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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在网上参与讨论和发表文章被北京市公安局带走调查的北京师范大学女生刘荻18日已经被逮捕。刘荻的父亲日前到“有关部门”询问,被告知她女儿犯了“危害国家安全罪”,已被逮捕。“有关部门”告知他的女儿已经被逮捕,但并不清楚是哪个部门下达的逮捕令,也没有收到正式的逮捕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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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人的权力主义人格
不锈钢老鼠
最近有本关于家庭教育的书,叫《我平庸,我快乐》。从书名就可以看出,这本书与同类作品很不相同。有一天我偶然看到电视上对它的一个“批判会”,结束的时候一位“专家”说:“每个孩子都有做‘人上人’的欲望,我们应该鼓励他们充分发挥自己的潜能……”我以为这位专家想表达的是“自我实现”,但遗憾得很,和大多数国人一样,这位专家追求的其实并不是“充分发挥自己潜能”的“自我实现”,而是做“人上人”的那种权力:那种把别人比下去,打倒别人,把别人踩在脚下,让别人吃苦头,控制别人,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别人的权力欲望。如果对他们说:“‘自我实现’并不是要把别人比下去,相反,它更重视追求过程中“此时此地”的快乐;自我实现者不仅有爱因斯坦、林肯那样的“VIP”,也包括一位成功的家庭主妇(后者无疑是“平庸”的)”,他们一定会感到大惑不解。“自我实现”从本质上是反对权力主义的。但是权力主义似乎是中国人人格结构的基本组成部分。以上的例子不仅体现了权力主义人格中崇拜、追逐权力的方面,还体现了那种丝毫不能容忍摸棱两可的非此即彼思想:对一件事物,你必须旗帜鲜明,要么支持,要么反对;而不能去考虑考虑,自己所反对的事物中究竟有没有几分合理性。由于不能忍受生活中存在的不确定性,权力主义者更愿意把自己交给一个强有力的独裁者,让他替自己做决定;或者交给一种“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思想,这样自己就可以“以不变应万变”,而不必面对这些不确定性。权力主义者不仅仅是“独裁者”,还包括“奴隶”;“独裁者”和“奴隶”是权力主义密不可分的两个方面。
权力主义者的另一个特征是“世上处处有阴谋”的妄想狂。他们自己热衷于追逐权力以控制别人,而且认为别人也是这样对自己的,所以他们不信任别人;非此即彼的思维方式习惯于把人分成“自己人”和“敌人”两个极端二元对立的部分;因此认为“敌人”总是阴谋反对自己,也是必然的了。中国人的妄想狂往往与极端爱国的极权主义结合起来,极为典型的是对“国际反华势力亡我之心不死”的指责:不仅仅五・八使馆事件和南海撞机事件被认为是蓄意(权力主义妄想狂认为,“一切都不是偶然的”);国际上对中国的批评和不同意见被指为“国际反华大合唱”;就连杨澜吴征面对指责时也说:“这是海外一些反动人士的阴谋……”;“核酸营养”的倡导者对待批评时说:“这是国外公司代理人的阴谋,目的是要搞垮我们的民族核酸产业……”我不是说,说这些话的人自己心里就一定真的这么认为,也许他们只是很平常地“拉大旗做虎皮”,但重要的是,他们知道这些说法在中国是有市场的,是迎合了相当多的国人的心理的,是有人买帐的。
把一切都说成是敌人的阴谋,不仅在政治上有转移矛盾、打击异己等用途,在心理上也有其基础。如果说对五・八使馆事件和南海撞机事件的猜疑尚有些事实基础,那么以下一些例子已经近乎病态的妄想:北约轰炸南联盟这件原本与中国无关的事是“冲着中国来的”;一些中国电影在国际上拿奖是因为它们“反映了中国的阴暗面”;最近的故事则是“美国把从中国的来的黑鱼说成是鱼类之敌是‘妖魔化中国’”……这样的例子数不胜数,更极端的例子是,左派刊物《中流》曾经说,日本动画片《圣斗士星矢》和美国动画片《特种部队》“包藏祸心”。应该说的是,这里所说的“妄想狂”与精神病学上说的妄想狂不是一个概念,但是也有共同之处:后者的特点包括“高度自我卷入”和“个人所独有”,换句话说,只有一个人的妄想才是妄想,一群人的妄想就不是妄想;但是精神病的妄想常常是认为有人在害他,把环境中对自己无威胁的事物理解为有威胁(被害妄想),或者把环境中与自己无关的事物理解为都与自己有关,如别人偶然的一句话、一个眼神都被认为是“冲着自己来的”(赵家的狗为何看我两眼?),甚至电视广播都是在谈论自己(关系妄想),这是不是与我们的权力主义者很像呢?一个总怀疑别人要害自己的人,我们说他是一个妄想狂、精神病患者,一个总怀疑别人要害自己的民族,是一个什么样的民族呢?
