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团聚被拒签,担保人有可能被取消移民资格。请问如何上诉

家庭团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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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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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3年前到加,她是和前夫技术移民过去的(她的前夫是主申请人),到加不久她的前夫就回国了,并表示他不愿再去加了,但妻子想留在加拿大,结果两人不久就在国内离婚了。我和妻子本来就是很要好的朋友,妻子和前夫离婚后不久,就和我在一起,并且在回加前怀了我的孩子,孩子在加拿大出生了,妻子还带回国探亲。去年年底妻子申请我家庭团聚,3月份我就接到香港领事馆通知,说免面试等签证,但不久又发通知给我,说要面试,结果一面试就拒签了,理由是:
1.妻子是以配偶身份来加,根据新的移民法,不可以申请其他人来加,(但妻子担保人的资格当初为什么能通过?)
2.移民官认为妻子和前夫离婚前就和我在一起了(在她离婚前我们确实没有在一起,而且我们是在孩子出生后才结婚的,原因是我和妻子想给对方一段时间看看是否合适,因为当初走在一起有点突然),所以妻子和前夫来加带有欺骗性质,因此有可能取消她的移民资格。其实妻子完全够资格自己申请技术移民来加,不用通过和她的前夫结婚来加,而且他们结婚已经5年了,他们结婚时我和妻子根本不认识。

这种情况请律师上诉有把握?妻子的移民资格真的会取消吗?那孩子怎么办?如果我再申请技术移民(条件是符合的),会有拒签的可能吗?请高人指点,很是想念老婆小孩啊!孩子都会在电话里叫爸爸了!
 
re

不是有很多以配偶身份技术移民来的人后来都成功担保再婚的配偶过来的吗?什么时候颁布的新移民法,讲你妻子跟他前夫来加是具欺骗性质的也得有真凭实据啊?
 
出现这种情况,主要原因就是你们太大意了.以为自己是真结婚,所以估计准备工作做的不够充分,资料准备的也不够完善.现在移民局等于已经初步认定你们的资料有问题.现在也没有别的什么办法,只有上诉.如果不上诉底的话,说不定你妻子真有被取消移民资格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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