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纠正东海问题上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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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宋体]2008-6-19  [FONT=宋体]王奇臻[/FONT][/FONT]
[FONT=宋体][/FONT]
[FONT=宋体][FONT=宋体]仍然以对话的形式写出,“网友”不代表具体个人,特此说明。[/FONT][/FONT]
[FONT=宋体][/FONT]
[FONT=宋体][FONT=宋体][FONT=宋体]新华网北京6月18日电,外交部发言人姜瑜[/FONT]18[FONT=宋体]日宣布,中日双方通过平等协商,就东海问题达成原则共识。我认为这是修正主义路线下的错误共识,必须尽快纠正。如何纠正,本文进行一些探讨。这个问题关系重大,大家应该献言献策,帮助共产党渡过难关。本文是[/FONT][FONT=宋体]一家之言,欢迎各位批评指正。当然如能得到你的支持将不胜荣幸。[/FONT]  
  
  ​
[FONT=宋体]一、如何分析东海问题[/FONT]
[FONT=宋体]二、错误的表现和根源[/FONT]
[FONT=宋体]三、纠正错误的具体办法[/FONT]
[FONT=宋体]四、逼马收复钓鱼岛[/FONT]
[FONT=宋体]五、对中美日关系的影响[/FONT]
  
  
[FONT=宋体]一、[/FONT][FONT=宋体]如何分析东海问题[/FONT]

[FONT=宋体]网[/FONT][FONT=宋体]友:[/FONT][FONT=宋体]我非常遗憾地告诉你,你[/FONT]4[FONT=宋体]月[/FONT]17[FONT=宋体]日文章首次提出,后又多次提醒党中央的东海可能出现的危机,终于成为了真实的危机。下面是昨天新华社新闻:[/FONT]
  
[FONT=宋体]新华网北京6月18日电[/FONT] [FONT=宋体]外交部发言人姜瑜[/FONT]18[FONT=宋体]日宣布,中日双方通过平等协商,就东海问题达成原则共识。[/FONT]

[FONT=宋体]一、关于中日在东海的合作[/FONT]

[FONT=宋体]为使中日之间尚未划界的东海成为和平、合作、友好之海,中日双方根据[/FONT]2007[FONT=宋体]年[/FONT]4[FONT=宋体]月中日两国领导人达成的共识以及[/FONT]2007[FONT=宋体]年[/FONT]12[FONT=宋体]月中日两国领导人达成的新共识,经过认真磋商,一致同意在实现划界前的过渡期间,在不损害双方法律立场的情况下进行合作。为此,双方迈出了第一步,今后将继续进行磋商。[/FONT]

[FONT=宋体]二、中日关于东海共同开发的谅解[/FONT]

[FONT=宋体]作为中日在东海共同开发的第一步,双方将推进以下步骤:[/FONT]   
[FONT=宋体](一)由以下各坐标点顺序连线围成的区域为双方共同开发区块:[/FONT]   
1[FONT=宋体]、北纬[/FONT]29[FONT=宋体]°[/FONT]31[FONT=宋体]′,东经[/FONT]125[FONT=宋体]°[/FONT]53[FONT=宋体]′[/FONT]30[FONT=宋体]″[/FONT]   
2[FONT=宋体]、北纬[/FONT]29[FONT=宋体]°[/FONT]49[FONT=宋体]′,东经[/FONT]125[FONT=宋体]°[/FONT]53[FONT=宋体]′[/FONT]30[FONT=宋体]″[/FONT]   
3[FONT=宋体]、北纬[/FONT]30[FONT=宋体]°[/FONT]04[FONT=宋体]′,东经[/FONT]126[FONT=宋体]°[/FONT]03[FONT=宋体]′[/FONT]45[FONT=宋体]″[/FONT]   
4[FONT=宋体]、北纬[/FONT]30[FONT=宋体]°[/FONT]00[FONT=宋体]′,东经[/FONT]126[FONT=宋体]°[/FONT]10[FONT=宋体]′[/FONT]23[FONT=宋体]″[/FONT]   
5[FONT=宋体]、北纬[/FONT]30[FONT=宋体]°[/FONT]00[FONT=宋体]′,东经[/FONT]126[FONT=宋体]°[/FONT]20[FONT=宋体]′[/FONT]00[FONT=宋体]″[/FONT]   
6[FONT=宋体]、北纬[/FONT]29[FONT=宋体]°[/FONT]55[FONT=宋体]′,东经[/FONT]126[FONT=宋体]°[/FONT]26[FONT=宋体]′[/FONT]00[FONT=宋体]″[/FONT]   
7[FONT=宋体]、北纬[/FONT]29[FONT=宋体]°[/FONT]31[FONT=宋体]′,东经[/FONT]126[FONT=宋体]°[/FONT]26[FONT=宋体]′[/FONT]00[FONT=宋体]″[/FONT]   
[FONT=宋体](二)双方经过联合勘探,本着互惠原则,在上述区块中选择双方一致同意的地点进行共同开发。具体事宜双方通过协商确定。[/FONT]   
[FONT=宋体](三)双方将努力为实施上述开发履行各自的国内手续,尽快达成必要的双边协议。[/FONT]   
[FONT=宋体](四)双方同意,为尽早实现在东海其它海域的共同开发继续磋商。[/FONT]
  
