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控六:《七君子怒告盗国贪官万言书》为何连说话权也要剥夺!

七君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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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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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控六:《七君子怒告盗国贪官万言书》为何连说话权也要剥夺!

指控:一批贪官,为毁灭“贪污93亿元”的罪证!对全国网络进行了割喉断舌的“野蛮清剿”。
为推卸历史的审判责任,用黑白两道的栽赃陷害,对民主人士和无辜群众杀人灭口、嫁祸于人!

一告:国家新闻署:龙新民杀人团伙:为掩盖贪污黑幕、压制民声、连人民呻吟的权利也要剥夺!

二告:中央书记处的一位书记,擅自签发为虎作伥的《七个绝对不准讲通知》,践踏人民说话权!

三告:北京市政府的两位贪官,强压民意、以官匪勾结的暴政:发出了“灭其九族”的死亡通牒!

最近七君子亲身经历了一场以几个贪官联合,用三大政府部门的名义,以暴政对无辜群众野蛮围剿!原因只是七君子揭露了龙新民署长“一手遮天图财害命”的真实图谋。不料,惹下了杀身大祸!龙新民发动了对全国的网络进行彻底清理,凶残的爪牙们更发出了“灭其九族”死亡通牒!

如不是亲身经历怎会相信有如此凶残的暴政!七君子明白了:要向六君子一样,一定要将人民公敌彻底钉上历史的审判台,不达目的决不罢休!前仆后继,更有后来人!我们原是搞学术研究,最近几年,转向了政治腐败研究:从那一天起,就是不怕死的,为何当今之中国有如此众多不畏生死的百姓呢?不但民主义士不怕死、不怕死、连各类死刑犯、贪官都不怕死,原因何在呢?

(七君子中,有位正帮一位老干警出书(专门负责执行死刑的),他悲愤地讲到:“89年以前,那时一旦宣判执行枪决,无论是一条多么硬的汉子都会双腿一软跪倒在地,悔恨的眼泪纵横而下。而89年后,却向英雄刑场就义一样,还能轻蔑地嘲笑出来!杀人一生的老干警百思不得其解:为何越杀人越多!越杀人越勇呢?本以为一生都将麻木杀人的老干警手软了!经过十年冥思苦想:终于找到答案;89年6.4前的人们人心思正,非常珍惜生命和荣誉,觉得这个社会还是有理想追求,是个值得依恋的社会,他们怀念这即将离开的社会。而6.4后,人被执行枪决前,就像终于抛弃了“邪恶世界”一样,连头也不回,就义无返顾地走了!老干警打了报告:一旦人痛恨自己所生活的阴暗社会,仅靠杀是绝对不行的,是越杀越多!越杀就越杀不完”,要从官场腐败入手,扭转风气!)

老子曰:民不畏死时,奈何以死来惧之?当一个国家的人民连死都不怕时,再用死来威胁有何用呢?

孔子曰:不能靠杀戮来统治,而要用德行来劝化。因为官的德行好比是风,而百姓的德行好比是草,
草受风吹,必然随风而动。由此可见:败坏风气的源头只在官、而非民也。仅依法制国靠屠杀百姓是不行的!是根本无法扭转败坏的社会风气的,关键是要“依德制官”,只因官既是法的掌握者,又是法的执行者,他决不会放弃自己的权力网,来对自己执法;所以,必须要以强大的“道德舆论之风”监督他们的言行举止。

而在中国:首要的任务就是从官场腐败之风入手,其最大特点;就是盘根错节互惠互利、相互包庇胁从,这就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权钱黑幕网”,使得指控任何贪官,就会有上层保驾护航,反过来以“政府”名义威胁你!看一看:“我们掌握的他们子女幕后从中参与获利吧!难怪要灭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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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证一:龙新民团伙盗去国有资产(这里只是丧心病狂的上万案件的一件),先不提北京其他的包庇!

看一看:龙新民团伙一系列凶残的高超阴谋手段,创造了举国震惊的“世纪之贪”的颠峰壮举吧!

两个不同的国有企业合办了赢利巨大的传媒广告公司,甲方(歌华集团)、乙方(北京青年报),各自都拥有50%的国有股份,龙新民领导的歌华集团同一家国外公司经过5年的密谋,单方决定将100%国有资产贱卖给国外公司,从而个人获利,而北京青年报的总经理郑谊军,认为价格太低了,属于流失了10亿元国有资产,但歌华集团的龙新民权重位高,而北青报得罪不起,还以为龙新民真的想卖掉50%股权,便高兴地提出以高于国外价格收购甲方的50%股权。不料,龙新民勃然大怒地拒绝了!(事实上,他们心理很清楚这些媒体的真实价格,以及传媒资产每年18%的增值速度。)

