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ffeeman
欢乐贴图斑竹
- 注册
- 2002-01-25
- 消息
- 4,474
- 荣誉分数
- 0
- 声望点数
- 0
当大约二分之一的婚姻近期将以离婚告终,当大约三分之一的年轻人看来要在离婚后再婚时,对于美国社会生活和人的心理,这将意味着什么?本书作者是霍普金斯大学的社会学教授,长期关注美国的婚姻趋势及其根源与后果。书中对结婚、离婚、再婚现象有深入的量化研究与精到的分析。
离异家庭大幅增加
离婚率和再婚率的大幅提高,改变着美国住户和家庭的构成。越来越多的未婚者更愿选择自己单独住,而不是与亲属住在一起。对女性来讲,与她的丈夫分手后搬回娘家住曾是很普通的事,但在今天,分居和离异的女性更乐意于建立她们自己的家庭。从未结过婚的年轻人(他们的数目一直在增多)长住在父母家的可能性也比前一两代人要小。同样的,更多年长的丧偶者正自己过日子,而不是搬来与他们的子女住。
人们比以往更加经常地从一个家庭游离到另一个家庭,例如,大多数现在自己有家的单身青年最终会结婚――而其中许多又会离婚然后再婚。家庭构成上的统计数据给了我们一幅美国人生活安排的简单描绘,而这幅快照对政策制定者和商品、服务的提供者是有用的。
日趋上升的单亲家庭或再婚家庭,都会面临一些难以解决的问题。更多人必须设法应付那一段由已婚到离异的痛苦的过渡期――这个过渡期并不会因为有很多人都在经历就会痛苦得少一些。而且更多人必须把他们自己、他们的孩子、他们的新伴侣以及他们新伴侣的子女融合进再婚的家庭中去,而事实已经证明这是一个难以想象的艰苦任务。
即便是第一次婚姻也已被诸如同居的增多、女性角色的变化、生育的下降以及更频繁地诉诸离婚等等因素所改变。在上世纪50年代,塔尔科特・帕森斯认为,尽管家庭的某些传统功能正在消失,但以婚姻为中心的小家庭仍会致力于余下的两个功能:为成人提供精神支持和使小孩子适应社会。1960年后的变化或许已让更多的人在婚姻外也可能满足这些需要。许多传统的、促使人们结婚和保持婚姻关系的理由在今天看来缺少说服力。婚姻之外的性关系被越来越多的人身体力行,也被越来越多的人接受,并达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程度。女性在经济上越独立,就意味着婚姻越没有必要像一种经济合作关系,或者说像某种企业(它创造一种任何一个人都无法单独生产的产品)。而且,随着经济成功在丈夫和妻子的心目中变得不再那么重要,他们对婚姻的个人满意度就变得相对重要了起来。结果是,丈夫们和妻子们按自我感情满足来评价他们的婚姻,一旦不满意就有可能导致离婚并尝试再婚。所以,我查找到的统计数字表明,这几十年来最显著的不同就是不断升高的离婚率和再婚率,还有就是紧随其后的单亲家庭和再婚家庭数量的大幅增加。
在这些“离婚后”家庭中,大人和孩子的日常生活与初婚家庭中的典型经历是截然不同的。
离婚后的家庭生活
尽管社会学家长期以来都关注离婚问题,但他们直到20世纪70年代才开展了有关离婚后果的实验研究。从那时起,开始建立一个关于离婚对成人和儿童影响的认识体系。一方面,近期的研究证明并支持这么一个观点,即从长远来看,离婚对某些当事者可以是有益的。例如,研究者们已经通过一些研究发现,即一个单亲家庭比一个充满争吵的小家庭更适合孩子。另一方面,研究也显示,离婚是一个战争过程,它带来的伤害可以引起严重的短期心理阴影。有证据表明,对某些成人和儿童,这种伤害或许会有更久远的影响。
发展心理学家切斯・兰斯代尔和马维斯・海斯云顿认为,婚姻破裂后的头两年存在着一个“危机期”。海斯云顿对一组最近离婚的中产阶级家庭和一组双亲家庭进行了六年的对照跟踪调查。所有这些家庭最初都有学龄前儿童。她报告说,刚离婚时,家中最常见的是一种“混乱不堪的生活方式”。这种情况几乎要持续整整一年,然后在离婚后的第二年里得到改善。离异的家庭中,单身母亲和她们的子女常常可能不按时地吃一些随便凑合的饭菜,孩子们上床休息的时间也没规律,孩子上学更容易迟到,等等。
