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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雄》虽然被认为是近年“防范盗版措施最严密的”一部电影,首映式上连记者的摄影包都差点被保安“扣留”,有关方面还拿出400万元作为举报《英雄》盗版奖励基金。但是《英雄》去年12月20日在全国公映,第二天即发现盗版,传言数量超过万张,这个盗版版本也被称为“天下第一盗”……究竟是谁最早“盗版”《英雄》?他从中获利多少?将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盗版《英雄》现身神速
江苏南通是最早发现《英雄》盗版碟的城市。去年12月20日,南通三大电影院和全国其他地区一道同步上映《英雄》,第一天票房就超过了30万元。然而出人意料的是,南通市某音像店第二天就出现了盗版《英雄》碟片,虽然碟片制作粗糙,但售价仅10元。
“南通发现盗版《英雄》”的消息很快就被嗅觉灵敏的“线人”捕捉到,拥有正版《英雄》音像版权的广东飞仕影音有限公司和广东伟佳音像制品有限公司立即向文化部举报,此时已经有南通市民打电话给“110”,举报“有人在卖《英雄》盗版碟”。
以前的热点影片,盗版一般在公映10天左右出现。这次《英雄》刚刚公映第二天就发现盗版,其速度之快令人咋舌。有关人士作出这样的判断:如果没有精心的策划和强大的生产能力,根本做不到这一切―――用他的话来形容就是:“《英雄》遇到‘天下第一盗’!”
“那天我正在吃饭,听到这个消息碗一扔就调集稽查队员赶往被举报的那家音像店。”南通市文化局市场管理处处长李中慧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我当时心情真是十分惊讶。因为《英雄》公映前我们还专门对全市的音像市场进行了梳理式检查,力争堵住有可能出现盗版的每个‘源头’,但是盗版居然在公映第二天就冒出来了,真是让人不敢相信!”
12月22日,南通市文化局市场管理稽查队从被举报的音像店里搜出了40多张盗版《英雄》光盘。这些光盘制作粗糙,包装简陋,跟一般生产线上下来的盗版碟有很大区别。南通市文化局局长黄振平说:“在公映第二天就发现盗版,而且是在南通,加上这盗版碟的粗制滥造,我们判断它不应该是从外地流入的!”
音像店老板提供重要线索
盗版《英雄》乃南通“土产”很快得到证实,因为碟中间或传来的观众耳语就是南通口音。而且播放到中途时,片子忽然抖了一下,镜头中忽然出现了影院的一面内墙。尽管偷录的人很快调整了镜头,但是稽查队员们马上判断出偷录地点就在南通电影院,而且是在它的包厢中。“南通市只有三家电影院,每一家我们都很熟悉,虽然只是一个镜头,但是绝对不会认错。”李中慧告诉记者。
去年12月23日,稽查队员暗访了南通其他音像店,都没有发现盗版《英雄》,但在那家被举报的音像店中再次发现盗版《英雄》,店主因此被处以1万元重罚。在强大的压力下,该店主终于吐露实情:这些盗版碟是从一位住在附近的年轻人那里买的,但是他并不知道那人的具体地址。
南通市文化局立即将情况通报给市公安局,公安局派出专人协助侦破此案。根据那人的长相、年龄、口音等特点,又经过一整天排查,12月24日深夜,调查人员终于在南通近郊一出租房内找到了嫌疑人陈伟(化名)。
稽查队负责人黄义说:“进屋前我还以为里面大概藏着大批盗版音像制品呢,结果进去发现,除了一台有刻录功能的电脑之外,这里没有别的东西可以用来制作盗版碟。”尽管调查人员的到来让陈伟非常惊讶,但他拒不承认自己制作了盗版碟,还否认自己看过影片《英雄》。但是黄义在他床上发现了一张南通电影院12月20日中午12时20分的电影票,播出的正是《英雄》。
改片头是出于“好玩”
与公安人员一起对陈伟及其女友进行讯问的黄义告诉记者,陈伟开始一直不承认他就是盗版碟的制作者,还是他的女朋友忍不住说了实情:去年12月20日南通电影院公映《英雄》,陈伟和她带着一部索尼家用摄像机进了影院,并买了两张楼上较隐蔽的包厢的票,偷拍了《英雄》全片。回家后陈伟将录像带上的内容转入电脑中,并刻成了光盘。
黄义还告诉记者,原来陈伟已经把电脑中有关《英雄》的内容都给删除了,所以他根本不把这当回事。为此调查人员连夜请来南通市有名的电脑专家,将陈伟硬盘中删除掉的内容进行恢复,终于掌握了陈伟刻录《英雄》的时间、次数等重要证据。
见无法抵赖,陈伟这才承认偷录《英雄》并制作盗版都是他干的。他12月20日中午偷录了电影后,于12月21日早晨制作了第一张盗版光盘。黄义说,这个年轻人显然并没有意识到这种行为的严重性,回答问题时轻描淡写。“我们问他是怎么想到制作盗版《英雄》的,他说是为了挣回那60元包厢电影票钱;再问他为什么要把‘中国电影合作制片公司协助拍摄’改成‘中国电影盗版制片公司协助拍摄’,他的回答竟是这样做很有成就感,很好玩!”
