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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卫视17日消息:纽约州雪城市(Syracuse)联邦法庭的一个陪审团13日下午认定,康奈尔大学中国学者殷清强被控盗窃联邦财产和对FBI说谎两项目罪名成立。
据外电报道,联邦检察官表示,殷清强盗窃超过价值5000美元的联邦财产,面临最高10年监禁;但由于准确价值有待康奈尔大学评估,具体刑期可能一个月后才能确定。另外,殷清强对FBI表示,从没有人告诉他不能带走实验材料,这是对执法人员撒谎,面临最高5年监禁。
殷清强的雇主,康奈尔大学动物科学系教授雷新根11日下午出庭作证时说,殷清强已被告知不能带走实验室内的任何生化材料和器具,且已经理解并签署了关于这一要求的备忘录。
此外,殷清强还违反了他自己与康大签署的知识产权保护协议,擅自在求职简历中列出与康大植酸研究项目相关的文章题目,而实际上并未写作这些文章。雷新根认为殷清强在简历中提供不真实材料,有违学术研究的职业道德。
雷新根教授向法庭宣誓后在作证时,逐一回答了检察官和殷清强辩护律师谢小东的提问。雷新根说,殷清强受雇于康奈尔大学,到他的实验室从事研究工作时,已和其它所有康大雇员一样签署了专利和知识产权保护协定。该文件规定,学校雇员在校期间使用学校的资源从事的研究成果一律归学校所有,未经学校研究项目负责人的同意,雇员不得为校外刊物写作和发表与研究项目相关的文章,泄漏研究项目细节,也不能把文章作为自己寻求职位和资历的个人资本。
雷新根说,他在殷清强的个人简历中发现殷清强列出了两篇关于在康奈尔从事植酸研究的专业文章,并标明已经送交刊物寻求发表。他认为殷清强没有写作这些文章,因为已有的研究成果是他和实验室其它成员早就做出的。殷清强在实验室工作的几个月里,没有对研究项目做出任何贡献。在自己的简历上列出这两篇文章,表明殷清强欲将他人研究成果列入自己名下,不久没有征求他的同意,违反了殷清强于学校签署的版权协定,而且表明殷清强在学术和为人方面不诚实。他同时也看到了弗吉尼亚大学欲聘用殷清强的来信,认为殷清强用不实简历谋求学术职位,他作为Research Scientist,有责任通知同行,殷清强在学术诚信方面有问题,他在康奈尔的工作情况也远未达到正常的要求。
雷新根说,殷清强是向他申请从事植酸研究的唯一的学者。殷当时声称自己同时具有动物营养学和分子生物学方面的研究背景,因而能够胜任这项工作。而殷清强在实验室工作六个多月后,仍无法对实验项目做出任何贡献。他认为,殷清强在分子生物学方面的专业能力与他在简历中描述的不相符。雷新根于是给了殷清强一段时间,用他自己和其它同事的研究成果作为范例,培训殷清强,希望他能够通过学习,使自己的专业能力达到最基本的实验室工作要求。而殷清强在限定的时间内无法达到要求。由于实验计划需要实质进展和结果,雷新根不得不终止殷清强的学习和培训,另寻其它合格的研究人员接手殷清强的工作。雷新根指示殷清强将已交给他的学习材料和其它未完成产品按照规定程序销毁(destroy),并腾出他在实验室的工作空间。
在殷清强一年的受雇合同将到期时,雷新根在实验室的公共电脑上无意中看到了殷清强写给中国某知名动物营养学家的求职信,信中描述了他在康奈尔大学的研究项目,并说自己可以把该技术带回中国,以寻求研究职位。雷新根于是召见殷清强,向他重申了学校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规定,并草拟一份书面备忘录,以明确的语言阐明所有实验材料都属于康奈尔大学,殷清强不得带走。雷新根说他亲自让殷清强当面读出备忘录的内容,并寻问他是否全部理解。殷清强作肯定回答后,雷新根和他共同签署了该备忘录。
