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HU网友对“北航5-7空难幕后调查”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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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HU网友对“北航5-7空难幕后调查”的回复

网友:匿名 发表时间: 2002-12-12 21:04:33.0 IP地址: 218.6.50.★
话说案发后,温队长一摔帽子,露出秃顶,:“他NAINAI 的,我就知道是姓张的小子干的,我早看出来了,我就是不说。‘

网友:匿名 发表时间: 2002-12-12 21:04:23.0 IP地址: 61.151.191.★
谁再删,谁就是狗娘养的!!!!!

网友:匿名 发表时间: 2002-12-12 21:04:20.0 IP地址: 210.82.182.★
从整个事件中,暂且不管是否是张丕林所为,看不出北京机场、北航方面的一点愧疚与忏悔!!这难道不比追查真凶更令人震惊?!实际上,真正的真凶并非是张丕林或李丕林、王丕林,答案是明显的。公众现在不应把关注点放在是否是有人放火、谁在放火的问题。从这一事件着中,反映了中国官僚体制的种种丑恶,漠视生命的残酷!

网友:匿名 发表时间: 2002-12-12 21:03:05.0 IP地址: 218.73.117.★
1997年甘肃武威三个年轻人(犯团伙杀人抢劫罪)一审二审终审上诉驳回被处极刑。"口供物证人证互相印证,丝丝相扣“(见甘肃日报公安嘉奖报道)。临处决前夜真凶却郑州落网。得以昭雪无罪释放。刑讯时他们腿都被打断了,现在三个残废家破人亡沦为乞丐。(同上见甘肃日报)假设真凶不是因内讧而暴露,将会怎样?!********民航空难一案何况任何证据都是子无虚有。民航总局最早的证据“什么肝癌,欠债,等等“全是子无虚有!!!至于关于七份保单的动机,更是荒唐。我公司出差乘飞报销五份保单(理赔归己),往往自己外加一两份.天啊,若有意外,则全成了罪人!!!

网友:匿名 发表时间: 2002-12-12 21:01:42.0 IP地址: 61.161.49.★
1、乘客放火,所用燃料是什么? 2、乘客放火,动机是什么? 3、起火后,机组人员发没发现起火原因? 4、乘客放火,这火是怎么放的?与其相邻的乘客怎么没有发现? 5、从报告起火到飞机坠毁,至少两分钟时间,为什么不能组织逃生? 6、对紧急事件的处理,有没有纰漏?总之疑点很多,不能令人信服

网友:匿名 发表时间: 2002-12-12 21:00:50.0 IP地址: 218.6.132.★
我们是不是在一个法治社会,给张某定罪的说法有没有法律依据,有没有经不起法律推敲的地方???所谓专家说法有没有事实证据,证据,没有证据怎么给一个公民定罪????不能凭想当然就给一个只不过比其他人多买几份保险的人定这么重的罪,而且定罪的同时又为大的利益集团解脱了罪名!!如果不是轻率,就是故意!!无法可依 有法不依 执法不严 违法不究 违法乱究 我们究竟生活在什么地方???!!!!!

网友:匿名 发表时间: 2002-12-12 21:00:14.0 IP地址: 61.55.8.★
大家想想,七份保险才100多万,一个大老板会为此搭一条命吗??也没有证据表明他得了绝症,我相信“没有得重病”是真的!因为张的尸体可能早就被检验了,如果真是绝症的话,有关部门肯定会将它做为一个救命的稻草抖出来的,更何况这不是一个“需要保密而不能被极端分子效仿的技术”。为什么证据不公开?玩暗箱操作是没有说服力的。支持张的妻子通过法律讨一个说法!

网友:匿名 发表时间: 2002-12-12 20:59:59.0 IP地址: 61.151.191.★
如果哪天有人买了10分航空保险,赶快把他抓起来!因为他是蓄意自杀。

网友:匿名 发表时间: 2002-12-12 20:57:21.0 IP地址: 218.13.251.★
终于通过”精密“的推理抓到替罪羊了,太好了,太有中国特色了!

网友:匿名 发表时间: 2002-12-12 20:57:09.0 IP地址: 210.77.221.★
谣言千遍就是真理。

网友:匿名 发表时间: 2002-12-12 20:56:43.0 IP地址: 211.97.240.★
既然要死,张为何不买10份保险?!难道他不识数?还是有人把老百姓的智力估计的太低。愚民政策的炮制者们,中国的现代“吏制”只能造就你们这样一帮欺上瞒下、祸国殃民的奸臣!给你们出个主意:要让张负担这个责任,请另编个理由,不过,恐怕也不妥,怎么知道张上飞机后就一定坐在他自己登机卡的座位上呢?黑匣子里头是怎么说的?不妨让大家听听!

