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刀成一快,不负老年头---甘肃六旬农民用人体炸弹维权

闲得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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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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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日上午9时许发生的甘肃省民乐县法院爆炸案现在已经基本查明,共死亡5人,另有5人重伤,17人轻伤。

中共媒体说法

6 日上午张掖市民乐县人民法院四楼会议室正召开年终考核会议,到场的有负责法院考核的县委第二考核组成员,组长由县委副书记陈兴荣担任。9时20分,民乐县洪水镇新丰村农民钱文昭携带爆炸物闯进会场,引爆爆炸物,致使县委副书记陈兴荣、县人民法院院长王强、县直机关工委副书记黄建功、县法院办公室副主任王英华与钱文昭一起被炸身亡。另外还有5人受重伤,17人轻伤。

经过公安机关初步调查查明:钱文昭今年62岁,此前儿子钱多福和儿媳汤惠兰发生离婚纠纷, 民乐县人民法院受理这起离婚官司后,做出一审判决。原告汤惠兰不服上诉,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4年4月5日做出终审判决,判处钱多福付给原告汤惠兰财产分割款7.1万元。判决生效后,钱多福只履行5000多元后就离开张掖市。汤惠兰在2004年8月11日向民乐县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2005年 5月8日民乐县人民法院派员前往新疆伊宁对被执行人钱多福执行司法拘留,带回途中钱多福"自杀身亡"。汤惠兰随后于2005年10月22日因病死亡。2005 年11月1日,经过协商,民乐县人民法院一次性补偿给钱文昭现金98000元,并于2005年11月23日一次性给付,钱文昭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但是随 后钱文昭对其子在新疆的财产以及汤惠兰死后房屋处理问题,要求法院解决。民乐县人民法院的处理结果令钱文昭不满意,并于今年1月6日在民乐县人民法院引爆 爆炸物身亡。

案件的详细情况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文章来源:新华网)
 
民间观点


冤!冤!冤!一个受害者亲属的呼声

    一桩平常的离婚案件,竟然在执行过程中用当事人的生命做为深重的代价,死在了执法者手中,死者上有八十三岁的爷爷和年过六旬的父母,下有十二岁的孤儿。给我们亲属留下了惨痛的创伤,四代人的痛苦不堪回首,毁掉的不仅仅是一个家庭。

  案件的起因是:在2005年5月18日,民乐县法院的法警强制执行过程中,钱多福在法警的押解途中死于乌市。至今已四个月,但始终死者尸骨未寒,尸体仍抛弃在千里之外的乌市。我们亲属更是沉浸在悲痛的气氛之中。

  “白发人送黑发人”本来就是人生的一大悲剧,年迈的爷爷和父母亲有权利要求法院尽快妥善处理死者的安葬问题及善后事宜。我们三位老人多次来到民乐县法院,请求尽快处理,但是当我们亲属到法院时,始终不见王院长的出现,问及法院工作人员及副院长们既不知王院长的去向,对此事又不能做出及时的处理。在万般无奈之下,我们三个老人只好昼夜住在法院等候王院长的出现,直至今天王院长还是没有露面,没有对我们亲属说上一句安慰的话,法院一再推卸责任,“白发人送黑发人”本来就让我们痛苦不堪,法院领导王院长的避而不见,更使我们痛心。

  在走头无路的情况下,我们又多次去找县委、县政府领导,并递交了我们的求助信和相关材料,恳求县委、县政府领导,督促法院尽快解决死者的安葬问题,但时至今日问题不仅没有得到处理,县上还派公安局警察到法院抓我们三位老人,这更使我们想不通,都说世上自有公理在,人命关天,死者尸骨未寒。作为死者的亲属,对民乐县法院和县委、县政府的父母官利用手中的权利这样对待手无寸铁的老百姓,更使我们痛上加痛,雪上加霜,我们在万般无奈之下,只能求助于社会、求助于媒体,希望能接助你们的力量,尽快把死者安葬问题妥善解决。

死者父母:钱文昭  康银善

                二OO五年九月十五日 联系方式:
       邮件信箱mlwnqdy@163.com
手机:13809369183  
          0936-3361863 
 
网友评论

老汉没有去炸公共汽车,这就是英雄和恐怖分子的区别。

引刀成一快,不负老年头!
官逼民反,不得不反
向它申冤它不懂,
与它说理它装聋。
衙门禁闭挡民意,
原来爱听轰轰轰!

面对黑暗与不公,面对一次次的上访得到的是一次次的压迫,钱文昭老人怒 火中烧,他想,既然生不如死,那就要做一个让世人警醒的人,以我一人之生命,唤醒全体受苦难的中国人民. 想到这里,他带着对黑暗社会的满腔怒火,带着对贪官污吏的无比仇恨,一步,二步,三步,走到了那一群魔鬼中间,猛然间,他拉响了带在身上的炸药,这时他大声高呼:打倒贪官污吏,消灭社会不公,民主自由万岁, 轰隆一声巨响,钱文昭老人英勇牺牲了.钱文昭永垂不朽!

