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贴][卑诗华人社区]
前几天,在唐人街超市见到几个搞搬运的“老华侨”,其状甚惨,他们说曾经努力回过国,但回国后的种种事情,又表明他们是再回不了国啦!
一:你在洋插队的时候,国内人也没闲着哇,从前大家状况差不多的,现几年的时间人家事业上都上了一个台阶,有的成了企业老总,有的做了大官,你两手空空回国,一穷二白的,去求他们给份工打吗?他们只会签单请你吃饭卡拉OK,但事后会悄悄笑话议论你,才不会真的帮你的。
二:如果国内没有“接收单位”,持加拿大护照的“华侨”一般只能二次入境每次呆一月,逾期必须离开中国,否则照非法逗留处理,公安机关到时会来找你罚款的,按一天五百人民币计。所以,要再续签的话,国内顶多能再续一月,之后必须只去境外签。超市打工的老华侨是北京人,他回国找工也不易(主要是年纪大了了),需住半年一年吧,但签证期两月就满了,唯一的办法是飞去香港签,他以为在香港能签个“一年内多次出入境”,但华润那儿的中国签证官一看他就笑:“咦,又来了一个加拿大的!”他们根本不给他签“一年内多次出入境”,解释说上面有精神,一般加拿大的华人来了,回国理由只能是“探亲”,时间一月,还要保证到时回到加拿大,如果你说是要回中国找工,人家就干脆连证都不给你签了。
三:那位超市老兄算下来,飞一趟香港,加上香港签证几天的吃住,唐人街得打两月的苦工了,真划不来啊,他就心一横,让签证过期算了,结果他在国内非法多呆了几个月,被公安机关发现后,限他一周内出境,同时罚款一万多,海关电脑里留了“非法居留”的记录。
四:现中国对非法入境人士看管很严,比方北方的北韩人士、南方的越南人等,随时发现随时解递出境。
五:唐人街打工老兄对我总结说:小弟,移民就是一条不归路。
由此我想,为什么网上的人一见谁说中国好就骂得凶呢?主要原因是心理不平衡,喏,大家离开了可以趁乱捞一把的中国,来到死水一潭的加拿大,这谁心理不窝着一肚子气?这千万、亿万富翁,难道都让那些目不识丁的乡镇企业家去做吗?瞧他们一窝窝的冒出来,谁不生气?
还有,大陆人跟港台人还不一样,港台允许“双重国籍”,他们住几年再回去,身份上是可以的--但好些港台人对我说,也回不去了,原因是当初卖房移民,在加国闲着,几年下来钱也花得差不多了,哪里还买得回当初在港台的房子?尤其香港,寸土寸金,你看报上说张曼玉与法国老公离婚后才买的三房一厅,就要一千八百万港币;再加装修一百多万,这不就快二千万了?在香港,好一点的三房一厅就要花二千万港币(相当於四百万加币),哪个加拿大打工仔买得起呢?
唉,跌了就跌了吧!他们苦笑着说,就当是自已头脑发热,自愿报名去了北大荒,事实就是这样,一失足而成千古恨。
至於加国计划新移民去边远省份住几年,这更是废话,比方纽芬兰那种边远地方,传统的鱼业已完蛋,鱼都捕光了,失业率高得可怕,这样当地人才下多伦多来找工作的。试想,如果边远省份无工作,你政府就是把移民安排去了那里,迟早人家也会下来大城市的,因要吃饭呀!
前几天,在唐人街超市见到几个搞搬运的“老华侨”,其状甚惨,他们说曾经努力回过国,但回国后的种种事情,又表明他们是再回不了国啦!
一:你在洋插队的时候,国内人也没闲着哇,从前大家状况差不多的,现几年的时间人家事业上都上了一个台阶,有的成了企业老总,有的做了大官,你两手空空回国,一穷二白的,去求他们给份工打吗?他们只会签单请你吃饭卡拉OK,但事后会悄悄笑话议论你,才不会真的帮你的。
二:如果国内没有“接收单位”,持加拿大护照的“华侨”一般只能二次入境每次呆一月,逾期必须离开中国,否则照非法逗留处理,公安机关到时会来找你罚款的,按一天五百人民币计。所以,要再续签的话,国内顶多能再续一月,之后必须只去境外签。超市打工的老华侨是北京人,他回国找工也不易(主要是年纪大了了),需住半年一年吧,但签证期两月就满了,唯一的办法是飞去香港签,他以为在香港能签个“一年内多次出入境”,但华润那儿的中国签证官一看他就笑:“咦,又来了一个加拿大的!”他们根本不给他签“一年内多次出入境”,解释说上面有精神,一般加拿大的华人来了,回国理由只能是“探亲”,时间一月,还要保证到时回到加拿大,如果你说是要回中国找工,人家就干脆连证都不给你签了。
三:那位超市老兄算下来,飞一趟香港,加上香港签证几天的吃住,唐人街得打两月的苦工了,真划不来啊,他就心一横,让签证过期算了,结果他在国内非法多呆了几个月,被公安机关发现后,限他一周内出境,同时罚款一万多,海关电脑里留了“非法居留”的记录。
四:现中国对非法入境人士看管很严,比方北方的北韩人士、南方的越南人等,随时发现随时解递出境。
五:唐人街打工老兄对我总结说:小弟,移民就是一条不归路。
由此我想,为什么网上的人一见谁说中国好就骂得凶呢?主要原因是心理不平衡,喏,大家离开了可以趁乱捞一把的中国,来到死水一潭的加拿大,这谁心理不窝着一肚子气?这千万、亿万富翁,难道都让那些目不识丁的乡镇企业家去做吗?瞧他们一窝窝的冒出来,谁不生气?
还有,大陆人跟港台人还不一样,港台允许“双重国籍”,他们住几年再回去,身份上是可以的--但好些港台人对我说,也回不去了,原因是当初卖房移民,在加国闲着,几年下来钱也花得差不多了,哪里还买得回当初在港台的房子?尤其香港,寸土寸金,你看报上说张曼玉与法国老公离婚后才买的三房一厅,就要一千八百万港币;再加装修一百多万,这不就快二千万了?在香港,好一点的三房一厅就要花二千万港币(相当於四百万加币),哪个加拿大打工仔买得起呢?
唉,跌了就跌了吧!他们苦笑着说,就当是自已头脑发热,自愿报名去了北大荒,事实就是这样,一失足而成千古恨。
至於加国计划新移民去边远省份住几年,这更是废话,比方纽芬兰那种边远地方,传统的鱼业已完蛋,鱼都捕光了,失业率高得可怕,这样当地人才下多伦多来找工作的。试想,如果边远省份无工作,你政府就是把移民安排去了那里,迟早人家也会下来大城市的,因要吃饭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