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向加拿大安大略省交通厅了解,自2005年12月25日起,安省交通厅在受理持原居住国驾驶执照者申请更换加国驾驶执照时,不再接受与承认安省翻译协会(ATIO)出具的驾照译文证明,而要求申请人提供原居住国政府公证机关出具的驾照公证书。来自中国大陆的移民持中国驾照申请更换加国驾照时,提供中国公证机关出具的驾照公证书(附英文译文)即可办理。
日前,我馆再次向加拿大安大略省交通厅确认,安省受理驾照申请的有关机构同意接受并承认中国政府公证机关出具的附有英文译文的驾照公证书,持上述公证书不需经过我总领事馆认证。没有驾照公证书的申请人,可委托国内的亲友代办。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在国内领取的驾照,应向国内公证机申请公证,本总领事馆不能办理。
安大略省交通厅特别咨询机构(MINISTRY OF TRANSPORTATION OF ONTARIO,SPECIAL INQUIRY UNIT)电话:4162467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