单身母亲所承担的唯一或主要的责任是养活她们自己和她们的孩子,但她们经常没有时间和资源进行合理的安排。罗伯特・维斯经过对单身父母几年的观察,确定有三种常见的原因导致单身父母过度疲劳。一种是责任超负荷:单身父母必须作所有的决定和满足所有的家庭需求,这种责任有时会压垮一个人。另一种是任务超负荷――许多单身父母有太多的事要做:上班,做家务,还要带孩子,结果是没有闲暇时间去应付任何突发的或者说额外的要求。第三种是情感超负荷:单身父母总是觉得只有自己可以给孩子情感上的支持,却无视他们自己的情感资源是否已暂时枯竭。
更令人难以面对的是,正在抚养孩子的离婚或分居的女性经常发现,她们的经济状况严重恶化了。从理论上讲,离婚的父亲有义务继续供养他们的孩子,但在实际上,只有小部分人真正尽责地做到了这一点。一个始于1968年,通过每年访问的形式进行的全国性家庭研究项目对收入动态的组别研究(PSID)显示,在婚姻破裂后的当年,分居和离异女性的生活水平平均要下降30%,男性却上升了10%至15%,因为他们的妻子和孩子不再完全由他们来供养。一般来说,中产阶级的家庭主妇们所面临的生活水平下降最残酷。
孩子在他们的父母分手后,也会经历一个充满强烈不安情绪的适应期。
许多研究表明,男孩子和女孩子对离婚的反应和在短期内的调节能力是不一样的。在充满矛盾的家庭中长大的男孩,不管分手是否已发生,表现出更多的好斗和反社会行为,女孩对父母分手的自我调节显得更快一些,表现得也更“好”一些。但也有一些证据显示,她们只是更多地使自己的伤心内化了。
全国性普查中有证据显示,成长于单亲家庭的人,他们日后过成功生活的机会明显少于成长于双亲家庭的孩子。通过对几个全国性成人调查数据的研究,莎拉・马克拉汉和她的同事们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小时候生活在单亲家庭的人后来更容易高中辍学、十几岁时便结婚、婚前生育以及经历他们自己婚姻的破裂等。
海斯云顿和沃勒斯汀的研究发现,无监护权的家长――通常是父亲――经常性的探访对孩子帮助很大,可惜,孩子与他们无监护权的父亲之间的接触出奇地少。在NSC的数据中,来自婚姻破裂家庭并与母亲住在一起的子女中,有一半的孩子在去年未见过他们的父亲。大多数孩子被剥夺了一种有必要的(与父母一方的)联系,而这种联系可能有助于他们成长并适应新的环境。
再婚后的家庭生活
在美国和其他西方社会,再婚是解决单亲家长面临的许多问题的一贯方法。再婚改善了离婚母亲的经济状况,又有了另一位成年人来分担家务并承担家庭责任。此外,再婚也是结束许多离婚者寂寞与孤立状态的一种有效途径。
一个由离婚或再婚形成的、包含了以往婚姻所生子女的家庭成为多种互相交迭的关系的交汇点,这些关系都为这个家庭中的一个或更多成员构成了一个家庭概念。在由离婚人士再婚组成的许多家庭中,一些人是通过破碎的婚姻来建立他们之间的关系的,如一位丈夫的第二任妻子和他的前妻的第二任丈夫之间的关系等,而在这些人当中存在着相当可观的交互作用。人类学家保罗・布坎南将一系列有这种关系的家庭称为“离婚链”,并将那些通过破裂的婚姻关系而产生联系的人称为“准亲属”。例如,来自母亲过去婚姻的孩子会同继父以前的子女一起玩耍。随着时间的过去,这两组孩子可能会认为他们是亲属,尽管他们之间彼此没有任何的血缘关系。
但离婚夫妻在分担养育儿女的任务时,还常常会作出彼此互不相干的姿态来。福斯汀伯格和克里斯汀惊奇地发现,在监护人和非监护人家长之间,很少协调和咨询,即使非监护人家长时常来探望孩子,情形也是如此。最普遍的类型,他们陈述说,更像“平行线式的父母”而非彼此有关系有接触的父母:每个家长尽可能独立地行动。当然,这个策略可以使父母之间的冲突最小化。类似的,一项由斯坦福大学的研究者们开展的关于北加利福尼亚离婚家庭的研究表明,到了离婚的三年半后,父母之间最常见的相互交往的方式就是“不介入”――少交流也就少矛盾。
