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还是罪恶?――从刘胡兰说起(ZT)

闲得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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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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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收看电视,偶然翻到央视的革命电影回顾节目。于是想起了刘胡兰。

1947年1月12日的黄昏,面对敌人的屠刀,刘胡兰从容不迫,慷慨赴死。这段历史直到今天看来仍然令人为之动容。刘胡兰无疑是勇敢的,她为了掩护其他共产党员而献出了自己的生命,其行为也无疑是高尚的,令后人崇敬的。毛泽东当年为此亲笔钦定为"生得伟大,死得光荣"八个金光闪闪的大字,从此为刘胡兰竖起了一道不朽的牌坊。但是多少年来谁又会去深思这道牌坊背后的意义呢?

对于这段历史来说,刘胡兰本身就是一面镜子。从她身上我们可以看到来自两个方面的罪恶:一方面,刽子手的屠刀所面对的不是别人,而是一个仅仅十五岁的儿童!就凭这一点,用惨无人道、灭绝人性来控诉这一法西斯的恐怖兽行都不为过。这些暴徒将永远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这个已经不必多说什么了。

但是从中共的一面来说,难道就果真占据了道义的神圣性了么?难道就一点都没有从刘胡兰事件中发现值得自己深刻反思的地方么?中国历史上历来都不缺各种各样的贞节牌坊:忠、孝、节、义,等等。每一座牌坊换取的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个体生命。刘胡兰不过是这无数贞节牌坊中又新增的一座而已。在我们这个古老的国度,生命的价值从来就无足轻重于种种神圣的道义。

刘胡兰的意义在于让我们看到。中共对未成年人进行思想政治的灌输宣传,利用并吸收他们入党,从而使之卷入到不同阶级利益集团之间的政治斗争中来,这本身就是一种罪恶,缺乏任何道义上的合法性和神圣性。十五岁啊!那是一个如花的季节,是一个仍然偎依在父母身旁撒娇的年龄。这还是一个应该在课堂上获取知识,在公园的草坪上嘻戏玩耍的年龄,这是生命中尚不能承受任何重量的年龄!这样幼小的心灵又如何能真正懂得任何主义?如何能担当得起恐怕连很多大人都无法担当得起的革命理想?然而可悲的是,让这样的孩子充当政治工具,成为不同利益集团的牺牲品,在我们这个社会却非但得不到任何清醒的认识和忏悔,受不到任何来自道义和良知的拷问,反而被用来当作正面歌颂的榜样,这不能说不是一个价值颠倒、道德混乱的年代。

事实上刘胡兰的悲剧并不是偶然的。这是中共对未成年人一贯的宣传教育的必然反映。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的诞生,一直到后来的少年先锋队,可以说都是这样一种历史的产物。实际上这等于为了政治利益要求人们牺牲自己竟然到了连孩子都不放过的地步,因而比使用童工更加非法和不义。当然有人或许会反驳说,这是为了崇高的共产主义事业。但是这里无须多加辩驳的是,为了政治斗争难道竟然要连孩子都要搭上,都要充当炮灰么?就如当年希特勒在行将毁灭之际前把大批孩子送上前线以图垂死的挣扎,以及如今的恐怖主义把少女都灌输培养成自愿的人肉炸弹?如果说教育和宣传就是要从娃娃抓起,就是要从小培养他们革命的情操,那么问题的关键在于,谁又能说自己代表了正义?谁又能说自己宣传教育的内容一定是正确的、合乎人性和正义的?在未成年人自己还缺乏道德和价值判断能力的时候,就预先给他们强加外在于他们自身的政治理念,这样做本身的道义性和合理性又在哪里?谁又能来为此作出先验正确的界定?

