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王斌余悲剧:农民工维权,工会不能缺位!
2005年09月15日21:48 http://politics.people.com.cn/GB/1026/3699216.html
新华社杭州9月15日电(“新华视点”记者傅丕毅、孙玉霞) 新近发生的“王斌余悲剧”,成为15日在浙江义乌召开的全国工会维权机制建设经验交流会的热门话题,来自各地的工会负责人在反思:工会维权能否让“王斌余悲剧”不再重演?
农民工王斌余找老板多次讨要工钱未果,还遭到打骂,在极度绝望和愤怒 之下,他连杀4人,重伤1人,一审被判死刑。9月4日,新华社“新华视点”专栏首先报道此事后,社会舆论一时热评如潮。
负有维护农民工权益职责的职能部门各自为政、互相推诿、信息不对称是造成王斌余悲剧的原因之一。南京市总工会主席陈四明说:“平时政府部门开会,劳动、司法、民政等部门以及工会、共青团组织,都能捧出厚厚一堆材料说明自己是如何维护农民工权益的,但是,王斌余悲剧还是发生了,全社会、各个职能部门在维护农民工权益方面,要形成一个完整有机系统,农民工找到一个部门,就等于找到所有部门,大家合力来为他维权,千万不能互相扯皮,造成齐抓共管等于谁都不管的局面。”
一些与会的工会主席向记者坦言,工会应该为农民工维权,但现在的状况不容乐观,去年全国各级工会会员超过1.3亿人,但是农民工会员只有3500万人,仅占农民工的三分之一。农民工的维权渠道并不畅通,他们没有想到要找工会。
中华全国总工会研究室主任李滨生说:“一个农民工权益受损,看起来是单个个案,但对社会带来的影响却是全局性的,工会除了要加强维权机制建设外,也要加强个案维权,如果工会能及时伸出援助之手,矛盾就不至于激化,工会不维权,农民工就会求助于老乡会等一些非正规组织,或用非常规手段甚至极端方式维权,王斌余悲剧就是一个典型案例。”
义乌市总工会主席陈有德说:“看了王斌余事件的报道,每一个工会干部都应该心痛。他是个非常淳朴善良的普通人,最后却犯下了法律不可饶恕的罪行;他很辛勤地劳动,却得不到应得的工资;去讨要工钱,人格还受到侮辱。王斌余找不到地方去说话、说理,没有人给他指引道路,只要工会能给他点温暖,只要工会能主动替他代言,为他维权,悲剧就不会发生。”
在义乌打工的农民工虞修明也曾遭遇和王斌余类似的不公,他为获得应有的工伤赔偿,拖着残疾之躯,经历3次仲裁、5次诉讼,不仅未讨回公道,反而欠下一身债务。最后,在义乌市总工会职工法律维权中心的帮助下,他赢得了第6次诉讼,获得10万元的工伤赔偿。
一些工会主席说:“虞修明和王斌余是两个截然相反的例子,但也说明,只要工会想维、愿维、敢维,悲剧是可以避免的。”他们认为,王斌余的悲剧,不仅是他个人的悲剧,而且是农民工群体的共同创伤,是社会的悲剧,所以加强工会维权力度,创新维权机制已经是刻不容缓。
李滨生说:“全国各级工会今年的工作重心就是切实维权,尤其是要加强工会维权机制建设,目的就是为了今后不再发生类似王斌余的悲剧。”
【网友】当然判死刑啊 我都搞不清现在的舆论导向了,明明是怀里揣着刀早就打算杀人了,还同情这种人。
【网友】3次仲裁5次诉讼!骨头都可以作鼓槌了!胜诉了又有什么用?
【网友】舆论不同情作为弱势群体的民工。难道要去同情包工老板和包工老板的狗腿子吗?