网友:匿名 发表时间: 2002-12-12 20:56:16.0 IP地址: 61.170.231.★
我说是他,那就是他,如果不是他,那么也是他,如果是他,那当然是他,如果你不相信是他,那我告诉你就是他,是他,是他,一定是他, 肯定是他,我说是他就是他--我是谁?我就是他!张丕林!

网友:匿名 发表时间: 2002-12-12 15:58:58.0 IP地址: 218.31.61.★
骗人!不想赔也罢了,还要害人背恶名,告诫大家:不烧飞机不要买保险!如果要烧飞机,就买一份保险!

网友:匿名 发表时间: 2002-12-12 15:58:54.0 IP地址: 202.110.201.★
"北航负责安全的总飞行师蒋怀宇阐述了他自己的观点,他认为,很多因素会造成飞行事故,理论上是各种因素形成一个错误链,错误链形成闭环时就可能造成事故。其实,国外很多机场安检是很松的,中国国内目前的安检已经是相当严格的,但就像公安这么强有力,还有罪犯一样。" 这与空难性质是两吗事!!!!!!!!!!!!!!!!!!!!!!!!!

网友:匿名 发表时间: 2002-12-12 14:55:37.0 IP地址: 211.102.119.★
大家要密切关注一下张丕林家属下一步的举动,如果他们没有起诉或站出来,那么原因只有一个,就是北航高层用重金收买了他们,把罪名推倒死者身上,以保全自己的乌纱,反正人也没了,与其让家属被官司拖累死,不如来一个双赢,只是死者含冤九泉了

网友:北子 发表时间: 2002-12-12 14:55:30.0 IP地址: 61.164.105.★
"一听说他买了7份保险,我就断定准是他干的!"--这是中国公安办案时讲的话.讲这样的话真的要有极大的勇气,因为这不是人讲的话! 以后,中国公安破类似案件又多了一大法宝--看看谁买了多份保险!

网友:匿名 发表时间: 2002-12-12 14:54:59.0 IP地址: 61.183.180.★
不能让人信服:一、飞机从起火到坠海时间太短,人为的纵火应该有扑救的过程,在次期间机长完全有时间向地面报告和采取措施,不会一着火飞机就掉下来;二、从尸检看, 张尸体完好,只是断肢,如果他纵火,应该有烧伤的痕迹;三、张上机之前还在联系生意,而且是当天匆忙赴京,如果他有意纵火以骗取保险,应该提前作好充分的准备。我觉得张冤!也许正象有的网友说的,是被什么武器击中的。

网友:匿名 发表时间: 2002-12-12 14:54:50.0 IP地址: 202.110.179.★
“证据”还有:1、张在警察局干过,有逃避安检的经验;2、张是物理研究生,懂得燃料的配制和定时装置的装配;3、张有在机场工作的朋友,有混入机场的条件。 其实,机场那位帮助张逃避安检的朋友的行为,也已经构成了北航的赔付责任!

网友:匿名 发表时间: 2002-12-12 14:54:03.0 IP地址: 61.177.116.★
死亡原因是CO中毒、尸体还被解剖,说明身体基本完好---不是拿在手上点纵火物的。地面没有燃烧---不是放在地上的。空中无物不会无缘无故燃烧的。那么肯定在行李架上啦。能在行李架上自己强烈燃烧的一定是张带的吗?就算是也不能断定故意纵火,除非有定时炸弹,但安检并有没查出来。。。。结论---找了个替死鬼,害了一家人。

网友:匿名 发表时间: 2002-12-12 14:29:13.0 IP地址: 140.247.101.★
事已至此还有那么多的贱人为张丕林辩护,你们这些狗娘养的----狗娘养的,你转移目标得意了,乌纱帽保住了。历史总有一天会还其本来面目的。你看到张放火了,你有证据说出来呀。“张家人当即提出,需要了解结论得出的调查过程,有关负责人回答说:一、此事特殊;二、你们有什么要求,我们解答不了,我们转达上去,有答复我们再转告给你们。”这就是证据吗?'“人为原因”是这样确定的',这一段只见到北航为自己的辩解,根本就没有张犯罪的证据。本来想相信飞机是被人纵火的,北航真的无责任,但看到仅因为张买了五张航险另有两张以前的意外险后就能断定张是纵火犯而不是其他人,因为张有利益所以张就是罪犯。我实在难以相信北航给自己的辩解是不是也是这样的逻辑推断出来的,因为北航犯错误会有损失所以北航就不会犯错误。五张航险恰好100元,嫌小姐找钱满所以买5张,如果张是纵火犯,为什么不买10张。中国保险公司信誉那么差,飞机上纵火从无成功前例,要骗保险这是最笨的办法。“飞机上自身火源有4种,一是电路起火。但电路起火不会这么迅速燃烧”,你这么得出这结论的?张又是如何让他迅速燃烧的?为什么是张不是他人?你以为百姓都是呆子。

