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难产丈夫拒不签字手术 致死两条人命

飞扬的裙脚

神采飞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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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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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湖
转自人民网
http://opinion.people.com.cn/GB/6569405.html

21日下午4点左右,北京某医院,一名孕妇因难产生命垂危被其丈夫送进医院,面对身无分文的孕妇,医院决定免费入院治疗,而其同来的丈夫竟然却拒绝在医院的剖腹产手术上面签字,焦急的医院几十名医生、护士束手无策,在抢救了3个小时后(19点20分),医生宣布孕妇抢救无效死亡。

  在长达3个小时的僵持过程中,该男子一直对众多医生的苦苦劝告置之不理,该医院的院长亲自到场、110支队的警察也来到医院。为了让该男子签署同意手术单,甚至医院的许多病人及家属都出来相劝,一名住院的病人当场表示:如果该男子签字,则立即奖励他一万元钱。然而所有说服都毫无效果,该男子自言自语道:“她(指妻子)只是感冒,好了后就会自己生了。”过了一会,他开始放声大哭:“再观察观察吧”。医生和其他病人百般劝服下不能打动他,该男子竟然在手术通知单上写上:“坚持用药治疗,坚持不做剖腹手术,后果自负。”为确认其精神没有异常,医院紧调来已经下班的神经科主任,经过询问,其精神毫无异常。

  该医院妇产科医生在3个小时的急救过程中,一方面请110紧急调查该孕妇的户籍,试图联系上她其他家人;一方面上报了北京市卫生系统的各级领导,得到的指示为:如果家属不签字,不得进行手术。在“违法”与“救死扶伤”的两难中,医院的几名主治医生只好动用所用急救药物和措施,不敢“违法”进行剖腹产手术。呼吸机已经无任何作用,几个医生轮番进行心脏按摩。晚7点20分,22岁的孕妇抢救无效死亡。

  看到妻子真的死去,这名男子当场大放悲声,说要签字给妻子手术。 (记者吕卫红)
 
这老公真TMD非人类
虎毒不食子,他不但亲手杀了自己尚在腹中的孩子,还害了自己老婆。
没有钱固然是原因。
但是,真的男人,敢于正视贫穷的现状,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知穷而上进,才是真的勇士。
这个男人,不是男人。。。
 
在加拿大手术都不用钱。加拿大和中国,那个才是社会主义?

是谁将中国的医疗事业产业化?基本的人道概念都没有。。。
 
"面对身无分文的孕妇,医院决定免费入院治疗"
马甲同学,你肯定漏看了这句话.
 
是啊,看清楚再发感慨,别什么都逆反。
 
作为夫妻, 也是独立个体,但是一方的生命权,却掌握在另一方的手中。这本身是很奇怪的事情。
 
作为夫妻也是独立个体,但是一方的生命权,却掌握在另一方的手中。这本身是很奇怪的事情。

西方社会出事之后,总是反思制度,而不是个体。而我们总是对个体谩骂诅咒。对于这个事件,我们应该反思的是制度,而不是那个丈夫。其实,现行的制度是为了使得医院在医患矛盾纠纷中,避免麻烦,而不是为了患者着想。



[ZT] “丈夫拒签字孕妇难产亡”引发制度反思

 21日下午,北京朝阳医院,一名孕妇因难产生命垂危被其丈夫送进医院,面对身无分文的孕妇,医院决定免费入院治疗,而其同来的丈夫竟然拒绝在医院的剖腹产手术单上签字,焦急的医院几十名医生、护士束手无策,在抢救了3个小时后,医生宣布孕妇抢救无效死亡。在3个小时的抢救过程中,医院向卫 生系统领导请示的结果却是“不签字不手术”。

  在众目睽睽之下,在极度的痛苦中,两条生命陨落了,而所有当事人竟然都不会受到制裁,因为他们严格执行着制度。毫无疑问,在孕妇丈夫拒绝手术签字的情况下,北京某医院严格按照制度办事,而且也在制度范围中竭尽所能地采取了一切可能的办法,但是血淋淋的结果提醒我们必须跳出繁文缛节的制度条文,站在对人的生命权尊重的高度,重新审视看似科学先进的制度背后残酷、无奈的一面。

  一个文明的社会中,当一个公民无可依靠自己的家庭成员时,社会就应该是他(她)坚强的、最后的后盾。而且,文明的底线就是生存,一个公民的生存权受到公然的威胁时,所有附着在社会成员间的种种制度羁绊都应该为其让路。只看到制度,而看不到生命;只尊重制度,而不尊重生命;手握救死扶伤大权,而敬畏束手束脚的制度;宁可要法律保护的不作为下事故免责,不要道德推崇的当机立断下权益变通。悲剧的伏笔已经埋在了医疗行业规章制度的细节深处,悲剧的发生只是早晚的事情。

  制度的日趋严密,包含了医院在一再的医患矛盾纠纷中“亡羊补牢”出来的“智慧”。现在,患者家属知情同意是医疗行业规章制度的要求。按规定,所有手术、治疗的每一步都必须有明确的记录,包括谈话签字过程。再简单的医疗操作,只要有可能对患者造成损害,医生都必须征求患者或其家属的意见。

  但是,对医疗行业规章制度的完善和尊重,不能代替医院医生在紧急事件中的灵活变通性,不能代替对医患关系和谐环境的整体修复,不能代替对种种行业作茧自缚行为的反击勇气,不能凌驾在公民生命权之上。

  在生命面前,我们每一个人都没有资格去剥夺他人正当生存的权力,也没有资格凭借所谓的制度去剥夺一条甚至更多条生命;在生命面前,一切有可能扼杀生命的制度自当退避三舍。

  如果当时的领导能够本着生命至上的原则,勇敢地作出“不签字也要手术”的指示,让医生抛弃顾虑,放心手术,那么,也许就不会有这样的悲剧。

  一切制度设立的终极目的都是为了保证生命能够得到有效的保障,一旦制度碰撞到每一个公民的合法的生命权时,一旦法律制度危及到生命的存在时,那么,我们不仅要问:在这样危及生命的状况之下,卫生部门能否以制度来保障生命,将“家属不签字,医生也要救人”的权利送至每一位大夫的手中,让大夫消除担责的顾虑,大胆抢救,从而不再让生命在不合理的制度面前熄灭。
 
"其实,现行的制度是为了使得医院在医患矛盾纠纷中,避免麻烦,而不是为了患者着想。"

抱歉,不是很理解......这样的见解是不是太极端了
 
作为夫妻也是独立个体,但是一方的生命权,却掌握在另一方的手中。这本身是很奇怪的事情。

西方社会出事之后,总是反思制度,而不是个体。而我们总是对个体谩骂诅咒。对于这个事件,我们应该反思的是制度,而不是那个丈夫。其实,现行的制度是为了使得医院在医患矛盾纠纷中,避免麻烦,而不是为了患者着想。

:cool::cool::cool::cool::cool:

病人可不可以为自己签字或点头呢?为什么一定要家属?是不是为了保证医疗费有人付呢?
 
再翻了翻前阵子看到的贴,没这一句。

http://bbs.comefromchina.com/forum140/thread533184.html


21日下午4点左右,北京某医院,一名孕妇因难产生命垂危被其丈夫送进医院,面对身无分文的孕妇,医院决定免费入院治疗,而其同来的丈夫竟然却拒绝在医院的剖腹产手术上面签字,焦急的医院几十名医生、护士束手无策,在抢救了3个小时后(19点20分),医生宣布孕妇抢救无效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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