1.2 舆论同情杀人犯王斌余是危险信号
2005年09月09日09:19 http://society.people.com.cn/GB/1063/3681442.html
王斌余原本老实本分,是一只被逼急了的咬人的“兔子”。17岁到外面打工,因父亲治病急需用钱,他想要回今年挣的5000多元钱,讨薪不成反遭侮辱,激愤杀人之后,他从容自首。
连杀四人、重伤一人,按照现有的法律标准,农民王斌余难逃一死,这也正是司法机关迅速判其死刑的原因吧。有人在媒体上撰文指出,鉴于王斌余激愤杀人的背景,很难让人对其产生“死有余辜”的感觉。更有人从法理的角度来分析,王斌余不该被判死刑。从舆论对其所持的广泛同情来说,这种情与法的冲突,大有突破临界点之势。正如孙志刚没有想到自己屈死的生命会换来一部恶法的废除,农民王斌余恐怕也没有想到,自己的一时冲动,会将一个巨大的问题抛给全国公众,导致舆论沸腾。
不同意判他死刑的人中,既有如学者高飞等人从法理角度分析,王斌余虽罪有应得,但罪不当诛;更有相当多数的人出于同情,认为王斌余是被逼无奈,在法律不能保护他的权益、在社会不能公正地对待他的时候,走这条路也是“情有可原”。
王斌余该如何判处,我们尊重法律―――尽管法律的解释者也是人,有感情、有理性、有分歧、有不同价值取向的人。但从舆论普遍同情一个连杀四人的农民工并为之辩护来看,这本身就是对法治秩序的敲打!如果我们不是一个刻板僵化的“惟法”者,我们就会发现,舆论为一个连杀四人的杀人犯辩护,这本身就包含着非常危险的信号!
如果说“王斌余事件”(还有此前的“不做砍手党,还是杀了人”的阿星),以一种极端扭曲的方式折射出社会公正方面存在的问题,那么,公众不同寻常的反应,则是反映了我们所处的社会的精神状态。绝大多数同情王斌余的人,不仅仅是出于道德判断那么简单,也不仅仅是一种价值判断那么自觉,而是借“王斌余”之酒,浇自己心中块垒。对此,我们理应深刻反思。这种反思,不是为心理扭曲的杀人犯开脱,恰恰相反,目的是为了摆脱对这极端少数人的过分注意,而将全部注意力集中于占着人口绝大多数的普通人的心灵:他们之喜、他们之忧、他们之乐、他们之怒。毕竟,与我们日常打交道的,构成和谐社会之主体的,更多的是这些普通人。
同情王斌余,并不表明公众具有所谓的仇富心态,而是对为富不仁无能为力的境况的宣泄。如果说周润发在《喋血双雄》中让人激赏的表演,是唤起了人内心英雄情结的冲动的话,那么,王斌余的暴力举动,则是点中了公众对法律疲软无奈的痛处。“暴力美学”是一个文明社会之耻,从某种意义上说,更是当下社会的无奈。
回到法律上来。任何一种具有合法性的法律,其立法的总意图就是公正原则,即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假如一种法律不能有效代理执行“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法律就会受到质疑。而这,可能正是不少人不赞成判处王斌余死刑的又一个不便说出口的原因。(肖余恨)
来源:《中国青年报》
1.3 中国青年报:镇政府竟强扣遇难矿工“抵命钱”?
