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中国统一促进会、全加华人联合会及专业人士协会是什么组织

contrac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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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用林最近在西门菲沙大学位于温市中心的校区进行了演说是宣称:

加拿大约有1000名中国间谍在活动,其中有些人是“专项商业和高科技间谍”, 有些人是“外围组织”。

中国间谍的运作是“广布线人,重点突击”,因此线人多数是一些商人或当地的社团。甚至利用当地的留学生,因为留学生年轻,没有经验。

陈用林更在现场点名指出,加拿大中国统一促进会、全加华人联合会及专业人士协会就是中国的“间谍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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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用林更在现场点名指出,加拿大中国统一促进会、全加华人联合会及专业人士协会就是中国的“间谍组织”。

按SARS时,中国的专业语言,以上三亲共组织应该是 “疑似” 间谍组织。
 
看法没用,疑似没有用,既然是民主法制社会,那你抓她个间谍现行好了,走正规司法程序控告间谍罪,在媒体上乱讲那算什么。除了混淆视听,没有间谍现行和证据,信口雌黄,那将造成纳税人的钱的浪费,而且可以有诽谤罪。

既然是小资,既然是未来世界的希望,伟大的中产阶级,那当然要关心自己纳的税的走向。

要玩就要遵守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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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法没用,既然是民主法制社会,那你抓她个间谍现行好了,但是不要浪费纳税人的钱,没有间谍现行和证据,信口雌黄,那将造成纳税人的钱的浪费,而且可以有诽谤罪。

你真觉得那几个亲共组织敢告陈诽谤罪?

真的上了法庭,陈可以要求警方或情报部门公开那几个组织和使馆互动的情况,那样,某些人可能就真的有麻烦了。

如果真的以为加拿大警方或情报部门没有监视那几个组织,那可真是白痴了,而现在,也只有白痴还要加入或参与那几个亲共组织的活动。除非不想在加拿大混了,或者另有所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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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真觉得那几个亲共组织敢告陈诽谤罪?

真的上了法庭,陈可以要求警方或情报部门公开那几个组织和使馆互动的情况,那样,某些人可能就真的有麻烦了。

如果真的以为加拿大警方或情报部门没有监视那几个组织,那可真是白痴了,而现在,也只有白痴还要加入或参与那几个亲共组织的活动。除非不想在加拿大混了,或者另有所图。

打嘴仗没意思,既然是陈先挑的头,那他怎么不首先上法庭,拿出证据告对方间谍,警方和RCMP的证据也算数,如果有的话,让我们看看热闹。这样只是在媒体上嚷嚷,太对不起观众。他输了,省得以后这样随口就讲,加拿大不用养这号人,浪费纳税人的钱。他没输,那么加拿大可以清除间谍组织,算是纳的税用到了正当的地方。

小资当然要在乎自己纳的税。未来世界的希望,中产阶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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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嘴仗没意思,既然是陈先挑的头,那他怎么不首先上法庭,拿出证据告对方间谍,警方和RCMP的证据也算数,如果有的话,让我们看看热闹。这样只是在媒体上嚷嚷,太对不起观众。他输了,省得以后这样随口就讲,加拿大不用养这号人,浪费纳税人的钱。他没输,那么加拿大可以清除间谍组织,算是纳的税用到了正当的地方。

小资当然要在乎自己纳的税。未来世界的希望,中产阶级。

你糊涂了,现在是那三个组织应该告陈污蔑,而不是陈告那三个组织。再说,污蔑是民事诉讼,需要那三个组织首先告诉,而间谍,是刑事诉讼,不需要陈个人发起。

顺便说一下,全加华人联合会已经发表声明,声称保留告陈的权力,我还真的很希望他们真的到法庭上对质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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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糊涂了,现在是那三个组织应该告陈污蔑,而不是陈告那三个组织。再说,污蔑是民事诉讼,需要那三个组织首先告诉,而间谍,是刑事诉讼,不需要陈个人发起。

顺便说一下,全加华人联合会已经发表声明,声称保留告陈的权力,我还真的很希望他们真的到法庭上对质一下。

不对巴,间谍罪是实打实的大罪,这怎么能就说说就完了。间谍罪不是这样处理的,也不是靠随口一说的。加拿大政府如果告,陈可以当证人亚,既然有人认为警察和RCMP都在盯着那三个组织,也有证据。