据了解,陈伟制作的盗版《英雄》共63张,他以5元一张卖到了音像店,音像店再以10元的价格出售。
盗版《英雄》现身神速
江苏南通是最早发现《英雄》盗版碟的城市。去年12月20日,南通三大电影院和全国其他地区一道同步上映《英雄》,第一天票房就超过了30万元。然而出人意料的是,南通市某音像店第二天就出现了盗版《英雄》碟片,虽然碟片制作粗糙,但售价仅10元。
“南通发现盗版《英雄》”的消息很快就被嗅觉灵敏的“线人”捕捉到,拥有正版《英雄》音像版权的广东飞仕影音有限公司和广东伟佳音像制品有限公司立即向文化部举报,此时已经有南通市民打电话给“110”,举报“有人在卖《英雄》盗版碟”。
以前的热点影片,盗版一般在公映10天左右出现。这次《英雄》刚刚公映第二天就发现盗版,其速度之快令人咋舌。有关人士作出这样的判断:如果没有精心的策划和强大的生产能力,根本做不到这一切―――用他的话来形容就是:“《英雄》遇到‘天下第一盗’!”
“那天我正在吃饭,听到这个消息碗一扔就调集稽查队员赶往被举报的那家音像店。”南通市文化局市场管理处处长李中慧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我当时心情真是十分惊讶。因为《英雄》公映前我们还专门对全市的音像市场进行了梳理式检查,力争堵住有可能出现盗版的每个‘源头’,但是盗版居然在公映第二天就冒出来了,真是让人不敢相信!”
12月22日,南通市文化局市场管理稽查队从被举报的音像店里搜出了40多张盗版《英雄》光盘。这些光盘制作粗糙,包装简陋,跟一般生产线上下来的盗版碟有很大区别。南通市文化局局长黄振平说:“在公映第二天就发现盗版,而且是在南通,加上这盗版碟的粗制滥造,我们判断它不应该是从外地流入的!”
音像店老板提供重要线索
盗版《英雄》乃南通“土产”很快得到证实,因为碟中间或传来的观众耳语就是南通口音。而且播放到中途时,片子忽然抖了一下,镜头中忽然出现了影院的一面内墙。尽管偷录的人很快调整了镜头,但是稽查队员们马上判断出偷录地点就在南通电影院,而且是在它的包厢中。“南通市只有三家电影院,每一家我们都很熟悉,虽然只是一个镜头,但是绝对不会认错。”李中慧告诉记者。
去年12月23日,稽查队员暗访了南通其他音像店,都没有发现盗版《英雄》,但在那家被举报的音像店中再次发现盗版《英雄》,店主因此被处以1万元重罚。在强大的压力下,该店主终于吐露实情:这些盗版碟是从一位住在附近的年轻人那里买的,但是他并不知道那人的具体地址。
南通市文化局立即将情况通报给市公安局,公安局派出专人协助侦破此案。根据那人的长相、年龄、口音等特点,又经过一整天排查,12月24日深夜,调查人员终于在南通近郊一出租房内找到了嫌疑人陈伟(化名)。
稽查队负责人黄义说:“进屋前我还以为里面大概藏着大批盗版音像制品呢,结果进去发现,除了一台有刻录功能的电脑之外,这里没有别的东西可以用来制作盗版碟。”尽管调查人员的到来让陈伟非常惊讶,但他拒不承认自己制作了盗版碟,还否认自己看过影片《英雄》。但是黄义在他床上发现了一张南通电影院12月20日中午12时20分的电影票,播出的正是《英雄》。
改片头是出于“好玩”
与公安人员一起对陈伟及其女友进行讯问的黄义告诉记者,陈伟开始一直不承认他就是盗版碟的制作者,还是他的女朋友忍不住说了实情:去年12月20日南通电影院公映《英雄》,陈伟和她带着一部索尼家用摄像机进了影院,并买了两张楼上较隐蔽的包厢的票,偷拍了《英雄》全片。回家后陈伟将录像带上的内容转入电脑中,并刻成了光盘。
黄义还告诉记者,原来陈伟已经把电脑中有关《英雄》的内容都给删除了,所以他根本不把这当回事。为此调查人员连夜请来南通市有名的电脑专家,将陈伟硬盘中删除掉的内容进行恢复,终于掌握了陈伟刻录《英雄》的时间、次数等重要证据。
见无法抵赖,陈伟这才承认偷录《英雄》并制作盗版都是他干的。他12月20日中午偷录了电影后,于12月21日早晨制作了第一张盗版光盘。黄义说,这个年轻人显然并没有意识到这种行为的严重性,回答问题时轻描淡写。“我们问他是怎么想到制作盗版《英雄》的,他说是为了挣回那60元包厢电影票钱;再问他为什么要把‘中国电影合作制片公司协助拍摄’改成‘中国电影盗版制片公司协助拍摄’,他的回答竟是这样做很有成就感,很好玩!”
据了解,陈伟制作的盗版《英雄》共63张,他以5元一张卖到了音像店,音像店再以10元的价格出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