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事件”[转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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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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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八九六四”研究中,“西安事件”是一个不大不小的课题。发生在“悼念
时期”的这次暴力事件,是那篇决定整个八九民运官方调子的“4・26社论”的
重要论据(注一),也是邓小平用兵的最初根据。但是,由于人所共知的原因,这
个事件在最初公开的书刊中,并未得到全面的描述。随着史料的被进一步发掘,“
西安事件”始露真容……。

⊙ 《八九民运史》的遗憾

  所谓“西安事件”,指的是1989年4月21日下午6时开始至4月22日
晚10时左右,发生在西安市中心新城广场、政府部门、火车站广场以及沿街店铺
的打砸抢烧事件。有关报道和文件一般通称“西安4・22事件”。与此情况类似
、经常被并称的,还有“长沙4・22事件”。

  笔者在写作《八九民运史》(以下简称《史》)时,关于西安事件的材料,主
要参考了国家教委编辑的《惊心动魄的56天》(注二),李云、岳风等编著的《
颠狂的蛇年之夏――1989,学潮、动乱、暴乱纪实》(以下简称《癫狂》)(
注三),以及新华社《了望》周刊编辑的《大事记》。通过比较,笔者感觉《颠狂
》叙述“西安事件”时,在编排的周密性,事件叙述时的尽可能客观,以及占有资
料方面,均超过其它版本。教委本虽然也比较详细,并被后来诸多民运参加者认为
“材料比较可信”,但它的特点是记叙在学校内部或学生中发生的情况。鉴此,笔
者在“西安事件”上较多使用了前者的叙述材料。《史》的记述可简略如下:

  “4・22事件”实际上发端于4月21日……4月21日那天,少数不法分
子借青年学生和广大群众在新城广场悼念胡耀邦之际,开始起哄闹事。下午6时许
……推倒省政府大院临街铁栅栏,冲到办公大楼门前。晚10点30分左右……X
X、XX、XXX、XX用三轮车拉走挂在广场中心旗杆上的一个花圈,边走边喊
,狂呼乱叫,行至闹市区东大街时,尾随围观群众超过千人。此时,混杂在围观群
众中的一些社会渣滓,开始对过往公共汽车、电车、出租小轿车投掷石块,砖头砸
碎车窗玻璃,推翻路面隔离墩和人行道上的垃圾箱,砸坏三个交通岗亭……(“砸
”已有确凿证据了,接着)晚11点15分,不法分子在解放路企图抢劫西安金店
,因店门结构牢固而无法下手,便转而冲向对面的解放百货大楼,砸碎三个厨窗和
里面陈列的化妆品;晚11点30分,一些不法分子冲入火车站广场,砸碎12个
夜间商店的营业柜台,哄抢了价值1000多元的商品和2000多元营业款。还
破坏了旅客接待站、出租汽车调度亭。晚12时许,一些人冲入候车大厅,砸烂6
个营业柜台,抢走高档香烟等商品。由于公安干警采取果断措施,当场有18名罪
犯被抓获。(“抢”也有了证据了。于是当夜无事)

  4月22日,从上午10点开始,不断有人扔皮鞋打执勤人员,继而又向武警
和公安干警投掷砖块、石头,并反复冲击政府大院西门,(这是“打”的证据,接
着)执勤人员只好开来两辆卡车,(为什么要开来有易燃物的卡车?)堵住西大门
,阻挡人群冲击。下午1点30分,不法分子……点燃了一辆卡车上的篷布,纵火
焚烧省政府信访室、传达室。下午3时许,歹徒们再次(!)点燃了封堵在西大门
的卡车,前往灭火的消防车被砸坏,消防战士被打伤。随后,一伙人又推倒西门围
墙烧毁一辆卡车,执勤人员迫不得已进行驱散。(不仅有了“烧”的证据,还有“
毁”的事例了。)下午6时10分,一辆乘坐台湾同胞的旅游车路经广场时,车窗
玻璃被砸,个别台胞受了轻伤(造成海外影响)。

  晚7时以后,少数不法分子又推倒临街围墙和铁木大门,冲进省检察院和省高
级法院办公院内,烧毁了停放在院内的一辆丰田越野车,并把车库内的三辆汽车推
进烈焰中,还纵火烧了存放汽油、煤气罐等物资的库房……并冲进办公楼,疯狂毁
坏办公用具、砸电器、烧文件、抢财物。

  晚9时以后……砸碎雅园商店门窗,烧毁一辆公共汽车,冲击电讯大楼。

  当新城广场的打砸抢事态基本得到控制后,被驱散的少数不法分子从……向…
…逃窜,一路推围墙(!),砸商店,烧汽车。到9点40分左右……天天时装店
遭到雨点般石块的袭击……几十个不法分子……从窗口跳进店内,打伤值班人员,
将成捆的时装扔到窗外,抢走……一家仅有80平米的高档服装店被砸抢一空,损
失约20多万元……