中国人的权力主义人格是如何形成的?“东方治水社会”理论为我们提供了一个视角。在类似中国、埃及、美索不达米亚的干旱、半干旱农业区,水是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因此这些地方被称为“治水社会”。治水需要一个强大的、集权的、独断的权力机构,因此在治水社会中生活的人们形成了如下的心理特点:集体主义,人们服从集体并且对不服从者严加惩罚;服从性,人们视服从为美德,认为美满的生活就是服从的生活。“士兵没有国王,犹如绵羊没有牧人”,“农民没有地主管家,犹如土地没有农夫”,“工人没有工头,犹如运河里的水没有管理人”;中国类似的话则是“君叫臣死,臣不敢不死”。最后,与集体主义正好相反,治水社会中的人是彼此疏远的、自保的、一盘散沙的。长官必须提防下属的伤害,因而与下属保持很远的距离。在古埃及,一个法老对他的儿子训示:“要远离你的下属,以免遭受到意外的恐怖。不要在一个人的时候接近他们。不要和兄弟推心置腹,也不要交朋友……甚至在你睡觉时,也要注意不要泄露你内心的秘密。”官员之间也要彼此提防。平民则担心不确定的惩罚和制裁,担心官员来找麻烦。当别人出问题时,多害怕受牵连,因而“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各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在《天方夜谈》中,当人们于门前发现尸首时,总是将其移到别人家的门口,以免被官方追究。当遇到溺水者时,人们较少愿意去解救,以免被怀疑为故意淹人。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强大、集权、独断的权力机构使人们追逐、崇拜权力;“集体主义和服从”的心理特点正是权力主义人格中的“求同与顺从”;而人们没有安全感,彼此之间疏远、不信任、相互提防,一盘散沙则正是妄想狂的心理根源。内心缺乏安全感,所以觉得人世险恶,对别人,其实更是对自己充满了敌意和恐惧,因而更愿意把自己交给一个强大的权力。一个人连自己的兄弟、朋友、邻居和同事都不能信任,更不用说信任外国了。我们都生活在一个敌意的世界中不能自拔,而没有注意到其实最大的敌人就在我们的内心中;我们恐惧别人“亡我之心不死”,而真正值得恐惧的,就是这种恐惧本身。
(2)《老妇还乡》:金钱的暴政还是多数的暴政?
不锈钢老鼠
亿万女富翁回到贫困的家乡小镇,同意为镇上捐款10个亿――一半给市政府,一半由各户平分,条件是镇上有人杀死酒店老板伊尔――一个45年前对她始乱终弃的家伙。开始,这个“有着人道主义传统”的小镇义正词严地拒绝了她的条件,然而……镇上居民们却都开始赊帐购买自己原来买不起的奢侈品,他们债欠得越多,就越想杀死伊尔……
伊尔最后还是由小镇居民集体决定处死了。瑞士作家迪伦马特的这出话剧向我们提出的第一个问题是:金钱可以买到什么?
金钱可以买到政权。不必说同时代表政权和暴力的警长在杀死伊尔的过程中扮演的重要角色;也不必说市长亲自出马威胁伊尔,要他接受市民大会对他做出的“裁决”:最具有讽刺意义的是,伊尔是由市民大会“民主”决定处死的。
金钱可以买到暴力。不仅仅当作为“知识分子”的中学校长想要向记者吐露真情时会受到“群众”的威胁,最后处死伊尔的也正是“群众”的手;不仅仅“群众”使用暴力,连市长先生都给伊尔送去了一把手枪,希望他“自我了断”;更不必说那个“警长”了。托夫勒说,工业社会中,金钱取代了暴力成为权力的拥有者。金钱可以购买暴力、可以购买政权,正暗合了托夫勒的断言。
金钱还可以买到“公道”。女富翁口口声声10亿元是为了“买得公道”。原来,伊尔当初为了金钱抛弃了她而与酒店老板的女儿结了婚,还雇人做了伪证;今天,女富翁也要证明金钱的威力,用金钱来买伊尔的命,这就是她要求的“公道”。毫无疑问,女富翁实际上要买的是谎言:曾经企图向外界披露真相的中学校长在市民大会上说:“我们不是为了钱,而是为了公道!”这无疑是本剧极具讽刺性的一幕。此外,“群众”对伊尔“缺德”的谴责和“为了公道”的呼喊,以及最后医生对伊尔“心肌梗死”的诊断,无不是女富翁用钱买得的“公道”。
值得注意的是,居民们真的认为这是为了公道吗?这是可能的。他们可能不仅是在说谎,而且相信自己的谎言。因为伊尔过去毕竟干过坏事。这样居民们就可以把自己贪财的动机崇高化,而不会感到良心不安,反而觉得理直气壮、充满正义感。因此我们可以说,女富翁的金钱还买走了居民们的良心和小镇的“人道主义”。
最后,金钱还可以“买到”家人和爱。伊尔为了金钱抛弃了他所爱的人;女富翁坐在宾馆的凉台上,为了钱而和人结婚、离婚;就连伊尔的妻子儿女,为了钱都准备抛弃他们的丈夫和父亲。这真是金钱的魔力、金钱的暴政。
但是本剧还有另一个问题:多数人的利益永远比少数人的利益重要吗?以前谈到这个问题时我总是说:假如杀死一个人能让大家得到快乐,这个人就是该死的吗?历史上的例子是中世纪的异端审判,据说群众可以从对异端的火刑中得到虐待狂般的满足。现在我要问的是:假如杀死一个人能让全城得到10亿元,那么这个人就是该死的吗?
