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客TANX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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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法院裁定,「四五行动」成员梁国雄以及学联成员冯家强和卢伟
明这三名活动人士未经批准举行集会的罪名成立,每人缴纳五百港币后获
得保释。这是香港1997年回归中国后第一起引用公安条例中有关游行集会
法规的案件。根据条例,凡是三十人以上的游行活动,主办者必须在七天
前向警方提交申请。批评人士认为,这一规定侵犯了香港的言论和集会自
由权利,并且压制不同政见。梁国雄、冯家强和卢伟明三人获释后,又在
法院门口和前来声援的支持者举行抗议,要求修改这一条例,让民权回归
香港。这三个人是因为今年二月十号在香港中环遮打花园游行,声援被判
入狱的梁俊威,而在五月份被香港警方拘捕的。
记者/谭志强/香港二十五日专电,继警察到学校滋扰民运团体主办的
有关香港基本法二十三条的研讨会後,香港法院今天中午判处三名此间民
运人士非法集会罪名成立。但是,法官在判词中明白反映出对政府利用法
院加罪被告的手法不满。这是香港特区政府在一九九七年之後,首次引用
经过非由港人以普选产生,而是由北京当局委任所有议员的「临时立法会
」所修订的「公安条例」中有关游行集会的条文,并以「秋後算帐」的手
法来起诉示威人士。
三名被告於今年二月十日,在中环遮打花园游行,声援被判入狱社工
梁俊威,但一直拖到五月上旬,警方才以「公安条例」中有关「举行及协
助举行未经批准游行」的罪名,闯上他们家门把三人拘捕。此举被视为「
香港警察」对此间「民运人士」的「秋後算帐」行动。
今天早上,外号「长毛」的「四五行动」召集人梁国雄,与两名「香
港学联」成员冯家强及卢伟明,被九龙城裁判法院总裁判官裁定举行「未
经批准(非法)集会」罪名成立,各人均判处以港币五百元自行签保,兼
守行为三个月。
不过,裁判官在宣判时明白指出,这是一宗「政治性案件」,质疑特
区政府是否应该把案件交予法庭审理。判词中又无奈表示,为了维护法院
尊严和公众利益,才会依法处理。判词又说,国家安全是与政治有关,交
给法院处理是不妥当的,反之,交给由市民大众组成的上诉委员会去处理
,可能更为恰当。
香港大律师公会主席梁家杰指出,法官在判词中明白表示这是一宗政
治案件,反映出法官不满律政司(香港特区政府)利用法院成为箝制香港
言论自由的工具。他说,总裁判官的判词反映出他不满自己沦为政府去箝
制一些政府不喜欢的言论或场合。(中国时报)
明这三名活动人士未经批准举行集会的罪名成立,每人缴纳五百港币后获
得保释。这是香港1997年回归中国后第一起引用公安条例中有关游行集会
法规的案件。根据条例,凡是三十人以上的游行活动,主办者必须在七天
前向警方提交申请。批评人士认为,这一规定侵犯了香港的言论和集会自
由权利,并且压制不同政见。梁国雄、冯家强和卢伟明三人获释后,又在
法院门口和前来声援的支持者举行抗议,要求修改这一条例,让民权回归
香港。这三个人是因为今年二月十号在香港中环遮打花园游行,声援被判
入狱的梁俊威,而在五月份被香港警方拘捕的。
记者/谭志强/香港二十五日专电,继警察到学校滋扰民运团体主办的
有关香港基本法二十三条的研讨会後,香港法院今天中午判处三名此间民
运人士非法集会罪名成立。但是,法官在判词中明白反映出对政府利用法
院加罪被告的手法不满。这是香港特区政府在一九九七年之後,首次引用
经过非由港人以普选产生,而是由北京当局委任所有议员的「临时立法会
」所修订的「公安条例」中有关游行集会的条文,并以「秋後算帐」的手
法来起诉示威人士。
三名被告於今年二月十日,在中环遮打花园游行,声援被判入狱社工
梁俊威,但一直拖到五月上旬,警方才以「公安条例」中有关「举行及协
助举行未经批准游行」的罪名,闯上他们家门把三人拘捕。此举被视为「
香港警察」对此间「民运人士」的「秋後算帐」行动。
今天早上,外号「长毛」的「四五行动」召集人梁国雄,与两名「香
港学联」成员冯家强及卢伟明,被九龙城裁判法院总裁判官裁定举行「未
经批准(非法)集会」罪名成立,各人均判处以港币五百元自行签保,兼
守行为三个月。
不过,裁判官在宣判时明白指出,这是一宗「政治性案件」,质疑特
区政府是否应该把案件交予法庭审理。判词中又无奈表示,为了维护法院
尊严和公众利益,才会依法处理。判词又说,国家安全是与政治有关,交
给法院处理是不妥当的,反之,交给由市民大众组成的上诉委员会去处理
,可能更为恰当。
香港大律师公会主席梁家杰指出,法官在判词中明白表示这是一宗政
治案件,反映出法官不满律政司(香港特区政府)利用法院成为箝制香港
言论自由的工具。他说,总裁判官的判词反映出他不满自己沦为政府去箝
制一些政府不喜欢的言论或场合。(中国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