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翰烽 ]
发表时间: 2007-07-23 09:55:43
http://bbs1.people.com.cn/postDetail.do?boardId=2&view=1&id=2916162
前日,饱受七天“医闹”困扰被迫停业的武夷山市妇幼保健院,最终以补偿家属22万元的协商处理收场。此次事件是从6日开始的,当时有关部门提出了协商处理、医疗事故鉴定、司法程序三个方案,可是家属根本不理会,一边采取砸、送花圈、燃放鞭炮等过激行为围攻医院,一边要价200万,导致医院不得不停业七天。武夷山市城关派出所的一位警员向记者表示,在这起“医闹”事件中,估计有“职业医闹”参与,但他们尚未掌握相关证据。(新华网引自《东南快报》2007年7月14日)
近几年来,“医闹”成为医患关系推波助澜的一股暗流,在不少地方愈演愈烈,成为一些地方医患纠纷演变成群体事件的“重要力量”,尽管有些证据无法掌握,实际上从他们运作的方法和手段早已具备“医闹”的特征。从本质上讲, “医闹”也是“黑道”的一种,所谓“黑道”,或参与的人员本身就是黑恶势力,或采取的手段方法是“黑色”的,非正式的、法律的,总之,这是一种与政府、与社会、与正义、与法律相背离的破坏性较强的对抗力量。
在各地日益增多的群体事件当中,都有“黑道”的“影子”,他们或是直接组织和参与,或是幕后指挥和操纵,或是夹杂其中,伺机煽风点火,如此种种,各有形态。
本人亲自参与和目睹了多次群体性事件的处理,发现他们都有一个明显的特征,那就是不讲法律、不讲道理,先把事情“闹大”,吓住你再说,而这样的事或是点子,一般又都不是“受害人”想出来的,而是由地下“专业人士”想出来的。比如有一次,一人因病刚刚送到医院就死了,患者家属以此要挟医院,要求赔偿,院方坚持不予赔偿,最后家属一方从各地找来几十个人,他们或手持管制刀具、或手持棍棒,当地政府急调大批警察,对此也只能旁观相互对峙,最后在如此高压之下,医方以几千元的补偿收场。
“黑道”之所以频频现身群体性事件,之所以频频得手,也是有着深刻原因的。在我国的封建社会时代,江湖规矩、江湖手段也是处理各种矛盾和事件一个不可或缺的手段,大行其道,因此,“私法”弥漫,所谓报杀父之仇、夺妻之恨,个人都是可以的,其实也是一种“黑道”手法的表现形式。在今天,有几点是值得注意的:
一是政府的缺位和不作为让“黑道”有隙可趁。在一些地方,群众出现了困难和事情,政府往往反应不很及时,处理也不够果断,结果也让群众不够满意,甚至有的地方根本就没有政府部门的身影,这让群众感到十分失望,有政府门路的不愁,而老实的就忍气吞声,无路可寻。由于政府的缺位与不作为,善于“私法”解决的“黑道”就会找上门来,策划一番,并导演着一场场群体事件。其实,很多群体事件都是这样从小到大的,有的群体事件中闹得最凶的根本就没有受害者的亲属,是很耐人寻味的,而且在那些巨额的补偿费背后,也有他们在其中分一杯羹。而在一些地方“不闹不解决、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的结局,成为了群体事件屡发的根源,这都是政府的不作为引发的。
二是“黑道”利用了群众对于政府平时某些作为的不满情绪。当前,一些地方政府大搞“政绩工程”“面子工程”“形象工程”,对于关系百姓切身利益的民生工程不甚关心,甚至在有的部门与民争利、损害百姓利益之事,也是屡屡发生,表现突出的是执法部门,比如城管部门与小商贩屡屡冲突,火药味极浓;比如公安交警、工商等部门下达创收任务,一些“执法局”变成“执罚局”;比如“看病难” “看病贵”和教育“择校费”等“乱收费”;比如涨幅似“刘翔速度”的房价和屡屡发生的生态灾难等等。都导致了一些地方百姓对于政府的不满情绪,因而,无直接利益的冲突成为了一些地方群体事件的新特征。在这些群体事件中,“黑道”充分利用了群众的这一情绪,推波助澜、煽风点火,这也是不能忽视的。
三是对于“黑道”的惩罚不够到位。由于群体事件十分复杂和特殊,“黑道”与群众相互穿插,识别和取证也相当困难,一些领导也采取息事宁人的态度,导致一些 “黑道”逍遥法外,不论是人,还是行为,都是如此。“法不责众”自古有之,谁还有所忌惮呢?法律、政策、规定在一些人眼里已成一纸空文。
政府应该从不断的群体事件中检讨自己的过失,也应注意“黑道”魅影频现群体事件的危险信号,如果发展得不好,就可能不仅仅是一个人民内部矛盾问题,还可能引发治安问题,甚至是政治问题,这是每一个地方政府都应有的政治敏锐感和责任感。