多数的暴政是以“民主”的形式实现的:市民大会在记者的闪光灯下一致通过接受女富翁的提议,即宣判了伊尔的死刑。这个“一致通过”让我联想起我们的人大会议。当然,人大代表是把自己出卖给了建立在暴力基础上的权力。但是我相信托夫勒的说法,他们现在已经在往把自己出卖给金钱的方向努力。
剧中还有一个小插曲:记者由于照相机中的胶卷用完了没有拍到市民大会表决的镜头,而要求重新表决一次。这种“表演”式的采访是我们常见的。我记得最清楚的一次,是使馆事件之后在人民日报门口的一次“采访”。
造成这种群众暴政的心理机制是什么呢?首先是“搭便车”的心理:每一个人都想:如果别人杀死了伊尔,那10亿元里我也会有一份。出于这种对未来的预期,他们都去赊帐购买奢侈品。这就造成了一种氛围:“每个人都希望别人杀死我!”剧中的伊尔如是说。不光如此,他们(警长、市长、居民等)还对伊尔感到的威胁不管不问,企图给杀人行为大开绿灯。
而后是在集体决策“接受女富翁的提议”时的责任分散:决策是集体做出的,责任自然也由集体承担,不是由我个人承担。因此每个人都可以做出自己一个人时不敢做的决定。集体决策往往比集体中每一个人单独做决策更不负责任。我们可以想象的是:改革开放后的20多年里我们也搞过“大批判”,现在的大批判往往是公开场合每一个人都对被批判者“义愤填膺”,私下里却人人都对他表示同情,表示自己是“不得已的”。
最后处决伊尔的一幕,我们可以看作是集体中的“去个性化”现象:在集体中,每一个人都不再是他们自己,他们可以做出自己一个人时不敢做的事。这种现象在群众暴动中和“戴着面具狂欢”的场合是很典型的。
如果按托夫勒的说法,在现代社会,金钱的权力比之暴力的权力是一种进步的话,那么我们更应该警惕的则是多数的暴政、群众的暴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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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现实主义方案:今天,我们都是自由人
这个标题是受到了“今夜,我们都是美国人”的启发,但是实质却有所不同。
《1984》里说,你怎样显示你对一个人有权力?通过使他受苦!但是换个角度说,如果你不感觉到别人对你有权力,那你就是自由的(太唯心主义了?)。从心理学的观点讲,你是否是自由的,不仅取决于你所处的客观环境,还取决于你的主观环境(心理环境)。只要你感觉自己完全对自己做主,自由决策,那么哪怕你是在纳粹集中营里,或者在……你仍然会是自由的。虽然在客观上GCD或许对我们有权力,但是假如我们感觉不到它,假装它不存在,按照没有它的样子生活,那么从某种意义上说,我们是在自己的生活中把这种权力架空了,让它无放矢之地,它就好象不存在了,我们也就是自由人了。
我曾经想到一个很科幻的主意:随着网络技术越来越先进,今后人们就可以让肉体坐在电脑前面,把大脑神经接到电脑里去,精神就在网络世界里遨游(当然得记得按时吃东西,否则当你的精神回到现实世界来,说不定会发现:你已经饿死了)。当人们的大部分生活是网络世界中的时候,GCD对现实世界控制得再严密,又有多大意义呢?说不定它会发现,人们都不存在于这个世界上,更不用说受它控制了,可它还自觉很有权力呢!
当然,这是个很“塞伯朋克”的主意,你要是觉得它太虚幻了,那么有如下主意供你选择,这是拱卒兄的主张:你可以在自己的生活空间里做一个自由人:不参加政治学习;不看新闻联播和人民日报,只看“反动”书籍;在自己的朋友圈子里畅所欲言……你甚至可以想象自己是一个住在中国的外国人,或者把“中国”当作一个与己有关,不得不与之打交道的邻国,但是对“中国”发生的一切事,你都可以漠不关心,认为是“别国”的事……甚至还可以在自己的屋子里只说英语,在7月4号那天挂美国国旗,把自己当作一个美国人……我有个好玩的小建议:当有人劝你入党的时候,你不妨问一句:“哪个党?”或者说一句:“我对贵党还不了解”。
要是你还是觉得这个主意太惊世骇俗,那么我们可以发起一个“今天,我们都是自由人”的运动,定期(比如每个月一天吧)以自由人的标准行动。在这一天,大家都只说自己想说的话,只做自己想做的事,而不要管什么GCD。然后把自己说过、干过的值得一提的事,写出来贴到网上,供大家欣赏。其余的日子,我们再去参加政治学习,去说违心的话,去……我们还应该用行动吸引越来越多的人参加这场运动。我认为,这也不失为一条有中国特色的自由之路。
不管黑老鼠还是白老鼠 不被猫捉住就是好老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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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现实主义方案:柿油派网虫集体向党和政府投诚
策划:天天拱卒
撰稿:不锈钢老鼠
缘起:黄琦案件
黄琦创办公益性网站“天网”,开展网上寻人业务,曾受到有关方面的表彰。后来因天网“呐喊”揭露打工农民被强迫割阑尾一事而得罪地方当局,被威胁关站。去年六月,黄琦被捕,理由是天网走向论坛中有大量关于6。4、民运、疆独等的帖子。黄琦被捕,至今已有一年多,其间虽多次开庭,但一直没有宣判。