只因为:这块传媒资产是中国最优质的北京所有最重要商业中心区广告,包括了“天下第一街”的长安街广告,早已成为了各家广告公司竞争的焦点,也是奥运会各种企业寸土寸金的必争广告。

第一幕:龙新民等想贱卖国有资产,让你郑谊军来代表“北青报”签字,责任由你承担,而你不从。
(本想以惯用的党纪:“下级服从上级的组织原则”处理你,可发现你这个郑总经理却是民主党员”。)

第二幕:龙新民找来其最心腹的死党王建琪,好言规劝你,还保证了你个人利益,而你还拒绝签字。

(王建琪是何等“高贵”之人,即是一手通天的市政府“红人”,也是众多贪暴黑金的“桥头堡”
既是公司法人,也是你的上司,你郑谊军不过是其数百家下属分公司的总经理,胆敢一再回避拒绝!
你郑谊军总借口:“连外资连面都没有见过,还不认识,评什么要把资产转移给他们,可王安排了,你又拒绝,好不容易地让你谈了一次,可你拒绝了外资的一切条件!简直就是不知“天高地厚”!)

第三幕:气愤之下,龙新民给你安排了助理,天天劝说你,做到了“仁至义尽”,可你就是不签字。
(在龙新民秘书的精心指挥下,把他们的司机作为了你的总助理,就是为了阴谋取代你这异党教徒。)

第四幕:愤怒之下,龙新民操从了对这个不服从“党”的郑谊军进行换届,并要求双方更换新人。

(尽管王建琪软硬兼施,但仍实在无法调教这位“异党分子”。最后得出结论:“必须坚决除掉此人和北青报的所有支持人员!同时,采用走访国家高官及他们子女,为削弱北青报后台打好了基础!)

第五幕:歌华派出董事长(即将退休的心腹),要求北青报派出总经理(年轻女士)服从董事长工作。

(龙新民的确阴险:找来责任心差、最敢签字的心腹,并操纵任命了最年轻、无知的小姐做总经理,
这位平生从未为官的小姐最听话,也会签字!似乎一切都在按计划展开了。)

第六幕:不料,迫不及待的外资地生怕丢掉这块嘴边的肥肉,发来了十万火急的“命令性传真”。

(龙新民团伙只好仓促上阵,立刻命令董事长、总经理签字卖掉资产,作为心腹的董事长毫无问题,虽然年轻小姐最听话,但刚上任三天,就让她卖掉庞大资产的小姐也胆小!又有哪个“党纪难处理”的郑谊军幕后教唆;讲明了严重后果,致使此位姐都不听话了!坚持要首先看到董事会签字并授权的“转让资产通知书”才会签字,否则,谁的话也不听了,决不签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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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幕:愤怒之下,龙新民又派出了死党王建琪,由他出面以国法威胁哪个“教唆主谋”郑谊军。

(虽然此位“顽固不化的异党”的总经理已被免职,可郑谊军的身份还是被北青报当作了挡箭牌,
选为代表北青报方的董事,不得到郑的同意,董事会的票数是绝对达不到下发“转让资产通知书的”。听话的小姐也是不会听话的,龙新民对你们已经是“仁至义尽”了,而你郑谊军还在“幕后捣乱”。

第八幕:在他们外资主子的督促下,狗急跳墙的龙新民团伙经过精心策划和周密部署,终于开始了铤而走险的罪恶阴谋,那就是必须运用“国法”进行“杀人灭口、栽脏陷害”的革命行动:

第一步:首先挑起单位之间、员工之间矛盾的假象,制造北青报方是违法乱纪的假象,以便让矛盾扩大,为龙新民的行政命令、强行贱卖国有资产创造舆论基础和先决条件。

1. 先发动歌华员工都写“匿名信”指控他们“眼中钉”的郑谊军违法乱纪的问题。
2. 王建琪用这些“匿名信”同郑谊军进行了“最后生死”的摊牌,但郑谊军决不屈服!
3. 由保安公司出动保安大队强行接管了公司,理由是调查北青报方“违法乱纪”问题。
4. 王建琪多次找“小姐总经理谈话,只要能够签字,总经理照做,但最终被坚决拒绝了!
5. 失望之下,恼羞成怒的王建琪将北青报的所有员工开除、赶出了公司,只留下死党。

第二步:龙新民团伙的确狡猾,企图以“城下之约”方式逼迫北青报就范,在合同上签字。不料,
郑谊军等“愚蛮顽固、不知好歹”的北青报就是不签“转让合同”,也不同王建琪谈了!

1. 天真的北青报自以为依靠政府的正当途径,一定能够使问题得到解决,但大错特错了!
2. 两年过去了,无论北青报如何向政府部门反映,都毫无用处,龙新民的确是黑手遮天。
3. 反而适得其反,王建琪给了北青报“三板斧”,由三家检查院立案将反对者全部抓获。
4. 郑谊军更是首当其冲第一个被抓获,随后,便是北青报所有支持郑谊军的人们!
5. 至此,董事会的人员不足了,只剩下龙新民的死党们,终于可以全权代言北青报了!