[FONT=宋体]三、关于日本法人依照中国法律参加春晓油气田开发的谅解[/FONT]

[FONT=宋体]中国企业欢迎日本法人按照中国对外合作开采海洋石油资源的有关法律,参加对春晓现有油气田的开发。[/FONT]   
[FONT=宋体]中日两国政府对此予以确认,并努力就进行必要的换文达成一致,尽早缔结。双方为此履行必要的国内手续。[/FONT]  
  

[FONT=宋体]我往好处想,觉得日本没有正式得到对春晓现有油气田的开发权,好象是不错的,为什么网上批判得很厉害?你觉得协议对不对?[/FONT]

[FONT=宋体]作 者:[/FONT][FONT=宋体]我认为协议完全错误,日本的所谓让步完全可以忽略。网友马门列夫昨天的文章已经系统地论证了错误之所在,我不重复了。我要指出的是到底应该如何分析东海油田共同开发问题。我认为,应该牢牢记住如下几个关键点:[/FONT]

1[FONT=宋体]、东海大陆架属于我国,海底资源属于我国;[/FONT]  
2[FONT=宋体]、现在的所谓合作是开发海底资源;[/FONT]  
3[FONT=宋体]、我国早已经开发了;[/FONT]  
4[FONT=宋体]、我国不需要日本的技术和资金;[/FONT]  
5[FONT=宋体]、日本提出的中间线毫无道理,站不住脚;[/FONT]  
6[FONT=宋体]、钓鱼岛是我国台湾省管辖的领土,现在被日本霸占;[/FONT]
7[FONT=宋体]、同意在中间线附近共同开发实际上就是默认中间线起作用和钓鱼岛的丧失;[/FONT]  
8[FONT=宋体]、主权(包括领海主权)任何政府不能出卖,出卖则政府必须负责;[/FONT]  
9[FONT=宋体]、共产党领袖也没有权力出卖,出卖则也必须负责;[/FONT]  
10[FONT=宋体]、共产党上层如果不能开“遵义会议”解决这个问题,则将失去掌权的根据。[/FONT]

[FONT=宋体]对照以上几点,是对是错还不清楚吗?[/FONT]  
  
[FONT=宋体]二、错误的表现和根源[/FONT]

[FONT=宋体]网[/FONT][FONT=宋体]友:[/FONT][FONT=宋体]是啊,你在[/FONT]4[FONT=宋体]月[/FONT]17[FONT=宋体]日就发出过如下呼吁:[/FONT]
[FONT=宋体]网[/FONT][FONT=宋体]友:[/FONT][FONT=宋体]为什么说会是卖国协议?[/FONT]