我们认为,黄琦案件纯属冤案,理由如下:
1、 年4月15日起,天网的服务器移往国外,网管亦由海外人员担任,走向论坛中的帖子既不是黄琦所贴,黄琦也没有能力删帖;
2、走向论坛里之所以有上述内容的帖子,是因为天网域名为64tianwang,而域名之所以为64tianwang,是因为在注册登记时,tianwang已被注册,黄琦就在tianwang前加上了注册日期6.4,因此在本案中,黄琦唯一的错误在于,他没有挑个好日子去注册;
3、关于以上两点,海外负责天网BBS(走向论坛、寻人论坛)管理的中国留学生,和曾在论坛上发表6。4等内容帖子的中国民主党海外党部都已发表声明澄清, 宣布承担责任,并向中国最高当局、四川地方当局及负责黄案的司法部门提交书面证词。
4、以上人士虽然宣布承担责任,但其身在海外, 因此并无投案自首情节。而我们这些曾在网上发表大量反动言论的柿油派网虫获悉黄琦案件, 良心发现,深感与黄琦相比, 我们罪孽深重,不忍让黄琦独受牢狱之灾而自己逍遥法外,因此决定集体投案自首,以示公正。方案:
1、某年某月某日某时,全国各地曾在网上发表过反动言论的柿油派网虫,同时前往当地公安机关所在地投案自首(居住在同一城市的网友,可先集合再集体出发),应随身携带换洗衣物等个人生活用品,以及写文章及下载用过的软盘等罪证。到达公安机关后应说明投案自首的原因及与黄琦共进退的决心。
2、为使公安机关战果辉煌,应劝说尽可能多的柿油派网虫投案自首,尤其是著名柿油派,应是首要劝说对象。对于那些没有上过网,或没有在网上发表过反动言论的柿油派人士,应劝说其上网并发表反动言论,为投案自首创造条件。
3、为向全世界宣示我们投案自首的决心,振奋广大公安干警及革命群众的精神,应联络国外及港台各主流新闻媒体和网络新闻机构,以便及时公开我们的行动。
4、由于行动过早败露可能会导致一些网友提前被捕,辜负我们主动投案自首的一片好心,因此方案暂时须严格保密。
1)首先在秘密版内征求意见,对方案的可行性进行论证,充分讨论。在此期间任何人不得将此方案贴于任何公开讨论版,也暂时不得对任何外人提起此事。
(2)征集参加行动者阶段,首先在秘密版,然后在烟雨的公开版,之后再同时在全国所有BBS上征集可靠的同志参加行动。征集时建议采取留言、QQ、E-MAIL等私下方式,和“一传十,十传百”,传给自己信任的人的方法,而不要采取在BBS上发贴的方式。参加行动者须先在方案上签名(真名及ID均可,但鼓励采用真名)。应劝说尽可能多的人,尤其是名人参加行动(见第二条)。
3)联络外国新闻媒体时,应让其保证不提前泄露,而是在行动同时予以报道。
5、行动时间待定。应利用有利时机,如小布什访华等。
6、备用方案:在由于种种原因(如行动提前败露),方案不能实施的情况下,采用备用方案:将方案全文,连同收集到的签名,和鼓吹对曾丽的采访记录同时发往各政府、人大、法院、检察院等上网工程,国内外各大BBS,国外及港台各新闻媒体及网络新闻机构,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等。
7、改进版:对于本案负有更多责任人员(如前文提到的在海外宣布承担责任者),应(1)到天网网站上尽量劝其回国投案自首,以洗雪黄氏不白之冤,催进司法公正;(2)如果他们拒绝,则先采用方案前文(1-6条),用实际行动使他们良心发现,回国投案自首。
欢迎各位同仁多提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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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现实主义方案:上街宣传共产主义
美国畅销书作家欧文.华莱士的小说《特别修正案》中有这样一个情节 :社会学家做了一个实验,将一份在美国历史上有特别重大意义的文件《 人权宣言》拿到大街上去,让路人签名,结果只有很少的几个人愿意签, 甚至还有人说社会学家是共产党嫌疑,要报告联邦调查局。
这篇小说的创作背景大概是五六十年代,麦卡锡时代刚过,不过这和 我们无关。我从这个故事中得到了启发:假如这个故事发生在当今的中国 ,作为重要道具的“文件”是《共产党宣言》――一份在国际共运史上有 特别重大意义的文件,那结果会是如何呢?
因此同志们应该来一次行为艺术实验:让我们走上街去,宣传共产主 义!
我们可以将《共产党宣言》打印出来――不过标题不要《共产党宣言 》,就写《宣言》就可以了――像社会学家一样,拿到大街上找人签名; 也可以像那些满街散发小广告的人那样――如果实在没人要的话,就塞在人家的自行车车筐里,或者贴在电线杆子上。
此外也可以采取街头演讲等多种方式:现在北京不少地方的城市文化 广场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机会,也算社会的一个进步。另外如果有愿意的, 也可以到天安门广场去搞,不过还是有一定危险性的。
至于警察干涉的问题,我们可以振振有辞地辩解:我们是在宣传共产主义嘛,与中央高度保持一致……凭什么人家宣传“专治**”可以,我们宣传共产主义就不可以?
