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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顺一直想写这么一篇文章:“言行一致”于我们的生活是否必要?从本心说,是人都应恪守“说自己想说/做自己想做” 的真实原则,然而不然,面对现实,我们经常需要违心说道和委屈自己。只有天真无邪的孩童才可以做他想做、说他想说,成人就不可肆意妄为、随意随性,否则将骚扰现有的公序良则。如果说这就是成长的悲哀,我看不如说这是和谐的必须。
所以某顺时常会处于尴尬的窘迫里:我有自己的世界观,但我的世界观未必是最理智最现实的;我有自己的处世原则,但我的原则在别人的原则前,极易触礁并翻沉;我尽量保持公允平和的视角,但个人看法往往会被地势环境影响到舍车保帅。我为此焦灼,遗憾,感慨。常常地想:连我自己都若此,别人又能如何?我们还有必要强求别人和自己一样吗。
有个成语叫“求同存异”,我现在发现它是解决困惑的唯一出路。
我是一个死不悔改的保守派,我爱人说孔老二已完全摄走了我的心魄,所以我的文字往往表面张扬,内容却都是教人向善示弱的。我哪肯承认自己不厚道不善良?事实是我和很多人一样,嘴上一套,心里一套,做法又是另一套。只不过目前我的行为比较收敛而已。形势所迫,我会掩藏很多想法,坚持不乱用语言袭击他人。所以我依然不愧对“厚道善良”这四字。
可我不说,有的是别人说。举个例子:芙蓉姐姐很出名,不管她的出名方式和动机大家多么看不起,那总是芙蓉自己的事,没干扰咱吃饭、也没干扰咱做爱、更没干扰咱出名,她出丑露乖到底干大家鸟事捏,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你”要对芙蓉指手画脚,背后议论了还不算完,能写2字的也不想想自己是个什么鸟,势必先拿他家照妖镜对准芙蓉,可劲地比划?
能不能咱的镜子也照照自己呢?即便镜子里不是獠牙的无常,也不至于靠踩踏芙蓉就夸大了咱的美好崇高。某顺以为,芙蓉的丑俊与咱毫不相干,咱能保证不做芙蓉第二就成,无须去幻想灭了芙蓉。任何人的任何活法,只要他没违法、也没侵犯你的利益,你有什么资格干涉他呢?哦,你说有言论的自由――你说的没错。我既支持你的自由,我更支持芙蓉的自由。
某顺不相信爱情,但听别人讲述爱情故事时,某顺时有艳羡,因为那是我眼里的童话,多美好啊。某顺非男人不爱,但某顺不反对别人同性相恋,我支持的是感情,是认真的态度,至于他/她爱谁,和我有甚关系?所以女同志男同志都能成为我的朋友。某顺无法想象换偶后如何坦然相处,但某顺不反对人家把性交当作人生尽欢的另类方式。你追求你的,我坚守我的,你不要嘲笑我落伍,我也不厌恶你前卫,哪有冲突?