按照民主法制社会的无罪推定原则,没有定罪前那都是无罪,而且既然连起诉都没有,那么就更是没边的事情。我觉得有人说那个什么和大使馆联系之类的也就是个嘴仗而已。

这个陈就是打打嘴架把水搅混。而如果那三个组织过激反应反倒帮了陈的忙。他们似乎在以静制动。既然是陈先挑起的,那么只是保留告的权利,但什么时候告,却要等等看,觉得他们的这个处理是对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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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对巴,间谍罪是实打实的大罪,这怎么能就说说就完了。间谍罪不是这样处理的,也不是靠随口一说的。加拿大政府如果告,陈可以当证人亚,既然有人认为警察和RCMP都在盯着那三个组织,也有证据。

按照民主法制社会的无罪推定原则,没有定罪前那都是无罪,而且既然连起诉都没有,那么就更是没边的事情。我觉得有人说那个什么和大使馆联系之类的也就是个嘴仗而已。

这个陈就是打打嘴架把水搅混。而如果那三个组织过激反应反倒帮了陈的忙。他们似乎在以静制动。既然是陈先挑起的,那么只是保留告的权利,但什么时候告,却要等等看,觉得他们的这个处理是对头的。

所以我说,真的上了法庭,陈可以要求警方或情报部门公开那几个组织和使馆互动的情况,那样,某些人可能就真的有麻烦了。

提醒一下,911以后,有一批在加拿大的中东人,被加拿大情报机关列在 Watch List 上的恐怖主义嫌疑,虽然没抓人,但是一直被监视,甚至和他们接触的人,也可能被监视。前一段 Maher Arar 那个案子虽说是冤案,但是从公开的报告来看,那哥们就是因为和被监视的某恐怖主义嫌疑人有接触,而被加拿大和美国情报部门盯上了,Maher Arar 被冤枉了,但是报告中提到的被监视的恐怖主义嫌疑,并没有被排除,但是至今也没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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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说,真的上了法庭,陈可以要求警方或情报部门公开那几个组织和使馆互动的情况,那样,某些人可能就真的有麻烦了。

提醒一下,911以后,有一批在加拿大的中东人,被加拿大情报机关列在 Watch List 上的恐怖主义嫌疑,虽然没抓人,但是一直被监视,甚至和他们接触的人,也可能被监视。前一段 Maher Arar 那个案子虽说是冤案,但是从公开的报告来看,那哥们就是因为和被监视的某恐怖主义嫌疑人有接触,而被加拿大和美国情报部门盯上了,Maher Arar 被冤枉了,但是报告中提到的被监视的恐怖主义嫌疑,并没有被排除,但是至今也没抓人。

不管怎么监视,不管怎么嫌疑。


法制社会的原则叫做无罪推定必须遵守,不能信口雌黄地上嘴唇一碰下嘴唇就是有罪。

所以陈就是把水搅混。
 
基本上都是没干什么正事的协会。中国人的协会多如牛毛,但是没有一个能真正代表华人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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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怎么监视,不管怎么嫌疑,法制社会的原则叫做无罪推定。

有罪无罪,是法庭的事,陈的言论,不代表法庭,陈作为个人宣称那三个组织是恐怖组织,也不代表他们就有罪了,那三个组织觉得冤枉,完全可以告陈,但那是民事案件。

不过陈的话,倒是给加拿大华人提了个醒,别稀里糊涂地入了个在加拿大 Watch List 上的‘爱国’组织。

就凭这,那三个组织如果不告陈,真他们的是缩头乌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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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罪无罪,是法庭的事,陈的言论,不代表法庭,陈作为个人宣称那三个组织是恐怖组织,也不代表他们就有罪了,那三个组织觉得冤枉,完全可以告陈,但那是民事案件。

不过陈的话,倒是给加拿大华人提了个醒,别稀里糊涂地入了个在加拿大 Watch List 上的‘爱国’组织。

就凭这,那三个组织如果不告陈,真他们的是缩头乌龟了。

总之就是一场嘴仗。陈也看好了是一场嘴仗。相互打嘴仗,足够了。

本来大家也没什么兴趣加入什么华人社团。要加入就加入地球联盟党巴。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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