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能给合作建房指条明路啊
◎肖宾
2006年12月29日07:26 http://finance.people.com.cn/GB/71364/5227410.html
温州的个人合作建房又出事了。
11月15日,温州市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赵智强在温州宣布,该项目委托的开发商以1.0458亿元的价格取得了温州市龙湾区蒲州街道“江前三产安置地块”的开发权。温州的成功“拿地”,意味着合作建房进入了实质性的操作阶段。
然而最近有媒体报道称,温州市房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温州个人合作建房“根本不是集资建房,而是房产开发”,并认为温州个人合作建房“有一些做法是违规的,有些地方是涉嫌欺诈的”。这是地方管理部门对温州个人合作建房的首次公开表态。
此前,建设部已要求温州市房产管理局对温州个人合作建房进行调查。温州市房管局有关负责人接受一些媒体采访时表示,针对此项调查的汇报材料已经成文,并已经递交相关部门。但“报给建设部的材料仅仅介绍项目的整个过程,并没有任何实质性结论”。赵智强则对有关媒体表示,温州市房管部门在写这个调查报告的时候,根本就没有找他这个当事人了解。
有人士认为个人合作建房涉嫌“非法集资”和“非法预售”。也有人士认为,“非法集资”指的是非金融机构向社会集资募款、获取暴利的一种行为,而个人合作建房无暴利可言,集资的目的是房屋,也不是非法集资所寻求的高额利润。据了解,为保障资金安全,温州合作建房所涉资金全部交由银行专门保管。温州合作建房跟开发商是委托代建关系,造的房子产权属于合作建房人,不经过销售环节,所以被称为“非法预售”,似乎也存在一定的瑕疵。
理论争议悬而未决,各派人士争吵正酣,理论问题归理论问题,小老百姓想不了那样多,老百姓只知道谁的办法能让房子便宜就是好办法,谁能让自己早点住上可心的房子就是好人。
据了解,温州个人合作建房联盟拿到的地块占地30亩,总建筑面积约两万平方米,规划建成260套住房。据测算,这一地块均价为每平方米4100元,预计建成后房屋成本价为每平方米5300元,比周边新开楼盘低30%以上。
眼看着地块已经拿到了,但问题是一件件地来,便宜的房子遭遇困难重重,全国各地的个人合作建房人都是忧心忡忡啊。
从最早吵吵要个人合作建房的于凌罡,到现在的温州拿地,个人合作建房概念已经出现好几年了,自打“出生”时开始,争议就没停过,这条路到底是合法还是不合法?是好还是不好?老百姓是能走还是不能走?地都拿到了,好比孩子都要临盆了,却还不知道该不该生,多荒唐的事,哪个权威能出来给个说法,给为个人合作建房奔走的人们指点条明路啊?
《京华时报》 (2006-12-29 第102版)
◎肖宾
2006年12月29日07:26 http://finance.people.com.cn/GB/71364/5227410.html
温州的个人合作建房又出事了。
11月15日,温州市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赵智强在温州宣布,该项目委托的开发商以1.0458亿元的价格取得了温州市龙湾区蒲州街道“江前三产安置地块”的开发权。温州的成功“拿地”,意味着合作建房进入了实质性的操作阶段。
然而最近有媒体报道称,温州市房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温州个人合作建房“根本不是集资建房,而是房产开发”,并认为温州个人合作建房“有一些做法是违规的,有些地方是涉嫌欺诈的”。这是地方管理部门对温州个人合作建房的首次公开表态。
此前,建设部已要求温州市房产管理局对温州个人合作建房进行调查。温州市房管局有关负责人接受一些媒体采访时表示,针对此项调查的汇报材料已经成文,并已经递交相关部门。但“报给建设部的材料仅仅介绍项目的整个过程,并没有任何实质性结论”。赵智强则对有关媒体表示,温州市房管部门在写这个调查报告的时候,根本就没有找他这个当事人了解。
有人士认为个人合作建房涉嫌“非法集资”和“非法预售”。也有人士认为,“非法集资”指的是非金融机构向社会集资募款、获取暴利的一种行为,而个人合作建房无暴利可言,集资的目的是房屋,也不是非法集资所寻求的高额利润。据了解,为保障资金安全,温州合作建房所涉资金全部交由银行专门保管。温州合作建房跟开发商是委托代建关系,造的房子产权属于合作建房人,不经过销售环节,所以被称为“非法预售”,似乎也存在一定的瑕疵。
理论争议悬而未决,各派人士争吵正酣,理论问题归理论问题,小老百姓想不了那样多,老百姓只知道谁的办法能让房子便宜就是好办法,谁能让自己早点住上可心的房子就是好人。
据了解,温州个人合作建房联盟拿到的地块占地30亩,总建筑面积约两万平方米,规划建成260套住房。据测算,这一地块均价为每平方米4100元,预计建成后房屋成本价为每平方米5300元,比周边新开楼盘低30%以上。
眼看着地块已经拿到了,但问题是一件件地来,便宜的房子遭遇困难重重,全国各地的个人合作建房人都是忧心忡忡啊。
从最早吵吵要个人合作建房的于凌罡,到现在的温州拿地,个人合作建房概念已经出现好几年了,自打“出生”时开始,争议就没停过,这条路到底是合法还是不合法?是好还是不好?老百姓是能走还是不能走?地都拿到了,好比孩子都要临盆了,却还不知道该不该生,多荒唐的事,哪个权威能出来给个说法,给为个人合作建房奔走的人们指点条明路啊?
《京华时报》 (2006-12-29 第10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