第三步:开始了他们罪恶阴谋的总暴露:首先,从外单位找来一位同流合污过的金女士为总经理,

(此女士刚刚配合王建琪迅速完成了掏空北青报另一家公司的计划,仅用了一年,便将一家新成立的公司,一千万元全部花光掏空而倒闭,龙新民对此女的风骚和胆大青睐有佳!)

1. 正等待龙新民的下一个掏空计划的金女士,由龙新民出面肯定并任命了此女为总经理。
2. 北青报一听到此女又被任命为总经理,便知道公司更大资产又完蛋了,也只能干着急!
3. 由她和将退休的董事长签字,至此,终于完成了“对外资低价转让资产的计划”。

第四步:为了防止郑谊军对外透露出真实内幕,干脆将他关入“国家安全局”的政治犯监狱。

1. 为了平息民愤,龙新民利用手中权力,通过舆论对三家检查院的行动给予肯定和支持。
2. 为制人欲死地,压制职工决不允许对外透露实情,决不允许职工同北青报有任何联系。
决不允许将资产已对外资低价转让的消息说出去等《七个职工决不允许纪律》。
3. 为了帮助外方谋取更大利益,通知职工将所有客户资料和客户关系全部由外方接手。
决不允许职工保留任何客户资料,对于不配合外方的几名职工,又以国法相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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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步:最终职工们看清了他们狰狞的面目,原来是让我们全部下岗失业,好肥水外流无人知!连
原来帮助他们一起栽脏写匿名信、还以为是夺北青报权的职工们,都反悔了“助肘为孽呀”!

1. 为减少国内整个传媒同行的震惊:不经过招投标,就非法如此低价将国有资产贱卖外资。
他们对外宣传:资产是郑谊军对外谈的,也是他卖的,因此,将检察院将他抓了!
2. 整个传媒同行听说后,无不义愤填膺,这家伙如此低价贱卖,应当枪毙了他。
3. 更多传媒同行更是用尽关系、八面出击、都以为一旦能够收回,愿加倍买回!

第九幕:经过二十几年来的接触了解,七君子对于龙新民团伙凶残的本性和阴险毒辣手段早已看破!经过国内外三年多的调查了解,我们只做了有爱国良知的人应当做的事情!虽然我们很穷,虽然这些事早就本应属于“公检法”应当完成的事情,但他们是不会查处他们的领导者的!

1. 七君子同普通的人们一样,我们太讲个人情感了!因此,05年9月18日(9.18纪念日),我们仅从良心角度,仅从维护国家资源的公正立场,只写了《指控一:数千亿国有资产流失内幕》(见下)而对于龙新民团伙众多贪暴黑幕只字未提,只因我们深知:一旦真的立案追查龙新民团伙,他们不但权力不保,连性命也休想自保。七君子实在不愿做危害他人自由的事情。

2.但是,七君子的善良却险些丢掉性命!他们立刻在集团内密查电脑、个别谈话、揭发检举运动,
立功者受奖!对怀疑到的职工们进行了反复审查、迫害。龙新民的黑手党徒更是发出狂妄叫嚣:“要让《揭发团》死无全尸,灭其九族”,不查出他们永不罢休!

2. 我们七君子亲眼目睹:反对资产流失的人们沦为罪犯过程,只写了应当收回并保护国有资产,反对国有资产流失的人是罪犯,保护国有资产的人也成了罪犯。连我们的子女都将受到株连!
(真是到了黑白颠倒、人无活路!天理怎能容的下如此狂妄之徒!好似你们这伙财大气粗的贪
污犯就是“上帝”,这个世界是你们创造的?由你们来决定谁之生死!)

3. 气愤之下,七君子再次写出《指控二:举证十大巨贪手段―歌华上百亿国有资产流失内幕》,
多年来的失败的经验告之:北京市的权力网内幕不仅是通天的,而且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只要你指控他们任何一个贪官,就会有一群贪官跳出来,反过来以“政府”威胁你要顾大局!
他们的官场潜规则就是“互惠互利、相互包庇、相互胁从、相互提拔党羽,相互照顾关系”。

4. 我们的所作所为完全是从维护国家利益和安全,所以只给了省部级以上的政府网和政法机关,当然也包括七君子网友们和冤情相关人员。只想警告他们庞大的黑手党徒不要再“灭人九族了”
不要再“图财害命了”,只因我们深知:“他们凶狠残暴的邪恶本质,没有他们做不出来的恶毒”!