一位称自己的亲生父亲为“爸爸”的继子,应如何称呼他的继父呢?对此仍没有一个规范的说法,但我的观察表明,最通常的是直呼其名。然而这种实践如果被接受的话,继父母暧昧不明的地位将会被固定下来。一位被孩子直呼其名的成人既不是一位陌生人也不是一位家长。他更像是一位朋友或一位同伴。然而继父母必须与亲生父母及继子女建立关系,并同他们磋商每个人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因此,再婚后的头一年或头两年时间里,成人在建立一个亲属、继亲属以及准亲属间的整体关系时,必须小心谨慎而且不能操之过急。
在一个“继家庭”中生活的头一年也是一个儿童自我调节和适应的时期。
一项对再婚家庭中六到九岁儿童进行的研究报告说,当母亲和继父有更多的凝聚力和两情相悦时,小男孩会表现得更好,这大概能反映继父进入家庭生活的情况。当母亲与继父之间较少凝聚力和契合时,女孩会表现得更好。作者认为,继父的卷入威胁了女儿与母亲之间亲密无间的关系。此外,几项研究已经发现,有证据显示,儿童在同性父母的监护下似乎发展得更好――男孩与他们的父亲一起,而女孩与她们的母亲一起。
近来,由海斯云顿和她的合作者们对稍为大点的孩子进行的一项研究报告说,男孩和女孩在适应继父的存在方面都有长期的困难。研究者们对近期组成的再婚家庭中,9-13岁的孩子做了两年的追踪调查。他们推测,在青春期早期,伴随着性征的出现和自立感的增强,青少年经历了身心发展的过程,此时家庭中一位继父的加入会对男孩和女孩构成问题。对一位不谙世事的纯情少年来讲,将母亲和继父视为性饥渴的人也许是一种无法直面的难堪。
另外,跟我们传统的“冷酷后妈”的童话一样,继母的角色比继父的角色更成问题。继母与缺席的亲生母亲之间比继父与缺席的亲生父亲之间的竞争更激烈,因为缺席的生母更不易退出她们子女的生活。在全国健康访查中,继母-父亲型家庭的家长比起母亲-继父型家庭的家长,更易感到他们的孩子需要心理帮助。固有的继母的数量远远少于继父的数量,因为大多数母亲保留了对孩子的监护权。
最后,正如人们所说的,第一次的割舍是最难以下决心的,但是,割舍过一次就能割舍无数次。离婚的经历使得人们更不愿意逗留在第二次的不幸婚姻中。这与再婚时观念上的开放有关系;而且,经历过离婚的再婚夫妇们对此也已不再感到害怕。
离异家庭大幅增加
离婚率和再婚率的大幅提高,改变着美国住户和家庭的构成。越来越多的未婚者更愿选择自己单独住,而不是与亲属住在一起。对女性来讲,与她的丈夫分手后搬回娘家住曾是很普通的事,但在今天,分居和离异的女性更乐意于建立她们自己的家庭。从未结过婚的年轻人(他们的数目一直在增多)长住在父母家的可能性也比前一两代人要小。同样的,更多年长的丧偶者正自己过日子,而不是搬来与他们的子女住。
人们比以往更加经常地从一个家庭游离到另一个家庭,例如,大多数现在自己有家的单身青年最终会结婚――而其中许多又会离婚然后再婚。家庭构成上的统计数据给了我们一幅美国人生活安排的简单描绘,而这幅快照对政策制定者和商品、服务的提供者是有用的。
日趋上升的单亲家庭或再婚家庭,都会面临一些难以解决的问题。更多人必须设法应付那一段由已婚到离异的痛苦的过渡期――这个过渡期并不会因为有很多人都在经历就会痛苦得少一些。而且更多人必须把他们自己、他们的孩子、他们的新伴侣以及他们新伴侣的子女融合进再婚的家庭中去,而事实已经证明这是一个难以想象的艰苦任务。
即便是第一次婚姻也已被诸如同居的增多、女性角色的变化、生育的下降以及更频繁地诉诸离婚等等因素所改变。在上世纪50年代,塔尔科特・帕森斯认为,尽管家庭的某些传统功能正在消失,但以婚姻为中心的小家庭仍会致力于余下的两个功能:为成人提供精神支持和使小孩子适应社会。1960年后的变化或许已让更多的人在婚姻外也可能满足这些需要。许多传统的、促使人们结婚和保持婚姻关系的理由在今天看来缺少说服力。婚姻之外的性关系被越来越多的人身体力行,也被越来越多的人接受,并达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程度。女性在经济上越独立,就意味着婚姻越没有必要像一种经济合作关系,或者说像某种企业(它创造一种任何一个人都无法单独生产的产品)。而且,随着经济成功在丈夫和妻子的心目中变得不再那么重要,他们对婚姻的个人满意度就变得相对重要了起来。结果是,丈夫们和妻子们按自我感情满足来评价他们的婚姻,一旦不满意就有可能导致离婚并尝试再婚。所以,我查找到的统计数字表明,这几十年来最显著的不同就是不断升高的离婚率和再婚率,还有就是紧随其后的单亲家庭和再婚家庭数量的大幅增加。