还有同志建议,我们应该用纸糊一个大捐款箱,号召大家为共产党募 捐;甚至建议,宣称我们要成立共产党,号召大家为我们捐款。但此建议我不推荐大家实施,因为:1、担心被控侵犯署名权;2、担心被控诈骗;3 、担心群众前来像我们讨要被共产党无偿占有的金钱,甚至围殴我们……
因在网上参与讨论和发表文章被北京市公安局带走调查的北京师范大学女生刘荻18日已经被逮捕。刘荻的父亲日前到“有关部门”询问,被告知她女儿犯了“危害国家安全罪”,已被逮捕。“有关部门”告知他的女儿已经被逮捕,但并不清楚是哪个部门下达的逮捕令,也没有收到正式的逮捕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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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人的权力主义人格
不锈钢老鼠
最近有本关于家庭教育的书,叫《我平庸,我快乐》。从书名就可以看出,这本书与同类作品很不相同。有一天我偶然看到电视上对它的一个“批判会”,结束的时候一位“专家”说:“每个孩子都有做‘人上人’的欲望,我们应该鼓励他们充分发挥自己的潜能……”我以为这位专家想表达的是“自我实现”,但遗憾得很,和大多数国人一样,这位专家追求的其实并不是“充分发挥自己潜能”的“自我实现”,而是做“人上人”的那种权力:那种把别人比下去,打倒别人,把别人踩在脚下,让别人吃苦头,控制别人,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别人的权力欲望。如果对他们说:“‘自我实现’并不是要把别人比下去,相反,它更重视追求过程中“此时此地”的快乐;自我实现者不仅有爱因斯坦、林肯那样的“VIP”,也包括一位成功的家庭主妇(后者无疑是“平庸”的)”,他们一定会感到大惑不解。“自我实现”从本质上是反对权力主义的。但是权力主义似乎是中国人人格结构的基本组成部分。以上的例子不仅体现了权力主义人格中崇拜、追逐权力的方面,还体现了那种丝毫不能容忍摸棱两可的非此即彼思想:对一件事物,你必须旗帜鲜明,要么支持,要么反对;而不能去考虑考虑,自己所反对的事物中究竟有没有几分合理性。由于不能忍受生活中存在的不确定性,权力主义者更愿意把自己交给一个强有力的独裁者,让他替自己做决定;或者交给一种“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思想,这样自己就可以“以不变应万变”,而不必面对这些不确定性。权力主义者不仅仅是“独裁者”,还包括“奴隶”;“独裁者”和“奴隶”是权力主义密不可分的两个方面。
权力主义者的另一个特征是“世上处处有阴谋”的妄想狂。他们自己热衷于追逐权力以控制别人,而且认为别人也是这样对自己的,所以他们不信任别人;非此即彼的思维方式习惯于把人分成“自己人”和“敌人”两个极端二元对立的部分;因此认为“敌人”总是阴谋反对自己,也是必然的了。中国人的妄想狂往往与极端爱国的极权主义结合起来,极为典型的是对“国际反华势力亡我之心不死”的指责:不仅仅五・八使馆事件和南海撞机事件被认为是蓄意(权力主义妄想狂认为,“一切都不是偶然的”);国际上对中国的批评和不同意见被指为“国际反华大合唱”;就连杨澜吴征面对指责时也说:“这是海外一些反动人士的阴谋……”;“核酸营养”的倡导者对待批评时说:“这是国外公司代理人的阴谋,目的是要搞垮我们的民族核酸产业……”我不是说,说这些话的人自己心里就一定真的这么认为,也许他们只是很平常地“拉大旗做虎皮”,但重要的是,他们知道这些说法在中国是有市场的,是迎合了相当多的国人的心理的,是有人买帐的。
把一切都说成是敌人的阴谋,不仅在政治上有转移矛盾、打击异己等用途,在心理上也有其基础。如果说对五・八使馆事件和南海撞机事件的猜疑尚有些事实基础,那么以下一些例子已经近乎病态的妄想:北约轰炸南联盟这件原本与中国无关的事是“冲着中国来的”;一些中国电影在国际上拿奖是因为它们“反映了中国的阴暗面”;最近的故事则是“美国把从中国的来的黑鱼说成是鱼类之敌是‘妖魔化中国’”……这样的例子数不胜数,更极端的例子是,左派刊物《中流》曾经说,日本动画片《圣斗士星矢》和美国动画片《特种部队》“包藏祸心”。应该说的是,这里所说的“妄想狂”与精神病学上说的妄想狂不是一个概念,但是也有共同之处:后者的特点包括“高度自我卷入”和“个人所独有”,换句话说,只有一个人的妄想才是妄想,一群人的妄想就不是妄想;但是精神病的妄想常常是认为有人在害他,把环境中对自己无威胁的事物理解为有威胁(被害妄想),或者把环境中与自己无关的事物理解为都与自己有关,如别人偶然的一句话、一个眼神都被认为是“冲着自己来的”(赵家的狗为何看我两眼?),甚至电视广播都是在谈论自己(关系妄想),这是不是与我们的权力主义者很像呢?一个总怀疑别人要害自己的人,我们说他是一个妄想狂、精神病患者,一个总怀疑别人要害自己的民族,是一个什么样的民族呢?