5. 不料,阴谋暴露的龙新民团伙露出了狰狞面目,动用了所有权力网,的确是“一手遮天了”。
为配合龙新民以黑白两道的手段地威逼广大职工的发贴权利,王建琪等黑手党徒更大放绝词;
的确,以他们贪婪凶残强权及高超的斩尽杀绝手段,无人能逃过其魔掌。

第十幕:龙新民利用刚刚走马上任的---国家新闻出版署“署长”的权力,提请中央书记处发出了《七个“绝对不准讲”的通知》,在得到批准后,在龙新民团伙的带领下,在全国范围内专门建立起来“网络文明办”对全国的网站进行了疯狂清剿,特别是对那些凡是提到过他们的《世纪之贪》、《贪暴黑幕》的网站更是决不留情,利用权力疯狂地销毁指控他的罪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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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七君子很伤感!特别是对那些因网友们的转贴,导致被取消论坛或网站的企业深表歉意!
七君子很悲痛!由于“揭露腐败的错误”,不但使职工们受到株连,还使全国网民受株连!

2.为彻底割断我们的喉舌!“龙新民贪污署长”却利用手中的掌握的国家机器来毁灭罪证, 北京市委两位包庇同谋犯更是为龙新民团伙的罪行泄露摇旗呐喊、一马当先,仅北京就清理了两百多家论坛及180万篇资料!而我们网友的七家论坛更是难逃厄运,连职工个人电脑都要被一一清查,只因为我们的证据举国震惊,只因为建立起来了5600多“讨伐联盟”。

第十一幕:最黑暗官场幕后交易:官场伎俩,又一位维护国有资产的好官无辜地成了你们“替罪羊”。

1. 正是由于我们的指控:中央下达了的有关传媒资产限制政策:而你北京贪官们阳奉阴违、故做姿态地对外宣称:一方面,空喊着要收回已经被贱卖的国有资产,好对上有所交代。另一方面,空喊着“要全部拆除,以后,谁也不许再搞了”!是你市政府红头文件批给外资的,人家都已经进行了改造,从法律上,你还能随便拆除得了吗?如果,不是违法贱卖国有资产,收什么?你北京贪官政府掩耳盗铃空喊:“要收回,要拆除,就是贼喊捉贼”!

2. 为了达成使外资接受拆除的意愿,你们又更加卑鄙无耻地对外资达成了更大的补偿阴谋!
首先,允许外资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视而不见地允许外资无偿地利用土地,到处建立更多的广告,从而赢得更大的利益,你们就是完全就是一群“彻头彻尾”“知法犯法”的流氓无赖,还教育人民要遵纪守法:“不要到处乱讲,要讲大局”。那是包庇罪。

3. 看一看:你们的流氓手段:在北青报不同意贱卖资产的情况下,你们又“另起炉灶”,
企图胁迫市政管理委员会陈文占主任,企图通过他主管广告的权力强行转手企业资产,而人家一位知法守法的好官,而你们却对人家围追堵截达两年,强迫人家签字,最终,
在罪恶的华北大酒店里,龙新民请来了所有的北京市贪官巨头企图逼迫、威胁人家签字,
而人家为了躲开你们的威逼,让助手前来,所有酒桌上的贪官们一致表态:“必须签字”。

4.被逼无奈之下,人家只好服从你们,签了字!由于我们的指控:你们将责任全部推卸掉!
反而倒打一耙,趁机免除了陈文占这样好官,换上你们的死党;多年来,你们只喜欢私下转让广告,陈主任推出了“05年北京首次广告拍卖招标”,一下就为北京市多赚了五亿元。

5.本应10年以前就应搞拍卖会,05年北京才搞“首次广告拍卖招标”,每年560万元/块,而这一行动影响了你们贪官巨大的利益,只因内幕价格只有其招标的1/10,经过你们默许私下建立起来的广告牌,却可以一分都不付,陈文占主任清理违法广告的举措,影响了你们巨大的利益,好官反倒成了你们的替罪羊,维护国家利益的人都是罪犯!

6.看一看:为了掩盖你们的无赖行经,消除你们贱卖资产的民愤!又新成立出了一个综合管理执法局,以便双向执法,制造混乱,乱中取利,警告贪官:“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在此,先不提你们的高官子女公司,私搭乱建的广告成了行贿买官的最佳捷径,下一篇再谈!

第十二,看一看:侵吞国有资产《惊天贪暴黑幕》的恶性升级,是你们“兽性膨胀”的必然恶果,为什么贪官的肆意妄为无人敢管?就是他们已经是一步登天的“皇亲国妾、老子就是法”。
七君子宣布:那些践踏民主人权、掠夺国有资产的贪官们,你们永远是“七君子恶人榜的要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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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为何王建琪无人敢动呢?他做了任何违法之事,都会有人拼死力保!只因为他的小本子上,记录着每位贪官的非法所得。这就是中国的民主现状:“一个小本子就可以胜过那几十万册的
法律全集”。这使得他们互利互惠,互相威胁,互相胁从的权力网。变本加厉地迅速扩大”。

2. 我们早就知道王建琪是无人敢动的,只因他创造的:他们的“现代化行贿升级法”,早已成
为杀人贪官们的“酷爱的所得”。

升级一:如一大群贪官们的“子女兼职”,一人就可以在多家任职,歌华有很多这样的职工,对这些人,我们很多从来都未见过面,却每月得到高薪,化整为零、分散各地,已很多年了。
在我们看来:这种方式已经给我们留下了“要饭的碗”,“很不错了”,“很廉正了”!

