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1月26日09:04:18 于 [天下论坛]http://www.creaders.org
一问吴敬琏教授,谁混淆了两类矛盾?(修改稿)
韩强
历史将永远记住2005年11月25日,这一天新浪网同时刊登两篇文章:
《吴敬琏:向富人开枪会导致很严重的社会后果》(《财经》杂志 2005年11月25日 14:15)
《刘国光:如果改革造成两极分化 改革就失败了》(《商务周刊》杂志 2005年11月25日 11:52)
这似乎是偶然的,但又是必然的,两个多月来,刘国光教授的一篇演讲在网上传播,而且北京、南京学者纷纷集会,对刘国光教授的观点表示支持,吴敬琏、高尚全、江平、许小年四人谈虽然没有直接对着刘国光教授,但是,大家都感到两种改革思想展开了决战!
吴敬琏说:混同两种不平等,把矛头主要指向结果不平等的最大问题,是把“反腐”和“反富”混为一谈。矛头不是指向贪官和“红顶商人”,而是指向中等收入阶层的上层分子,如医生、教授、国企高管、中小企业主等等,这在政治上也是错误的。“腐”和“富”之间容易混同,但是领导和传媒的责任正在于帮助大众分清二者,真正懂得谁是我们的朋友,谁是我们的敌人。令人担忧的是,现在好象集中注意的是结果的不平等,于是就要限制国企经理的最高薪酬,对一般的富人征高额税等等;还动不动就要“向富人开枪”。这种说法和做法不但没有抓住要点,还会导致严重的社会后果。贫富悬殊,是腐败、是用权力换取收入,即权力寻租造成的。
请问吴敬琏,民众何时把矛头指向中等收入阶层的上层分子,如医生、教授、国企高管、中小企业主了?本人是教授,我怎么感觉不到民众把矛头指向我了!说话要讲良心! 您不是经常说“百度一下”吗?那么,就请您“百度一下”,看一看民众对官煤勾结的批判,这难道不是批判腐败吗?
难道人民群众批评某些主流的观点,就是把矛头指向所有教授吗?几个“主流”能代表所有经济学教授吗?能代表各学科教授吗?人民群众反对MBO就是指向国企高管吗? MBO是不是贫富悬殊,是不是腐败、是不是用权力换取收入,即权力寻租造成的?尊敬的吴教授请把话说清楚!
尊敬的吴教授,美国也对一般富人收税,而且遗产税对一般的富人也是征高额税,难道说美国也“向富人开枪”吗?为什么美国一批富人公开反对免征遗产税,说是培养懒汉呢?难道美国富欢迎向他们“开枪”?
我还想问问吴敬琏教授,股市是怎能么回事?
20005年10月吴敬琏教授与《金陵晚报》记者的谈话引起各方面议论,中华工商时报副总编辑水皮撰文《吴敬琏代表了谁的利益?》,对吴敬琏的“通股股东处于优势地位”,表示了质疑;另一方面,也有瑞磬在人民网刊文《为什么听话要听音吴敬琏说的是诤言》,为吴敬琏辩护,称其主要是站在宏观和战略上考虑股改问题。
我认为吴教授只是一位经济学家,他所说的三个观点,使用了含糊其词的概念,
第一,证监会已经把股权分置改革的决定权交给了流通股东了。流通股东处于优势地位,那么当然他们可要求更多的补偿。但这样的结果对于非流通股东和流通股东,是不是公正的。
这次解决“股权分置”使用的是分类表决机制。因为上市公司的非流通股占60%以上,过去无论怎样表决,大股东的提议都可以通过,被称为一股独大,吴教授过去也是反对“一股独大”的,特别是反对国企股的一股独大,这次突然来了个急转弯,说“流通股东处于优势地位”,这是不符合事实的,因为分类表决,没有剥夺非流通股的表决权,他们仍然是多数,只不过加上一个流通股要有三分之二同意。也就是说,非流通股和流通股都是多数同意,才有效。
而在股改的现实中,股民根本就没有参与提案的基本权利,这不符合证券法公司法重大事项必须由股东大会决定的章程,应该首先征求提案,公布各种提案,然后由股东大会选择提案。但是公司大股东、保荐人、基金事先商量好了提案,然后股民才有表决权,除了这个表决权,股民一无所有。