在中国的教育史上,一个人从小接受的并不是纯粹客观的知识学问,而恰恰是和统治利益紧紧捆绑在一起,诸如《四书》、《五经》之类一元化的思想政治灌输和教化,并且直到今天依然如此。所不同的只是教材改换一下而已,儒家的经典变成了马列著作,封建的文化换成了所谓的革命内容。就笔者本人的亲身经历来说,我们这一代人的童年也是在"文革"中度过的。上小学时,每天学习的就是"老三篇"这类的"红宝书"。从小就耳闻目濡在"阶级敌人"、"反革命"的斗争环境中,被当作无产阶级革命事业接班人来培养的。因此思想政治上就要求斗争觉悟高,革命立场坚定。记得那时候隔三差五就要来一次思想品德小结,要不断斗私批修,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斗掉他人和自己身上的资产阶级歪风邪气。于是写小结的时候就搜肠挖肚,经常为寻找自己的缺点而绞尽脑汁,实在找不出的话只好说谎编造些缺点来;平时在刘胡兰、刘文学以及草原英雄小姐妹等榜样的感召下,时常想著哪天也能为抢救国家财产或者同阶级敌人斗争而英勇献身。然而所有这一切,说心里话,那个时候我们小小的年纪究竟懂什么呢?相比之下,"文革"无数未成年的红卫兵小将又同样能懂什么呢?让那些无辜的孩子们为了虚构的理想和敌人去作无谓的牺牲,事实上这正是长期以来对未成年人进行灌输宣传的教育方针所一手造成的恶果。而这个恶果其实在刘胡兰身上就早已产生,由于丝毫没有被吸取教训,于是,终于在"文革"时全面而充分地爆发显示了出来。并且直到今天,我们的不少地方不少学校仍然在延续著这样一种教育思想,以至时常在媒体上能看到有关少年儿童为舍己救人、抢救国家财产而不顾生命安全的正面歌颂与报导。

因此今天重新看了电影《刘胡兰》的几个镜头的介绍,不能不令人感慨万千。什么时候我们的教育不再是灌输宣传的统治工具?什么时候才能让未成年人真正地远离政治,而不再充当任何理念的化身和牺牲品?对于这个世界来说,再没有比人的生命更加宝贵的东西了,也再没有比人的价值更高的价值了。可是在我们这个国度,历来就有著轻生命重道义,轻个体而重国家的传统。而轻视个体和生命的道义本身是否符合道义,却从来就很少有人去认真地想过。因此在笔者看来,所谓杀身成仁、以身殉国、舍己救人等等如果不是自发于个人本身内心的选择,而被用来宣传灌输成一种人人都应当效仿学习的榜样,从而无可置疑地占据了道德的神圣与正义位置,那么这就是对个体自由与生命的剥夺。尤其是对尚未具备行为与思想能力的未成年人。从这个意义上讲,刘胡兰是无辜的,她的行为也是无可非议的,然而歌颂刘胡兰,或者号召学习刘胡兰则不能说不是一种耻辱,一种道义上的罪恶。
 
上次我贴出一个帖子关于沈阳对没有加如少先队的儿童推广“ 绿领巾” (红领巾的预备队)的时候,不少人都不理解那帖子的含义..回了一些不着边际的帖子
http://www.liujuan.com/newbbs/showthread.php?s=&threadid=34209


顺便再贴一下《子贡赎人》这个文章,相当的不错,看一看国人的道德高标里到底都干了些什么:
 
反道德的道德高标--子贡赎人


  鲁国的法律规定,如果鲁国人在外国沦为奴隶,有人出钱把他们赎出来,可以到国库中报销赎金。子贡有一次赎了一个在外国沦为奴隶的鲁国人,回来后拒绝了国家赔偿给他的赎金。孔子说:"端木赐(子贡的名字),你这样做就不对了。你开了一个坏的先例,从今以后,鲁国人就不肯再替沦为奴隶的本国同胞赎身了。你收回国家抵偿你的赎金,不会损害你的行为的价值;你不拿国家抵偿的赎金,就破坏了鲁国的那条代偿赎金的好法律。" (《吕氏春秋・察微》)

  子贡是最有钱的孔门弟子,他是一个成功的商人。所以他在商业营运中周游列国,有机会也有经济实力赎出在外国沦为奴隶的鲁国人。也正因为他有经济实力,所以他有条件拒绝国家把他付出的赎金还给他。更由于他是孔子的学生,受到了孔子的道德感化,所以他才会拒绝收回代偿的赎金。他大概以为孔子会表扬他,不料孔子认为,子贡误解了自己的道德思想。

  孔子认为,大多数人没有子贡这么巨大的财力,无法不在乎这笔赎金,因为如果白白付出这笔赎金,他自己的生活就可能受到重大影响。而如果不能取回自己代付的赎金,那么即便看到鲁国人在外国沦为奴隶,有机会救同胞出火坑,大多数人也会放弃为本国同胞赎身。甚至于,即便有人有这个经济实力,不仅有机会,而且有能力付出赎金而不影响自己的生活,但由于并非所有的人都有如此之高的道德水准,因此他也会因为付出赎金后无法收回,而放弃为本国同胞赎身。

  子贡也许会说,别人没有我的财力,或者有财力而不肯白白地损失赎金,他们完全可以从国库中取回赎金,不必像我这样拒绝的。我的拒绝收回赎金,应该不至于使他们放弃做这样的好事吧?