中国人的权力主义人格是如何形成的?“东方治水社会”理论为我们提供了一个视角。在类似中国、埃及、美索不达米亚的干旱、半干旱农业区,水是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因此这些地方被称为“治水社会”。治水需要一个强大的、集权的、独断的权力机构,因此在治水社会中生活的人们形成了如下的心理特点:集体主义,人们服从集体并且对不服从者严加惩罚;服从性,人们视服从为美德,认为美满的生活就是服从的生活。“士兵没有国王,犹如绵羊没有牧人”,“农民没有地主管家,犹如土地没有农夫”,“工人没有工头,犹如运河里的水没有管理人”;中国类似的话则是“君叫臣死,臣不敢不死”。最后,与集体主义正好相反,治水社会中的人是彼此疏远的、自保的、一盘散沙的。长官必须提防下属的伤害,因而与下属保持很远的距离。在古埃及,一个法老对他的儿子训示:“要远离你的下属,以免遭受到意外的恐怖。不要在一个人的时候接近他们。不要和兄弟推心置腹,也不要交朋友……甚至在你睡觉时,也要注意不要泄露你内心的秘密。”官员之间也要彼此提防。平民则担心不确定的惩罚和制裁,担心官员来找麻烦。当别人出问题时,多害怕受牵连,因而“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各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在《天方夜谈》中,当人们于门前发现尸首时,总是将其移到别人家的门口,以免被官方追究。当遇到溺水者时,人们较少愿意去解救,以免被怀疑为故意淹人。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强大、集权、独断的权力机构使人们追逐、崇拜权力;“集体主义和服从”的心理特点正是权力主义人格中的“求同与顺从”;而人们没有安全感,彼此之间疏远、不信任、相互提防,一盘散沙则正是妄想狂的心理根源。内心缺乏安全感,所以觉得人世险恶,对别人,其实更是对自己充满了敌意和恐惧,因而更愿意把自己交给一个强大的权力。一个人连自己的兄弟、朋友、邻居和同事都不能信任,更不用说信任外国了。我们都生活在一个敌意的世界中不能自拔,而没有注意到其实最大的敌人就在我们的内心中;我们恐惧别人“亡我之心不死”,而真正值得恐惧的,就是这种恐惧本身。
(2)《老妇还乡》:金钱的暴政还是多数的暴政?
不锈钢老鼠
亿万女富翁回到贫困的家乡小镇,同意为镇上捐款10个亿――一半给市政府,一半由各户平分,条件是镇上有人杀死酒店老板伊尔――一个45年前对她始乱终弃的家伙。开始,这个“有着人道主义传统”的小镇义正词严地拒绝了她的条件,然而……镇上居民们却都开始赊帐购买自己原来买不起的奢侈品,他们债欠得越多,就越想杀死伊尔……
伊尔最后还是由小镇居民集体决定处死了。瑞士作家迪伦马特的这出话剧向我们提出的第一个问题是:金钱可以买到什么?
金钱可以买到政权。不必说同时代表政权和暴力的警长在杀死伊尔的过程中扮演的重要角色;也不必说市长亲自出马威胁伊尔,要他接受市民大会对他做出的“裁决”:最具有讽刺意义的是,伊尔是由市民大会“民主”决定处死的。
金钱可以买到暴力。不仅仅当作为“知识分子”的中学校长想要向记者吐露真情时会受到“群众”的威胁,最后处死伊尔的也正是“群众”的手;不仅仅“群众”使用暴力,连市长先生都给伊尔送去了一把手枪,希望他“自我了断”;更不必说那个“警长”了。托夫勒说,工业社会中,金钱取代了暴力成为权力的拥有者。金钱可以购买暴力、可以购买政权,正暗合了托夫勒的断言。
金钱还可以买到“公道”。女富翁口口声声10亿元是为了“买得公道”。原来,伊尔当初为了金钱抛弃了她而与酒店老板的女儿结了婚,还雇人做了伪证;今天,女富翁也要证明金钱的威力,用金钱来买伊尔的命,这就是她要求的“公道”。毫无疑问,女富翁实际上要买的是谎言:曾经企图向外界披露真相的中学校长在市民大会上说:“我们不是为了钱,而是为了公道!”这无疑是本剧极具讽刺性的一幕。此外,“群众”对伊尔“缺德”的谴责和“为了公道”的呼喊,以及最后医生对伊尔“心肌梗死”的诊断,无不是女富翁用钱买得的“公道”。
值得注意的是,居民们真的认为这是为了公道吗?这是可能的。他们可能不仅是在说谎,而且相信自己的谎言。因为伊尔过去毕竟干过坏事。这样居民们就可以把自己贪财的动机崇高化,而不会感到良心不安,反而觉得理直气壮、充满正义感。因此我们可以说,女富翁的金钱还买走了居民们的良心和小镇的“人道主义”。
最后,金钱还可以“买到”家人和爱。伊尔为了金钱抛弃了他所爱的人;女富翁坐在宾馆的凉台上,为了钱而和人结婚、离婚;就连伊尔的妻子儿女,为了钱都准备抛弃他们的丈夫和父亲。这真是金钱的魔力、金钱的暴政。
但是本剧还有另一个问题:多数人的利益永远比少数人的利益重要吗?以前谈到这个问题时我总是说:假如杀死一个人能让大家得到快乐,这个人就是该死的吗?历史上的例子是中世纪的异端审判,据说群众可以从对异端的火刑中得到虐待狂般的满足。现在我要问的是:假如杀死一个人能让全城得到10亿元,那么这个人就是该死的吗?
