了三分之一。
炎热的天气慢慢过去了,几个败类混混的实力在一点一点的增强着。“龙与美人”佣兵团也初具规模,温宁顿曾经偷偷的观察了几次佣兵团的训练,之后只是对凯特点了点头。距离约定的最后期限越来越近了,众人的心里开始有所燥动。最近一个月随着伦斯技艺的日益娴熟,他带着手下的盗贼经常会去塞勒斯堡附近侦察,带回了不少有用的情报,当然法尔堡的失窃案也略有所上升。只是不知道那死灵法师的遗迹究竟有多大,竟然挖了大半年还挖不完。
大敌当前,几个败类难得的没怎么出去惹事,而是分头在刻苦修练。当然,他们那些阴险招数,淬毒兵器,平时是绝不会拿出来的。偶有打架斗殴,当面也是充满骑士精神的单打独斗。虽然边上的几个人很想上去帮拳,但在众人围观之下,这贵族身份风度还要保持。
就算已经是不折不扣的婊子,这牌坊也还是要立的。
第一卷 轮回 第十二章 跋扈
异界。
还是那片死寂的森林。
还是那片灰暗的天空。
一个高大的骷髅漫无目的的游荡着。这片森林中不死生灵也是相当稀少,它游荡了一天,不过遇上了两个同类。骷髅之间是没有交流的,擦肩而过,就不知何时再能相遇了。
背后传来一阵脚步声,高大骷髅茫然回头,是另一个同类赶了上来。它转过头,继续自己的行程。猛然间,整个世界颠倒了过来,森林变成了在天上。它低下的智力无法为它解答这个问题,也没有时间供它再去思考,一把长刀敲碎了它的头骨。
一团淡淡的白雾从碎裂的头骨中飘出来,被风月从原本是鼻子的空洞中吸了进去。风月站起来,四顾了一下,向着天空发出一声无声的咆哮,以不属于骷髅的迅捷冲入了森林,去寻找下一个目标。
“龙与美人”佣兵团踏着初秋的凉意走上了征程。伦斯和他的盗贼团先行赶往塞勒斯堡侦察地形,布置陷井。佣兵队伍中凯特率领着一百五十名骑士前导,埃特带领二百剑士团殿后。队伍中间是十几辆大车,颇为沉重。费斯坐在其中的一辆马车里,佛朗哥做为他的护卫,也堂而皇之的坐在了车厢里。罗格则与凯特并骑,冒充了一把斧骑兵。
佣兵团此次目的地是距离塞勒斯堡六十里地的小镇勒芒。勒芒镇规模尚可,全镇大约有2000多人。自打雪狐大人到来之后,同盟方面就没有了关于这个小镇的消息。伦斯几次侦察都表明时时会有雪狐的人在这个镇上出没。
清晨,勒芒镇的人们陆续起身,开始为新一天的温饱作准备。太阳还没有完全升起,晨光却已经照亮了整个小镇。鸡鸣狗跳的声音渐渐的多起来,一道道的炊烟也渐次的升起。街道上已经零星的有勤劳的人影在走动。这个山区小镇,因为位置偏僻,物产贫乏,往往一年下来仅有三五个商队到来。小镇的人过惯了自给自足,几十年如一日的生活,倒也详和安静。
初秋的晨风已经多少带了点凉意,太阳慢慢的自山林中升起,艳红中透着金色的霞光把小镇镀上了一层亮丽的色彩。镇中摇动的树木仿佛都装点上了金色的叶子,早起的鸟也加入了合唱的队伍。好一幅山乡晨景!