  在这次打砸抢烧事件中,不法分子共烧毁、砸坏汽车13辆,摩托车2辆,烧
毁房屋20间,破坏商店14家,还毁坏了不少办公用具和其它物品,直接造成经
济损失120多万元……打伤武警和公安干警213人,其中重伤38人……事后
公安机关共逮捕57人,其中主犯王军……判处死刑。(注四)

  可以看出,关于“西安4・22事件”的这个记述,是尽可能做到了“详实”
的。但是,在这几乎近于琐碎和冗长的叙述完结之后,读者肯定会觉得有什么遗憾
。这一“遗憾”,也是笔者在写作《史》时所感觉到了的。在那里,笔者感到似乎
有什么东西被“遗漏”了。明眼人一看就应该能够判断出,在这场属于“刑事案件
”而不是“政治事件”的全过程中――这个过程从4月21日下午6时,到22日
晚10时,长达30个小时,我们几乎连警察的影子都很少见到!

  先有犯罪,然后有警察,是作为一对矛盾而存在的,但此时他们到哪里去了?
笔者曾经疑问,他们是不是放假去了(21日正好是星期天)――象山本五十六偷
袭珍珠港特意选在了一个星期天那样?但按照逻辑,第二天,是北京举行“胡耀邦
追悼大会”的日子,通常各地各级是把这样的仪式作为“政治任务”来对待,治安
应进入全面戒备状态的。鉴于自胡耀邦逝世以来,学生和市民的街头活动已经早就
显示了一种趋势,因此,无论发生什么情况,警察在这个时候,是决不应该“马放
南山”的!

  但是,根据记述,只是到了4月22日“下午2点30分,当事态趋于恶化”
时(省政府起火以后),西安市公安局才“先后发出通告和紧急通告,在新城广场
反复广播,要求围观群众迅速离开现场,严正警告不法分子立即停止破坏活动”。
直到“下午4点32分,为了制止犯罪,保护人民利益,省政府在万不得已的情况
下,才采取了平息事态的果断措施。”但是,我们仍然看到,就在“果断措施”之
后,不法分子在象征法律权威的检察院、法院内肆虐横行,仍然如入无人之境!

  从4月21日的犯罪事态来看,主要发生地点是作为每一个省府警卫要地的市
中心广场和火车站广场,在这些地方,是不应该存在警力不足的问题的。我们假定
在市中心有许多悼念的学生和围观群众(注五),或因夜晚照明不足怕误伤无辜,
“激化矛盾”,那么,火车站广场呢?总不会也是人山人海,遍布学生吧!但是,
记述表明,不法分子在“冲”进去以后,至少痛痛快快地砸、抢了半个小时。后来
一举被歼,但记述未标明时间。

  再则,根据记述,4月21日被“抓获”的有18人,占后来统计的被捕总人
数57人的31%,那么,第二天,当这些人的赃物被追回后,他们是被放了还是
没放呢?如果没放,第二天作案要犯落网者仅39人,我们能相信39人有那么大
的能量,干出那么多高强度、高体力的犯罪活动吗?我们如不相信他们个个有气功
武术,就只能相信,由于政府的“容忍、克制”,许多不法之徒已逃之夭夭了。另
外,根据记述,有38名武警和干警受重伤(注意:39比38),笔者认为他们
如果不是在一对一地肉搏中光荣负伤的话,那么,他们有许多人恐怕是白白地挨打
了。

  ――总之,对于一个有正常分析头脑的人来说,要理解以上事实是有困难的。
我们只能假定西安城市太大,人口太多,交通极为不便,通讯设备因经费不足而不
能更新,或警察队伍青黄不接,未受过训练不敢贸然拉出与极端残忍(不断有案例
表明陕西犯罪的残忍,该地还是绿林、赤眉的故乡)的对手相搏。我们还可以假定
省政府的西门围墙是泥土筑的,省检察院和法院的围墙及不法分子“一路”所推的
围墙也均为土筑!黄土高原的特产嘛!

