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点子上了,这种塑料上的小磕小碰对于一辆旧车来说本来就不值得处理。就算Touch up也是5~10块钱的小事儿。最初由 xyang98 发布
Thw owner wants to get more money. He sell the car privately. However, he takes some risk for the private sale. This is reasonable. If you like, say sorry and pay a pen from dealer for few dollars. A repainted bumper or new bumper(rough bumper + painting) is not good as the original bumper.
看来对这种不厚道的人还不能心软哦最初由 闲丸 发布
感谢大家的意见。这件事情已经解决了,我还是赔偿了人家的损失。
前面的帖子中,有一个事情忘了跟大家说。就是在事故之后,车主自行写了一个agreement,要求我签字。主要说明一下几个事情:
1、事故的经过
2、要求我负责修车的费用(没有说到更换bumper,只是说修理)
3、要求去他信任的一家dealer(camco acura)处修理。
我刚刚来加拿大不久,也没有开过车,对于法律及这里的事故处理惯例不清楚。当时由于觉得撞坏车确实是我的责任,因此就同意并且签了。我相信这是我处理这件事情的最大的错误。
随后的一天,我和车主一同到了那家dealer处进行估价。查看损坏情况的时候,又发现划伤的部分不仅仅是bumper,还有trunk盖的立面部分。这点dealer也不是胡说的,由于划伤处从bumper到trunk是一条线。因此要修理的部分又加上了trunk盖。当车主问及是否需要换bumper时,dealer说不用换,喷漆就可解决。车主因而也就没有坚持要换。经过dealer的评估,即便是bumper+trunk的refinishing也需要1000刀左右。
在后面的一天,我听朋友说comco acura那里的收费很高,不要去那里修车。因此主动跟车主协商时候可以去别的dealer处修理,车主拒绝了。理由是comco acura是他修车usually go的地方。后来,车主又给我电话要求我当天就给他钱,我当时想到一定是他想拿到钱之后再去一家便宜的dealer处修理,心理很是不爽,在电话里跟车主发生了争执,差点就要上法庭了。最后跟家人商量之后,觉得由于自己签了个agreement(虽然可能这个agreement并不一定真的有法律效应,但是还是心虚),真要上了法庭,很可能败诉,最后既赔了修车又花了诉讼费+律师费,实在不值。再加上想尽快让这件头疼的事情过去的想法,最后还是跟车主妥协了。当天晚上付了钱。他要从中赚钱,就让他赚去吧。。。
事情经过讲完了,这里要总结的是一些教训:
1、一定不能签任何的东西。有责任纠纷的时候直接找警察,找律师。依法划分责任。绝对不能因为feel guilty,就轻易拦下责任。
2、以后有车了,尽量不要让别人开。如果遇到类似test driving这样的特殊情况,要在让别人开车前写好agreement:由驾车人承担试车时造成损坏的费用。双方签字认可先。
3、再试车的时候要加倍小心,一定走traffic少的local道路。约看车更不要约在rush hour。
这里再次感谢大家的关心的意见。希望我出的这档子倒霉事,不要再出现在任何人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