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与独立,政治家与政客
??对加拿大总理哈珀nation之说的看法
作者:马铭 于2006年11月
http://www4.bbsland.com/forums/politics/messages/1534707.html
[引]
政治家与政客是有区别的。政治家提倡和坚持原则,政客则喜欢玩弄词语。
2006年2月27日, 中国台湾省的阿扁宣布“废”去国家统一纲领。“废”字在英语中怎么讲呢?美国和台湾官方的翻译都是用的"Cease",语言学家认为,这个字语气比较平和,如果事后反应不佳,因为只是在cease而已,还可以再恢复原样。这是台驻美代表李大维费时多日,从百科全书中好不容易找到一个英文字,而起初台湾想用abolish这个字眼。因为用了Cease 这个字,才让美国点头同意宣布废统。因为这个字用得妙,在阿扁宣布废除国统后,马上有美国日本官方代表表示 “他并没有废除(abolish)国统会”。看来政客玩弄文字游戏还很策略性,对内用中文“废除”,对外用英文“cease"(中止),堪称语文用法“典范”。
[序]
2006年11月22日,周三,第39届加拿大联邦国会,加拿大总理哈珀的一项提议。
周二,主张魁北克独立的魁人党团(Bloc Québécois,简称BQ)提出一项提议(motion),要求承认魁北克的独立国家地位,但是在提议中却没有涉及“在加拿大内”等字眼(The Bloc motion calls for Quebec to be recognized as a nation but does not include the words "in Canada" ),这项提议计划在周四的国会会议上进行辩论。魁人党团BQ的这项提议意味着在联邦国会中重新拉开了魁北克独立问题的争辨序幕,对魁人党团BQ来说,他们此时提出此提议,目的之一就是迫使国会对魁北克国家地位进行投票表决(This House will be called to vote on recognizing Quebec as a nation)。也许是出于先发制人的考虑以避免周四辩论的不利局面,周三,现任加拿大联邦政府总理哈珀(Stephen Harper)主动提出一项自己的有关魁北克的新提议。在哈珀总理的提议中,有两句话非常引人注目:
The real question is simple: do the Québécois form a nation within a united Canada? The answer is yes.
Do the Québécois form a nation independent of Canada? The answer is no, and it will always be no.
以上Québécois是法语魁北克人的意思,在英语中是Quebecer。在哈珀的提议中,nation这个词十分关键也非常敏感。nation译成中文,可以译作“主权国家或者主权国家的政府”,也可译作“民族,一个具有共同风俗、语言及历史文化的民族”。那么在总理先生的提议中,是译作主权国家还是译作民族?
有人说,因为这句话的主语是Québécois (魁北克人)所以应该译作民族,即:魁北克人在统一的加拿大国家内部形成了(form)一个民族,(但是)魁北克人形成一个独立于加拿大之外的民族了吗?不能。对于这种译法,这些人举出一个佐证,即现在的加拿大人已经习惯用first nation people来称呼原土著居民以代替以前的印弟安人称呼,译作民族应该是合理的。
到底合理不合理呢,是不是这么一回事?
而实际上,对于众多的新闻媒体来说,他们把nation译作了国家,即:“魁北克人可以在一个统一的加拿大内建立国家吗?答案是可以的。魁北克人可以建立一个独立于加拿大之外的国家吗?答案是不行,而且是永远不行。”
这样一来不少读者糊涂了,总理先生究竟是说主权国家呢还是说民族呢?是不是可以在第一句话译作民族,在第二句中译作国家,这样更好一些呢,即哈珀先生是想说魁北克人形成了一个民族,但是永远不会形成一个独立国家?
哈珀先生自认为提出一个简单的问题(The real question is simple)并给出了他的答案。可是话一出口,却让许多加拿大人陷入了困惑和猜疑之中。
[进]
对于哈珀总理的说法,加拿大境内反应相当强烈。
来自保守党的大本营阿尔伯塔省方面的评论充满了失望。阿省省城埃德蒙顿太阳报(The Edmonton Sun)写道,哈珀先生以前的工作做得不错。但是在周二下午,就在午饭与晚餐两餐之间的那么一段时间,他失去了我们。我们担心,在整个过程中他已经使大多数加拿大人的失去兴趣或者说引起了反感。(We fear he may have turned off a whole lot of other Canadians in the process)
马尼托巴省省会城市温尼伯的自由媒体的社论(Winnipeg Free Press editorial)说,“Mr. Harper had an opportunity to speak for Canada to all Canadians, and he did not.”(哈珀先生本来有机会代表加拿大向全体加拿大人宣讲的,但是他没有做到)。
代表加拿大宣讲什么?宣讲我们拥有共同的一个国家,没有例外。但是,总理先生没有明确地这么宣讲。
加拿大马尼托巴省首脑(Manitoba Premier Gary Doer)说道: “To me, Canada is one nation, one country. I understand Quebec is unique in terms of language, culture and law, but Canada is one country. ”(对于我来说,加拿大是一个主权国家,一片国土形成的一个国家。考虑到它的语言、文化和法律,我理解魁北克有其特殊性。但是,加拿大是一个国家)
在加拿大颇具影响的环球邮报(The Globe and Mail)写道: “Mr. Harper has mitigated the damage by removing most of the political sting from the word (nation), while leaving the recognition of Quebeckers as a special community within Canada. ”(哈珀先生力图使nation这个词语变得柔和,他去除了nation这个词的政治之刺,同时却保留了nation所含有的社区之义,即承认魁北克人在加拿大内是一个特殊的社区/居民/政治共同体。)
环球邮报敏锐地点出哈珀的“良苦用心”,nation确实含有community(一群人组成的一片区域)的意思,但是对大多数加拿大人来说,nation一词却代表的是一个主权政府,一群人组成的主权国家。
综上所述,nation在哈珀的提议中确实应该翻译成“国家”而不应该译作“民族”,这个nation在提议中被哈珀先生“精心”作了定义修改。
进而,人们不禁会问,哈珀首相的nation之说,到底想说什么呢?
唯一的确定就是这个nation肯定不是魁省独立派政党眼里的nation,在他们眼里nation就是从加拿大分离出去,而哈珀首相还是坚持魁省应该在联邦之内的。除此之外,哈珀总理的nation还有什么意味?是想强调魁北克这个自治的区域在整个加拿大内的特殊作用和地位,但是为什么非要用 nation这个词,而不换用其它词汇?
于此,外界难免会质疑,哈珀总理是给出了一个nation“全新解释”,还是在玩弄词藻?