  子贡可谓鼠目寸光,反对儒家的庄子说"中国之君子,明乎礼义而陋于知人心",说的正是这些孔门后学--很可能包括与庄子几乎完全同时的孟子。事实上,鲁国那条代偿赎金的法律,立意极好,它的目的是让每一个人只要有机会,就可以惠而不费地做一件功德无量的大好事。即便你的财力连预付赎金都做不到,也应该去设法借来赎金为同胞赎身,因为你不损失任何东西,只需要付出同情心。道德的目的并不是要任何人去做损己利人的重大牺牲,而是乐于做无损于己但却有利于人的好事。

  由此可见,子贡的"道德"行为是反道德的。首先,他把原本平淡无奇、应该人人都能够做到的道德,超拔到了大多数人无法企及的高度。既然"道德"标准如此之高,那么本来符合道德的代偿赎金后的收回赎金,现在就变成"不道德"的了。因为"道德舆论"会对收回赎金的人说:你什么也没有付出,算是做什么好事?跟人家子贡比比,你简直就是个自私自利的人!--任何人不妨设身处地想一想,如果你做了一件为奴隶赎身的大好事,得到的却是"自私自利"的评价;如果你做了一件合于道德的善事,得到的却是"不道德"的恶名,你还会去做吗?你当然不会做,而是开始跟着"道德舆论"说。于是,子贡式的"无私道德",最终使"道德"变成了只说不做的东西,成了纯粹的高调。

  子贡的"道德"高标,犹如设了一个跳高的世界记录:二米三十四。只有跳到这个高度的人,才算有跳高才能。这样的话,任何小学生运动会、中学生运动会、大学生运动会和一切低水平的运动会都不必开了,因为即便是这些运动会的跳高冠军,也跳不过二米。也就是说,运动员们忙了半天,流了一身臭汗,得到的只是耻笑,得到的只是"不配跳高"的恶名。与此相似,过高的"道德"标准,使绝大多数人都沦为"不道德";所有追求道德的人,得到的只是耻笑;他们的真正符合道德的高尚努力,只被用来证明他的"不道德"。在这种"道德高压"下,他们唯一的选择就是:永远只说道德的话,但永远不做道德的事。好话说尽,坏事做绝,并且心安理得。过高的"道德"不仅没有推广道德,反而推广了不道德。推广不道德有没有好处呢?有的,但是只对那一个达到"道德世界记录"的人有利:他成了绝对的道德偶像,至高无上的圣人。

  实际上,道德世界记录是不能做人类社会的道德原则的。因为首先,既然是人类社会的道德原则,就应该符合整个社会的大多数人力所能及的道德水平,使大多数愿意做有德者的人感到胜任愉快。也就是说,道德标准应该是一条大多数人都能达到的及格线。自我道德要求高的人,不妨去拚一百分,争第一,但大多数人只要及格,就不该打屁股。如果一种教育不让考不到一百分的大多数人及格,学生就会丧失求知进取心,自暴自弃。这种教育就是失败的。如果一种道德不让善良而不杰出的大多数人感到自己有希望做个好人,人们就会丧失道德进取心,自暴自弃。这种道德就是虚假的。当一种道德标准使大多数人都做不到时,这种道德就必然是伪道德。提倡这种伪道德的唯一结果,就是反道德;这种伪道德越是成功,越会导致道德大滑坡。提倡这种伪道德的人,不是热爱道德的人,只是以道德为名的自恋狂或自虐狂。所有的真道学,正是这样的自恋狂和自虐狂--而假道学则是眼红真道学之成功的小人,假道学虽然也自恋,但不是自恋狂,而且假道学决不自虐,他用沽名钓誉得到的利益满足其世俗欲望。其次,人类社会的道德标准应该是比较恒定的,以便一代又一代的人可以遵此而行。但如果道德世界记录做了整个社会的道德标准,那么这一世界记录就会被道德自恋狂或精神自虐狂们不断地刷新和打破,那么大多数人必将无所适从。因为昨天被前一位道德狂认为还是道德的事,今天却会被另一个更狂热的道德狂斥之为不道德。道德狂热的比赛,是没有止境的,不到家破人亡、国毁种灭,决不肯罢休。