升级二:现已根本无法满足他们贪婪的膨胀速度,早已发展为“公司兼职”,如贪官亲属公司,巧立“一个假名目或假项目”,歌华投资一笔钱,然后,项目亏损完毕!而那家公司根本就只是个幌子。这种利用国有公司的钱发给私有公司员工们工资,创造出“集体兼职”伟大壮举。
愿意费事的,再注册另一家,再来一遍。实际上,那家公司什么是也没有做,还是做他自己的生意。这种手法很常见:真实目的只是为转移资金或给出一笔“合法合理”的钱。

在我们眼里:这种方式“也还算廉正的”,毕竟还没有一下子将我们的血汗都掏空!

升级三:“多家公司兼职”规模,席卷相关国有公司的钱,由几家国有公司投资并成立了一家股份公司,然后,将投资项目钱包给高官的私有公司,由他们组织实施,以“多报少花”方式,
迅速掏空,难怪我们歌华搞出了有320多家公司,众多国有公司连呼上当,但敢怒不敢言。

在我们观点里:这种方式“也还算廉正的”,毕竟还是分批分拨地将我们的血汗掏空!

升级四:北京的广告太值钱了!搞一块大广告牌,一年净挣260万,搞他个几十块,搞上个几年,就能挣上十个亿,连税收都可以逃掉,就我们所知:最长的一家,十年了都靠保护伞照应,照应你,就等于是给你行贿了!

上面提到的郑谊军:就是因为不愿贪官子女用他的国有公司名义,非法占有上述资产,而得罪了大批贪官,早就有人想出资制他于死地了!只是苦于没借口!挡了人家巨大的财路,还不知。

上面提到的陈文占管了上万起私搭乱建广告的事件,也因此得罪了很多高官,早就有人想将他换到别的岗位,事实上,如果他还不签字,一定会被立刻罢免掉。中国的好官也无法干出好事

升级五:王建琪搞出了国外各种海外公司,将资产转移国外,专门组织高官们“出国考察休假”,那里成了他们的“淫窝基地”,经过“此番锤炼过”的大量高官们,成为了他们巨大的保护伞,对“清除异己”方面,决不手软!对打击阻碍他们“享有这骄奢淫逸”生活的人,决不留情!

升级六:让外资“兼职”使用庞大的国有资产十五年,“侵吞”了巨额国有资产,一大群贪官还要再打者维护“国有资产名义”再嫁祸杀人,不但,清除了异己,还要再踏上铁蹄。

太多了:土地出让转移法、四世同堂稀释法....,以后再揭露他们滔天罪行,估计要写100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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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控原因1:他们这种欺人太甚了的做法:“才是令我们看不下去的真实原因,谁人没有妻儿老小,谁人不是爹娘所养,谁来养活一家老小、孤儿寡母,但凡还有一点良心的人,都会说点公道话”。而这伙杀人越货的残暴匪徒,却要连我们及子女也要威胁、陷害掉,老天爷呀!您会生出他们这群如此歹毒的贪官呀!这才是我们今天真正地走到前台来、网上发信的真实原因:

指控原因2:看一看:为让我们闭嘴,他们这伙流氓贪官的流氓政治手段和狂妄的叫嚣:“上至中央,下至地方,我们都有人,现在职工中有人到处发信,居然敢状告北京市政府,特别是“国家”新闻署长龙新民,为此中央书记处专门下发了《七个“绝对不准讲”的通知》必须贯彻落实,要加强进行网络“文明建设”。一旦发现,还有人胆敢顶风作案:“出卖国家的利益、泄露国家机密、污蔑国家政府、国法不容!法不容情!决不手软!……”。

七君子哭了!强忍的眼泪在肚中流淌(刚发现的,可以憋进肚子里!),这是怎样的一群吃人肉、喝人血的“流氓贪官政府”啊!不但不吐骨头,还连你“痛苦呻吟的权力”也要剥夺!

七君子震惊了!这几位贪官的包庇就成了代表国家、政府和国法。他们的“出卖国家利益的权力”成了代表“国家和政府”!他们的“流氓行经”成了决对不允许讲的“国家机密”!相反,
七君子揭露他们的“腐败残暴的罪行”的权力成了“污蔑国家和政府”!揭露他们的“出卖国家利益的权力”反而成了“出卖国家的利益”。天底下找不出这样的“国法”,
人世间怎么能出现这样的“政府”。在这样贪官统制下的生活:生有何欢?死有何惧?