全新解释,意味着nation一词的传统定义将要改变,人们要被迫去接受这种新解释。
[进二]
现在让我们再仔细回味一下哈珀先生的提议。
在周三的提议中,哈珀先生使用这么一种逻辑来提出他的提议,“对于魁人党团BQ来说nation这个词就是separation(分离出去,独立)。我哈珀认为,魁北克人在加拿大国家进程中具有特别的历史角色,他们通过自己的精神、勇气和视野去建立一个自信的、自治的令人骄傲的魁北克,这个魁北克是团结在一个强大的统一的自由的加拿大之内的(Quebecers have always played an historic role in Canada's progress, through their public spirit, courage and vision, by building a confident, autonomous and proud Quebec showing its solidarity within a strong, united, independent and free Canada)。基于这样的认识,我哈珀也主动提出一个nation的说法。我哈珀认为,魁北克人可以在一个统一的加拿大内建立国家吗?答案是可以的。魁北克人可以建立一个独立于加拿大之外的国家吗?答案是不行,而且是永远不行。”
哈珀首相的逻辑行得通吗?我不太清楚。我只知道魁省主张独立的势力喜欢用nation这个词,比如现在的魁省议会就叫The National Assembly of Québec (法语是Assemblée nationale du Québec)。主张魁省独立的势力有意混淆高度自治与独立,挟魁省民意来迫联邦政府。作为联邦政府首脑,有必要也使用敏感的nation一词去应合魁人党团吗?是不是稀里胡涂地也把高度自治和独立混淆了起来?
客观地讲,这种对nation的“全新解释”,并不是哈珀总理的独创和首创。在加拿大今天的政坛,早有一人先哈珀提出nation的新思维。
这个人就是以研究人权(human right)而著称的学者Michael Ignatieff。在加拿大自由党2006年的领导人竟选中(Liberal Leadership 2006),他是一位人气很旺的候选人。
2006年10月,来自魁北克的自由党分部提出一项提议,呼吁自由党总部承认魁北克为加拿大内的国家( "the Quebec nation within Canada"),这项提议将在年终的自由党大会上进行讨论。Ignatieff赞同这项提议,并且在一些竟选演说中为其背书,他谈道:
魁北克人已经认为他们自己为一个国家,因为他们拥有共同的一种语言、一部历史、一种文化和一块领域。魁北克是一种“公民意义上的”国家,而不是一种“民族意义上的”国家,在世界上有5000个这样的国家,尽管在联合国只有200个政治主权意义上的国家(注意Ignatieff在谈联合国有多少名会员国时,用到state这个词)。其英语原文是:Quebecers have come to understand themselves as a nation, with a language, history, culture and territory that marks them out as a separate people. Quebec is a civic nation, not an ethnic nation. More than 5000 nations are recognized as such in the world, but there are less than 200 states at the United Nations.(见其11月的演讲“On the Quebec Resolution”)。
他同时也辩解道:这不是开始新的妥协,不是允许魁北克分离出去。因为大家必须意识到以下简单的事实,即魁北克的立法机构从未正式同意过联邦宪法,自从 1982年英国女王把修改加拿大宪法的权利移交给加拿大联邦后的25年里,很多魁北克人感觉到加拿大并没有完全把他们包含进去。(因此)支持独立的投票和民意一直都比较高。英语原文是:we need to face plain facts. The fact is that the Quebec legislature has not given its formal consent to the Canadian constitution. The facts are that almost 25 years has passed since the patriation of the constitution, and many Quebecers continue to feel that their country does not fully include them. Support for sovereignty is as high as ever in the Quebec polls.
对于以上高论,我个人认为是学者出身的Ignatieff先生把有nation概念的学术讨论引入到了极度敏感的利益复杂的现实政治当中了。有人说这是后现代政治观点,是源于欧洲统一联盟现行做法的,是超前的,是有卓越眼光的。于是我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自己已经思维老化跟不上时代了?但是有一点是很清楚的:在1867 年,根据不列颠北美法案 (British North America Acts) ,当由包括魁北克在内的四部分组成加拿大联邦之后,魁北克的独立问题就是加拿大联邦内部的问题了,而不再是欧洲那种国与国的关系了。
[进三]
保守党和自由党的重要政治人物都提出了nation的新说法新用法,那么隐藏 在这种nation新用法后面的政坛现实究竟是什么呢?
一些联邦宪法研究专家认为,哈珀提议的主语是魁北克人而不是魁北克,魁北克人在宪法中是不可能被作为法律实体(legal entity)的,既然不能作为法律实体,那么也不可能从联邦政府要求得到什么政治权力。在这种情况下,哈珀先生的提议意味着什么都没有(means nothing in law)。也许只是一种安慰,一种对魁北克人的安慰,一种对魁北克人具有截然不同特征的肯定。但是这种安慰,对于整个加拿大联邦来说,却是只使一部人感觉好多了,同时却使另一部分人感到不愉快。
回顾一下周三国会现场,其时,当哈珀的提议话音刚落,魁人党团BQ的首领当场马上表示反对,说,我们要求国会的是对魁北克是一个国家(nation)的正式官方确认,而不是什么象征性的东西(Symbolic Issue)。我们要求一个不受任何附加条件的魁北克人组成的nation,这是魁人党团现场的反应。但是第二天(周四)态度有所改变,他们对自己周二的提议作了修正,说应该承认魁北克人可以形成一个国家,一个在当前在加拿大联邦中的国家,即魁人党团认可了哈珀的提议。对此,哈珀总理非常满意,他说魁人党团BQ三天之内先是提出了自己的提议,又修改了提议,最后又支持他的提议。
如此讲来,哈珀总理和魁人党团获得了“双赢”。魁人党团认为哈珀能主动提出魁人可以形成一个国家是他们的一个胜利,nation这个词一出口,就意味着加拿大再不能否认“魁北克人”是一个国家了(he sees the motion as a victory for Quebec because Canada can no longer deny that the Quebec people are a nation)。
与此同时,哈珀先生对自己nation一词创造性的运用也很满意,他认为与魁人党在nation一词上取得了共识,因为作为联邦政府的首脑,他首要的任务是维护联邦的团结统一。言下之意在说,用一个词获得了团结维护了统一。因此,哈珀觉得他非常快乐(I'm a happy man)。
来自魁省的保守党人坎农先生(Mr. Cannon)说,希望议员们支持哈珀的提议,这个提议是对当前现实的确认而已(“That resolution is a simple recognition of today's reality”)。什么样的现实?魁省要求独立的现实?当然作为政治人物,没有人会这么说。坎农先生只是说,魁北克已经在加拿大茁壮成长起来了,并且在当前的政治体制下还要持续成长。(Quebec has thrived in Canada, and that it will continue to do so under the current government)
更令人奇怪的是,对于哈珀先生的提议,几个主要政党都表示支持。现在加拿大国会最大的反对党是自由党,自由党临时领袖表示支持哈珀的提议,新民主党也表示了类似的看法。
也许一些国会议员心里想说的是,鉴于魁北克独特性和重要性,要勇于正视这种现实,对魁北克给予足够的无上的重视。应当承认这些议员是不会因为要给予足够重视就默认独立分离行径的。可是,要正视现实,难道就要颠覆一些传统的观念破坏nation一词的传统定义,通过“词汇运用”来达到某种妥协和暂时稳定?