[FONT=宋体]作 者:[/FONT][FONT=宋体]因为钓鱼岛问题不可能解决,海洋划线问题也不可能解决,这时的协议多半是同意日方的中线周围为开发区。如果这样,实际上就是放弃了钓鱼岛和大陆架划线的符合国际法的正当要求,这不是卖国是什么?当然会亡党亡国了。作为共产党员的我,将无法为共产党的卖国行为辩护。[/FONT]

[FONT=宋体]网[/FONT][FONT=宋体]友:[/FONT][FONT=宋体]有什么解决危机的办法吗?[/FONT]

[FONT=宋体]作 者:[/FONT][FONT=宋体]暂不访日,决不可因图虚荣而犯大错、招大祸!在右倾占统治地位时访日有大害而无实利。我呼吁每一个不希望亡党亡国并且能向党中央传话的人汇报我的看法,挽社稷于既倒。[/FONT]

[FONT=宋体]说得够清楚的了。为什么还会发生这样的事?[/FONT]

[FONT=宋体]作 者:[/FONT][FONT=宋体]是右倾路线,是“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错误口号在起作用。毛泽东为了领土和苏联、印度、美国支持的南越都打了仗,那是在多么艰苦的情况下啊!为什么?因为“寸土必争”是个原则问题,连蒋介石都知道,修正主义者却蠢得可笑。你想帮他,可他自以为是,非要自杀不可,有什么办法?[/FONT]
  
[FONT=宋体]三、纠正错误的具体办法[/FONT]
[FONT=宋体][/FONT]
[FONT=宋体]网[/FONT][FONT=宋体]友:[/FONT][FONT=宋体]那可怎么办好呢?[/FONT]

[FONT=宋体]作 者:[/FONT][FONT=宋体]办法总是有的。第一,拖,人大不批准自然无效;第二,开过奥运会后立即开“遵义会议”,改变路线和人员;第三,开中央委员会和十八大;第四,政府换届;第五,抓住钓鱼岛大做文章。[/FONT]
  
[FONT=宋体]四、逼马收复钓鱼岛[/FONT] 
 
[FONT=宋体]网[/FONT][FONT=宋体]友:[/FONT][FONT=宋体]马英九当然知道钓鱼岛问题搞大会得罪美国、日本,断了搞台独的后路,现在拼命灭火,对此该如何应对?[/FONT]

[FONT=宋体]作 者:[/FONT][FONT=宋体]大家都聪明,那最后就只好比实力了。假定党中央的路线问题解决了,一切问题都好办,否则一切问题都没有办法解决。现在可以做的是大力支持台湾渔民保卫在钓鱼岛附近捕鱼的权利;逼马英九商量收复钓鱼岛的具体办法;问他:如果和平收复不了,他准备怎么办;在收复钓鱼岛上,他希望我们如何配合等等。还要暗示他,如果收复钓鱼岛,两岸和平统一的可能性会大大增加。因为台湾收复钓鱼岛美国不好公开干涉,比较有利,因此必须逼迫马英九实现这个目标。[/FONT]
  
[FONT=宋体]五、对中美日关系的影响[/FONT]
[FONT=宋体][/FONT]
[FONT=宋体]网[/FONT][FONT=宋体]友:[/FONT][FONT=宋体]东海问题、钓鱼岛、两岸关系、中日关系、中美关系、日美关系都联系在一起呀,我害怕态度太强硬会把日本推向美国一边。[/FONT]

[FONT=宋体]作 者:[/FONT][FONT=宋体]不会的。钓鱼岛离日本远,离台湾近。台湾想收复,条件非常好,我们要做的就是和台湾人民一起赶鸭子上架。日本这次为什么迅速让[/FONT][FONT=宋体]海上保安本部长公开鞠躬道歉?因为知道很被动了,想摆脱困难局面。我在5月10日文章《如何逼马英九走向正确方向?》中早就提出利用钓鱼岛的策略,可惜机会一个月后果然来了,可是当局仍然没有抓住![/FONT]