第十三:面对如此流氓无赖的龙新民,七君子愤怒了!呐喊出《怒斥贪官万言书》!
七君子原本以为:中国还是有法制的,只要被揭发出来,但经过生死抉择的迫害,七君子投笔从戎了!
怒斥一:国家新闻出版总署---龙新民“署长”及其包庇贪污团伙:

龙新民贪官是一个连人民呻吟的权利也要剥夺的贪官,一个连人民说话权利也要割断喉舌的贪官!

尽管员工们集体情绪过激而无法自制,在你们黑手高悬的霸主鞭下,痛不欲生,无处诉说!
尽管你台上花言巧语的功夫比谁都好!台下花天酒地的功夫比谁都强!伪善的外表下,蛇心歹毒!
尽管连反对贱卖国有资产的民主党人都被陷害入狱!而你还在用手中的权力全力以赴地杀人越货!
尽管你有权能够猖狂一时,但你休想猖狂一世!你的残暴将同你的阴险一样,被人民牢记在心!

尽管我们七君子虽身份卑微,且无权无势,但我们用自己的生命和鲜血发誓:为维护国家的利益!
民族的说话权利!我们和我们的子孙将生命不息,战斗不止。在贪官操控下的生活,要么同流合污而丧尽天良,是七君子宁死不要之生活!在黑手高悬霸主鞭下的生活;生有何欢?死有何异?

但我们以生命的天良呼吁:
中华大地不是你龙新民为所欲为、一手遮天之中华!而是我们中华儿女为铲除腐败宁死不屈之中华!中华财富不是你龙新民肆意挥霍、黑幕金库的私有财产,而是属于我们每位劳苦大众的共同财富。

在此,喉舌尚在的七位君子向为反对贱卖国有资产而身陷囹圄的民主人士们致以最崇高的敬礼!
只要七君子一息尚存!您们在狱中悲愤的哀鸣及冤魂,必将唤起千百万爱国志士们的愤怒呐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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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所陷害出的人间地狱的烈火!二十年后,必将是你们永远葬身火海的坟墓!
你们雕梁画柱的坟墓所散发出的腐臭!“不朽之地”必将是人民唾弃和鞭尸的场所!
你们和你们子女利用奥运会的暴富商机所侵吞的民脂民膏,将是把你们粘上“恶人榜”的黏合剂。

呼吁:全球爱好和平和民主的国家的人民行动起来,指控龙新民杀人团伙,将他们海外资产曝光!将他们陷害民主人士生命鲜血换的财富追回,将他们和其子女亲属掠夺、窃取的人民的血汗封存!
呼吁:追查龙新民杀人团伙极其他们子女的海外资产,中国民主义士的国内指控应当立刻有效!

捐给那些被他们摧残迫害的民主义士们而身陷狱中的家属---那些无依无靠的孤儿寡母!
中国爱好民主事业、正义力量的人民会感谢您们!中国向往和追求言论自由的网民会感谢您们!
怒斥二:中央书记处签发通知的书记,你以《七绝通知》维护贪官,践踏人权、触犯刑法,必须撤消!
一个真正由人民选举而赋予权力的民主政府,手中权力的利剑不是用来割断人民讲真话喉舌的!

更不是哪个政党的书记就胆敢随意发出《七个“绝对不准讲”的通知》,这是严重的违反宪法行为,

触犯并凌驾于法律之上的违法行为。当今世界上,还没有哪个政党胆敢公开宣称:“剥夺人民的

参政、议政、揭露腐败的讲真话的权力”。质问:“中央书记处《七个“绝对不准讲”的通知》中,

那一条是符合了贵党推行的“三个代表”理论,我们七君子为维护国家、人民、集体的利益,为

揭露腐败贪官的栽赃陷害、图财害命的暴行,沦落为同入狱的民主党人士一样下场,沦为被邪恶

的贪官势力追杀、迫害的对象。我们的所作所为那一条不是“三个代表”中所述的:维护了国家、

人民、集体的根本利益。为何不惜要动用“国家机器”的力量对我们进行彻底围剿!在法律面前,

身为国家的领导人必须懂得:公仆同普通公民一样;首先,必须带头服从宪法,遵从法律的尊严,

决不能知法犯法!其次,必须要保护人民的民主权利,捍卫人民的知情检举权!最后,才是在法

律权限内,维护一党之私利。法律绝对不允许:为保护龙新民贪污团伙的私利,剥夺13亿人揭

露腐败贪官的说话权力!这就是为什么美国人有权在白宫外骂总统的原因。如果在美国或其它民

主国家,有任何政党高官胆敢发出向你们这样《七绝通知》,一旦哪个政党胆敢这样说,这样做;