其实,哈珀总理的这个提议,按最乐观的预计,无非能在国会通过一项决议(resolution),但是这种决议没有任何法律效力(A resolution of the House of Commons is not legally binding)。那么哈珀的提议只是一种安慰,一种对魁北克要求高度自治的安慰。但是,因为不恰当使用nation一词,将混淆高度自治和分离独立的本质区别。对于联邦制国家来说,充分尊重各省对自主权利的要求以及高度正视个别地区的高度自治要求是应有之义,但是维护联邦统一是一个不能妥协的基本原则,同时要警惕独立势力的拿手好戏-把自治民意和分离行为混同起来,挟民意制造政坛之争的有利气氛。
[结论]
写到此,发现政治人物们都在谈正视现实、勇敢地面对现实,那么实际情况中的“现实”究竟如何呢?
现实是少数党政府,非常担心在国会中占据众多席位而且主张独立的魁人党团BQ。
现实是主张独立的魁人党团BQ并不能完全代表了魁北克民众。我们可以看一下近年来的魁省选情(见下列数据)。由下可以看出,魁省的选情是复杂的,并不是由主张独立的政党一手把持魁省政坛的,魁省的独立气氛并不是占一边倒优势的。
按人口比例,在加拿大众议院(即国会,2006年开始的是第39届国会)内,安省所占席位多达106位,魁北克占75个席位。在魁省的这75个席位中,保守党占 10个,自由党占13位,魁人党团占50席,其他2席。整个国会议席分布的情况是,保守党(现在的少数派执政党)占124位,自由党占101席(为第一大反对党),魁人党团BQ占50位(为第二大反对党),新民主党占29席,其他占4位。
国会的席位由全国性的选举决定,各省议会席位由各省省选决定。到2006年11月为止,在魁省省议会的125个席位中,主张独立的魁北克党 (PARTI QUÉBÉCOIS简称PQ,这个PQ不同于国会中的BQ,二者区别见后)只占45个,及魁北克民主行动党5位,自由党则占有72席。
从1990年代开始,魁北克党PQ已经连续二届在魁省执政,但是在2003年4月的省议会选举中,自由党取得议会多数成为魁省执政党,观察家认为这是魁省独立运动进入低潮的一个标志。
2004年6月的联邦大选(此次全国大选自由党赢得大选但是沦为少数党政府,从此拉开了新一轮少数党轮流执政的序幕),魁人党团BQ取得了突破,在国会获得50多个席位。观察家认为这说明魁省独立势力有所抬头,部分原因是执政的自由党政府建树甚少,选民比较失望。
短短的一年多时间后,2006年1月又举行了新的一次联邦大选,此次,魁人党团BQ在国会中的获得50个席位。这次大选,自由党的少数党政府下台,保守党上台组建成又一个少数党政府。自由党执政12年后,终于在2006年初下台,保守党开始执政,从此加拿大联邦政坛开始了群雄混战中原的局面,同时主张独立的魁人党团BQ获得了“对少数党政府极具影响力”的实力。
看来,联邦范围内的几个主要政党都得了软骨病。保守党、自由党、新民主党(NDP)都着眼于即得眼前利益。而魁人党团BQ却充分运用在国会中的 50个席位对联邦少数党政府的影响力,充分运用了魁北克人对高度自治的希望,向联邦政府展开新一轮独立攻势。少数党政府是什么?是执政党在国会中所占席数没有过半,这样的政府天生就具有软骨病,根据专家观察分析下一届加拿大联邦政府极有可能还是少数党政府,据历史统计加拿大少数党政府的寿命不超过18个月。现在几大政党,保守党、自由党都在积极争取影响力,都把眼光投在了重要票仓魁省身上。保守党希望在魁省增加一些席位,从面帮助保守党摆脱少数党执政的尴尬。因此出现了目前各大政党“非常重视”魁省的状况,周二主张独立的魁人党团BQ刚一项有关独立问题的提议,其他几个主要政党就开始“担心的不得了”。于是哈珀总理的“魁省人民可以形成 nation的惊人之说”就诞生了,其他几个反对党也都表示了不同程度的赞同。
这应该就是政治完全服务于政党选举情况的加拿大政坛现实吧?如果再把话说得重一些,难道我们不可以这么认为吗,即,在一些人眼里政党利益是可以大于国家利益的?
按照哈珀先生提议的说法,既然魁北克人可以形成一个国家,那么安省人民也可以形成一个国家,阿尔伯塔人民也可以组成一个国家,无非再加一个定语,加拿大是所有这类国家(nations)共同组建的一个国家(country)。但问题的实质是,一直支持联邦的省份,并不会因为获得一个nation的称号而蠢蠢欲动,而对于魁北克内部一些长期以来积极鼓吹独立的势力来说,他们不会因为获得了一个象征性的 nation称号而满足,也不会停止向独立道路上迈进的。现在是支持联邦政策的魁北克自由党在魁省执政,2007年将举行新的省内大选。一向鼓吹独立的魁北克党 PQ明确指出,如果他们大选获胜,将在任期内举行有关独立的公投。如此说来,这将是魁北克有史以来第三次的独立公投。第一次是在1980年,第二次是在1995年。
虽然我们不必过分担心现总理的言论,就哈珀的提议所引起的国会辩论将在未来的一段时间内充分展开,各种政治人物也有充分 的时间来修补自己的说法,更重要的是在加拿大联邦内部已经就统独问题已经形成一些制约法案,独立势力并不能“一帆风顺地顺其所愿”。但是,作为联邦政府的首脑说出nation这类话却是令人吃惊的,也势必引发不稳定的局势,无论是在联邦国会还是在魁北克省内。如果再把眼光和历史时间放长一点,哈珀的这种nation之说究竟是有利于统一还是使独立势力获得可乘之机,其潜在的影响究竟是什么,还需要时间来证明。我对哈珀先生的提议是持消极观点的,并且拭目以待。
[补充]
以下是有关魁省的一些历史事件,以助大家理解整个事件的来拢去脉。
1867年:英国政府认可不列颠北美法案 (British North America Acts) ,成立加拿大联邦,由四部分组成,其中魁省人口占全国的三分之一。
1967年:参加加拿大联邦百年庆典的法国总统戴高乐,借道在蒙特利尔发表演讲“Vive Quebec Libre”(魁北克自由万岁)。此后,这句名言成为魁省独派人士的精神口号。
1968年:主张独立的魁北克党(PARTI QUÉBÉCOIS,简称PQ)成立。
1970年:爆发“十月危机” (October Crisis) ,作为极端民族主义团体的魁北克解放阵线(Quebec nationalist group Front de libération du Québec,简称FLQ)策动了一系列恐怖事件,当时的联邦总理杜鲁道 (Pierre Trudeau,出生于蒙特利尔,其父为一位成功的法国后裔加拿大商人及律师) ,向魁省派出联邦军队,数百人被捕。
1976年:魁北克党PQ在省选中获胜,首度执政。
1977年: 101法案(Quebec Bill 101)通过,这是一个强制认可法语在魁省官方地位的法案,比如它强制要求境内所有商业广告和招牌一律使用法文。此法案通过以后的数年间,数十万讲英语的加拿大人离开魁省。
