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天接到一个公司电话,问我是否同意接offer,我当然只能说是啦。然后他们就准备给我发书面合同。但是我实际上不是很想去,还在等别的公司面试消息。如果我要是签了书面合同,但在上班前再跟他们说不去了,行吗?
我有个印象,口头怎么说都行。但是书面的一旦签了不去,理论上公司可以在法律上找你麻烦,大概就相当于违约吧。我希望另外的公司马上给我答复,但是实在尽人力而听天命了。这家公司只给我几天定此事。所以我想实在不行,能否先签了,等别的offer下来再说不去了。有经验的朋友知道理论上这样会出什么问题吗?实际上我想公司不会因为这个就sue 我 吧(毕竟他们有那么多其他事情要做呢)?应该怎么办才好呢?
先谢了。
我有个印象,口头怎么说都行。但是书面的一旦签了不去,理论上公司可以在法律上找你麻烦,大概就相当于违约吧。我希望另外的公司马上给我答复,但是实在尽人力而听天命了。这家公司只给我几天定此事。所以我想实在不行,能否先签了,等别的offer下来再说不去了。有经验的朋友知道理论上这样会出什么问题吗?实际上我想公司不会因为这个就sue 我 吧(毕竟他们有那么多其他事情要做呢)?应该怎么办才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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