我们确信:第二天人民就将站起来,新闻、报刊就将口诛笔伐,第三天,这样的高官就将下台,

第七天,就将被法庭传唤、接受审查。否则,这样的政党就将面临垮台命运!由此可见,中国的

长官们啊!,你们优越的特权专制意识!惟我独尊的封建集权思想!蔑视人权、践踏国法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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竟然已经到了违背宪法而有所不知!触犯刑法而有所不觉!正是这样大家长的意识,才使得“家法”

盛行,封建权贵的攀龙附会,一旦靠上了一棵大树,便自以为是“皇亲国戚”、可以一手遮天了!
中央书记处个人擅自签发《七绝通知》,绝了党情、绝了民情,更害了国情!应取缔!
致中央书记处:《中华九州的“九个绝对不允许”》书记处不是个人私有“家法”!
中华是中华人民的中华:不是贪污团伙“皇亲国戚”。的中华,绝对不允许:一手遮天!

中华是中华民族的中华:不是哪个书记“绝对不允许”的中华,绝对不允许:专制暴政!

中华是人民民主的中华:不是贪官团伙“图财害命”的中华,绝对不允许:杀人越货!

中华是人民民声的中华:不是贪污团伙“书记通知”的中华,绝对不允许:强奸民意!

中华是人民民权的中华:不是贪污团伙“个人办公”的中华,绝对不允许:以权肥私!

中华是人民利益的中华:不是贪污团伙“结党营私”的中华,绝对不允许:贪赃枉法!

中华是民族英雄的中华:不是贪污团伙“残害忠良”的中华,绝对不允许:卖国求荣!

中华是人民宪法的中华:不是贪污团伙“排斥异己”的中华,绝对不允许:诛杀异己!

中华是人民代表的中华:不是贪污团伙“虎朋狗友”的中华,绝对不允许:张冠李戴!

在此:七君子正式宣告: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正式提出:

坚决要求:1。撤消某位书记个人的《七个绝对不允许讲的通知》,这是严重的践踏人权的违法暴行!

2.严惩那些图财害命的贪官团伙,收回那些被他们低价贱卖国有资产,停止继续卖国!

3.追查那些以国法威逼广大群众上告权利的肇事贪官,抓捕他们庞大的黑手党徒!

4.追查北京市委的贪官,他们其中有部分既是龙新民团伙的同谋犯!又是包庇犯!

5.追查歌华贪污集团的海外十三家公司,那是人民的财富,必须要收回!

6.终止那些个别高官领导的子女同歌华贪污团伙的狼狈为奸、残害民主人士的暴行!

七君子相信中国的法律条文所写的内容,但就是不相信龙新民杀人团伙的“高尚品行”,一旦受理,不管你龙新民杀人团伙准备的是法场还是刑场,七君子都登场、奉陪到底!让你们的残暴昭示天下!
无论那一天,七君子永远是早已准备好了六君子,为人民的利益决不妥协,同贪官的斗争永无休止!为揭露丑恶的腐败贪官黑幕决不退缩,决不能让我们的后代重受“祸国殃民贪官的子女”的淫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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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斥三:北京市两位包庇贪官,自知理亏词穷!还要偷梁换柱,继续违法贱卖!
你们“助纣为孽”的本事,比“纣王”更无道!你们“妲姬祸国”的狡诈,比“妲姬”都凶残!
你们“孽子掠夺”的淫威,比“畜生”更淫猥!你们“比干掏心“的残忍,连“禽兽”都辛酸!
你们“黑手党徒”的窥听,比“流氓”更奸淫!你们“白色恐怖”的窒息,连“厕所”都清新!
你们“压制民主”的暴行,比“强盗”更残暴!你们“文明建网”的违法,连“立锥”都无缝!

全世界爱好民主的人民呀!一旦遇上这种碰不得、辩不得、告不得,最后还要让你说不得的贪官。
如果你还要胆敢坚持的话,连你的家人亲属都会受到威胁,民主法制那是他们才独享的“奢饰品”。

在这种叫天天不灵,叫地地无门苦海中生活中职工们,面对他们的淫威,笑一下比哭还难看的眼泪内心流淌,他们不但要把职工们逼入绝境,还要送上梁山,在你们娇奢淫荡的贪官们统制之下,正直的人那里有仗义执言的权利,你们彻底地毁了政府形象:看一看,你们目前的所作所为:

1.不但要以“手中人民赋予的权力”,杀人不见血地残害反对者生命,还要从精神名誉上,栽赃陷害。

2.不但要以“维护国有资产的名义”,贼喊捉贼地窃取了巨额国家的财富,还要再图财害命。

3.不但要以“国家新闻署长权力”,对人民的言论自由割喉断舌,还要强奸民意为“网络文明整顿”。

4.不但要以“市委书记权力”,包庇其贪污同谋犯,还要划归其它集团财富,补充掏空规模和范围。

5.不但要以“党校校长权力”,培养死党,还要安插党羽接手权力,扶植起代代“群贪”流水体系。

6.不但要以“宣传部长权力”,欺下瞒上地践卖国有资产,还要将恶意流失的罪名“嫁祸”于他人。

7.不但要以“基金会会长权力”,欺骗百姓为公益捐款,还要在黑幕下,监守自盗为个人官场黑金。
由于七君子深知他们阴险毒辣、凶狠残暴的本性,具有“七大不如”的野蛮禽兽行为!