在这些“离婚后”家庭中,大人和孩子的日常生活与初婚家庭中的典型经历是截然不同的。
离婚后的家庭生活
尽管社会学家长期以来都关注离婚问题,但他们直到20世纪70年代才开展了有关离婚后果的实验研究。从那时起,开始建立一个关于离婚对成人和儿童影响的认识体系。一方面,近期的研究证明并支持这么一个观点,即从长远来看,离婚对某些当事者可以是有益的。例如,研究者们已经通过一些研究发现,即一个单亲家庭比一个充满争吵的小家庭更适合孩子。另一方面,研究也显示,离婚是一个战争过程,它带来的伤害可以引起严重的短期心理阴影。有证据表明,对某些成人和儿童,这种伤害或许会有更久远的影响。
发展心理学家切斯・兰斯代尔和马维斯・海斯云顿认为,婚姻破裂后的头两年存在着一个“危机期”。海斯云顿对一组最近离婚的中产阶级家庭和一组双亲家庭进行了六年的对照跟踪调查。所有这些家庭最初都有学龄前儿童。她报告说,刚离婚时,家中最常见的是一种“混乱不堪的生活方式”。这种情况几乎要持续整整一年,然后在离婚后的第二年里得到改善。离异的家庭中,单身母亲和她们的子女常常可能不按时地吃一些随便凑合的饭菜,孩子们上床休息的时间也没规律,孩子上学更容易迟到,等等。
单身母亲所承担的唯一或主要的责任是养活她们自己和她们的孩子,但她们经常没有时间和资源进行合理的安排。罗伯特・维斯经过对单身父母几年的观察,确定有三种常见的原因导致单身父母过度疲劳。一种是责任超负荷:单身父母必须作所有的决定和满足所有的家庭需求,这种责任有时会压垮一个人。另一种是任务超负荷――许多单身父母有太多的事要做:上班,做家务,还要带孩子,结果是没有闲暇时间去应付任何突发的或者说额外的要求。第三种是情感超负荷:单身父母总是觉得只有自己可以给孩子情感上的支持,却无视他们自己的情感资源是否已暂时枯竭。
更令人难以面对的是,正在抚养孩子的离婚或分居的女性经常发现,她们的经济状况严重恶化了。从理论上讲,离婚的父亲有义务继续供养他们的孩子,但在实际上,只有小部分人真正尽责地做到了这一点。一个始于1968年,通过每年访问的形式进行的全国性家庭研究项目对收入动态的组别研究(PSID)显示,在婚姻破裂后的当年,分居和离异女性的生活水平平均要下降30%,男性却上升了10%至15%,因为他们的妻子和孩子不再完全由他们来供养。一般来说,中产阶级的家庭主妇们所面临的生活水平下降最残酷。
孩子在他们的父母分手后,也会经历一个充满强烈不安情绪的适应期。
许多研究表明,男孩子和女孩子对离婚的反应和在短期内的调节能力是不一样的。在充满矛盾的家庭中长大的男孩,不管分手是否已发生,表现出更多的好斗和反社会行为,女孩对父母分手的自我调节显得更快一些,表现得也更“好”一些。但也有一些证据显示,她们只是更多地使自己的伤心内化了。
全国性普查中有证据显示,成长于单亲家庭的人,他们日后过成功生活的机会明显少于成长于双亲家庭的孩子。通过对几个全国性成人调查数据的研究,莎拉・马克拉汉和她的同事们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小时候生活在单亲家庭的人后来更容易高中辍学、十几岁时便结婚、婚前生育以及经历他们自己婚姻的破裂等。
海斯云顿和沃勒斯汀的研究发现,无监护权的家长――通常是父亲――经常性的探访对孩子帮助很大,可惜,孩子与他们无监护权的父亲之间的接触出奇地少。在NSC的数据中,来自婚姻破裂家庭并与母亲住在一起的子女中,有一半的孩子在去年未见过他们的父亲。大多数孩子被剥夺了一种有必要的(与父母一方的)联系,而这种联系可能有助于他们成长并适应新的环境。