[FONT=宋体]下面先看日美关系。美国驻军日本,搞安保条约,拉日本反华,实际吃亏的是日本。因为第一,中国进攻日本的可能性几乎为零;第二,日本的经济利益大量在中国;第三,日本不得不背负大量的驻军费用;第四,日本必须压制日本人民的反美情绪;第五,日本不能公开地扩军备战;第六,日本不得不按美国的意志办事,如明知“广场协议”是向美国输血也没有办法拒绝等等。所以日本想摆脱美国的控制是基于自己的利益,与中国采取什么策略几乎没有关系,不存在中国不给它甜头就向美国靠拢的问题。再说我们也不能靠放弃重大原则来用经济利益拉拢别人。狼越给它肉吃越糟糕,因为它的胃口会越来越大。[/FONT]

[FONT=宋体]下面再说中美关系。美国希望肢解中国,这是确定无疑的。但是,只要我国领袖不犯傻,不出戈尔巴乔夫那样的修正主义者,美国是无计可施的。第一,中国现在是给美国输血的主要国家,离开了中国,美国危机会严重得多;第二,中国是美国的债主,有大量的美元在手,中国现在咳嗽一声,美国股市就会上窜下跳;第三,我国现在是实体经济,美国现在是虚拟经济,如果中美关系搞僵,吃亏的是美国,因为会引起美国通货膨胀,而且它无法在中国继续投机吸血了。但是我国的实体经济可以通过扩大内需或扩大与第三世界的联系来解决;第四,中国如果举起反美旗帜,在全世界会一呼百应,对美国会非常不利;第五,美帝国主义也是狼,也不会因为中国让它吸血就不反对中国。布什不是刚刚接见了中国的反政府人士吗?再喊他爸爸也没有用,只有学普京跟他斗才是出路。所以小小的钓鱼岛,不会引起美国公开参与,美国算盘是很精的。[/FONT]

[FONT=宋体]最后说说中日关系。收复钓鱼岛不会长期影响中日关系,因为第一,日本霸占钓鱼岛不占理;第二,上面说明过,美国是不会公开支持日本的;第三,日本占领钓鱼岛成本很大,因为太远,如果台湾鱼船经常去钓鱼岛,则日本经济上负担会很大;第四,日本在中国两岸的经济利益太大,与中国长期对立会严重影响日本经济,资本家不会同意。[/FONT]

[FONT=宋体]所以,钓鱼岛是我国必须走的绝妙的好棋。修正主义者鼠目寸光,闻风丧胆,不敢走这步好棋实在太可惜了。不过,我只能说说而已。[/FONT]

[FONT=宋体]世界正处于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决战的伟大时期,中国犹如当时的延安。生在这一伟大时期是我们的幸运。不要因为没有赶上革命战争而懊恼,因为现在全世界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生死搏斗的战争正在继续,而且战斗到了决定胜负的关键时期。在中国的两条路线的斗争,不仅事关中国的前途命运,而且必定会影响到世界革命。所以,全世界无产阶级的优秀代表都来支持中国的无产阶级革命吧!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FONT]
[FONT=宋体][/FONT]
[FONT=宋体][/FONT][FONT=宋体]一个人,如果只为个人生活好些虽然无可指责,但是当你决心为大多数人的利益而奋斗时,你就成为“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FONT]
[FONT=宋体][/FONT]
[FONT=宋体][/FONT][FONT=宋体][FONT=宋体](未完待续)[/FONT] [/FONT]
[FONT=宋体]  [/FONT]
[FONT=宋体]退休教师 王奇臻  [/FONT]
[FONT=宋体] E-mail[/FONT][FONT=宋体]电子邮件:wqzwqz666666@sina.com  [/FONT]
[/FONT][/FONT]
 
舔派最新经文:卖得不多,仅2600平方公里,只是第一步

“这次中日双方在坚持各自法律立场的同时,采取了灵活务实的做法,就东海共同开发迈出‘第一步’。”6月18日,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著名海洋法学者刘楠来教授接受《环球时报》采访时说。他认为这体现了双方共同致力于东海稳定、谋求合作共赢的精神,符合两国的利益。