第一, 不如杀人犯,只夺性命不栽赃。而他们:不但杀人不见血,还要连“九族”性命也陷害。

第二, 不如盗窃犯,只偷钱财不害命。而他们:不但盗取国财和荣誉,还要以“正义化身”升任。

第三, 不如强奸犯,只要淫荡不割喉。而他们:不但杀人灭口,还要“奸尸”为建设“文明”。

第四, 不如贪污犯,只管入袋不补充。而他们:不但为同谋犯汇集资产,还要壮大贪污规模。

第五, 不如教唆犯,只管教唆不群贪。而他们:不但拉帮结派,还要培养“传帮带”群贪体系。

第六, 不如诈骗犯,只骗钱财不嫁祸。而他们:不但欺瞒转送资产,还将罪名也无偿转送给你。

第七, 不如抢劫犯,只爱明抢不暗偷。而他们:不但掠夺慈善捐款,还要私下挪用为升官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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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新民这伙杀人不眨眼的无赖政客连强盗都不如!强盗都知道:在光天化日之下杀人越货前,都要先给人“要财不要命”的选择。而在你们黑手高悬霸主鞭下,维护国有资产的人那里有选择权利!

在中国这样的体制下,龙新民等贪官既是署长,又是人大常委,既是执法者,又是公检法的监督者,舆论也要由他控制,仅有的一个自由网络还要封杀,完全是“皇亲国戚”封建集权的专制家法,将“国法”独裁成了自己的“家法”,将“国有资产”掠夺成自家的“私有财产”。

龙新民这伙杀人越货的“阴谋政客”,由他管理的北京市委宣传部仅小金库就有9亿元,成了他们游山玩水、娇奢淫荡结交“官宦子弟”权贵的黑幕政治资金,而对国有资产还虚假评估为保值增殖了?简直就是“放你娘的狗臭屁”!七君子实在是不爱骂人!但是,面对这种禽兽不如的狠毒贪官,骂他们都已经是对他们的赞许,只因骂了他们,才使得他们又混入“人类的圈子”!

说句真心话龙新民的狠毒阴险,决非人类社会所能够想象出来的!他们隐藏的虚伪,更非人类社会所能够装出来的,从外表上,我们根本想象不出来这些披着人皮的豺狼的蛇蝎心肠,只是从事情的经过、发生和结果,才让我们清醒地认识到:这些骑在人民头上作威作福的豺狼,原来是为了铲除异类,清除我们人类来的”。不难想向,在这种歹毒阴谋下,难怪每年中国有3000万封告状信!

看一看:龙新民团伙在职工诗中的真实写照吧!(各位就能够理解了!我们说的确是真心话!)

我们的面前是一群如狼似虎的强盗!
面对他们的淫威:
笑一下,
比哭还难看眼泪在内心流淌!
我们的身后,
早已是万丈绝壁,而他们还在步步紧逼!
退一步,
那是万劫不复的来生!
进一步,
那是他们天罗地网的栽赃陷阱!
望一眼,苍天啊!
那是他们黑手高悬的皮鞭!
喊一声,救命啊!
。。。。。。
不说了!七君子眼泪止不住了!这类诗太多了!诗是言志的,没有真实的感受和决心是写不出来的!

我们以我们的爱国良知起誓:绝对不向豺狼的死亡通牒妥协!也决不允许残暴发生到我们后代身上!
让我们联合起来永远地口诛笔伐、讨还血债!将他们永远钉上恶人榜,追回我们做人的权力和尊严!

(七君子在此答谢各位网友:感谢您们多年来为提供北京贪官黑幕,他们“凶残而良好的素材”已经为小说和剧本提高了知名度,我们确信:七本书都必将畅销流传!拍摄之事还未谈!望大家耐心一点,贡献者有份!还是那句老话88%的作为稿酬奖励,下篇是:《高官子女的贪污内幕及比较》,也有很好的!多跟帖!像锦涛等六位高干子女,说心理话,我们很爱廉正的人,这也是为什么反对了你们的《联盟团》的一些文章,还是哪个回答,书记处不是胡锦涛说了就算的!祝好!七君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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