  如果任何人做道德之事,只是为了证明自己是打破和刷新道德世界记录的那个人,那么他就不是真爱道德,而是狂恋自己。打破跳高世界记录,是人类的光荣,不能跳得如此之高的普通人也分享这一光荣。而打破道德世界记录,只是个人的光荣,不能跳得如此之高的普通人不仅分享不到光荣,而且还加深了负罪感,蒙受了更大的羞辱。

  可以设想,子贡的立异以为高,必然会迫使有些人在收回赎金或行善得到奖赏之后,把这些本该收回的赎金或本该得到的报酬"捐献"出来。于是"道德舆论"大加赞扬,但这种"道德"行为,若不是迫于"道德"高标的压力,就是为了沽名钓誉。因为真正合于道德的慈善捐助应该是匿名捐助。署名捐助有两大坏处:一是用"道德"行为抬高了自己,在物质不平等之外,加剧了精神不平等;二是贬低并羞辱了受助者,使之成为对捐助者感恩戴德的精神奴隶--然而除了感谢天地和伟大先人,任何人都不应对一个与自己完全平等的活人感恩戴德。索要感恩戴德的物质施舍者,只是精神乞丐,与道德毫不相涉。

  若干年前"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绝对道德高标,使当代中国人的道德水准发生了有史以来最大最彻底的滑坡,几乎滑到了中华民族最近两千年历史的最低道德低谷,以至于在这一口号停止使用的二十年之后,还无法恢复到文明社会的正常水平,很多国人更沦为"利己必损人"乃至"损人不利己"的道德败类。这种惨痛的历史教训,是中国人乃至全人类都应该深刻记取的。

  我认为,道德是人类文明的大地,而不是人类生活的天空。让所有的人都在坚实的道德基础上自由舞蹈,是人类文明的目标。人类的智慧,不该用于打破道德世界记录,而该用于打破艺术与科学的世界记录。科学成果满足人类的物质生活,艺术成就满足人类的精神生活。真正的道德,就是卑之无甚高论的东西。想以立异以为高的道德高标来彰显自我的人,是贪天之功为己有的狂徒,是把大多数人赶入道德深渊的历史罪人,是把大多数人打入精神地狱的文化恶棍。

  子贡的立异以为高,还开了"道德"有权不服从法律的恶的先例--为了不开这样的先例,哲学之父苏格拉底在有机会活下去时却拒绝苟活。子贡的"道德",表面上看是反对法律的,实际上却是反道德的。因为道德本不该与法律有本质上的冲突。法律是建立在道德大地之上的暂时的道德建筑,人类住在立基于道德大地之上的法律建筑里,从事艺术与科学,从事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享受他们的幸福生活。从法律是道德的语言物化而言,时代的道德本质上不应反对时代的法律--如果这一法律体系是得到全体人民同意的话。从每一时代的法律体系是人类文明的某个历史阶段的暂时的道德形式而言,法律建筑可以随着人类社会的进步、随着人类对永恒道德与普遍人性的认识深化而时时加以修缮和扩建。然而,正如无论多么巨大的建筑都只可能占据广袤大地的一小部分,法律也只能覆盖人类全部生活的一小部分,人类还有更大一部分生活,尤其是精神生活,将走出暂时的法律建筑,在道德的坚实大地上自由舞蹈。道德本该比法律更宽容,而不是更无情。道德的根本目的不是束缚精神,而是解放精神。在我眼里,道德就是自由的同义语。真正的道德就是不损害他人的利益,真正的自由就是不践踏他人的自由。我认为,只有当永恒道德能够与暂时的法律携起手来,人类才有可能进入文明的高级阶段。