文亮 本报记者 洪克非
2005年09月13日10:14 http://www.people.com.cn/GB/news/37454/37459/3690249.html
“我们实在没想到会被政府官员给骗了,他们连死人的财也要发!”家住湖南省桑植县五道水镇连家湾村的刘明星告诉记者一件令人匪夷所思的事:遇难矿工的补偿金竟然被当地政府强行扣留。
2004年12月9日,12名桑植县矿工在山西省盂县南娄镇大贤煤矿瓦斯爆炸事故中遇难。按照山西省政府2004年出台的遇难矿工死亡补偿最低标准,煤矿补偿给每位遇难矿工的家属20万元。桑植县五道水镇政府出面为矿工家属协调善后处理,统一领回了这笔补偿金。不料,矿工用生命换来的补偿金成了“唐僧肉”。当家属们向镇政府索要这笔补偿金时,却被强行扣留总计20余万元。
9月12日下午,记者从桑植县纪委信访办获悉,有关责任人已被县纪委立案调查。
政府出面“调停”
据了解,矿难发生的第二天,五道水镇政府的干部得知了消息,该镇党委书记杨安详向县里有关部门作了汇报。按照县里指示:镇里派出副镇长瞿绍雄和另一名干部带队去山西,帮助与煤矿方协调处理好善后事宜。当时镇里向每位家属收取了500元路费,说好多退少补。途中,悲伤的队伍里新增了一个面孔,瞿绍雄介绍是维权协会的律师。家属们后来才得知,他是桑植县人民法院的法官黄耀武,也就是该镇党委书记杨安详的亲戚。
对于家属们的疑惑,黄耀武解释说:“是政府请我来为你们要补偿的,你们签个委托书。”因为是政府请来的,委托书也没提到有关报酬的事,家属们都放心签了。
家属们称,在山西,和煤矿的具体交涉都是由瞿副镇长和黄耀武去的,但是其实并没有什么事情。煤矿执行统一的补偿标准,每人20万元。
在签补偿协议时,有家属问,钱怎么才能兑现?矿方说,钱打到政府的账号上,那边说收到了,你们才走。但后来的情况是,钱并没有打到政府的账号上,而是打到该镇党委书记的私人账户上。家属们对此也没太多异议,他们想书记应该不会吃这些“死人钱”。
12月16日,瞿绍雄当众拨了杨安详的电话,证实款已到账。于是,死者家属和镇干部踏上了归途。
被侵吞的补偿金
回到镇里时,瞿绍雄允诺:6天后,家属们把亲人的后事办好,就到镇里统一领钱。
过了6天,死者入土为安,家属们等着镇里通知领钱,但镇里一直没有动静。村民们坐不住了,一起到了镇政府讨说法。
瞿绍雄和黄耀武拿出一份协议书给家属们,说现在可以领补偿金了,但桑植县“维护外出务工人员合法权益保护协会”要收取“律师费”,金额为死亡补偿金的20%,同意就签字领钱。
家属们一下子懵了:“我们根本没有主动请律师,是杨书记私自请他的小舅子。”没有一个家属愿意签字。镇里的领导脸色很不好看,说再研究一下。
过了两天,家属们又来到镇政府,得到的答复是:维权协会最低要15%。此后,经过几次协商,镇政府将钱统一降到每户扣除22600元。今年1月6日,离过年只有几天了。家属们实在拗不过了,只好同意。
刘明星是1月6日上午在五道水信用社领的赔偿金,他26岁的小儿子刘北燕在山西挖煤遇难。对于困窘中的刘明星来说,儿子死了,伤痛固然无法弥补,但钱却是燃眉之需。“儿子养了26年,命就这么没了,而他的卖命钱还莫名其妙地被剥夺了两万多元。”刘说,当时有四五个家属一起去领的,整个五道水信用社的门口哭声一片。
亲人们用生命换来的补偿金,居然被政府扣留盘剥,20万元的补偿金从镇干部手中领到的就只有177400元。半年来,像刘明星这样的10多个矿工家属一直在为此奔波上访。
莫名其妙的“维权费”
家属们质疑:去山西时,他们根本就没要求请律师协助处理,怎么突然冒出个“维权协会”,而且“维权费”定得这么高?而且,自始至终,所谓“维权协会”的会长黄耀武只出现过两次,就一直不见踪影。钱从煤矿打到了杨安详的私人账户上,而出面扣这笔钱,和他们讨价还价的都是杨安详、瞿绍雄。