1980年:魁北克党PQ提出“主权联系”(sovereignty-association)的主张,主张魁北克为独立国家但与加拿大维持特殊的经济联盟关系,并对此主张举行公投 (referendum) 。在公投中,此主张以40%比60%没有通过。
1982年:英国女王把修改加拿大宪法的权利移交给加拿大联邦,这一事件被称之为“The Patriation of the Constitution”。加拿大原系英国的殖民地,来1867年通过的原加拿大联邦宪法(即British North America Acts)只有英国国会才有权修改。但是从1960年代以后,加拿大联邦与各省份矛盾开始增多,一些省份根据自己的利益要求修改宪法,但是因为中间隔着英国国会,各省与联邦的关于宪法的谈判被隔置。1980年魁省的独立公投促使加拿大联邦认识到自己能修改宪法的重要性,于是要求英国把宪法修改权移交给加拿大联邦。作为移交成功的标志之一是把原来British North America Acts改名为The Constitution Act, 1867,去掉了大不列颠等字眼。
1982年至1990年:由于魁北克问题,联邦政府和魁北克都意识到修宪的重要性,开始修宪的谈判,并先后蕴酿了1987年的米奇湖协议(Meech Lake Accord)和1990年的查洛城协议(Charlottetown Accord)。但是由于在主权等实质问题上难以达成一致,这两个协议最终都流产了。
1990年:魁人党团(Bloc Québécois, 简称BQ) 诞生, 这是一个全国性的政党(federal political party)鼓吹魁北克的独立(sovereignty),创建人为PQ的前领导人Lucien Bouchard。BQ与PQ是什么关系呢?它们在政治主张上是一致的,而且经常共享候选人,并在选举中互相支持,它们有相近的成员和选举人群。BQ成立后不久便在1993年的联邦大选中取得重要战果,占当时国会议席的54席,当时自由党以177席取得多数党执政地位。
1995年10月30日:魁省内PQ主导的政府就独立问题进行第二次公投,此次公投问题的首句是“Do you agree that Quebec should become sovereign(你同意魁北克应该变成主权国家吗)”,公投结果是说YES的票数占49.44%,说NO的票数是50.56%,全部投票率高达 93.48% 。独立公投又一次失败了。
补充一点,加拿大议会选举实行简单多数原则,即某党可以凭借一票之优取得本选区的绝对胜利成为议员,而差一票的另一政党的候选人一无所得。1995年魁省省议会中,主张独立的PQ的议席比主张统一的自由党多出30多位,但实际上就选民的投票率来说,两个党的支持率相差不过一个百分点。
1995年:在魁省第二次公投失败后不久,联邦国会通过一项决议(resolution) ,这项决议认定魁北克是一个明显与众不同的特别社会(distinct society)并要求联邦政府在执行相关政策时要充分考虑到魁北克的这种特殊性。但是这种国会的决议却没有法律约束性,在任何法庭和任何具体法律审理中都不会把国会的这种决议作为法律依据来引用。
1998年,加拿大最高法院通过决议,规定魁省能否独立,并不完全由魁省单方面的独立决议所决定。
2000年:加拿大联邦通过《权限界定法案》(即清晰法案,Clarity Act)。法案授权国会有权决定公投议题是否清晰明确(clear),就魁省公投而言,如果公投议题只要求选民授权谈判主权独立,而不让选民直接说明他们是否愿意脱离加拿大,那么该议题就是不明确的,在议题不明确下进行的公投是无效非法的。这相当于从法理上制止了魁北克分离主义倾向,即魁省以后的独立公投必须得到国会的批准后才能进行。
2003年:魁省议会选举,自由党获胜开始执政,主张独立的魁北克党PQ结束其连续执政的历史。
2004-2005年:据加拿大审计署2004年2月公布的一份审计报告称,在自由党前领袖克雷蒂安任总理期间,自由党政府在旨在遏制魁北克省分离运动的“国家统一计划”执行过程中,出现了腐败现象。2005年11月,“联邦赞助丑闻”调查报告初步证实,前总理克雷蒂安政府1996年至2003年执政期间,在魁北克开展宣传联邦主义活动中存在腐败行为。这一腐败引起民众不满意,特别是魁北克居民的不满。于此,反对党保守党提出的对政府不信任案,以马丁为总理的自由党政府在执政17个月后被迫下台。
2006年:年初,保守党组建新一届少数党联邦政府。此届新国会,BQ在其中占席位50席。而在魁省议会,PQ在占45席。BQ在国会中占据众多席位对少数党联邦政府形成威胁,PQ看到正在执政的魁省自由党民望下降,开始鼓吹2007年赢得大选后将举行第三次独立公投。
最后让我们听一下麦吉尔大学(McGill University)校长对魁省的建议。麦吉尔大学地处魁省最大城市蒙特利尔,是世界知名的英语大学。
2006年11月麦吉尔大学校长Heather Munroe-Blum对蒙特利尔贸易委员会(Montreal Board of Trade)发表题目为“For a New Quiet Revolution” 的演讲,演讲明确谈到:
种种迹象表明,在过去的30年里,魁北克处于危险状态,与加拿大其它地区相比魁北克的经济是非常脆弱的(There are signs that the progress we have realized over the last 30 years is at risk and that Quebec is economically much more fragile than the rest of Canada and the United States)。我们需要在教育、科研和工业水平等多方面加强,在这些方面我们明显落后于多伦多、埃德蒙顿。我们要加强魁北克的知识经济,使其成为投资者乐意投资的地方,其他地区人们乐意来定居的地方。
补记:(引自相关新闻媒体)
由于得到议会各个主要政党的支持,加拿大下议院以266票赞成,16票反对在2006年11月27日支持由总理哈珀于上周提出, "魁北克是加拿大国中之国"的动议。但政府间事务部长庄文浩以 "动议等同支持族裔民族主义"为由而辞职。哈珀政府表示会辞退不支持动议的部长。
??对加拿大总理哈珀nation之说的看法
作者:马铭 于2006年11月
http://www4.bbsland.com/forums/politics/messages/1534707.html
[引]
政治家与政客是有区别的。政治家提倡和坚持原则,政客则喜欢玩弄词语。
2006年2月27日, 中国台湾省的阿扁宣布“废”去国家统一纲领。“废”字在英语中怎么讲呢?美国和台湾官方的翻译都是用的"Cease",语言学家认为,这个字语气比较平和,如果事后反应不佳,因为只是在cease而已,还可以再恢复原样。这是台驻美代表李大维费时多日,从百科全书中好不容易找到一个英文字,而起初台湾想用abolish这个字眼。因为用了Cease 这个字,才让美国点头同意宣布废统。因为这个字用得妙,在阿扁宣布废除国统后,马上有美国日本官方代表表示 “他并没有废除(abolish)国统会”。看来政客玩弄文字游戏还很策略性,对内用中文“废除”,对外用英文“cease"(中止),堪称语文用法“典范”。