  世上最愚蠢最反动的事,莫过于不顾实际效果的道德叫嚣。我认为,所谓道德,就是认识并做符合普遍人性的事。由于普遍人性是全人类相通的,因此真正的道德原则是世界通用的。比如孔子的最高道德原则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恕道,而基督教同样把这一最高道德原则称之为"金律"。如果说这一永恒的道德原则之外还有什么可以补充的,就是"己所欲者,勿强加于人"。如果没有这一补充和限制,那么"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原则就会被滥用,就会成为"己所欲者,滥施于人"的反道德原则,有德者就成了强制者,而强制者就有权以道德的名义来实施强制。然而,虽然法律的强制有时是不得已的必要手段,但一切强制都不符合永恒的道德。

  总之,一切大多数人做不到的道德,都是伪道德,哪怕这种道德是未来时代的大多数人能做到的超前道德,对现时代来说也是伪道德。道德和法律都是人类生活的日常家什,不需要超前消费。而合理的法律就像饭,吃一辈子都吃不腻;美好的道德则如同空气,不仅呼吸一辈子不会厌倦,而且厌倦了都无法不呼吸。不好的饭可以不吃,不好的空气却不得不呼吸。人们曾经理直气壮地反抗不合理的坏法律,但却很少有人敢于反抗不合理的伪道德--越是丧心病狂的道德高调,人们越是不敢反对。人们顶多说,这种神圣道德对是对的,只是太难做到了。殊不知任何大多数人做不到的道德就绝对是错的。因为道德的目的就是让大多数人成为善人,而伪道德却使大多数人成了罪人。伪道德对人类精神和社会生活造成了最大的伤害。真正的道德就像空气那么重要,又像空气那么平常。让人感觉不到存在的空气,是最好的空气,让人感觉不到存在的道德,则是最好的道德。认为道德与法律不该太平常的道学家,是厌世者和恨世者,他们简直就想停止自己的呼吸,或者一天到晚挖空心思把人类的精神空气弄得污浊不堪,使人们难以畅快地呼吸,直到大多数人的精神都窒息而死,成为行尸走肉。因此,我认为道学家是人类的最大敌人,是文明的最大敌人,是道德的最大敌人,更是生命与爱的最大敌人。

  孔子的中庸思想,在这一寓言中得到了极为出色的体现。孔子不立异以为高,因为他是真正的有德者。真正有道德的人,不是为了自己成为道德家而宣扬道德,而是为了让道德引人向善,给人间带来祥和与幸福。只要有利于真正的道德广布天下,真正的有德者不惜被道学家指责为"道德"的叛徒。

  老子主张"以德报怨",孔子主张"以直报怨",孔子绝对没有圣人气,把他捧成圣人是孔子的弟子对恩师的最大背叛。孔子的思想非常平实中肯,没有任何唬人的东西。

  不幸的是,孔子最杰出的弟子颜回死后,剩下的都是子贡、曾参这样的蠢材,他们以道德代替法律,以强制代替自由,对科学全无兴趣,对艺术毫无会心,徒然只剩无止境的伪道德叫嚣。整个两千年中国历史,就被这些真道学和假道学所宣扬的伪道德毁掉了。以至于中国人没有什么东西可夸耀,只好宣称中国人的道德水平世界第一。然而一个民族的整体道德水准,与个别道德自恋狂和精神自虐狂的屡破道德世界记录不仅不成正比,反而适成反比。何况夺取道德世界记录的锦标,原本就是道德狂的痴念。真正的道德是不与人争胜的,真正的有德者从来不指责他人违反了道德,真正的有德者从来只以可检验的科学真理与人辩难,而从不对他人进行无法验证的道德裁判。真正的道德大地,是全人类共有的,各民族在各自不同的历史道路上,营造了不同的法律建筑体系,发展了不同的思想艺术体系,探索着同样为全人类共享的科学真理的广袤天空--然而,孔子之后的古代中国人误把伪道德奉为天空,就把科学真理乃至法律民主都践踏在脚下了。古代中国人,正是一个倒立在天花板上跳舞的奇怪民族。
 
想到了大学毕业前的献血.
是有报酬的,除非你声明是无偿献血.
中间有一个学生党员,第一个声明不要报酬.
后面的党员恨的要死,但没有办法.
也都只好声明无偿了.
 