死者家属们认为:“显然,这是镇政府的某些领导以维权协会的幌子,来扣我们这笔亲人用命换来的钱。”
与五道水毗邻的沙塔坪乡的阙本富,其死亡补偿金也不幸遭遇“盘剥”。
去山西为弟弟阙本富处理后事的阙本习和姐夫王维理往返都是单独行动,但当地煤矿的事故协调组根据地域,将他们与五道水的其他家属安排在一起住宿。
到山西的那天,瞿绍雄和黄耀武对他们说,我们都是桑植人,统一一个口径和山西煤矿方交涉。第二天,黄耀武来找他们说:“我是法院的,五道水政府请我来处理这个事情,你们是否同意统一授权给我和煤矿协商?同意的话,就签个委托书。”
王维理当即提到,是否要报酬?黄耀武回答:他是代表政府来的,有关报酬的事,政府会统一安排的。王维理于是签了字。
回来后,王维理和家人去五道水镇政府领钱,得到的答复是“每户要扣补偿金的20%”。一家人当即感到受了骗,不同意扣钱。瞿绍雄说:是我们帮你们要到钱的,要按统一标准扣律师费。
后来,王维理几经周折,找尽关系,才得以拿到19万元。12名矿工的240万元补偿金除阙本富的只被扣留1万元外,其他有10名分别被扣留22600 元,总计23.6万元。而另一名矿工姚舒美的家属因为死亡赔偿金分配起争执,诉上法庭,但也被法院扣了1万元维权协会的“律师费”。
纪委立案调查
杨安详告诉记者,“12・9”矿难发生后,镇政府很重视,工作是做到位的。政府除正常费用外,没收老百姓1分钱。11名矿工家属和维权协会签了合同,维权协会收取10%的律师费,那是维权协会收的。政府还赔了5000多元差旅费。
在矿工家属不断上访的情况下,桑植县开始查处此事。该县纪委副书记向某告诉记者:桑植县“维护外出务工人员合法权益保护协会”没有物价部门审批的收费标准,会长黄耀武是桑植县人民法院的现任法官,不具备会长资格。维权协会只能向会员收取一定的会员费,协会的服务都是无偿的,并且这些矿工均未入会。
纪委后来证实:黄耀武是五道水镇党委书记杨安详的亲戚,事后杨安详将“律师费”20多万元打到了黄耀武的账号上。黄耀武在接受纪委调查时曾声称:煤矿当时只愿赔几万元,是他跟对方谈判,才达成后来每人补偿20万元的协议。但张家界市纪委电话联系煤矿得知,当地政府有文件硬性规定,矿工死亡补偿金是每人 20万元,不存在什么谈判。
9月12日下午,桑植县纪委信访办主任向秋明告诉记者,黄耀武已被县纪委立案调查,而几个镇干部在此事中出发点是好的,处理也很积极,只是收费高了。
据悉,被扣留的补偿金目前已全部退还矿工家属。
本报长沙9月12日电
来源:《中国青年报》
【网友】从他们对事故的处理就可以知道为何矿难会接二连三地发生了!
2005年09月15日21:48 http://politics.people.com.cn/GB/1026/3699216.html
新华社杭州9月15日电(“新华视点”记者傅丕毅、孙玉霞) 新近发生的“王斌余悲剧”,成为15日在浙江义乌召开的全国工会维权机制建设经验交流会的热门话题,来自各地的工会负责人在反思:工会维权能否让“王斌余悲剧”不再重演?
农民工王斌余找老板多次讨要工钱未果,还遭到打骂,在极度绝望和愤怒 之下,他连杀4人,重伤1人,一审被判死刑。9月4日,新华社“新华视点”专栏首先报道此事后,社会舆论一时热评如潮。
负有维护农民工权益职责的职能部门各自为政、互相推诿、信息不对称是造成王斌余悲剧的原因之一。南京市总工会主席陈四明说:“平时政府部门开会,劳动、司法、民政等部门以及工会、共青团组织,都能捧出厚厚一堆材料说明自己是如何维护农民工权益的,但是,王斌余悲剧还是发生了,全社会、各个职能部门在维护农民工权益方面,要形成一个完整有机系统,农民工找到一个部门,就等于找到所有部门,大家合力来为他维权,千万不能互相扯皮,造成齐抓共管等于谁都不管的局面。”