[序]
2006年11月22日,周三,第39届加拿大联邦国会,加拿大总理哈珀的一项提议。
周二,主张魁北克独立的魁人党团(Bloc Québécois,简称BQ)提出一项提议(motion),要求承认魁北克的独立国家地位,但是在提议中却没有涉及“在加拿大内”等字眼(The Bloc motion calls for Quebec to be recognized as a nation but does not include the words "in Canada" ),这项提议计划在周四的国会会议上进行辩论。魁人党团BQ的这项提议意味着在联邦国会中重新拉开了魁北克独立问题的争辨序幕,对魁人党团BQ来说,他们此时提出此提议,目的之一就是迫使国会对魁北克国家地位进行投票表决(This House will be called to vote on recognizing Quebec as a nation)。也许是出于先发制人的考虑以避免周四辩论的不利局面,周三,现任加拿大联邦政府总理哈珀(Stephen Harper)主动提出一项自己的有关魁北克的新提议。在哈珀总理的提议中,有两句话非常引人注目:
The real question is simple: do the Québécois form a nation within a united Canada? The answer is yes.
Do the Québécois form a nation independent of Canada? The answer is no, and it will always be no.
以上Québécois是法语魁北克人的意思,在英语中是Quebecer。在哈珀的提议中,nation这个词十分关键也非常敏感。nation译成中文,可以译作“主权国家或者主权国家的政府”,也可译作“民族,一个具有共同风俗、语言及历史文化的民族”。那么在总理先生的提议中,是译作主权国家还是译作民族?
有人说,因为这句话的主语是Québécois (魁北克人)所以应该译作民族,即:魁北克人在统一的加拿大国家内部形成了(form)一个民族,(但是)魁北克人形成一个独立于加拿大之外的民族了吗?不能。对于这种译法,这些人举出一个佐证,即现在的加拿大人已经习惯用first nation people来称呼原土著居民以代替以前的印弟安人称呼,译作民族应该是合理的。
到底合理不合理呢,是不是这么一回事?
而实际上,对于众多的新闻媒体来说,他们把nation译作了国家,即:“魁北克人可以在一个统一的加拿大内建立国家吗?答案是可以的。魁北克人可以建立一个独立于加拿大之外的国家吗?答案是不行,而且是永远不行。”
这样一来不少读者糊涂了,总理先生究竟是说主权国家呢还是说民族呢?是不是可以在第一句话译作民族,在第二句中译作国家,这样更好一些呢,即哈珀先生是想说魁北克人形成了一个民族,但是永远不会形成一个独立国家?
哈珀先生自认为提出一个简单的问题(The real question is simple)并给出了他的答案。可是话一出口,却让许多加拿大人陷入了困惑和猜疑之中。
[进]
对于哈珀总理的说法,加拿大境内反应相当强烈。
来自保守党的大本营阿尔伯塔省方面的评论充满了失望。阿省省城埃德蒙顿太阳报(The Edmonton Sun)写道,哈珀先生以前的工作做得不错。但是在周二下午,就在午饭与晚餐两餐之间的那么一段时间,他失去了我们。我们担心,在整个过程中他已经使大多数加拿大人的失去兴趣或者说引起了反感。(We fear he may have turned off a whole lot of other Canadians in the process)
马尼托巴省省会城市温尼伯的自由媒体的社论(Winnipeg Free Press editorial)说,“Mr. Harper had an opportunity to speak for Canada to all Canadians, and he did not.”(哈珀先生本来有机会代表加拿大向全体加拿大人宣讲的,但是他没有做到)。
代表加拿大宣讲什么?宣讲我们拥有共同的一个国家,没有例外。但是,总理先生没有明确地这么宣讲。
加拿大马尼托巴省首脑(Manitoba Premier Gary Doer)说道: “To me, Canada is one nation, one country. I understand Quebec is unique in terms of language, culture and law, but Canada is one country. ”(对于我来说,加拿大是一个主权国家,一片国土形成的一个国家。考虑到它的语言、文化和法律,我理解魁北克有其特殊性。但是,加拿大是一个国家)
在加拿大颇具影响的环球邮报(The Globe and Mail)写道: “Mr. Harper has mitigated the damage by removing most of the political sting from the word (nation), while leaving the recognition of Quebeckers as a special community within Canada. ”(哈珀先生力图使nation这个词语变得柔和,他去除了nation这个词的政治之刺,同时却保留了nation所含有的社区之义,即承认魁北克人在加拿大内是一个特殊的社区/居民/政治共同体。)
环球邮报敏锐地点出哈珀的“良苦用心”,nation确实含有community(一群人组成的一片区域)的意思,但是对大多数加拿大人来说,nation一词却代表的是一个主权政府,一群人组成的主权国家。
综上所述,nation在哈珀的提议中确实应该翻译成“国家”而不应该译作“民族”,这个nation在提议中被哈珀先生“精心”作了定义修改。
进而,人们不禁会问,哈珀首相的nation之说,到底想说什么呢?
唯一的确定就是这个nation肯定不是魁省独立派政党眼里的nation,在他们眼里nation就是从加拿大分离出去,而哈珀首相还是坚持魁省应该在联邦之内的。除此之外,哈珀总理的nation还有什么意味?是想强调魁北克这个自治的区域在整个加拿大内的特殊作用和地位,但是为什么非要用 nation这个词,而不换用其它词汇?
于此,外界难免会质疑,哈珀总理是给出了一个nation“全新解释”,还是在玩弄词藻?