可惜罗格周身没有半根雅骨。胖子皱着眉头看着大道两边低矮破烂的房屋,即使这是小镇中央最宽阔的大街上,也看不到几家商店。路边的镇民穿着粗陋破烂,用好奇、漠然甚至是仇视的目光打量着这只打破小镇平静的骑兵队伍。
“这个镇子有2000人,也就是三、四百户人家,嗯,让我想想,看他们穷的,平均一家每年能有2个金币的收入就不错了。再算算,这样能够收的税是五个银币,还得上缴3个半
……一年下来,能够有50个金币的收入??靠,这就是我的领地?”胖子开始是自言自语,最后一句忍不住声音高了起来。
佛朗哥不满的看了罗格一眼,胖子的财迷彻底打消了他欣赏山村风景的雅兴。凯特则一言不发,六十名轻装斧枪骑兵跟在身后,其余的佣兵则不见踪影了。
骑队慢慢的到达了镇中央的小广场,广场上已经聚拢了不少人群,一个身材高大,精神健旺的老人看来是领头的。他走上来,行了一个礼:“我尊贵的骑士们,我是这个小镇的镇长伊恩,请问您到我们这个贫穷的地方有何吩咐?”
罗格大大咧咧的说道:“我们是巴伐利亚公国的骑士团,我叫罗格,这是佛朗哥,这是凯特。以后这个镇还有附近的地方就是我们的领地了。你是镇长是吧,先给我们准备点吃的,然后把镇里的人口,收入情况报一报。吃完饭,你再带我们在镇里转一转。”
“等一等!”一个身材非常高大,皮肤蚴黑的大汉站了出来,手里拎着一柄巨大的铁锤。
凯特皱着眉头看着大汉,驱马慢慢向前,一股阴冷的气息逐渐散发出来。“怎么,好象你还有点想法是吗?”凯特的斧枪也被费斯改造了一番。随着骑士实力的增强,被打制的更加沉重了。枪尖和斧刃都经过魔法的加持,极为锋锐,也更加坚固。凯特缓缓将斗气运起,虽然功力不到,无法外化,但整个人的气势却在逐渐增强。
那个大汉面对凯特的气势,抵抗得颇为辛苦,却并不退缩。“我是镇里的铁匠巴姆!你们用什么来证明是公国的骑士团?过去公国除了收税,来做过什么?那些该死的盗贼来抢走夏娜的时候,怎么见不到一个骑士?他们屠杀我的兄弟的时候,怎么没有骑士出现?现在盗贼走了,我们刚刚过了半年平静的日子,你们却又回来收税!你们和那些盗贼有什么两样!我们这里现在是冰雪银狐的领地,至少他们救过我们!”周围的人群一阵骚动。
佛朗哥拉了一下罗格,低声说:“注意看!镇民一个女人都没有。而且都拿着兵器。”罗格仔细一看,果不其然。镇民手里多拿着武器,当然农具也勉强算得上武器了。罗格仔细观察了一下四周的房屋,发现紧闭的窗户后面多少有人在向外窥视着。
罗格阴下脸,对凯特说:“速战速决,恐怕会有麻烦。”
凯特哼了一声,纵马而上。巴姆怒吼一声,铁锤高举,狠狠砸了下来。一道寒光,一声清亮的声音响过,凯特斧枪自下而上,将大汉的铁锤轻松斫为两段,人马交错之际,又用枪柄重重的撞在大汉的后心。清脆的骨折声里,大汉口喷鲜血,飞出三四米,重重摔在地上。人群又是一阵喧哗,凯特扫视一圈,满意的看到镇民的目光中除了仇视,又多了恐惧。他回马向倒在地上巴姆走去,斧枪举起,准备将他一斧两段。
“等等!”伊恩冲了过来,拉住凯特的马绳。“骑士大人,巴姆冒犯了大人们,罪该万死。可是大人已经狠狠的教训过他了。看在我们都是大人的子民份上,就绕他不死吧。老朽已经叫人在镇厅里安排了些饭食,各位大人千万别嫌粗陋。”