一些与会的工会主席向记者坦言,工会应该为农民工维权,但现在的状况不容乐观,去年全国各级工会会员超过1.3亿人,但是农民工会员只有3500万人,仅占农民工的三分之一。农民工的维权渠道并不畅通,他们没有想到要找工会。
中华全国总工会研究室主任李滨生说:“一个农民工权益受损,看起来是单个个案,但对社会带来的影响却是全局性的,工会除了要加强维权机制建设外,也要加强个案维权,如果工会能及时伸出援助之手,矛盾就不至于激化,工会不维权,农民工就会求助于老乡会等一些非正规组织,或用非常规手段甚至极端方式维权,王斌余悲剧就是一个典型案例。”
义乌市总工会主席陈有德说:“看了王斌余事件的报道,每一个工会干部都应该心痛。他是个非常淳朴善良的普通人,最后却犯下了法律不可饶恕的罪行;他很辛勤地劳动,却得不到应得的工资;去讨要工钱,人格还受到侮辱。王斌余找不到地方去说话、说理,没有人给他指引道路,只要工会能给他点温暖,只要工会能主动替他代言,为他维权,悲剧就不会发生。”
在义乌打工的农民工虞修明也曾遭遇和王斌余类似的不公,他为获得应有的工伤赔偿,拖着残疾之躯,经历3次仲裁、5次诉讼,不仅未讨回公道,反而欠下一身债务。最后,在义乌市总工会职工法律维权中心的帮助下,他赢得了第6次诉讼,获得10万元的工伤赔偿。
一些工会主席说:“虞修明和王斌余是两个截然相反的例子,但也说明,只要工会想维、愿维、敢维,悲剧是可以避免的。”他们认为,王斌余的悲剧,不仅是他个人的悲剧,而且是农民工群体的共同创伤,是社会的悲剧,所以加强工会维权力度,创新维权机制已经是刻不容缓。
李滨生说:“全国各级工会今年的工作重心就是切实维权,尤其是要加强工会维权机制建设,目的就是为了今后不再发生类似王斌余的悲剧。”
【网友】当然判死刑啊 我都搞不清现在的舆论导向了,明明是怀里揣着刀早就打算杀人了,还同情这种人。
【网友】3次仲裁5次诉讼!骨头都可以作鼓槌了!胜诉了又有什么用?
【网友】舆论不同情作为弱势群体的民工。难道要去同情包工老板和包工老板的狗腿子吗?
1.2 舆论同情杀人犯王斌余是危险信号
2005年09月09日09:19 http://society.people.com.cn/GB/1063/3681442.html
王斌余原本老实本分,是一只被逼急了的咬人的“兔子”。17岁到外面打工,因父亲治病急需用钱,他想要回今年挣的5000多元钱,讨薪不成反遭侮辱,激愤杀人之后,他从容自首。
连杀四人、重伤一人,按照现有的法律标准,农民王斌余难逃一死,这也正是司法机关迅速判其死刑的原因吧。有人在媒体上撰文指出,鉴于王斌余激愤杀人的背景,很难让人对其产生“死有余辜”的感觉。更有人从法理的角度来分析,王斌余不该被判死刑。从舆论对其所持的广泛同情来说,这种情与法的冲突,大有突破临界点之势。正如孙志刚没有想到自己屈死的生命会换来一部恶法的废除,农民王斌余恐怕也没有想到,自己的一时冲动,会将一个巨大的问题抛给全国公众,导致舆论沸腾。
不同意判他死刑的人中,既有如学者高飞等人从法理角度分析,王斌余虽罪有应得,但罪不当诛;更有相当多数的人出于同情,认为王斌余是被逼无奈,在法律不能保护他的权益、在社会不能公正地对待他的时候,走这条路也是“情有可原”。
王斌余该如何判处,我们尊重法律―――尽管法律的解释者也是人,有感情、有理性、有分歧、有不同价值取向的人。但从舆论普遍同情一个连杀四人的农民工并为之辩护来看,这本身就是对法治秩序的敲打!如果我们不是一个刻板僵化的“惟法”者,我们就会发现,舆论为一个连杀四人的杀人犯辩护,这本身就包含着非常危险的信号!
