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初由 wushuren 发布
大部分人对这个并不感兴趣。
牛克斯主义关于政治体制的构架也是随着思考和认识的深入在发生变化。
1,最早的时候,俺试图避开行政系统的选举,因为俺模糊地认识到,直选会出问题,
2,认清了是政党政治造成的问题,不是直选造成问题。
3,但,还是试图设计海岸法系搞司法独立,避开行政选举。
4,发觉直选无法逃避,结果找到了淘汰制这种方法来消灭政党政治,结合文官选拔体系,不需要政党政治,达成真正的民主监督,选票不被用来做夺权的枪炮子弹。直选不需要被回避了。
5,如果是异地为官,发觉这个是民主郡县制,对比封建裂土分封制,和现有西方民主政体的联邦结构,与历史找到了联系。
6,因为行政系统采用直选淘汰,人大可以继续采用间接选举和举荐制度,不必采用两院制。当初西方采用两院制就是为了削弱一院制议会权力,产生制衡,让行政系统更强大一些。
7,司法系统还是海岸法系。
8,改造手段,可以首先抛开三权分立,因为GCD不可能用三权分立,那么首先引入直选机制末尾淘汰行政官就是唯一的选择,社会环境改善,缓解社会矛盾,然后逐步达成三权分立,海岸法系。
发觉有时候说多了,反倒乱,反倒不如找出个口号“不选最好的,只选最差的”
这个实际上已经成了牛克斯主义对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现阶段的最低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