多数的暴政是以“民主”的形式实现的:市民大会在记者的闪光灯下一致通过接受女富翁的提议,即宣判了伊尔的死刑。这个“一致通过”让我联想起我们的人大会议。当然,人大代表是把自己出卖给了建立在暴力基础上的权力。但是我相信托夫勒的说法,他们现在已经在往把自己出卖给金钱的方向努力。
剧中还有一个小插曲:记者由于照相机中的胶卷用完了没有拍到市民大会表决的镜头,而要求重新表决一次。这种“表演”式的采访是我们常见的。我记得最清楚的一次,是使馆事件之后在人民日报门口的一次“采访”。
造成这种群众暴政的心理机制是什么呢?首先是“搭便车”的心理:每一个人都想:如果别人杀死了伊尔,那10亿元里我也会有一份。出于这种对未来的预期,他们都去赊帐购买奢侈品。这就造成了一种氛围:“每个人都希望别人杀死我!”剧中的伊尔如是说。不光如此,他们(警长、市长、居民等)还对伊尔感到的威胁不管不问,企图给杀人行为大开绿灯。
而后是在集体决策“接受女富翁的提议”时的责任分散:决策是集体做出的,责任自然也由集体承担,不是由我个人承担。因此每个人都可以做出自己一个人时不敢做的决定。集体决策往往比集体中每一个人单独做决策更不负责任。我们可以想象的是:改革开放后的20多年里我们也搞过“大批判”,现在的大批判往往是公开场合每一个人都对被批判者“义愤填膺”,私下里却人人都对他表示同情,表示自己是“不得已的”。
最后处决伊尔的一幕,我们可以看作是集体中的“去个性化”现象:在集体中,每一个人都不再是他们自己,他们可以做出自己一个人时不敢做的事。这种现象在群众暴动中和“戴着面具狂欢”的场合是很典型的。
如果按托夫勒的说法,在现代社会,金钱的权力比之暴力的权力是一种进步的话,那么我们更应该警惕的则是多数的暴政、群众的暴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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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现实主义方案:今天,我们都是自由人
这个标题是受到了“今夜,我们都是美国人”的启发,但是实质却有所不同。
《1984》里说,你怎样显示你对一个人有权力?通过使他受苦!但是换个角度说,如果你不感觉到别人对你有权力,那你就是自由的(太唯心主义了?)。从心理学的观点讲,你是否是自由的,不仅取决于你所处的客观环境,还取决于你的主观环境(心理环境)。只要你感觉自己完全对自己做主,自由决策,那么哪怕你是在纳粹集中营里,或者在……你仍然会是自由的。虽然在客观上GCD或许对我们有权力,但是假如我们感觉不到它,假装它不存在,按照没有它的样子生活,那么从某种意义上说,我们是在自己的生活中把这种权力架空了,让它无放矢之地,它就好象不存在了,我们也就是自由人了。
我曾经想到一个很科幻的主意:随着网络技术越来越先进,今后人们就可以让肉体坐在电脑前面,把大脑神经接到电脑里去,精神就在网络世界里遨游(当然得记得按时吃东西,否则当你的精神回到现实世界来,说不定会发现:你已经饿死了)。当人们的大部分生活是网络世界中的时候,GCD对现实世界控制得再严密,又有多大意义呢?说不定它会发现,人们都不存在于这个世界上,更不用说受它控制了,可它还自觉很有权力呢!
当然,这是个很“塞伯朋克”的主意,你要是觉得它太虚幻了,那么有如下主意供你选择,这是拱卒兄的主张:你可以在自己的生活空间里做一个自由人:不参加政治学习;不看新闻联播和人民日报,只看“反动”书籍;在自己的朋友圈子里畅所欲言……你甚至可以想象自己是一个住在中国的外国人,或者把“中国”当作一个与己有关,不得不与之打交道的邻国,但是对“中国”发生的一切事,你都可以漠不关心,认为是“别国”的事……甚至还可以在自己的屋子里只说英语,在7月4号那天挂美国国旗,把自己当作一个美国人……我有个好玩的小建议:当有人劝你入党的时候,你不妨问一句:“哪个党?”或者说一句:“我对贵党还不了解”。
要是你还是觉得这个主意太惊世骇俗,那么我们可以发起一个“今天,我们都是自由人”的运动,定期(比如每个月一天吧)以自由人的标准行动。在这一天,大家都只说自己想说的话,只做自己想做的事,而不要管什么GCD。然后把自己说过、干过的值得一提的事,写出来贴到网上,供大家欣赏。其余的日子,我们再去参加政治学习,去说违心的话,去……我们还应该用行动吸引越来越多的人参加这场运动。我认为,这也不失为一条有中国特色的自由之路。
不管黑老鼠还是白老鼠 不被猫捉住就是好老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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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现实主义方案:柿油派网虫集体向党和政府投诚
策划:天天拱卒
撰稿:不锈钢老鼠
缘起:黄琦案件
黄琦创办公益性网站“天网”,开展网上寻人业务,曾受到有关方面的表彰。后来因天网“呐喊”揭露打工农民被强迫割阑尾一事而得罪地方当局,被威胁关站。去年六月,黄琦被捕,理由是天网走向论坛中有大量关于6。4、民运、疆独等的帖子。黄琦被捕,至今已有一年多,其间虽多次开庭,但一直没有宣判。
我们认为,黄琦案件纯属冤案,理由如下:
1、 年4月15日起,天网的服务器移往国外,网管亦由海外人员担任,走向论坛中的帖子既不是黄琦所贴,黄琦也没有能力删帖;