  上述记叙看似详实,但给人留下的却不是清晰的概念,而是宛如云雾般浓重的
疑虑,模糊的一片……。

⊙ 《六四真相》揭开面纱

  笔者在写作《史》时不可能全面描绘的“西安事件”,在六年后出版的《六四
真相》(以下简称《真相》)中获得了大概的全貌。鉴于它的编者拥有大量的地方
政府报告和新华社内参作为资料,所以读罢之后,我们感觉所获启示不少:

  其一,把“西安事件”的时间至少提前了17个小时。

  该书记载:“20日凌晨一时开始(注六),先后有西北工业大学、西安电子
科技大学、西北大学的五、六百名学生涌入新城广场旁边的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大
楼。他们打着横幅,吹着哨子,一起喊着口号,要求与省长对话。上千名群众也尾
随其后,进入省政府大楼。个别社会青年煽动学生砸门、砸窗,但没有学生响应。
四点三十分以后,学生陆续乘各校派来的汽车返回学校。”

  其二,学生参与21日冲击省政府;出现警察将人“强行带离现场”报道。

  请看:“下午3:00时左右,一部份在广场的学生和围观群众翻过省政府办
公楼前的铁栅栏,进入省政府大院。随之,大批学生和群众从省政府东西大门口相
继涌入。人群会集在十四层政府办公大楼前的停车场。到四时左右,人数约一万多
人。当学生、群众冲进大楼时,在现场维持秩序的武警曾先后将六名走在前面的人
强行带离现场,涌在大院的人见状就一高呼‘放人!放人!’同时约有二千三百多
人冲上大楼台阶,试图冲进辨公楼,被守候在那里的二百多名武警阻拦。据观察,
闹事者中有组织的大学生很少,绝大多数是城市待业青年、工人、社会闲杂人员,
多数是年轻人。他们既没有口号,也没有讲演,就是起哄……。

  其三,学生没有参加22日冲击事件;警察与冲击者“发生冲突”;时间下限
延至4月22晚12时。

  《真相》披露:“22日晚,陕西省委给中南海的电报触目惊心,紧急电报称
:今天下午,胡耀邦同志追悼会结束后,新成广场有六百名左右大学生集会,引起
两万多人围观。17:00时左右,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焚烧了二辆汽车和五间房
子,并与警察发生冲突。17:30时左右,在学校领导和教师组织下,集会学生
陆续返校。20:00时,武警部队对广场实行交通管制。不法分子逃跑时,又在
西华门、钟楼附近焚烧汽车,抢劫商店。十八名不法分子被当场擒获。24:00
时西安局势基本恢复平静。

  其四,披露公安“现场混乱,指挥不灵”,确信“有犯罪分子逃窜”。

  根据《真相》:中共陕西省委25日向中南海提交了关于西安处理“4・22
”事件的报告,西安市委孙殿奇是处理这一突发事件的一线指挥部的主要负责人。
他说,“在事件中纵火、打砸、作恶多端的不法分子虽抓获了一些,但由于当时现
场混乱,指挥不灵,有的犯罪分子已经逃窜,未能抓获。但公安部门当时对现场已
作了录像,做了不少取证工作……”

  其五,有武警战士“打红了眼”。

  孙殿奇报告:“现场指挥部门和省市领导层虽一再强调不要打人,但被抓的人
当时几乎都遭到了棍棒、皮带、拳脚毒打。孙殿奇说,在当时情况下,素质较差的
武警战士和部份公安干警被激怒了,打红了眼,这种违反纪律的情况是难以避免的
。”

  其六,有学生受伤报道。

  《真相》记载:“据了解,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大学、西北工业大学等院校一
些学生被抓,部份学生已返回学校。他们头上缠着带有血迹的纱布,有的伤势严重
,正在医院接受治疗。还有一些学生下落不明。许多学生看到这种情况议论纷纷。
有的学生说:太惨了!太惨了!没想到警察这么凶,不但毒打无辜的学生,而且还
打伤了无辜的老人、妇女和儿童。有的说,被抓的人己失去了反抗能力,共产党历
来是讲政策的,但为什么还要当众用皮带、木棍毒打他们!”

  其七,与北京事件无关联。

  陕西:“26日晚省委常委召开会议,……从背景讲,西安地区不受北京指挥
,至今没有从组织上获得确凿证据。但22日的动乱确受北京影响。”

关于西安事件的“补遗”

  最近,笔者获得的一份抄件,记载了新华社记者报道的“西安事件”4月22
日的实况:

  “西安市新城广场发生打砸抢烧事件。下午1:00时,广场聚集约十万人、
有大学生、中学生、工人、社会闲散青年、机关干部。武警部队已作好充分准备,
在省府大院内,准备了大量高压救火车。人群向省政府民警投掷砖块,武警动用了
警棍。

  “14:15时,民警已开始用高压水龙头冲击省府西门人群。西门传达室已
被砸烂。15:00时电:部分人群冲进省府办公楼。传达室又一次被放火烧。放
火的不是学生,是社会闲散青年。民警把树上围观的人拉下来用警棍皮带打伤四五
人。还有十多人被拉进政府大院武警中队驻地,拳打脚踢,打得躺在地上。有的民
警从院内出来,也被人群追赶猛揍。15时许,一小撮流氓将停放在西门的一辆解
放牌卡车点燃。火柱达几米高,与正在燃烧的两侧传达室及相接的新城饭店连成一
片。省府大院墙已被推倒一段。19:20检察院车库被点着,轻工厅供应处仓库
被砸开,继而被点着。后冲进法院烧车数辆,推倒院墙,后沿街打砸抢烧。”