吴敬琏却说流通股权力过大,不公平。也许他没有买过股票,根本不了解股民处的地位。2001年他曾经说:人啊!我是受你们的!表示要为中小投资者说话。但是他没有行动,作为中金公司的首席经济学家,他对中石化A股高价发行,远远超过H股当时在香港二级市场的价格,表示沉默。在同一时间,香港二级市场是1.6元港币,A股却要4.22元发行,这是掠夺内地投资者,吴却至今沉默,虽然他担任过几家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却从来没有见过他为股民说话。
第二,“非流通股东最终是谁呢,是全体人民。”这又是混淆了概念,现在A股市场既有民营的,也有国营的。民企上市公司的非流通股是发起人的,不是全体人民的,如果说非流通股是全体人民的,那么民企的大股东愿意吗?这岂不成了剥夺私人财产吗?这符合法律吗?吴教授历来是支持民企的,现在突然说,“非流通股东最终是谁呢,是全体人民”,这不是要与民企上市公司唱对台戏吗?所以只能说国有控股公司的国家股、国有法人股是全体人民的。另外,还有一些法人股已经被民企购买,也是购买者私人的。
吴教授实际是把13亿人民与3900万(按深沪股市双向开户计算)股民对立起来,3900万股民涉及到3900万个家庭,1亿多人,难道这1亿多人就不是人民了吗?难道3900万股民买了流通股,他们就不典型示范是人民了吗?从法理上说,3900万股民是双重股东,他们既是自己所持有的股票的股东,也是国有非流通股的股东,国有资产也有他们一份。
吴教授用“非流通股东最终是谁呢,是全体人民”,一方面剥夺了民企上市公司的非流通股的私人股权,另一方面又剥夺了3900万股民对国有股的那一份权力。逻辑混乱到了极点。
第三,1000点不能托市。现在的1000点相当于1995年的多少点呢?平均股价早已经跌到了当时的526点,股市如此低迷,与当前的宏观经济极不相衬,而且也不利于社会稳定,在这种情况下难道就不能救市吗?即使在美国也有过救市。
1792年,美国遭遇了历史上第一次大股灾,投机者损失了约500万美元,这相当于当时纽约房地产的总值,当时的财政部长汉密尔顿动用了几十万的财政资金收购联邦证券对市场给予支持,避免了真正的公共性灾难。
1929年,美国股市发生危机的时候,政府没有采取有效的行动,结果出现了金融危机,甚至波及到了全世界。
其实,美国的实例不仅这两个。1987年,亨特兄弟囤积白银造成高达10亿美元损失,引起金融动荡,美联储联合各大银行出手,在宣布了亨特兄弟的债务重组之后,第二天道琼斯直线回升,华尔街迅速恢复正常,阻止了一场恐惧的蔓延,美利坚成功避免了一次全美金融系统的大灾难。
2002年由于一些大公司的造假,引起了华尔街股市的诚信危机,结果美国总统布什出来讲话,希望通过150名顶级CEO来传达当局的声音:“振作起来,重建信心”。
由此可见,美国虽然有过1929年那种不干与市场、听之任之的例子;也有政府干与市场的例子,不象有些人想象的那样完全自由化。所以,绝对的不干与是不存在的,因为市场需要两只手,看得见的和看不见的,如何运用,在什么时候运用是需要认真研究的,关键是运用得当。
1998年亚洲金融危机,香港特区政府也有过救市行动,事后得到国际金融界的好评。现在的A股市场出现的问题,主要是某些政策有偏差,只要适当调整,就可以改变被动局面,所以,我不主张用资金救市,而且是认为应该调查政策,从长远上说应该建立诚主机制。
一问吴敬琏教授,谁混淆了两类矛盾?(修改稿)
韩强
历史将永远记住2005年11月25日,这一天新浪网同时刊登两篇文章:
《吴敬琏:向富人开枪会导致很严重的社会后果》(《财经》杂志 2005年11月25日 14:15)
《刘国光:如果改革造成两极分化 改革就失败了》(《商务周刊》杂志 2005年11月25日 11:52)
这似乎是偶然的,但又是必然的,两个多月来,刘国光教授的一篇演讲在网上传播,而且北京、南京学者纷纷集会,对刘国光教授的观点表示支持,吴敬琏、高尚全、江平、许小年四人谈虽然没有直接对着刘国光教授,但是,大家都感到两种改革思想展开了决战!