全新解释,意味着nation一词的传统定义将要改变,人们要被迫去接受这种新解释。
[进二]
现在让我们再仔细回味一下哈珀先生的提议。
在周三的提议中,哈珀先生使用这么一种逻辑来提出他的提议,“对于魁人党团BQ来说nation这个词就是separation(分离出去,独立)。我哈珀认为,魁北克人在加拿大国家进程中具有特别的历史角色,他们通过自己的精神、勇气和视野去建立一个自信的、自治的令人骄傲的魁北克,这个魁北克是团结在一个强大的统一的自由的加拿大之内的(Quebecers have always played an historic role in Canada's progress, through their public spirit, courage and vision, by building a confident, autonomous and proud Quebec showing its solidarity within a strong, united, independent and free Canada)。基于这样的认识,我哈珀也主动提出一个nation的说法。我哈珀认为,魁北克人可以在一个统一的加拿大内建立国家吗?答案是可以的。魁北克人可以建立一个独立于加拿大之外的国家吗?答案是不行,而且是永远不行。”
哈珀首相的逻辑行得通吗?我不太清楚。我只知道魁省主张独立的势力喜欢用nation这个词,比如现在的魁省议会就叫The National Assembly of Québec (法语是Assemblée nationale du Québec)。主张魁省独立的势力有意混淆高度自治与独立,挟魁省民意来迫联邦政府。作为联邦政府首脑,有必要也使用敏感的nation一词去应合魁人党团吗?是不是稀里胡涂地也把高度自治和独立混淆了起来?
客观地讲,这种对nation的“全新解释”,并不是哈珀总理的独创和首创。在加拿大今天的政坛,早有一人先哈珀提出nation的新思维。
这个人就是以研究人权(human right)而著称的学者Michael Ignatieff。在加拿大自由党2006年的领导人竟选中(Liberal Leadership 2006),他是一位人气很旺的候选人。
2006年10月,来自魁北克的自由党分部提出一项提议,呼吁自由党总部承认魁北克为加拿大内的国家( "the Quebec nation within Canada"),这项提议将在年终的自由党大会上进行讨论。Ignatieff赞同这项提议,并且在一些竟选演说中为其背书,他谈道:
魁北克人已经认为他们自己为一个国家,因为他们拥有共同的一种语言、一部历史、一种文化和一块领域。魁北克是一种“公民意义上的”国家,而不是一种“民族意义上的”国家,在世界上有5000个这样的国家,尽管在联合国只有200个政治主权意义上的国家(注意Ignatieff在谈联合国有多少名会员国时,用到state这个词)。其英语原文是:Quebecers have come to understand themselves as a nation, with a language, history, culture and territory that marks them out as a separate people. Quebec is a civic nation, not an ethnic nation. More than 5000 nations are recognized as such in the world, but there are less than 200 states at the United Nations.(见其11月的演讲“On the Quebec Resolution”)。
他同时也辩解道:这不是开始新的妥协,不是允许魁北克分离出去。因为大家必须意识到以下简单的事实,即魁北克的立法机构从未正式同意过联邦宪法,自从 1982年英国女王把修改加拿大宪法的权利移交给加拿大联邦后的25年里,很多魁北克人感觉到加拿大并没有完全把他们包含进去。(因此)支持独立的投票和民意一直都比较高。英语原文是:we need to face plain facts. The fact is that the Quebec legislature has not given its formal consent to the Canadian constitution. The facts are that almost 25 years has passed since the patriation of the constitution, and many Quebecers continue to feel that their country does not fully include them. Support for sovereignty is as high as ever in the Quebec polls.
对于以上高论,我个人认为是学者出身的Ignatieff先生把有nation概念的学术讨论引入到了极度敏感的利益复杂的现实政治当中了。有人说这是后现代政治观点,是源于欧洲统一联盟现行做法的,是超前的,是有卓越眼光的。于是我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自己已经思维老化跟不上时代了?但是有一点是很清楚的:在1867 年,根据不列颠北美法案 (British North America Acts) ,当由包括魁北克在内的四部分组成加拿大联邦之后,魁北克的独立问题就是加拿大联邦内部的问题了,而不再是欧洲那种国与国的关系了。
[进三]
保守党和自由党的重要政治人物都提出了nation的新说法新用法,那么隐藏 在这种nation新用法后面的政坛现实究竟是什么呢?
一些联邦宪法研究专家认为,哈珀提议的主语是魁北克人而不是魁北克,魁北克人在宪法中是不可能被作为法律实体(legal entity)的,既然不能作为法律实体,那么也不可能从联邦政府要求得到什么政治权力。在这种情况下,哈珀先生的提议意味着什么都没有(means nothing in law)。也许只是一种安慰,一种对魁北克人的安慰,一种对魁北克人具有截然不同特征的肯定。但是这种安慰,对于整个加拿大联邦来说,却是只使一部人感觉好多了,同时却使另一部分人感到不愉快。
回顾一下周三国会现场,其时,当哈珀的提议话音刚落,魁人党团BQ的首领当场马上表示反对,说,我们要求国会的是对魁北克是一个国家(nation)的正式官方确认,而不是什么象征性的东西(Symbolic Issue)。我们要求一个不受任何附加条件的魁北克人组成的nation,这是魁人党团现场的反应。但是第二天(周四)态度有所改变,他们对自己周二的提议作了修正,说应该承认魁北克人可以形成一个国家,一个在当前在加拿大联邦中的国家,即魁人党团认可了哈珀的提议。对此,哈珀总理非常满意,他说魁人党团BQ三天之内先是提出了自己的提议,又修改了提议,最后又支持他的提议。
如此讲来,哈珀总理和魁人党团获得了“双赢”。魁人党团认为哈珀能主动提出魁人可以形成一个国家是他们的一个胜利,nation这个词一出口,就意味着加拿大再不能否认“魁北克人”是一个国家了(he sees the motion as a victory for Quebec because Canada can no longer deny that the Quebec people are a nation)。
与此同时,哈珀先生对自己nation一词创造性的运用也很满意,他认为与魁人党在nation一词上取得了共识,因为作为联邦政府的首脑,他首要的任务是维护联邦的团结统一。言下之意在说,用一个词获得了团结维护了统一。因此,哈珀觉得他非常快乐(I'm a happy man)。
来自魁省的保守党人坎农先生(Mr. Cannon)说,希望议员们支持哈珀的提议,这个提议是对当前现实的确认而已(“That resolution is a simple recognition of today's reality”)。什么样的现实?魁省要求独立的现实?当然作为政治人物,没有人会这么说。坎农先生只是说,魁北克已经在加拿大茁壮成长起来了,并且在当前的政治体制下还要持续成长。(Quebec has thrived in Canada, and that it will continue to do so under the current government)
更令人奇怪的是,对于哈珀先生的提议,几个主要政党都表示支持。现在加拿大国会最大的反对党是自由党,自由党临时领袖表示支持哈珀的提议,新民主党也表示了类似的看法。
也许一些国会议员心里想说的是,鉴于魁北克独特性和重要性,要勇于正视这种现实,对魁北克给予足够的无上的重视。应当承认这些议员是不会因为要给予足够重视就默认独立分离行径的。可是,要正视现实,难道就要颠覆一些传统的观念破坏nation一词的传统定义,通过“词汇运用”来达到某种妥协和暂时稳定?