还有,李银河作为学者有她的工作方向,她的研究成果是不是让我们舒坦,另说,但,某顺不准备因噎废食或一叶障目。我信任李银河的真诚和严肃,其实,她也只是个总结者。如果我们连人性都驳斥,当然会变成无知愚昧的逮谁咬谁的让李银河扼腕叹息的伪君子。
所以,某顺常笑自己是言行不一致的典型:只许别人放火,不许自个儿点灯。我的“口非心是”很容易形成,只要有一颗随时设身处地的心就成。我允许你表达自己的观点,我也不会随便否定我的认识;我接受你的生活方式,我也满足于我的生活状态。这是某顺的做人原则。这原则可用另一个成语来形容:推己及人。
最怕的是那种人,他以他的狭隘他的愚蠢他的矫情来揣摩、杜撰、框架别人。无聊还罢了,关键是他那了不起的高人一等的自诩姿态,很是没名堂。照某顺看来,他,你,我,咱们,都是一样的小人,都一样下流,也一样高档。
某顺一直想写这么一篇文章:“言行一致”于我们的生活是否必要?从本心说,是人都应恪守“说自己想说/做自己想做” 的真实原则,然而不然,面对现实,我们经常需要违心说道和委屈自己。只有天真无邪的孩童才可以做他想做、说他想说,成人就不可肆意妄为、随意随性,否则将骚扰现有的公序良则。如果说这就是成长的悲哀,我看不如说这是和谐的必须。
所以某顺时常会处于尴尬的窘迫里:我有自己的世界观,但我的世界观未必是最理智最现实的;我有自己的处世原则,但我的原则在别人的原则前,极易触礁并翻沉;我尽量保持公允平和的视角,但个人看法往往会被地势环境影响到舍车保帅。我为此焦灼,遗憾,感慨。常常地想:连我自己都若此,别人又能如何?我们还有必要强求别人和自己一样吗。
有个成语叫“求同存异”,我现在发现它是解决困惑的唯一出路。
我是一个死不悔改的保守派,我爱人说孔老二已完全摄走了我的心魄,所以我的文字往往表面张扬,内容却都是教人向善示弱的。我哪肯承认自己不厚道不善良?事实是我和很多人一样,嘴上一套,心里一套,做法又是另一套。只不过目前我的行为比较收敛而已。形势所迫,我会掩藏很多想法,坚持不乱用语言袭击他人。所以我依然不愧对“厚道善良”这四字。
可我不说,有的是别人说。举个例子:芙蓉姐姐很出名,不管她的出名方式和动机大家多么看不起,那总是芙蓉自己的事,没干扰咱吃饭、也没干扰咱做爱、更没干扰咱出名,她出丑露乖到底干大家鸟事捏,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你”要对芙蓉指手画脚,背后议论了还不算完,能写2字的也不想想自己是个什么鸟,势必先拿他家照妖镜对准芙蓉,可劲地比划?
能不能咱的镜子也照照自己呢?即便镜子里不是獠牙的无常,也不至于靠踩踏芙蓉就夸大了咱的美好崇高。某顺以为,芙蓉的丑俊与咱毫不相干,咱能保证不做芙蓉第二就成,无须去幻想灭了芙蓉。任何人的任何活法,只要他没违法、也没侵犯你的利益,你有什么资格干涉他呢?哦,你说有言论的自由――你说的没错。我既支持你的自由,我更支持芙蓉的自由。
某顺不相信爱情,但听别人讲述爱情故事时,某顺时有艳羡,因为那是我眼里的童话,多美好啊。某顺非男人不爱,但某顺不反对别人同性相恋,我支持的是感情,是认真的态度,至于他/她爱谁,和我有甚关系?所以女同志男同志都能成为我的朋友。某顺无法想象换偶后如何坦然相处,但某顺不反对人家把性交当作人生尽欢的另类方式。你追求你的,我坚守我的,你不要嘲笑我落伍,我也不厌恶你前卫,哪有冲突?
还有,李银河作为学者有她的工作方向,她的研究成果是不是让我们舒坦,另说,但,某顺不准备因噎废食或一叶障目。我信任李银河的真诚和严肃,其实,她也只是个总结者。如果我们连人性都驳斥,当然会变成无知愚昧的逮谁咬谁的让李银河扼腕叹息的伪君子。
所以,某顺常笑自己是言行不一致的典型:只许别人放火,不许自个儿点灯。我的“口非心是”很容易形成,只要有一颗随时设身处地的心就成。我允许你表达自己的观点,我也不会随便否定我的认识;我接受你的生活方式,我也满足于我的生活状态。这是某顺的做人原则。这原则可用另一个成语来形容:推己及人。
最怕的是那种人,他以他的狭隘他的愚蠢他的矫情来揣摩、杜撰、框架别人。无聊还罢了,关键是他那了不起的高人一等的自诩姿态,很是没名堂。照某顺看来,他,你,我,咱们,都是一样的小人,都一样下流,也一样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