吴敬琏说:混同两种不平等,把矛头主要指向结果不平等的最大问题,是把“反腐”和“反富”混为一谈。矛头不是指向贪官和“红顶商人”,而是指向中等收入阶层的上层分子,如医生、教授、国企高管、中小企业主等等,这在政治上也是错误的。“腐”和“富”之间容易混同,但是领导和传媒的责任正在于帮助大众分清二者,真正懂得谁是我们的朋友,谁是我们的敌人。令人担忧的是,现在好象集中注意的是结果的不平等,于是就要限制国企经理的最高薪酬,对一般的富人征高额税等等;还动不动就要“向富人开枪”。这种说法和做法不但没有抓住要点,还会导致严重的社会后果。贫富悬殊,是腐败、是用权力换取收入,即权力寻租造成的。
请问吴敬琏,民众何时把矛头指向中等收入阶层的上层分子,如医生、教授、国企高管、中小企业主了?本人是教授,我怎么感觉不到民众把矛头指向我了!说话要讲良心! 您不是经常说“百度一下”吗?那么,就请您“百度一下”,看一看民众对官煤勾结的批判,这难道不是批判腐败吗?
难道人民群众批评某些主流的观点,就是把矛头指向所有教授吗?几个“主流”能代表所有经济学教授吗?能代表各学科教授吗?人民群众反对MBO就是指向国企高管吗? MBO是不是贫富悬殊,是不是腐败、是不是用权力换取收入,即权力寻租造成的?尊敬的吴教授请把话说清楚!
尊敬的吴教授,美国也对一般富人收税,而且遗产税对一般的富人也是征高额税,难道说美国也“向富人开枪”吗?为什么美国一批富人公开反对免征遗产税,说是培养懒汉呢?难道美国富欢迎向他们“开枪”?
我还想问问吴敬琏教授,股市是怎能么回事?
20005年10月吴敬琏教授与《金陵晚报》记者的谈话引起各方面议论,中华工商时报副总编辑水皮撰文《吴敬琏代表了谁的利益?》,对吴敬琏的“通股股东处于优势地位”,表示了质疑;另一方面,也有瑞磬在人民网刊文《为什么听话要听音吴敬琏说的是诤言》,为吴敬琏辩护,称其主要是站在宏观和战略上考虑股改问题。
我认为吴教授只是一位经济学家,他所说的三个观点,使用了含糊其词的概念,
第一,证监会已经把股权分置改革的决定权交给了流通股东了。流通股东处于优势地位,那么当然他们可要求更多的补偿。但这样的结果对于非流通股东和流通股东,是不是公正的。
这次解决“股权分置”使用的是分类表决机制。因为上市公司的非流通股占60%以上,过去无论怎样表决,大股东的提议都可以通过,被称为一股独大,吴教授过去也是反对“一股独大”的,特别是反对国企股的一股独大,这次突然来了个急转弯,说“流通股东处于优势地位”,这是不符合事实的,因为分类表决,没有剥夺非流通股的表决权,他们仍然是多数,只不过加上一个流通股要有三分之二同意。也就是说,非流通股和流通股都是多数同意,才有效。
而在股改的现实中,股民根本就没有参与提案的基本权利,这不符合证券法公司法重大事项必须由股东大会决定的章程,应该首先征求提案,公布各种提案,然后由股东大会选择提案。但是公司大股东、保荐人、基金事先商量好了提案,然后股民才有表决权,除了这个表决权,股民一无所有。
