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庆透露看守所和想像的不同 合法权益有保障 [转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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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涉嫌偷税被羁押在北京市看守所的电影演员刘晓庆日前说:“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是能够得到保护的。”

据了解,今年7月初,市检察院第一分院正式出台《全面保障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工作规则》,一共72条,包括了所有诉讼参与人在检察机关各个办案环节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并重点解决司法实践中最容易忽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问题。针对律师“会见难”问题,该院规定,律师提出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要求的,检察人员应当在48小时内安排会见的具体时间,办理必要的会见手续。

今年8月份以来,已经有多名律师先后向该院反贪局提出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的申请,均按照规定实现了会见。

该院监所检察处专门就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问题,主动与看守所沟通,取得共识,确定了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的具体措施。在炎热夏天里,监管部门专门购置300多台电风扇以及人丹、十滴水等避暑药品,积极做好监室的防暑降温工作。驻所检察官还按月对看守所的饮食卫生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犯罪嫌疑人刘晓庆说:“我以前一直认为看守所里面是个很黑暗的地方,现在感觉不是那样。我们可以看电视、看报,还可以买一些方便食品,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是能够得到保护的。”

市检察院一分院检察长叶上诗说,启动这一全面保护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的新机制,是检察机关改进执法作风,树立公正、公开、平等、文明、保障人权等现代执法理念,实现人民群众满意的需要。 (北京日报 张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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