再婚后的家庭生活
在美国和其他西方社会,再婚是解决单亲家长面临的许多问题的一贯方法。再婚改善了离婚母亲的经济状况,又有了另一位成年人来分担家务并承担家庭责任。此外,再婚也是结束许多离婚者寂寞与孤立状态的一种有效途径。
一个由离婚或再婚形成的、包含了以往婚姻所生子女的家庭成为多种互相交迭的关系的交汇点,这些关系都为这个家庭中的一个或更多成员构成了一个家庭概念。在由离婚人士再婚组成的许多家庭中,一些人是通过破碎的婚姻来建立他们之间的关系的,如一位丈夫的第二任妻子和他的前妻的第二任丈夫之间的关系等,而在这些人当中存在着相当可观的交互作用。人类学家保罗・布坎南将一系列有这种关系的家庭称为“离婚链”,并将那些通过破裂的婚姻关系而产生联系的人称为“准亲属”。例如,来自母亲过去婚姻的孩子会同继父以前的子女一起玩耍。随着时间的过去,这两组孩子可能会认为他们是亲属,尽管他们之间彼此没有任何的血缘关系。
但离婚夫妻在分担养育儿女的任务时,还常常会作出彼此互不相干的姿态来。福斯汀伯格和克里斯汀惊奇地发现,在监护人和非监护人家长之间,很少协调和咨询,即使非监护人家长时常来探望孩子,情形也是如此。最普遍的类型,他们陈述说,更像“平行线式的父母”而非彼此有关系有接触的父母:每个家长尽可能独立地行动。当然,这个策略可以使父母之间的冲突最小化。类似的,一项由斯坦福大学的研究者们开展的关于北加利福尼亚离婚家庭的研究表明,到了离婚的三年半后,父母之间最常见的相互交往的方式就是“不介入”――少交流也就少矛盾。
一位称自己的亲生父亲为“爸爸”的继子,应如何称呼他的继父呢?对此仍没有一个规范的说法,但我的观察表明,最通常的是直呼其名。然而这种实践如果被接受的话,继父母暧昧不明的地位将会被固定下来。一位被孩子直呼其名的成人既不是一位陌生人也不是一位家长。他更像是一位朋友或一位同伴。然而继父母必须与亲生父母及继子女建立关系,并同他们磋商每个人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因此,再婚后的头一年或头两年时间里,成人在建立一个亲属、继亲属以及准亲属间的整体关系时,必须小心谨慎而且不能操之过急。
在一个“继家庭”中生活的头一年也是一个儿童自我调节和适应的时期。
一项对再婚家庭中六到九岁儿童进行的研究报告说,当母亲和继父有更多的凝聚力和两情相悦时,小男孩会表现得更好,这大概能反映继父进入家庭生活的情况。当母亲与继父之间较少凝聚力和契合时,女孩会表现得更好。作者认为,继父的卷入威胁了女儿与母亲之间亲密无间的关系。此外,几项研究已经发现,有证据显示,儿童在同性父母的监护下似乎发展得更好――男孩与他们的父亲一起,而女孩与她们的母亲一起。
近来,由海斯云顿和她的合作者们对稍为大点的孩子进行的一项研究报告说,男孩和女孩在适应继父的存在方面都有长期的困难。研究者们对近期组成的再婚家庭中,9-13岁的孩子做了两年的追踪调查。他们推测,在青春期早期,伴随着性征的出现和自立感的增强,青少年经历了身心发展的过程,此时家庭中一位继父的加入会对男孩和女孩构成问题。对一位不谙世事的纯情少年来讲,将母亲和继父视为性饥渴的人也许是一种无法直面的难堪。
另外,跟我们传统的“冷酷后妈”的童话一样,继母的角色比继父的角色更成问题。继母与缺席的亲生母亲之间比继父与缺席的亲生父亲之间的竞争更激烈,因为缺席的生母更不易退出她们子女的生活。在全国健康访查中,继母-父亲型家庭的家长比起母亲-继父型家庭的家长,更易感到他们的孩子需要心理帮助。固有的继母的数量远远少于继父的数量,因为大多数母亲保留了对孩子的监护权。
最后,正如人们所说的,第一次的割舍是最难以下决心的,但是,割舍过一次就能割舍无数次。离婚的经历使得人们更不愿意逗留在第二次的不幸婚姻中。这与再婚时观念上的开放有关系;而且,经历过离婚的再婚夫妇们对此也已不再感到害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