根据雷新根和实验室另一博士研究员的证词,殷清强将他的个人简历和求职信以及弗吉尼亚大学的工作邀请都存放在实验室公用的电脑中。该电脑本是用来存放实验数据和记录的,按照规定不应存放个人文件。殷清强将上述个人文件放在电脑中,并且没有将文字处理程序关闭,实验室其它雇员偶尔看到这些文件,认为殷清强有可能违反学校的知识产权规定,才将此事报告给负责人雷新根。
雷新根的证词表明,殷清强试图带回中国的生化材料,正是雷新根交给他参考学习的项目的已有成果,而非殷清强所做实验的废品。
据悉,现年38岁的殷清强是中国公民,1995年毕业于东北农业大学,取得动物营养学博士学位,后赴以色列和澳大利亚从事这方面的研究,并同时寻求改学分子生物学。
2001年7月15日至2002年7月14日,殷清强受聘于康奈尔大学动物科学系,作为雷新根教授的植酸项目访问研究员参与研究。
2002年7月28日,殷清强在合约期满后于妻子及4岁女儿一起回中国,在准备登上飞往上海的班机时,被随机查出携带了250余件生物实验材料,包括酵母菌、真菌、大肠杆菌、培养皿、培养液、含有DNA片段的溶液等。其中放在女儿背包中的试管已经破裂,浸湿了背包,引起机场安全部门和警方的恐慌。警方联系康大后被告知,这些材料是康大财产,殷清强未经许可将其带走,属于盗窃行为。雪城警方随即将殷清强逮捕。联邦政府后来以盗窃政府财产和向FBI说谎两项罪名起诉殷清强。
殷清强说,他认为他带走的生化材料是一些实验半成品或废品,已被实验室放弃,雷新根叫他把这些废品处理掉(dispose)。按照殷清强的理解,康奈尔的实验室把处理这些材料的责任交给他,意味着已经放弃对这些材料的拥有权,殷清强可疑随意处置,包括带离实验室。此外,殷清强说没有对FBI说谎,的确没有人告诉他不能将实验废品带走。
殷清强还说,是雷新根存心在整他。在离开康奈尔实验室之前,殷清强已经收到去弗吉尼亚大学作访问学者的工作邀请,而当弗吉尼亚大学向雷新根了解殷清强的工作情况时,雷却“说他坏话”,使他失去了这份工作。
据外电报道,联邦检察官表示,殷清强盗窃超过价值5000美元的联邦财产,面临最高10年监禁;但由于准确价值有待康奈尔大学评估,具体刑期可能一个月后才能确定。另外,殷清强对FBI表示,从没有人告诉他不能带走实验材料,这是对执法人员撒谎,面临最高5年监禁。
殷清强的雇主,康奈尔大学动物科学系教授雷新根11日下午出庭作证时说,殷清强已被告知不能带走实验室内的任何生化材料和器具,且已经理解并签署了关于这一要求的备忘录。
此外,殷清强还违反了他自己与康大签署的知识产权保护协议,擅自在求职简历中列出与康大植酸研究项目相关的文章题目,而实际上并未写作这些文章。雷新根认为殷清强在简历中提供不真实材料,有违学术研究的职业道德。
雷新根教授向法庭宣誓后在作证时,逐一回答了检察官和殷清强辩护律师谢小东的提问。雷新根说,殷清强受雇于康奈尔大学,到他的实验室从事研究工作时,已和其它所有康大雇员一样签署了专利和知识产权保护协定。该文件规定,学校雇员在校期间使用学校的资源从事的研究成果一律归学校所有,未经学校研究项目负责人的同意,雇员不得为校外刊物写作和发表与研究项目相关的文章,泄漏研究项目细节,也不能把文章作为自己寻求职位和资历的个人资本。
雷新根说,他在殷清强的个人简历中发现殷清强列出了两篇关于在康奈尔从事植酸研究的专业文章,并标明已经送交刊物寻求发表。他认为殷清强没有写作这些文章,因为已有的研究成果是他和实验室其它成员早就做出的。殷清强在实验室工作的几个月里,没有对研究项目做出任何贡献。在自己的简历上列出这两篇文章,表明殷清强欲将他人研究成果列入自己名下,不久没有征求他的同意,违反了殷清强于学校签署的版权协定,而且表明殷清强在学术和为人方面不诚实。他同时也看到了弗吉尼亚大学欲聘用殷清强的来信,认为殷清强用不实简历谋求学术职位,他作为Research Scientist,有责任通知同行,殷清强在学术诚信方面有问题,他在康奈尔的工作情况也远未达到正常的要求。