⊙ 西安事件的重审

  今天,十三年过去,把以上三种材料连缀起来,我们大致可以获得“西安事件
”比较完整的面目了。同时,它也给我们一些新的启示。笔者试粗略总结如下:

  第一,后披露的材料比先公布的材料接近事实。

  从上述三种叙述,我们可以看出,最后披露的这份材料,是最接近事实的材料
。这表现在它的记录反映了“随时性”;基本没有编辑加工;只有基础综述;形象
均是具体的。而愈往前者,这种痕迹愈少。其中《真相》进行了比较高度的“概括
”;而《癫狂》则有明显的删减,而这种删减,是带政治意图的。

  第二,四至五月新闻媒体的态度可见一斑。

  从最后和最接近事实的这篇报道,我们可以看出,新华社记者是忠于职守的。
这应该是当时(包括以前的一段时间),整个官方的新闻媒体态度的反映。但到《
癫狂》出版的11月份,应该说,它可能获得的资料更丰富、更全面了,但它的内
容却出现了大的空缺。这说明到1989年底,整个形势与年初相比,已发生的严
峻变化。

  第三,删节的背后及其得失。

  从三种材料的比较中,我们得出《癫狂》删节了两个方面的内容:其一,警察
行为;其二,学生行为。其中用意也非常明显,删节警察行为,是为了掩盖“镇压
”的痕迹。这不仅因为警察有“非法”的“打红了眼”的问题,还有对自身“执法
”的羞愧。因为,自“六四”镇压以后,不论朝野,人人都有“谈血变色”倾向。
这充分反映了这一“非常事件”对大多数人的心理打击,连“执法者”也不敢理直
气壮地讲自己在执法,在与非法的“刑事犯罪”斗争。而避免提到学生的先导和参
与,则本身有把学生运动与不法行为加以区分的主观倾向,本意虽是爱护学生,但
也不能删改事实。

  其四,不存在所谓“国会纵火案”;但隐瞒真相得不偿失。

  通过三种材料的比较,我可以消除《癫狂》因删节警察行为而带来的误会。这
种误会,在本人的《八九民运史》中,是以一种“疑惑”口吻存在的。那就是认为
:在长达30―40多小时的时间内,警察任犯罪分子打砸抢烧,是出于“嫁祸于
”民运,储备镇压借口的考虑。这就是当时就“西安、长沙事件”流传很广的所谓
希特勒的“国会纵火案”的翻版说。而事实上,警察一开始就行动了,而且在犯错
误,只是没有报道而已。如果当时就有客观报道存在,那么,学生、民众虽然也会
有气愤情绪发生,但这种情绪会得到一定释放,会引导事物走向自我清理,保持朝
野对话的格局。而一旦这种仇恨转化为一种不能名言的恐惧和防范,事物也就转化
为后面隐藏的是更大的颠覆能量的积蓄了。

  就此而论,“西安事件”可以总结出这样一条教训:舆论的封杀,比打人的害
处更大!

注释:
  (注一)4月25日上午9时,邓小平在家中听取了李鹏、杨尚昆、乔石、胡
启立、姚依林、李锡铭、陈希同等人的汇报。在汇报中,李鹏说:“目前北京已发
生连续两次冲击新华门事件,长沙、西安出现了四二二打砸抢烧事件,武汉也已多
次发生学生在长江大桥游行堵塞京广大动脉事件,这些都严重破坏了社会的安定团
结,扰乱了社会秩序。我们常委的几位同志一致认为,这是一场动乱,必须依法尽
快予以制止。”各人汇报完毕后,邓小平说:“我完全赞同中央常委的决定。这不
是一般的学潮。学生闹事到今天已经十天,我们采取了很多的容忍和克制态度。但
是,事情并不以我们的意志为转移。极少数人利用了学生,他们的目的就是要搞散
人心,搞乱全国。”邓小平环视大家后,继续说,“这是一场有计划的阴谋,其实
质是要从根本上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否定社会主义制度。要向全党和全国人民
讲清楚,这是摆在全党和全国人民面前的一场严重的政治斗争。必须旗帜鲜明地反
对这场动乱。”邓小平的话既是对中央常委决定的支持,更是对这次学潮性质的最
后拍板。
  (注二)大地出版社1989年8月版
  (注三)国防科大出版社1989年11月版
  (注四)见《颠狂的蛇年之夏――1989:学潮、动乱、暴乱纪实》,47
页。
  (注五)自17日起,已成为西安悼念活动中心的新城广场,每天都有上万人
聚集。
  (注六)《六四真相》无“西安事件”4月21日的报道,此处时间应是4月
20日午夜以后,21日凌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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