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 开车吃罚单没啥大不了的. 属于正常开支. 其次, 拿到单子一定过堂, 起码省了几个月的利息.
每天二班人过堂. 门口列过堂人名单. agent在前, 所以要带mp3杂字混混时间.
警查去得较晚, 你要注意开罚单的警察去了没有. 罚单上有名字, 警察胸前有牌牌, 一对就知. 如警察没去, 就说not guilty.老弟一盖不承任. 基本赢定. 如警察去了, 基本输定. 法官开始会一个一个问: guilty or not guilty.
老弟有二种选择:
not guily. 那就准备和检查官过堂(我试过),她会问一些没法回答的问题,如, 车速, 开始刹车距离路口多远, 等等, 不管怎样回答, 你基本死定. 其一, 法官当然相信警察, 其二, 法官只回依法判案.
guilty with explanation. 其实法官,检查官都喜欢这个. 节约大家的时间.
案例:
我boxingday起大早给儿子买xbox360,便易一百刀,快到家门一停牌没停稳,让后一便衣警车罚了一百一,三点. 年关手紧, 只有打官司.四月初过堂.
早上一去, 看那警查也在, 没戏.
九点法官点名, 叫到洒家, 只好说guilty with explanation.法官说九点半休息时和检查官说吧. 休息时在检查官门口排对, 进去瞎扯一通. 钱照罚, 免点.
回到法庭,照着检查官交待的说: not guilty to Highway Act; guilty to By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