  在双方达成的共识和谅解中,屡次提及共同开发是“在划界前的过渡期间”、“作为划界前的临时安排”、“在不损害双方法律立场的情况下”进行。刘楠来说,争端当事国在争端解决前做出临时安排,是符合国际法和国际实践的。共同开发就是一种重要的临时安排。它最根本的前提,就是不损害双方的法律立场。这一点也已为国际法的理论和实践所确认。针对海洋划界这样的“世界性难题”,国际上有关国家之间达成的共同开发协议有20多个。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关于海洋划界的条款也明文规定:“有关各国应基于谅解和合作的精神,在最终划定海域界限之前,尽一切努力达成实际性的临时安排。”这种安排“不妨害最后界限的划定”。

  刘楠来认为,从国际法的角度看,中日这次关于东海共同开发的谅解具有三个特点:

  第一,作为东海共同开发的第一步,双方确定的共同开发区块面积不大,仅两千六百多平方公里,但是具有重要的象征意义,可以说是一项实验。双方同时还确认将继续协商东海其他海域的共同开发。

  第二,双方达成的共同开发共识确认了“互惠原则”,也就是平等互利。在共同开发区块内,双方将共同投资,共同勘探,通过平等协商确定作业地点,分享在区块内的资源,以实现互利共赢。上述做法同国际实践是一致的。

  第三,这次谅解只是初步的、原则性的,还需要两国有关部门通过平等协商和务实合作予以落实,还有许多路要走。

  中日这次就东海共同开发达成的谅解,是否会影响中国在东海问题上的立场?对此,刘楠来认为,双方的法律立场都不会因为共同开发而受到影响,这作为一个大前提已经非常清楚。换句话说,双方都不能以共同开发为依据主张权益。环球时报记者雷志华 (来源:环球时报·环球网) ...
 
舔派新经文:中日在东海寻求互利共赢


长期困扰中日关系的东海问题取得重要突破。6月18日,中日双方同时宣布,两国一致同意在实现划界前的过渡期间,在不损害双方法律立场的情况下进行合作,并在东海共同开发上“迈出第一步”。


  根据双方同时发表的《中日关于东海共同开发的谅解》,作为中日在东海共同开发的第一步,双方将在一个协商确定的区块内,经过联合勘探,本着互惠原则,选择双方一致同意的地点进行共同开发。这个共同开发区块的面积虽然不大,但具有十分重要的象征意义,可以说是历史性的第一步,是中日通过对话与合作有效化解在东海问题上存在的分歧与争议的一次重要实践。

  中日两国一衣带水。东海在历史上很长时期是两国友好交往的桥梁和纽带。随着现代海洋法律制度的发展,两国在海洋权益问题上出现严重分歧,东海问题成为两国关系中的一个难题。这一问题伴随着中日关系起伏而波动,也困扰和影响着两国关系的稳定发展。前几年随着中日关系出现严重政治困难,东海问题随之升温。

  对于这一状况,两国有识之士深感忧虑。他们认为,发展长期、健康、稳定的中日睦邻友好关系,符合两国和两国人民的根本和长远利益。双方应从发展两国关系的大局出发,通过对话协商,妥善处理东海问题,搁置分歧,寻求双方利益的共同点,达成互利双赢的结果。

  实际上,早在上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中国政府和领导人就多次提出“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倡议,日本一些有识之士曾对此表示赞同,双方民间也曾进行过一些探讨,但终因涉及很多复杂问题,并且受中日关系制约,未能成为现实。

  2004年,中日启动了东海问题磋商,共同开发的设想再次被摆到了谈判桌上,双方随后就共同开发的具体方案进行了艰苦的磋商。

  2007年以来,随着中日两国领导人实现互访,中日关系从“破冰”、“融冰”走向“迎春”、“暖春”,两国领导人两度达成重要共识,明确提出使东海成为“和平、合作、友好之海”的共同努力目标,提出作为最终划界前的临时安排,在不损害双方法律立场的前提下,根据互惠原则进行共同开发。中日东海问题磋商因此有了明确的方向并且看到了解决争议的曙光。