吴敬琏却说流通股权力过大,不公平。也许他没有买过股票,根本不了解股民处的地位。2001年他曾经说:人啊!我是受你们的!表示要为中小投资者说话。但是他没有行动,作为中金公司的首席经济学家,他对中石化A股高价发行,远远超过H股当时在香港二级市场的价格,表示沉默。在同一时间,香港二级市场是1.6元港币,A股却要4.22元发行,这是掠夺内地投资者,吴却至今沉默,虽然他担任过几家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却从来没有见过他为股民说话。
第二,“非流通股东最终是谁呢,是全体人民。”这又是混淆了概念,现在A股市场既有民营的,也有国营的。民企上市公司的非流通股是发起人的,不是全体人民的,如果说非流通股是全体人民的,那么民企的大股东愿意吗?这岂不成了剥夺私人财产吗?这符合法律吗?吴教授历来是支持民企的,现在突然说,“非流通股东最终是谁呢,是全体人民”,这不是要与民企上市公司唱对台戏吗?所以只能说国有控股公司的国家股、国有法人股是全体人民的。另外,还有一些法人股已经被民企购买,也是购买者私人的。
吴教授实际是把13亿人民与3900万(按深沪股市双向开户计算)股民对立起来,3900万股民涉及到3900万个家庭,1亿多人,难道这1亿多人就不是人民了吗?难道3900万股民买了流通股,他们就不典型示范是人民了吗?从法理上说,3900万股民是双重股东,他们既是自己所持有的股票的股东,也是国有非流通股的股东,国有资产也有他们一份。
吴教授用“非流通股东最终是谁呢,是全体人民”,一方面剥夺了民企上市公司的非流通股的私人股权,另一方面又剥夺了3900万股民对国有股的那一份权力。逻辑混乱到了极点。
第三,1000点不能托市。现在的1000点相当于1995年的多少点呢?平均股价早已经跌到了当时的526点,股市如此低迷,与当前的宏观经济极不相衬,而且也不利于社会稳定,在这种情况下难道就不能救市吗?即使在美国也有过救市。
1792年,美国遭遇了历史上第一次大股灾,投机者损失了约500万美元,这相当于当时纽约房地产的总值,当时的财政部长汉密尔顿动用了几十万的财政资金收购联邦证券对市场给予支持,避免了真正的公共性灾难。
1929年,美国股市发生危机的时候,政府没有采取有效的行动,结果出现了金融危机,甚至波及到了全世界。
其实,美国的实例不仅这两个。1987年,亨特兄弟囤积白银造成高达10亿美元损失,引起金融动荡,美联储联合各大银行出手,在宣布了亨特兄弟的债务重组之后,第二天道琼斯直线回升,华尔街迅速恢复正常,阻止了一场恐惧的蔓延,美利坚成功避免了一次全美金融系统的大灾难。
2002年由于一些大公司的造假,引起了华尔街股市的诚信危机,结果美国总统布什出来讲话,希望通过150名顶级CEO来传达当局的声音:“振作起来,重建信心”。
由此可见,美国虽然有过1929年那种不干与市场、听之任之的例子;也有政府干与市场的例子,不象有些人想象的那样完全自由化。所以,绝对的不干与是不存在的,因为市场需要两只手,看得见的和看不见的,如何运用,在什么时候运用是需要认真研究的,关键是运用得当。
1998年亚洲金融危机,香港特区政府也有过救市行动,事后得到国际金融界的好评。现在的A股市场出现的问题,主要是某些政策有偏差,只要适当调整,就可以改变被动局面,所以,我不主张用资金救市,而且是认为应该调查政策,从长远上说应该建立诚主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