罗格四面看了一看,慢慢的说:“这通敌之罪,暂且记下。我们先去吃饭,回头收拾了那些骚狐狸,再来修理你们这些贱骨头。我知道你们心里还不服,那些骚狐狸给了你们点甜头。但你们记住,以后这是我们的领地!我们就是你们的主人!我们的话在这块土地上就是法律!有哪个不服的,可以象那个笨蛋一样来试试。但这次就别指望我会手下留情。伊恩,去找几个漂亮姑娘来招呼着。如果让我发现镇里有更漂亮的姑娘不出来,老头你就准备到奴隶营里去过最后的十年吧。”
小镇的大厅里气氛压抑之极。骑士们都在默默的吃着简单的早饭,几个镇上的姑娘穿梭着送着食物及收拾些刀叉碗碟。偶尔有一两声零星的尖叫,不知是哪个骑兵又摸了一把姑娘的屁股。罗格等三人坐在一桌,不停的低声商议着什么,桌上的食物扫得七七八八,只是三人显而易见的无心去品评味道。
老镇长伊恩陪着笑站在一边。他心里庆幸还好没有出现最糟糕的情况。这些骑士对镇里的姑娘看来兴致不大。
准备饭菜的时间里,罗格几人不断向他盘问雪狐大队的情况。在雪狐大队进驻塞勒斯堡不久,一伙盗贼就来到了勒芒镇,洗劫了小镇,很是杀了几个人。雪狐大队恰在此时路过小镇,出手歼灭了盗贼团,救了整个镇子。而其后,雪狐的人经常到小镇上交换些补给品,价钱也还公道。在雪狐到来后,同盟的收税官就再也没有出现过,朴实的镇民们自是心向雪狐。不过平民怎么想,并不在罗格这些贵族的考虑范围之内。政治是大贵族的必修课,他们这些边缘没落小贵族大多数是不会浪费时间在政治上的。
一阵急促的马蹄声传过来,在镇厅门口嘎然而止。一个风尘仆仆的斧枪骑士冲了进来,摘下头盔,急步走向罗格那桌,高声说到:“已经发现雪狐。。。。”“啪”的一声,凯特狠狠的给了他一个耳光,“叫那么大声干什么!”骑士立刻噤声,小声的与罗格等人交头接耳起来。
罗格等人反复询问了那个骑兵,声音压得极低。伊恩只能隐约听见“偷袭,埋伏,魔域森林”等几个零星的字眼。老镇长小心的保持着自己和笑容和姿式,生怕引起什么误会。
这时,众人计议已定。几个贵族败类相对狞笑起来。几人招呼骑士们起身上马,风一样的冲出了小镇,只留下一个杯盘狼藉的镇厅。伊恩急忙招过来一个看起来十分机灵的少年,低声叮嘱了几句,少年应声去了。过不多时,少年骑马顺着骑兵队的痕迹跟踪了下去。伊恩则忙着安慰几个眼圈红肿的姑娘。
一个小时过后,少年飞马赶回。过不多时,另一骑从镇长家中驰出,迅速消失在通往塞勒斯堡的方向。
哈特这一年来的心情都不是很好。
堂堂雪狐大队的大队长,十一级的剑士,居然被发配到这种穷乡僻壤来,而且一来就是大半年。他恶狠狠的咒骂着,在城堡里四处巡视。
苦力步履艰难的将一袋袋的矿石搬到货车上,城堡里的小广场上整齐排着六辆货车,现在已经半满了。哈特本来奉命发掘一个死灵法师的实验室,却一无所获。意外的是他发现了一个丰富的精铁矿脉,这种铁矿品位非常高,可以直接用于冶钢。对于矿产贫乏的罗恩公国来说,这个铁矿价值非凡,只可惜位于巴伐利亚公国境内,只能偷偷摸摸的采多少是多少。
巴伐利亚公国奇怪的长时间没有理会雪狐的占领行动,但尽管如此,哈特还是得尽力保持采矿行动的隐秘。几个月前的奇怪袭击事件让哈特损失了几个精锐骑兵和一个中级魔法师,偶然的是那个魔法师是佣兵团副团长的小舅子,为此,哈特被叫回总部挨了一顿臭骂,并被延长在塞勒斯堡的驻守期一年。想到这里,哈特的心情更为抑郁,他开始寻找偷懒的苦力,准备再好好练习一下鞭技。
一匹马疾驰过城堡的广场,骑士跳下马来,跑到哈特面前如此这般一番,哈特面沉似水,随后渐渐开朗,最后是哈哈大笑。他重重的一拍送信人,说到:“这次收拾那些兔崽子后,我举荐你进冰雪之狐!以后你就跟着我混吧!哈哈哈哈!小的们!集合!打猎去啊!”