2、走向论坛里之所以有上述内容的帖子,是因为天网域名为64tianwang,而域名之所以为64tianwang,是因为在注册登记时,tianwang已被注册,黄琦就在tianwang前加上了注册日期6.4,因此在本案中,黄琦唯一的错误在于,他没有挑个好日子去注册;
3、关于以上两点,海外负责天网BBS(走向论坛、寻人论坛)管理的中国留学生,和曾在论坛上发表6。4等内容帖子的中国民主党海外党部都已发表声明澄清, 宣布承担责任,并向中国最高当局、四川地方当局及负责黄案的司法部门提交书面证词。
4、以上人士虽然宣布承担责任,但其身在海外, 因此并无投案自首情节。而我们这些曾在网上发表大量反动言论的柿油派网虫获悉黄琦案件, 良心发现,深感与黄琦相比, 我们罪孽深重,不忍让黄琦独受牢狱之灾而自己逍遥法外,因此决定集体投案自首,以示公正。方案:
1、某年某月某日某时,全国各地曾在网上发表过反动言论的柿油派网虫,同时前往当地公安机关所在地投案自首(居住在同一城市的网友,可先集合再集体出发),应随身携带换洗衣物等个人生活用品,以及写文章及下载用过的软盘等罪证。到达公安机关后应说明投案自首的原因及与黄琦共进退的决心。
2、为使公安机关战果辉煌,应劝说尽可能多的柿油派网虫投案自首,尤其是著名柿油派,应是首要劝说对象。对于那些没有上过网,或没有在网上发表过反动言论的柿油派人士,应劝说其上网并发表反动言论,为投案自首创造条件。
3、为向全世界宣示我们投案自首的决心,振奋广大公安干警及革命群众的精神,应联络国外及港台各主流新闻媒体和网络新闻机构,以便及时公开我们的行动。
4、由于行动过早败露可能会导致一些网友提前被捕,辜负我们主动投案自首的一片好心,因此方案暂时须严格保密。
1)首先在秘密版内征求意见,对方案的可行性进行论证,充分讨论。在此期间任何人不得将此方案贴于任何公开讨论版,也暂时不得对任何外人提起此事。
(2)征集参加行动者阶段,首先在秘密版,然后在烟雨的公开版,之后再同时在全国所有BBS上征集可靠的同志参加行动。征集时建议采取留言、QQ、E-MAIL等私下方式,和“一传十,十传百”,传给自己信任的人的方法,而不要采取在BBS上发贴的方式。参加行动者须先在方案上签名(真名及ID均可,但鼓励采用真名)。应劝说尽可能多的人,尤其是名人参加行动(见第二条)。
3)联络外国新闻媒体时,应让其保证不提前泄露,而是在行动同时予以报道。
5、行动时间待定。应利用有利时机,如小布什访华等。
6、备用方案:在由于种种原因(如行动提前败露),方案不能实施的情况下,采用备用方案:将方案全文,连同收集到的签名,和鼓吹对曾丽的采访记录同时发往各政府、人大、法院、检察院等上网工程,国内外各大BBS,国外及港台各新闻媒体及网络新闻机构,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等。
7、改进版:对于本案负有更多责任人员(如前文提到的在海外宣布承担责任者),应(1)到天网网站上尽量劝其回国投案自首,以洗雪黄氏不白之冤,催进司法公正;(2)如果他们拒绝,则先采用方案前文(1-6条),用实际行动使他们良心发现,回国投案自首。
欢迎各位同仁多提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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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现实主义方案:上街宣传共产主义
美国畅销书作家欧文.华莱士的小说《特别修正案》中有这样一个情节 :社会学家做了一个实验,将一份在美国历史上有特别重大意义的文件《 人权宣言》拿到大街上去,让路人签名,结果只有很少的几个人愿意签, 甚至还有人说社会学家是共产党嫌疑,要报告联邦调查局。
这篇小说的创作背景大概是五六十年代,麦卡锡时代刚过,不过这和 我们无关。我从这个故事中得到了启发:假如这个故事发生在当今的中国 ,作为重要道具的“文件”是《共产党宣言》――一份在国际共运史上有 特别重大意义的文件,那结果会是如何呢?
因此同志们应该来一次行为艺术实验:让我们走上街去,宣传共产主 义!
我们可以将《共产党宣言》打印出来――不过标题不要《共产党宣言 》,就写《宣言》就可以了――像社会学家一样,拿到大街上找人签名; 也可以像那些满街散发小广告的人那样――如果实在没人要的话,就塞在人家的自行车车筐里,或者贴在电线杆子上。
此外也可以采取街头演讲等多种方式:现在北京不少地方的城市文化 广场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机会,也算社会的一个进步。另外如果有愿意的, 也可以到天安门广场去搞,不过还是有一定危险性的。
至于警察干涉的问题,我们可以振振有辞地辩解:我们是在宣传共产主义嘛,与中央高度保持一致……凭什么人家宣传“专治**”可以,我们宣传共产主义就不可以?
还有同志建议,我们应该用纸糊一个大捐款箱,号召大家为共产党募 捐;甚至建议,宣称我们要成立共产党,号召大家为我们捐款。但此建议我不推荐大家实施,因为:1、担心被控侵犯署名权;2、担心被控诈骗;3 、担心群众前来像我们讨要被共产党无偿占有的金钱,甚至围殴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