网友:匿名 发表时间: 2002-12-12 14:27:30.0 IP地址: 61.149.4.★
其实当权者从以开始就处在了一个很被动的局面,以往出了大事是先封锁消息,然后内部解决,让老百姓知道的都是经过处理的新闻。而这次是实在来不及掩饰了,结果采取了降温7个月后处理,结果还是搞杂了,因为这事太明显了,就象光天化日下,强奸良家妇女一样。

网友:11 发表时间: 2002-12-12 14:27:02.0 IP地址: 211.99.254.★
不幸地是,在这里我没有看到公布最有利的证据!4分钟的时间,暗匣子不会只有区区“后舱起火”一句话!在事故的处理上,我看到了什么?是大机构和个体的如此不公的力量对峙(如果有的话)!“说你有罪你就有罪”的霸道!以及个别机构在终于能免脱责任的窃喜!我悲痛的不是这个个案,我畏惧的是这种态度在对待国民上的普遍存在!个别机构推脱责任,以至具体例举到三个方面,真的一点责任都没有吗!从“9。11”到“5。7”,历时年半有余,北航的有关部门就一点警醒都没有?我不信!一点防备措施都没采取?我也不信!!如果真的真的发生有人纵火于飞机,如果有的话,这样的恐怖主义我们都防止不了甚至制止不了的话,国民真不知安全在哪里!如果,万一如果,真的有“9。11”级别的武力的有组织的恐怖主义,我们又该怎么办呢???如果真的如机构推测,那么我们是否又可以得出一个结论:我们的安全保护是如此的脆弱!!不幸地是,在我看到机构嫌疑与个体时,我看到的力量是何其庞大!!好刚没用到刃上,这正如我花费大好时光在这里唠叨一样!!也许道理或真相是越辩越明的!

网友:匿名 发表时间: 2002-12-12 14:00:40.0 IP地址: 61.179.111.★
我们的新闻叫人看不懂。既然张地罪魁祸首,为什么还不想公布详情?这象小孩人做作文一样,想象的成份太大,让人怎么都觉得北航在懒账,死活不承认北航有半点缺点。正象我们这里的有些干部,企业被贪垮了,反说是工人太懒。

网友:匿名 发表时间: 2002-12-12 19:39:10.0 IP地址: 218.21.61.★
网友们,你们看吧,还有出来为北航说好话的,看吧,他简直真他妈不是人养的。就是下面这位的发言。 IP地址: 61.163.59.★ 本人是一名新闻工作者,连续看了新华社公布消息之后很多天来论坛上的留言,不由悲哀地发现,活跃在网络上的多半还是些心智不成熟的小毛孩,未来国家栋梁们幼稚的处事方式实在让人无话可说。 那一百多名死难者何辜?张某人百死莫赎!毛主席教导我们说: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那些出言不逊的,你们调查过么?!那么多活灵活现的细节都是从哪里来的?!从天上掉下来的?还是头脑里面固有的?不过是以讹传讹罢了。本人没有机会调查,但我相信调查组的结论是真实的,《空难结论公布为何如此简单》这样的报道能够见报,本身就是对公众知情权的一种维护,你们还想要什么?作案细节? 国内的舆论环境的确还不够宽松,但新闻从来就不是一个可以自由发挥和有闻必录的东西,即便是事实,也不是都能公之于众,那种只考虑轰动效应而毫不顾及社会效益的新闻从业人员是不合格的;同样,只听到事实的某一部分,就开始哇啦哇啦大加议论的受众,也完全可能得出与事实本身完全相反的结论。众口铄金、积毁销骨这种事见过吧?就是貌似正义的大众干出来的! 几个月前新华社公布失事原因查清、北航没有责任时,就有人在愚蠢地质问原因为何不说清楚。废话!能说当然说了,这条新闻已经很明确地告诉我们失事原因必然是人为,居然有那么多人还看不出来,只能说是一点新闻素养都没有。还有某些大放厥词为张某辩护的,不问可知,绝对是80年代生・・・・・・

网友:匿名 发表时间: 2002-12-12 20:55:05.0 IP地址: 218.246.96.★
一只狗熊糟踏了农民的庄稼,然后逃之夭夭。各国警察斗来破案,美国警察查了半天,承认失败;德国警察也查了半天,承认抓不到元凶;中国警察一会儿就破了案,只见中国警察从树林里揪出一只兔子,兔子一边拿手捂着头,一边哀求:“别打了,求求你们了,我承认我是狗熊,我承认是我糟踏了庄稼还不行。”也只能这么说了
 
以后千万不要买中国保险公司的险!
 
对我曾把单位给我买的保险给退了。
我是最清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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