刘胡兰虽然只有十五岁,实际上也心恨手辣得很。事前,在她的主谋下,"伪"村长遭杀害。

只是不清楚是什么方法,使一个年仅十五岁的小姑娘变成了杀手,最终又被别人所杀。这使人想到了巴勒斯坦的小杀手,不过,那可是民族+宗教矛盾啊。
 
"子贡赎人": 略有偏激,但不失为好文章。
 
我们从小就学了很多英雄模范事迹,现在看来真可笑。
 
小时候学过一篇课文,是关于贺龙不满盐税,竟将税警砍杀,并美其名曰"两把菜刀闹革命"。

现在来看,贺某人整个一个武装抗税,残害国家税务人员的不法商贩,属于"从重从快"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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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学过一篇课文,是关于贺龙不满盐税,竟将税警砍杀,并美其名曰"两把菜刀闹革命"。

现在来看,贺某人整个一个武装抗税,残害国家税务人员的不法商贩,属于"从重从快"的对象。

:cool: :cool: :cool: :cool: :cool:
 
所谓杀身成仁、以身殉国、舍己救人等等如果不是自发于个人本身内心的选择,而被用来宣传灌输成一种人人都应当效仿学习的榜样,从而无可置疑地占据了道德的神圣与正义位置,那么这就是对个体自由与生命的剥夺。

现在人实际多了,如果谁在街上让车撞了,掉进河里,或者让流氓追杀,99.99%以上的人都是围观,看其流干最后一滴血,因为他们珍惜自己的生命.这是一种进步吗?
 
what's wrong with Liu Hu Lan?

what's wrong with Liu Hu Lan?
I can not understand you at all, but I undersatnd more about chairman mao's word: "if you do not occupy the land, enemy wi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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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学过一篇课文,是关于贺龙不满盐税,竟将税警砍杀,并美其名曰"两把菜刀闹革命"。

现在来看,贺某人整个一个武装抗税,残害国家税务人员的不法商贩,属于"从重从快"的对象。

这个Visitor绝对是高人!
他能够将战场上战士杀敌与和平法制时期的杀人犯放在一起比较:)
 
最初由 农夫 发布
这个Visitor绝对是高人!
他能够将战场上战士杀敌与和平法制时期的杀人犯放在一起比较:)

你可能没读过贺龙"两把菜刀闹革命",贺某人杀害税警的时间和地点,是相对的和平法制。而贺某人当时还不是什么共产分子,充其量不过是一袍哥老大。

不知仁兄对年仅十五岁的刘胡兰,主谋杀害"伪"村长的光荣事迹有何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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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能没读过贺龙"两把菜刀闹革命",贺某人杀害税警的时间和地点,是相对的和平法制。而贺某人当时还不是什么共产分子,充其量不过是一袍哥老大。

不知仁兄对年仅十五岁的刘胡兰,主谋杀害"伪"村长的光荣事迹有何评论?

谢谢您的指点.到贺龙纪念网站去看了看,似乎"两把菜刀闹革命"不是什么"相对的和平法制"时期啊
http://cyc7.cycnet.com:8091/leaders/helong/dsnb.jsp
  1914年
  是年 由执教于桑植高等小学的留日学生陈图南介绍,加入孙中山领导的中华革命党,投入反对袁世凯复辟帝制、卖国求荣的斗争。奉命去石门、沅陵两县从事兵运工作。事泄,连夜返回常德,途中,被土匪绑架,并同土匪一起,被沅陵警备队关进监狱,后由贺士道买通官府,取保释放。

  1916年
  1月 与陈图南、大姐夫谷绩廷一起,领导湘西暴动,夺取石门县泥沙团防队等处80余条枪,发动群众,两次攻打石门未成,暴动失败。
  3月16日 带领乡邻20余人,在芭茅溪举行“两把菜刀”起义,捣毁芭茅溪盐局税卡,缴枪12支,成立了一支农民武装。下旬,任桑植讨袁军总指挥。
  4月 任湘西护国军左翼第一梯团第二营营长。
  6月 率部移驻常德,被湖南督军谭延贻缴械,因有事外出得以脱险,返回桑植。
  9月 到长沙,与中华革命党取得联系,改名贺龙,继续参加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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