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女子自称能买便宜房, 诈骗1400余万被判无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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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沈阳8月5日电(记者 范春生)沈阳市皇姑区奉天宝山食府经理姜杰自称认识一个房地产开发商,能买到便宜商品房。找她买房的人因此络绎不绝。姜杰借机骗取买房合同,私刻公章,诈骗钱款1400余万元。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以犯诈骗罪,一审判处姜杰无期徒刑。

  姜杰今年44岁。2002年,她通过买房认识了辽宁某房产开发公司的董事长黎某。此后,她开始宣扬自己和黎某关系非常好,黎某有批房子托她卖,自己能够买到别人买不到的便宜房。

  法院查明,从2004年11月起,姜杰的朋友开始找她帮忙买房,姜杰就用自己买房时留下的空白售楼合同和对方签合同,并要求对方先交钱。后来,找她买房的人越来越多,姜杰手里的空白售楼合同开始不够用了,她就想到了以团购为名套取合同的方法。

  2005年7月末,姜杰往沈阳某售楼处打电话说某部队买房,要15套现房。几天后,她前去洽谈,并谈下最低价为每平方米3100元,还当场交了5万元订金。售楼人员以为她是真心买房,就让她带走了15份
商品房买卖合同。到了8月末,姜杰又说不买了,将5万元订金要了回来。售楼人员向她索要商品房买卖合同,她却以“丢了”为名推搪。

  姜杰拿走的合同只是盖了条形戳、没盖商品房买卖合同章和公司法人代表名章的空白合同。她用私刻的公章在空白合同上盖章,继而行骗。如果有人识破骗局,她就允诺买房人以每平方米加价300元的条件退房,然后向被骗人提供透支的支票或写下欠条进行搪塞。就这样,几年间姜杰共诈骗作案33起,骗得巨款。

  在庭审时,黎某公司的工作人员证实:黎某和公司根本没有授权姜杰卖过房子。姜杰知道自己的行为触犯了法律,悄悄做好了出逃准备。2005年10月27日,她乘飞机潜逃到海南省三亚市。同年12月17日,在广东省珠海市落网。

  法院一审除判处姜杰无期徒刑外,还并处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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