其实,哈珀总理的这个提议,按最乐观的预计,无非能在国会通过一项决议(resolution),但是这种决议没有任何法律效力(A resolution of the House of Commons is not legally binding)。那么哈珀的提议只是一种安慰,一种对魁北克要求高度自治的安慰。但是,因为不恰当使用nation一词,将混淆高度自治和分离独立的本质区别。对于联邦制国家来说,充分尊重各省对自主权利的要求以及高度正视个别地区的高度自治要求是应有之义,但是维护联邦统一是一个不能妥协的基本原则,同时要警惕独立势力的拿手好戏-把自治民意和分离行为混同起来,挟民意制造政坛之争的有利气氛。
[结论]
写到此,发现政治人物们都在谈正视现实、勇敢地面对现实,那么实际情况中的“现实”究竟如何呢?
现实是少数党政府,非常担心在国会中占据众多席位而且主张独立的魁人党团BQ。
现实是主张独立的魁人党团BQ并不能完全代表了魁北克民众。我们可以看一下近年来的魁省选情(见下列数据)。由下可以看出,魁省的选情是复杂的,并不是由主张独立的政党一手把持魁省政坛的,魁省的独立气氛并不是占一边倒优势的。
按人口比例,在加拿大众议院(即国会,2006年开始的是第39届国会)内,安省所占席位多达106位,魁北克占75个席位。在魁省的这75个席位中,保守党占 10个,自由党占13位,魁人党团占50席,其他2席。整个国会议席分布的情况是,保守党(现在的少数派执政党)占124位,自由党占101席(为第一大反对党),魁人党团BQ占50位(为第二大反对党),新民主党占29席,其他占4位。
国会的席位由全国性的选举决定,各省议会席位由各省省选决定。到2006年11月为止,在魁省省议会的125个席位中,主张独立的魁北克党 (PARTI QUÉBÉCOIS简称PQ,这个PQ不同于国会中的BQ,二者区别见后)只占45个,及魁北克民主行动党5位,自由党则占有72席。
从1990年代开始,魁北克党PQ已经连续二届在魁省执政,但是在2003年4月的省议会选举中,自由党取得议会多数成为魁省执政党,观察家认为这是魁省独立运动进入低潮的一个标志。
2004年6月的联邦大选(此次全国大选自由党赢得大选但是沦为少数党政府,从此拉开了新一轮少数党轮流执政的序幕),魁人党团BQ取得了突破,在国会获得50多个席位。观察家认为这说明魁省独立势力有所抬头,部分原因是执政的自由党政府建树甚少,选民比较失望。
短短的一年多时间后,2006年1月又举行了新的一次联邦大选,此次,魁人党团BQ在国会中的获得50个席位。这次大选,自由党的少数党政府下台,保守党上台组建成又一个少数党政府。自由党执政12年后,终于在2006年初下台,保守党开始执政,从此加拿大联邦政坛开始了群雄混战中原的局面,同时主张独立的魁人党团BQ获得了“对少数党政府极具影响力”的实力。
看来,联邦范围内的几个主要政党都得了软骨病。保守党、自由党、新民主党(NDP)都着眼于即得眼前利益。而魁人党团BQ却充分运用在国会中的 50个席位对联邦少数党政府的影响力,充分运用了魁北克人对高度自治的希望,向联邦政府展开新一轮独立攻势。少数党政府是什么?是执政党在国会中所占席数没有过半,这样的政府天生就具有软骨病,根据专家观察分析下一届加拿大联邦政府极有可能还是少数党政府,据历史统计加拿大少数党政府的寿命不超过18个月。现在几大政党,保守党、自由党都在积极争取影响力,都把眼光投在了重要票仓魁省身上。保守党希望在魁省增加一些席位,从面帮助保守党摆脱少数党执政的尴尬。因此出现了目前各大政党“非常重视”魁省的状况,周二主张独立的魁人党团BQ刚一项有关独立问题的提议,其他几个主要政党就开始“担心的不得了”。于是哈珀总理的“魁省人民可以形成 nation的惊人之说”就诞生了,其他几个反对党也都表示了不同程度的赞同。
这应该就是政治完全服务于政党选举情况的加拿大政坛现实吧?如果再把话说得重一些,难道我们不可以这么认为吗,即,在一些人眼里政党利益是可以大于国家利益的?
按照哈珀先生提议的说法,既然魁北克人可以形成一个国家,那么安省人民也可以形成一个国家,阿尔伯塔人民也可以组成一个国家,无非再加一个定语,加拿大是所有这类国家(nations)共同组建的一个国家(country)。但问题的实质是,一直支持联邦的省份,并不会因为获得一个nation的称号而蠢蠢欲动,而对于魁北克内部一些长期以来积极鼓吹独立的势力来说,他们不会因为获得了一个象征性的 nation称号而满足,也不会停止向独立道路上迈进的。现在是支持联邦政策的魁北克自由党在魁省执政,2007年将举行新的省内大选。一向鼓吹独立的魁北克党 PQ明确指出,如果他们大选获胜,将在任期内举行有关独立的公投。如此说来,这将是魁北克有史以来第三次的独立公投。第一次是在1980年,第二次是在1995年。
虽然我们不必过分担心现总理的言论,就哈珀的提议所引起的国会辩论将在未来的一段时间内充分展开,各种政治人物也有充分 的时间来修补自己的说法,更重要的是在加拿大联邦内部已经就统独问题已经形成一些制约法案,独立势力并不能“一帆风顺地顺其所愿”。但是,作为联邦政府的首脑说出nation这类话却是令人吃惊的,也势必引发不稳定的局势,无论是在联邦国会还是在魁北克省内。如果再把眼光和历史时间放长一点,哈珀的这种nation之说究竟是有利于统一还是使独立势力获得可乘之机,其潜在的影响究竟是什么,还需要时间来证明。我对哈珀先生的提议是持消极观点的,并且拭目以待。
[补充]
以下是有关魁省的一些历史事件,以助大家理解整个事件的来拢去脉。
1867年:英国政府认可不列颠北美法案 (British North America Acts) ,成立加拿大联邦,由四部分组成,其中魁省人口占全国的三分之一。
1967年:参加加拿大联邦百年庆典的法国总统戴高乐,借道在蒙特利尔发表演讲“Vive Quebec Libre”(魁北克自由万岁)。此后,这句名言成为魁省独派人士的精神口号。
1968年:主张独立的魁北克党(PARTI QUÉBÉCOIS,简称PQ)成立。
1970年:爆发“十月危机” (October Crisis) ,作为极端民族主义团体的魁北克解放阵线(Quebec nationalist group Front de libération du Québec,简称FLQ)策动了一系列恐怖事件,当时的联邦总理杜鲁道 (Pierre Trudeau,出生于蒙特利尔,其父为一位成功的法国后裔加拿大商人及律师) ,向魁省派出联邦军队,数百人被捕。
1976年:魁北克党PQ在省选中获胜,首度执政。
