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U中国同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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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对各类专业人才的需求,体现国家对自费留学生的关怀,奖励优秀自费留学人员在学业上取得的优异成绩,鼓励留学生回国工作或以多种形式为国服务, 按照教育部指示,在总结2004试点工作基础上,2005年将继续在加拿大实施“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奖励对象为一年级以上(不含一年级)、年龄40岁以下的自费在读博士生,奖励金额为5000美元/人。实施办法如下:
一、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奖学金评选工作严格按照“个人申请,资格审查,专家评议,网上公示,择优推荐,国内终审”程序进行。采取国外限额推荐,国内差额评审的办法。未经驻外使(领)馆或教育处(组)网站公示的人选,国内不予终审。
二、按照《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实施细则》规定,驻加拿大使馆教育处负责受理奖学金的申报和初审工作,受理奖学金申请的时间为2005年9月1日-10月31日。推荐人选须在驻加拿大使馆教育处网站公示后报回国内,由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国内专家对推荐人选材料进行终审,获奖结果经教育部批准后公布。
三、请注意,申请人须使用2005年新版《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并按照要求准备有关申报材料。使用2004年申请表申报无效。
欢迎大家向我处提出申请,申请指南、实施细则、申请表以及专业类码请见附件;符合申请条件者,请按要求准确填写申请表,并将该表电子版用以下电子邮件地址传往我处,同时将签名后的申请表寄往驻加拿大使馆教育处该项目负责人王鹏飞老师收。
联系电话:613-789-6312,613-789-0094,613-7890116(O)传真:613-789-0262
电子邮件:pfwang@buildlink.com
1.《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实施细则》
2.“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申请指南
3.《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申请表》(2005年版)
4. 专业名称及类码
以上表格下载请前往:
http://www.chineseeducation.ca/htmls/news/66.html
一、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奖学金评选工作严格按照“个人申请,资格审查,专家评议,网上公示,择优推荐,国内终审”程序进行。采取国外限额推荐,国内差额评审的办法。未经驻外使(领)馆或教育处(组)网站公示的人选,国内不予终审。
二、按照《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实施细则》规定,驻加拿大使馆教育处负责受理奖学金的申报和初审工作,受理奖学金申请的时间为2005年9月1日-10月31日。推荐人选须在驻加拿大使馆教育处网站公示后报回国内,由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国内专家对推荐人选材料进行终审,获奖结果经教育部批准后公布。
三、请注意,申请人须使用2005年新版《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并按照要求准备有关申报材料。使用2004年申请表申报无效。
欢迎大家向我处提出申请,申请指南、实施细则、申请表以及专业类码请见附件;符合申请条件者,请按要求准确填写申请表,并将该表电子版用以下电子邮件地址传往我处,同时将签名后的申请表寄往驻加拿大使馆教育处该项目负责人王鹏飞老师收。
联系电话:613-789-6312,613-789-0094,613-7890116(O)传真:613-789-0262
电子邮件:pfwang@buildlink.com
1.《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实施细则》
2.“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申请指南
3.《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申请表》(2005年版)
4. 专业名称及类码
以上表格下载请前往:
http://www.chineseeducation.ca/htmls/news/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