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气象局通报:日本职员在华从事非法观测 临近军事等敏感部门

mamaom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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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职员在华从事非法观测 临近军事等敏感部门

2007年08月31日18:15 来源:中国新闻网
http://politics.people.com.cn/GB/1026/6200880.html



  中国气象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刘宪华今天下午通报了日本职员在上海地区从事非法观测活动等三起涉外气象探测违法案件。

  据介绍,最近随着对外开放和国际合作活动日益增多,境外有很多的组织和个人借助一些国际合作项目到国内非法设置一些气象观测站,对中国安全和环境有一定的影响,中国气象局将加大这方面的处理力度

  第一个案件是境外人员在上海地区从事非法观测活动。境外人员在上海从事气象观测案。在2005年4月至8月,未经上海气象局批准,在日本东北公益文科任教的某某(女),以上海市公共绿地和居民小区内为核心设立站点39处,采集温度、湿度等气象信息,范围覆盖上海大部分地区,有些观测站点临近国家军事部门和军工企业等敏感部门,擅自从事观测活动严重违反我国《气象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八条,从事气象活动必须经过审批,某教授没有经过审批擅自从事这方面活动,对这个案件气象部门对它进行查出,收缴气象观测器材和数据,另外有关部门对搜集数据本纪本电脑进行删除,我们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同时我们经过教育,当事人认识到自己行为违法行和严重性,表示愿意主动配合查处所有观测点,这是第一起案件。

  第二起案件:太阳能光伏电站是国家发改委新疆自治区发改委和日本新能源产业技术开发机构合作开发的项目,这个开发项目由日方提供资金,设备由日方安装并提供保障,未经当地批准。新疆发改委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日方非法星星峡光伏电站设置气象观测系统,于当年10月开始运行,为六要素无人自动站,由太阳能供电,项目有温度、气象等观测。日方曾多次进疆取走部分数据,并进行有关对比观测,对于这件事情,2005年7月份,气象部门进行离岸查处,封存气象设备,追缴前期数据资料技术卡。与新疆一样,建立光伏电站进行观测,主要是酒泉地区,在这个方面一连串的案件都出现,气象部门都进行了查处。

  第三起案件是西双版纳非法设置气象观测点。2007年1月16日,西双版纳州气象局接到举报,发现有人在该州大勐龙镇勐宋村周围设置气象观测点。随后州气象局组成调查组对此事进行调查。经查2004年中国科学院昆明植物研究所与美国夏威夷大学东西方中心合作开展“西双版纳南坎河小流域土地利用和气候变化的生物多样性研究项目”。项目研究时间从2004年-2007年底截至。研究经费及研究所需设备由夏威夷大学东西方中心资助。该所在未经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批准的情况下,自2004年起在西双版纳州大勐龙镇勐宋、曼伞等地擅自设置气象观测点,定期观测降雨、气温、土壤湿度等数据。从该所了解到,此项目最早建有14个观测点,现存9个观测点。其中有3个点为多要素观测(包括降水、温度、湿度、风速、太阳辐射)、3个点为单要素观测(降水),另外还有3个未进行实地勘查。

  西双版纳州气象局经过详细调查后,将有关情况上报云南省气象局。2007年1月19日,云南省气象局对该案件提出了处理意见: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拆除非法探测设施,收缴非法获取的气象资料以及给予警告,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对于该事件是否有违反国家安全及国家秘密方面的违法行为,由有关部门认定和查处。
 
国家测绘局通报三起日本人来华非法测绘案

2007年07月09日16:38 来源:中新网
http://society.people.com.cn/GB/1062/5965877.html



  今年3月份以来,新疆、上海、江西、贵州等地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查处了多起涉外测绘违法案件,国家测绘局日前在其官方网站对部分案件情况进行了通报。

  通报指出,近年来,随着涉外测绘活动的不断增多,一些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来华非法测绘事件呈多发态势。这些非法测绘事件多以生态环境考察、探险、旅游、考古等形式进行,手段十分隐蔽,测绘数据相当精确,对国家安全构成了隐患。对此,全国各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对涉外测绘活动的监管,加大对涉外测绘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切实维护了国家安全。

  通报强调,由于涉外测绘违法案件手段隐蔽,技术先进,查处工作需要国家安全、保密等部门协调配合,政策性要求高,查处难度大,各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要从国家安全和利益高度,认真贯彻《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来华测绘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规范审批程序,提高监管水平;尽快建立部门间信息通报、配合调查、案件移送、联合办案等工作机制,加强对生态环境考察、探险、旅游、考古等合作领域中有关涉外测绘活动的监管,加大对涉外测绘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同时做好案情通报工作,及时将立案、调查、处理等情况向上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对其他部门或新闻媒体披露案情时,要事先于上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沟通。

  近期三起涉外测绘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一、日本公民相马秀广等人在新疆非法测绘案

  2007年3月,日本公民相马秀广等人在新疆艾比湖区域开展生态环境演变考察活动,未经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使用手持GPS接收机在该区域非法采集地理坐标信息,并将其标注在携带的外文版我国区域地形图上。相马秀广等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七条和《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来华测绘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第三款规定。新疆区测绘局于4月24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对相马秀广等人做出责令停止违法测绘行为、没收测绘工具及测绘成果、罚款人民币2万元的行政处罚。其携带的外文版我国区域地形图由国家安全部门依法予以没收。

  二、日本爱信艾达株式会社北京代表处在沪非法测绘案

  2007年3月,日本爱信艾达株式会社驻北京代表处职员神道大,未经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在上海各主要道路进行导航软件测试活动。该代表处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七条规定。上海市测管办于4月19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对该代表处作出责令停止违法测绘行为、没收测绘成果和测绘工具、罚款人民币2万元的行政处罚。

  三、日本公民佐藤正光等人在赣非法测绘案

  2007年3月,日本公民佐藤正光、水上和则未经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以考古研究名义,在江西南丰、鹰潭、上饶、铅山等地擅自实施测绘活动,所采集的部分地理空间信息数据点涉及重要军事设施和交通枢纽。佐藤正光、水上和则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七条规定,江西省铅山县国土资源局于3月28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对佐藤正光等人作出没收测绘工具和测绘成果、罚款人民币2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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