1977年: 101法案(Quebec Bill 101)通过,这是一个强制认可法语在魁省官方地位的法案,比如它强制要求境内所有商业广告和招牌一律使用法文。此法案通过以后的数年间,数十万讲英语的加拿大人离开魁省。
1980年:魁北克党PQ提出“主权联系”(sovereignty-association)的主张,主张魁北克为独立国家但与加拿大维持特殊的经济联盟关系,并对此主张举行公投 (referendum) 。在公投中,此主张以40%比60%没有通过。
1982年:英国女王把修改加拿大宪法的权利移交给加拿大联邦,这一事件被称之为“The Patriation of the Constitution”。加拿大原系英国的殖民地,来1867年通过的原加拿大联邦宪法(即British North America Acts)只有英国国会才有权修改。但是从1960年代以后,加拿大联邦与各省份矛盾开始增多,一些省份根据自己的利益要求修改宪法,但是因为中间隔着英国国会,各省与联邦的关于宪法的谈判被隔置。1980年魁省的独立公投促使加拿大联邦认识到自己能修改宪法的重要性,于是要求英国把宪法修改权移交给加拿大联邦。作为移交成功的标志之一是把原来British North America Acts改名为The Constitution Act, 1867,去掉了大不列颠等字眼。
1982年至1990年:由于魁北克问题,联邦政府和魁北克都意识到修宪的重要性,开始修宪的谈判,并先后蕴酿了1987年的米奇湖协议(Meech Lake Accord)和1990年的查洛城协议(Charlottetown Accord)。但是由于在主权等实质问题上难以达成一致,这两个协议最终都流产了。
1990年:魁人党团(Bloc Québécois, 简称BQ) 诞生, 这是一个全国性的政党(federal political party)鼓吹魁北克的独立(sovereignty),创建人为PQ的前领导人Lucien Bouchard。BQ与PQ是什么关系呢?它们在政治主张上是一致的,而且经常共享候选人,并在选举中互相支持,它们有相近的成员和选举人群。BQ成立后不久便在1993年的联邦大选中取得重要战果,占当时国会议席的54席,当时自由党以177席取得多数党执政地位。
1995年10月30日:魁省内PQ主导的政府就独立问题进行第二次公投,此次公投问题的首句是“Do you agree that Quebec should become sovereign(你同意魁北克应该变成主权国家吗)”,公投结果是说YES的票数占49.44%,说NO的票数是50.56%,全部投票率高达 93.48% 。独立公投又一次失败了。
补充一点,加拿大议会选举实行简单多数原则,即某党可以凭借一票之优取得本选区的绝对胜利成为议员,而差一票的另一政党的候选人一无所得。1995年魁省省议会中,主张独立的PQ的议席比主张统一的自由党多出30多位,但实际上就选民的投票率来说,两个党的支持率相差不过一个百分点。
1995年:在魁省第二次公投失败后不久,联邦国会通过一项决议(resolution) ,这项决议认定魁北克是一个明显与众不同的特别社会(distinct society)并要求联邦政府在执行相关政策时要充分考虑到魁北克的这种特殊性。但是这种国会的决议却没有法律约束性,在任何法庭和任何具体法律审理中都不会把国会的这种决议作为法律依据来引用。
1998年,加拿大最高法院通过决议,规定魁省能否独立,并不完全由魁省单方面的独立决议所决定。
2000年:加拿大联邦通过《权限界定法案》(即清晰法案,Clarity Act)。法案授权国会有权决定公投议题是否清晰明确(clear),就魁省公投而言,如果公投议题只要求选民授权谈判主权独立,而不让选民直接说明他们是否愿意脱离加拿大,那么该议题就是不明确的,在议题不明确下进行的公投是无效非法的。这相当于从法理上制止了魁北克分离主义倾向,即魁省以后的独立公投必须得到国会的批准后才能进行。
2003年:魁省议会选举,自由党获胜开始执政,主张独立的魁北克党PQ结束其连续执政的历史。
2004-2005年:据加拿大审计署2004年2月公布的一份审计报告称,在自由党前领袖克雷蒂安任总理期间,自由党政府在旨在遏制魁北克省分离运动的“国家统一计划”执行过程中,出现了腐败现象。2005年11月,“联邦赞助丑闻”调查报告初步证实,前总理克雷蒂安政府1996年至2003年执政期间,在魁北克开展宣传联邦主义活动中存在腐败行为。这一腐败引起民众不满意,特别是魁北克居民的不满。于此,反对党保守党提出的对政府不信任案,以马丁为总理的自由党政府在执政17个月后被迫下台。
2006年:年初,保守党组建新一届少数党联邦政府。此届新国会,BQ在其中占席位50席。而在魁省议会,PQ在占45席。BQ在国会中占据众多席位对少数党联邦政府形成威胁,PQ看到正在执政的魁省自由党民望下降,开始鼓吹2007年赢得大选后将举行第三次独立公投。
最后让我们听一下麦吉尔大学(McGill University)校长对魁省的建议。麦吉尔大学地处魁省最大城市蒙特利尔,是世界知名的英语大学。
2006年11月麦吉尔大学校长Heather Munroe-Blum对蒙特利尔贸易委员会(Montreal Board of Trade)发表题目为“For a New Quiet Revolution” 的演讲,演讲明确谈到:
种种迹象表明,在过去的30年里,魁北克处于危险状态,与加拿大其它地区相比魁北克的经济是非常脆弱的(There are signs that the progress we have realized over the last 30 years is at risk and that Quebec is economically much more fragile than the rest of Canada and the United States)。我们需要在教育、科研和工业水平等多方面加强,在这些方面我们明显落后于多伦多、埃德蒙顿。我们要加强魁北克的知识经济,使其成为投资者乐意投资的地方,其他地区人们乐意来定居的地方。
补记:(引自相关新闻媒体)
由于得到议会各个主要政党的支持,加拿大下议院以266票赞成,16票反对在2006年11月27日支持由总理哈珀于上周提出, "魁北克是加拿大国中之国"的动议。但政府间事务部长庄文浩以 "动议等同支持族裔民族主义"为由而辞职。哈珀政府表示会辞退不支持动议的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