发表时间: 2007-07-23 09:5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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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日,饱受七天“医闹”困扰被迫停业的武夷山市妇幼保健院,最终以补偿家属22万元的协商处理收场。此次事件是从6日开始的,当时有关部门提出了协商处理、医疗事故鉴定、司法程序三个方案,可是家属根本不理会,一边采取砸、送花圈、燃放鞭炮等过激行为围攻医院,一边要价200万,导致医院不得不停业七天。武夷山市城关派出所的一位警员向记者表示,在这起“医闹”事件中,估计有“职业医闹”参与,但他们尚未掌握相关证据。(新华网引自《东南快报》2007年7月14日)
近几年来,“医闹”成为医患关系推波助澜的一股暗流,在不少地方愈演愈烈,成为一些地方医患纠纷演变成群体事件的“重要力量”,尽管有些证据无法掌握,实际上从他们运作的方法和手段早已具备“医闹”的特征。从本质上讲, “医闹”也是“黑道”的一种,所谓“黑道”,或参与的人员本身就是黑恶势力,或采取的手段方法是“黑色”的,非正式的、法律的,总之,这是一种与政府、与社会、与正义、与法律相背离的破坏性较强的对抗力量。
在各地日益增多的群体事件当中,都有“黑道”的“影子”,他们或是直接组织和参与,或是幕后指挥和操纵,或是夹杂其中,伺机煽风点火,如此种种,各有形态。
本人亲自参与和目睹了多次群体性事件的处理,发现他们都有一个明显的特征,那就是不讲法律、不讲道理,先把事情“闹大”,吓住你再说,而这样的事或是点子,一般又都不是“受害人”想出来的,而是由地下“专业人士”想出来的。比如有一次,一人因病刚刚送到医院就死了,患者家属以此要挟医院,要求赔偿,院方坚持不予赔偿,最后家属一方从各地找来几十个人,他们或手持管制刀具、或手持棍棒,当地政府急调大批警察,对此也只能旁观相互对峙,最后在如此高压之下,医方以几千元的补偿收场。
“黑道”之所以频频现身群体性事件,之所以频频得手,也是有着深刻原因的。在我国的封建社会时代,江湖规矩、江湖手段也是处理各种矛盾和事件一个不可或缺的手段,大行其道,因此,“私法”弥漫,所谓报杀父之仇、夺妻之恨,个人都是可以的,其实也是一种“黑道”手法的表现形式。在今天,有几点是值得注意的:
一是政府的缺位和不作为让“黑道”有隙可趁。在一些地方,群众出现了困难和事情,政府往往反应不很及时,处理也不够果断,结果也让群众不够满意,甚至有的地方根本就没有政府部门的身影,这让群众感到十分失望,有政府门路的不愁,而老实的就忍气吞声,无路可寻。由于政府的缺位与不作为,善于“私法”解决的“黑道”就会找上门来,策划一番,并导演着一场场群体事件。其实,很多群体事件都是这样从小到大的,有的群体事件中闹得最凶的根本就没有受害者的亲属,是很耐人寻味的,而且在那些巨额的补偿费背后,也有他们在其中分一杯羹。而在一些地方“不闹不解决、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的结局,成为了群体事件屡发的根源,这都是政府的不作为引发的。
二是“黑道”利用了群众对于政府平时某些作为的不满情绪。当前,一些地方政府大搞“政绩工程”“面子工程”“形象工程”,对于关系百姓切身利益的民生工程不甚关心,甚至在有的部门与民争利、损害百姓利益之事,也是屡屡发生,表现突出的是执法部门,比如城管部门与小商贩屡屡冲突,火药味极浓;比如公安交警、工商等部门下达创收任务,一些“执法局”变成“执罚局”;比如“看病难” “看病贵”和教育“择校费”等“乱收费”;比如涨幅似“刘翔速度”的房价和屡屡发生的生态灾难等等。都导致了一些地方百姓对于政府的不满情绪,因而,无直接利益的冲突成为了一些地方群体事件的新特征。在这些群体事件中,“黑道”充分利用了群众的这一情绪,推波助澜、煽风点火,这也是不能忽视的。
三是对于“黑道”的惩罚不够到位。由于群体事件十分复杂和特殊,“黑道”与群众相互穿插,识别和取证也相当困难,一些领导也采取息事宁人的态度,导致一些 “黑道”逍遥法外,不论是人,还是行为,都是如此。“法不责众”自古有之,谁还有所忌惮呢?法律、政策、规定在一些人眼里已成一纸空文。
政府应该从不断的群体事件中检讨自己的过失,也应注意“黑道”魅影频现群体事件的危险信号,如果发展得不好,就可能不仅仅是一个人民内部矛盾问题,还可能引发治安问题,甚至是政治问题,这是每一个地方政府都应有的政治敏锐感和责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