雷新根说,殷清强是向他申请从事植酸研究的唯一的学者。殷当时声称自己同时具有动物营养学和分子生物学方面的研究背景,因而能够胜任这项工作。而殷清强在实验室工作六个多月后,仍无法对实验项目做出任何贡献。他认为,殷清强在分子生物学方面的专业能力与他在简历中描述的不相符。雷新根于是给了殷清强一段时间,用他自己和其它同事的研究成果作为范例,培训殷清强,希望他能够通过学习,使自己的专业能力达到最基本的实验室工作要求。而殷清强在限定的时间内无法达到要求。由于实验计划需要实质进展和结果,雷新根不得不终止殷清强的学习和培训,另寻其它合格的研究人员接手殷清强的工作。雷新根指示殷清强将已交给他的学习材料和其它未完成产品按照规定程序销毁(destroy),并腾出他在实验室的工作空间。
在殷清强一年的受雇合同将到期时,雷新根在实验室的公共电脑上无意中看到了殷清强写给中国某知名动物营养学家的求职信,信中描述了他在康奈尔大学的研究项目,并说自己可以把该技术带回中国,以寻求研究职位。雷新根于是召见殷清强,向他重申了学校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规定,并草拟一份书面备忘录,以明确的语言阐明所有实验材料都属于康奈尔大学,殷清强不得带走。雷新根说他亲自让殷清强当面读出备忘录的内容,并寻问他是否全部理解。殷清强作肯定回答后,雷新根和他共同签署了该备忘录。
根据雷新根和实验室另一博士研究员的证词,殷清强将他的个人简历和求职信以及弗吉尼亚大学的工作邀请都存放在实验室公用的电脑中。该电脑本是用来存放实验数据和记录的,按照规定不应存放个人文件。殷清强将上述个人文件放在电脑中,并且没有将文字处理程序关闭,实验室其它雇员偶尔看到这些文件,认为殷清强有可能违反学校的知识产权规定,才将此事报告给负责人雷新根。
雷新根的证词表明,殷清强试图带回中国的生化材料,正是雷新根交给他参考学习的项目的已有成果,而非殷清强所做实验的废品。
据悉,现年38岁的殷清强是中国公民,1995年毕业于东北农业大学,取得动物营养学博士学位,后赴以色列和澳大利亚从事这方面的研究,并同时寻求改学分子生物学。
2001年7月15日至2002年7月14日,殷清强受聘于康奈尔大学动物科学系,作为雷新根教授的植酸项目访问研究员参与研究。
2002年7月28日,殷清强在合约期满后于妻子及4岁女儿一起回中国,在准备登上飞往上海的班机时,被随机查出携带了250余件生物实验材料,包括酵母菌、真菌、大肠杆菌、培养皿、培养液、含有DNA片段的溶液等。其中放在女儿背包中的试管已经破裂,浸湿了背包,引起机场安全部门和警方的恐慌。警方联系康大后被告知,这些材料是康大财产,殷清强未经许可将其带走,属于盗窃行为。雪城警方随即将殷清强逮捕。联邦政府后来以盗窃政府财产和向FBI说谎两项罪名起诉殷清强。
殷清强说,他认为他带走的生化材料是一些实验半成品或废品,已被实验室放弃,雷新根叫他把这些废品处理掉(dispose)。按照殷清强的理解,康奈尔的实验室把处理这些材料的责任交给他,意味着已经放弃对这些材料的拥有权,殷清强可疑随意处置,包括带离实验室。此外,殷清强说没有对FBI说谎,的确没有人告诉他不能将实验废品带走。
殷清强还说,是雷新根存心在整他。在离开康奈尔实验室之前,殷清强已经收到去弗吉尼亚大学作访问学者的工作邀请,而当弗吉尼亚大学向雷新根了解殷清强的工作情况时,雷却“说他坏话”,使他失去了这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