如果说“王斌余事件”(还有此前的“不做砍手党,还是杀了人”的阿星),以一种极端扭曲的方式折射出社会公正方面存在的问题,那么,公众不同寻常的反应,则是反映了我们所处的社会的精神状态。绝大多数同情王斌余的人,不仅仅是出于道德判断那么简单,也不仅仅是一种价值判断那么自觉,而是借“王斌余”之酒,浇自己心中块垒。对此,我们理应深刻反思。这种反思,不是为心理扭曲的杀人犯开脱,恰恰相反,目的是为了摆脱对这极端少数人的过分注意,而将全部注意力集中于占着人口绝大多数的普通人的心灵:他们之喜、他们之忧、他们之乐、他们之怒。毕竟,与我们日常打交道的,构成和谐社会之主体的,更多的是这些普通人。
同情王斌余,并不表明公众具有所谓的仇富心态,而是对为富不仁无能为力的境况的宣泄。如果说周润发在《喋血双雄》中让人激赏的表演,是唤起了人内心英雄情结的冲动的话,那么,王斌余的暴力举动,则是点中了公众对法律疲软无奈的痛处。“暴力美学”是一个文明社会之耻,从某种意义上说,更是当下社会的无奈。
回到法律上来。任何一种具有合法性的法律,其立法的总意图就是公正原则,即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假如一种法律不能有效代理执行“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法律就会受到质疑。而这,可能正是不少人不赞成判处王斌余死刑的又一个不便说出口的原因。(肖余恨)
来源:《中国青年报》
1.3 中国青年报:镇政府竟强扣遇难矿工“抵命钱”?
文亮 本报记者 洪克非
2005年09月13日10:14 http://www.people.com.cn/GB/news/37454/37459/3690249.html
“我们实在没想到会被政府官员给骗了,他们连死人的财也要发!”家住湖南省桑植县五道水镇连家湾村的刘明星告诉记者一件令人匪夷所思的事:遇难矿工的补偿金竟然被当地政府强行扣留。
2004年12月9日,12名桑植县矿工在山西省盂县南娄镇大贤煤矿瓦斯爆炸事故中遇难。按照山西省政府2004年出台的遇难矿工死亡补偿最低标准,煤矿补偿给每位遇难矿工的家属20万元。桑植县五道水镇政府出面为矿工家属协调善后处理,统一领回了这笔补偿金。不料,矿工用生命换来的补偿金成了“唐僧肉”。当家属们向镇政府索要这笔补偿金时,却被强行扣留总计20余万元。
9月12日下午,记者从桑植县纪委信访办获悉,有关责任人已被县纪委立案调查。
政府出面“调停”
据了解,矿难发生的第二天,五道水镇政府的干部得知了消息,该镇党委书记杨安详向县里有关部门作了汇报。按照县里指示:镇里派出副镇长瞿绍雄和另一名干部带队去山西,帮助与煤矿方协调处理好善后事宜。当时镇里向每位家属收取了500元路费,说好多退少补。途中,悲伤的队伍里新增了一个面孔,瞿绍雄介绍是维权协会的律师。家属们后来才得知,他是桑植县人民法院的法官黄耀武,也就是该镇党委书记杨安详的亲戚。
对于家属们的疑惑,黄耀武解释说:“是政府请我来为你们要补偿的,你们签个委托书。”因为是政府请来的,委托书也没提到有关报酬的事,家属们都放心签了。
家属们称,在山西,和煤矿的具体交涉都是由瞿副镇长和黄耀武去的,但是其实并没有什么事情。煤矿执行统一的补偿标准,每人20万元。
在签补偿协议时,有家属问,钱怎么才能兑现?矿方说,钱打到政府的账号上,那边说收到了,你们才走。但后来的情况是,钱并没有打到政府的账号上,而是打到该镇党委书记的私人账户上。家属们对此也没太多异议,他们想书记应该不会吃这些“死人钱”。
12月16日,瞿绍雄当众拨了杨安详的电话,证实款已到账。于是,死者家属和镇干部踏上了归途。
被侵吞的补偿金
回到镇里时,瞿绍雄允诺:6天后,家属们把亲人的后事办好,就到镇里统一领钱。
过了6天,死者入土为安,家属们等着镇里通知领钱,但镇里一直没有动静。村民们坐不住了,一起到了镇政府讨说法。
瞿绍雄和黄耀武拿出一份协议书给家属们,说现在可以领补偿金了,但桑植县“维护外出务工人员合法权益保护协会”要收取“律师费”,金额为死亡补偿金的20%,同意就签字领钱。