勇哉老钱,不畏强横,舍身鸣冤,以讨公平,不为利诱,不为势动,子死可疑,誓除 奸佞,一身正气,不平则鸣,百姓楷模,千古留名,[如果钱老的儿子是自杀,那这几个当官的也是自杀,不要愚民了]

在与腐败畅斗争中牺牲的人民英雄们永垂不朽!

在与黑恶势力和恶仆斗争中牺牲的人民英雄们永垂不朽!

由此上溯到一千八百八十八年,从那时起,为了反对内外敌人,争取民主自由和人权,在历次斗争中牺牲的人民英雄们永垂不朽!
 
最初由 闲得慌 发布
民间观点


冤!冤!冤!一个受害者亲属的呼声

    一桩平常的离婚案件,竟然在执行过程中用当事人的生命做为深重的代价,死在了执法者手中,死者上有八十三岁的爷爷和年过六旬的父母,下有十二岁的孤儿。给我们亲属留下了惨痛的创伤,四代人的痛苦不堪回首,毁掉的不仅仅是一个家庭。

  案件的起因是:在2005年5月18日,民乐县法院的法警强制执行过程中,钱多福在法警的押解途中死于乌市。至今已四个月,但始终死者尸骨未寒,尸体仍抛弃在千里之外的乌市。我们亲属更是沉浸在悲痛的气氛之中。

  “白发人送黑发人”本来就是人生的一大悲剧,年迈的爷爷和父母亲有权利要求法院尽快妥善处理死者的安葬问题及善后事宜。我们三位老人多次来到民乐县法院,请求尽快处理,但是当我们亲属到法院时,始终不见王院长的出现,问及法院工作人员及副院长们既不知王院长的去向,对此事又不能做出及时的处理。在万般无奈之下,我们三个老人只好昼夜住在法院等候王院长的出现,直至今天王院长还是没有露面,没有对我们亲属说上一句安慰的话,法院一再推卸责任,“白发人送黑发人”本来就让我们痛苦不堪,法院领导王院长的避而不见,更使我们痛心。

  在走头无路的情况下,我们又多次去找县委、县政府领导,并递交了我们的求助信和相关材料,恳求县委、县政府领导,督促法院尽快解决死者的安葬问题,但时至今日问题不仅没有得到处理,县上还派公安局警察到法院抓我们三位老人,这更使我们想不通,都说世上自有公理在,人命关天,死者尸骨未寒。作为死者的亲属,对民乐县法院和县委、县政府的父母官利用手中的权利这样对待手无寸铁的老百姓,更使我们痛上加痛,雪上加霜,我们在万般无奈之下,只能求助于社会、求助于媒体,希望能接助你们的力量,尽快把死者安葬问题妥善解决。

死者父母:钱文昭  康银善

                二OO五年九月十五日 联系方式:
       邮件信箱mlwnqdy@163.com
手机:13809369183  
          0936-3361863 


这篇文章 看了好几边 实质问题说的含糊不清

不仔细看根部不知道写这封信的人要求到底是什么 文章当中只有很短的两句话说明事件的关键所在 死者的“爷爷和父母亲有权利要求法院尽快妥善处理死者的安葬问题及善后事宜”尽快把死者安葬问题妥善解决。

我个人的对这封信理解是死者家属要求法院处理死者的丧葬事宜并且善后事宜估计是要求法院负责死者的丧葬费用并且赔偿死者父母及儿女的赡养费用。
法院不同意他们的要求 他们就去找法院的领导交涉未果 就住在法院 法院工作人员劝阻离开 当事人未理睬 法院找来警察 强制当事人离开。当事人气愤之余 走上极端 身绑炸药 跑到法院 引爆炸药 造成数十人伤亡的严重事件。

要注意说明的一点是 从这封信的内容里看 死者的父母对法院给与的死者在押解途中自杀死亡的解释并没有提出异议 如果确实是自杀死亡法院确实没有赔偿死者的义务。那么死者的家属要求法院的赔偿 并没有任何理据。家属的所提出的条件 没有任何法律支持 但是死者确实是在押解途中自杀死亡的 从人道方面讲 法院确实有附有一定的责任 家属和法院之间的矛盾只是否赔偿 赔偿的数额多少的问题。

如果用法律术语来说 这起事件只是属于民事赔偿的范围。

爆炸中的当事人 因为拿不到自己要求法院赔偿的丧葬费用 就身缠炸药 炸毁法院 炸死炸伤几十人。
 
Re: Re: 引刀成一快,不负老年头---甘肃六旬农民用人体炸弹维权

最初由 netwt2 发布




属于"恶意上访"?

"恶意讨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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