片刻过后,一百骑兵和二百轻步兵在城堡的广场上集合了。一个黑袍法师也站在哈特的身边。哈特一声令下,堡门大开,三百雪狐佣兵开出了塞勒斯堡,堡中仅留下五十剑士驻守。
罗格等人依然如郊游一样的在通往塞勒斯堡的大道不疾不徐的走着,骑兵的队形拉得很开。转过一个小小山口,突前的骑兵突然站住了,后面的骑兵被挡,骂骂咧咧的向前挤去,转过路口一看,也不作声了。
前方一片开阔地上,一身重甲的哈特带着雪狐佣兵们队列整齐的等着罗格。
罗格等人倒吸一口凉气。
雪狐不愧号称精锐,队列严整,一片肃穆,绝无人声马嘶。见到罗格等人,哈特狞笑一下,舌头舔了舔嘴唇,缓缓将骑枪上举,后面的步兵分成两队,铿锵声中,开始缓慢整齐的包抄过来。每走十步,就举刀击一下盾牌,大喝一声“杀!”。而骑队依然全无动静,哈特骑枪高高竖起,绝无半分晃动,一股杀气却冲天而起。区区几百人,杀伐之气,却直似千军万马!
罗格等人相顾骇然,本想以五十骑兵诱敌,先冲击一阵,杀杀对方锐气。却万万没有料到对方是如此的百战雄狮。战马为杀气所激,开始不安的踏起蹄来,有些骑兵已经脸色发白。组建半年,训练刚刚两个月的菜鸟骑兵,真到面对久经沙场的老兵时,立时显出差距来。
几名贵族败类对望一眼,发现对方也都是面孔雪白。
罗格当机立断,吟唱起咒语来,双方战阵之间飘起一片黑雾,散去后,地上布满了密密麻麻的蛛网,覆盖了数十米方圆。凯特斧枪高举,开使发令:“准备!!张弓!瞄准左前方步兵队,射!”几十只箭呼啸着飞向200米的步兵队,雪狐步兵整齐划一的举起盾牌。可是他们的装备实在是不怎么样,轻盾不足以盖住全身,皮甲对弓箭的防护力也不佳。箭雨过后(如果这点箭也能叫箭雨),有五六个步兵倒在地上。
凯特斧枪再次挥起:“张弓,射!”又是一波箭雨,雪狐步兵再次倒下五六个人。雪狐步兵队开始冲锋,试图缩短双方的距离。哈特冷静的盯着对手的队列,作为身经百战的指挥官,他要等到对手最为混乱的时候,再由骑兵队发起最后的冲击。罗格的魔法虽然不会阻止他的骑兵,但冲刺速度却大受影响,好在这个魔法持续时间不长,也就五六分钟而已,哈特有的是耐心。不知不觉的,他再次伸出舌头舔着嘴唇,就如同一只闻见了血腥的狼。
凯特第三次举起斧枪:“全体准备!”雪狐步兵已经冲到了一百米处,听到凯特的号令声,立刻把盾牌举过头顶,继续冲刺,速度却不免的慢了点。
凯特大吼一声:“全体掉头,撤!!”龙与美人的佣兵们大多是老兵油子,退时迅速而不慌乱,片刻之间已经掉过头来,顺着来路开始飞奔。哈特愕然之间,罗格等人已经跨出了不短的距离。
哈特只气得浑身发抖,狠狠的咆哮着:“给我追!!追上这些狗娘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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