家属们一下子懵了:“我们根本没有主动请律师,是杨书记私自请他的小舅子。”没有一个家属愿意签字。镇里的领导脸色很不好看,说再研究一下。
过了两天,家属们又来到镇政府,得到的答复是:维权协会最低要15%。此后,经过几次协商,镇政府将钱统一降到每户扣除22600元。今年1月6日,离过年只有几天了。家属们实在拗不过了,只好同意。
刘明星是1月6日上午在五道水信用社领的赔偿金,他26岁的小儿子刘北燕在山西挖煤遇难。对于困窘中的刘明星来说,儿子死了,伤痛固然无法弥补,但钱却是燃眉之需。“儿子养了26年,命就这么没了,而他的卖命钱还莫名其妙地被剥夺了两万多元。”刘说,当时有四五个家属一起去领的,整个五道水信用社的门口哭声一片。
亲人们用生命换来的补偿金,居然被政府扣留盘剥,20万元的补偿金从镇干部手中领到的就只有177400元。半年来,像刘明星这样的10多个矿工家属一直在为此奔波上访。
莫名其妙的“维权费”
家属们质疑:去山西时,他们根本就没要求请律师协助处理,怎么突然冒出个“维权协会”,而且“维权费”定得这么高?而且,自始至终,所谓“维权协会”的会长黄耀武只出现过两次,就一直不见踪影。钱从煤矿打到了杨安详的私人账户上,而出面扣这笔钱,和他们讨价还价的都是杨安详、瞿绍雄。
死者家属们认为:“显然,这是镇政府的某些领导以维权协会的幌子,来扣我们这笔亲人用命换来的钱。”
与五道水毗邻的沙塔坪乡的阙本富,其死亡补偿金也不幸遭遇“盘剥”。
去山西为弟弟阙本富处理后事的阙本习和姐夫王维理往返都是单独行动,但当地煤矿的事故协调组根据地域,将他们与五道水的其他家属安排在一起住宿。
到山西的那天,瞿绍雄和黄耀武对他们说,我们都是桑植人,统一一个口径和山西煤矿方交涉。第二天,黄耀武来找他们说:“我是法院的,五道水政府请我来处理这个事情,你们是否同意统一授权给我和煤矿协商?同意的话,就签个委托书。”
王维理当即提到,是否要报酬?黄耀武回答:他是代表政府来的,有关报酬的事,政府会统一安排的。王维理于是签了字。
回来后,王维理和家人去五道水镇政府领钱,得到的答复是“每户要扣补偿金的20%”。一家人当即感到受了骗,不同意扣钱。瞿绍雄说:是我们帮你们要到钱的,要按统一标准扣律师费。
后来,王维理几经周折,找尽关系,才得以拿到19万元。12名矿工的240万元补偿金除阙本富的只被扣留1万元外,其他有10名分别被扣留22600 元,总计23.6万元。而另一名矿工姚舒美的家属因为死亡赔偿金分配起争执,诉上法庭,但也被法院扣了1万元维权协会的“律师费”。
纪委立案调查
杨安详告诉记者,“12・9”矿难发生后,镇政府很重视,工作是做到位的。政府除正常费用外,没收老百姓1分钱。11名矿工家属和维权协会签了合同,维权协会收取10%的律师费,那是维权协会收的。政府还赔了5000多元差旅费。
在矿工家属不断上访的情况下,桑植县开始查处此事。该县纪委副书记向某告诉记者:桑植县“维护外出务工人员合法权益保护协会”没有物价部门审批的收费标准,会长黄耀武是桑植县人民法院的现任法官,不具备会长资格。维权协会只能向会员收取一定的会员费,协会的服务都是无偿的,并且这些矿工均未入会。
纪委后来证实:黄耀武是五道水镇党委书记杨安详的亲戚,事后杨安详将“律师费”20多万元打到了黄耀武的账号上。黄耀武在接受纪委调查时曾声称:煤矿当时只愿赔几万元,是他跟对方谈判,才达成后来每人补偿20万元的协议。但张家界市纪委电话联系煤矿得知,当地政府有文件硬性规定,矿工死亡补偿金是每人 20万元,不存在什么谈判。
9月12日下午,桑植县纪委信访办主任向秋明告诉记者,黄耀武已被县纪委立案调查,而几个镇干部在此事中出发点是好的,处理也很积极,只是收费高了。
据悉,被扣留的补偿金目前已全部退还矿工家属。
本报长沙9月12日电
来源:《中国青年报》
【网友】从他们对事故的处理就可以知道为何矿难会接二连三地发生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