  这次在东海共同开发上取得的初步成果,是中日双方共同努力的结果,是来之不易的第一步。

  这次中日达成的东海共同开发谅解,是一项互利共赢的安排。首先,它缓解了两国东海争议,有利于稳定东海局势,化冲突为合作,化挑战为机遇,进一步发展两国关系。第二,如果通过联合勘探能找到具有商业开发价值的油气资源,将为双方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造福两国人民。第三,中日通过谈判,妥善处理东海争议这样复杂的问题,也有利于两国增进互信,推动两国在能源、环保等其他领域开展互利合作。

  应该看到,中日这次在东海共同开发上迈出的第一步,只是一个“过渡性安排”,双方的立场并没有因此而发生变化,中日双方还需要通过谈判,不断地积累共识,循序渐进,为最终解决东海争议积极创造条件。(来源:环球时报·环球网)
 
舔派经文:让东海成为和平合作友好之海

来源:人民日报1008年6月18日​

http://world.people.com.cn/GB/7399270.html

2008年6月18日,中日两国政府同时宣布,双方就东海问题达成原则共识。该共识有两点核心内容:一是双方在东海划界前的过渡期间,在不损害各自法律立场的情况下进行合作;二是双方在东海北部海域迈出共同开发的第一步。这项共识是双方经过三年多时间艰苦磋商达成的,体现了双方的冷静、务实和智慧,从中可以看到双方决心使东海成为和平、合作、友好之海的强烈意愿。

  中日两国隔海相望,一衣带水。横亘在两国之间的东海是两国人民相互学习、相互交流的纽带。在现代海洋法制度下,中日两国在东海海洋权益问题上出现了复杂而又难以解决的争议。前几年,受中日关系大气候影响,东海争议日益突出,成为中日关系发展的严重干扰因素。发展长期稳定的睦邻友好合作关系,符合中日两国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妥善解决东海问题,中日双方于2004年10月启动东海问题磋商。2006年10月,中日关系打破政治僵局,实现转圜,两国领导人接连进行“破冰”、“融冰”、“迎春”和“暖春”之旅,双方一致同意建立并全面推进战略互惠关系。两国关系的改善和发展为加快东海磋商注入了动力,两国领导人一致同意,要使东海成为和平、合作、友好之海。此次双方同意搁置争议、迈出共同开发第一步,是双方妥善处理东海问题、实现上述目标的重要举措。

  自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以来,中国政府和中国领导人就东海有关问题多次提出“搁置争议、共同开发”。中日双方此次就东海共同开发达成原则共识,标志着这一重要构想开始付诸实践,契合和平、合作、发展的时代潮流。

  此次中日双方达成的原则共识,是一个互利双赢的结果,符合双方的根本利益。政治上,显示中日作为两大邻国有诚意、也有能力通过对话和协商解决彼此之间的分歧。安全上,有利于东海乃至本地区的和平与稳定。外交上,有利于中日关系的健康稳定发展,有利于推动建设和谐周边、和谐亚洲。经济上,将推动中日加强在能源领域的互利合作,给双方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

  值得注意的是,在不涉及主权问题的情况下进行共同开发,拥有充足的国际法依据和丰富的国际实践。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海域划界的争议当事国可在划界之前达成“实际性的临时安排”,这种安排不影响当事国在海域划界问题上的立场,也不影响最终的划界结果。从国际实践看,共同开发本质上是一种能为当事各方接受的政治安排,不影响当事方的划界立场,其目的在于超越分歧,稳定和发展双边关系,实现互利共赢,并为争议的最终解决创造条件。

  受到中日合作前景的鼓舞,中国相关企业根据实际需要,表示欢迎日本法人按照中国对外合作开采海洋石油资源的有关法律,通过签订相关商业合同,参加对春晓现有油气田的开发。这项合作的实施,将为中日两国企业合作开采海上石油资源开辟广阔前景。
 
一篇旧闻: 中方提出共同开发钓鱼岛海域遭日方拒绝


2006年03月09日19:47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3月9日电 3月9日下午,中国外交部发言人秦刚主持例行记者会,就中日东海磋商、美国发布人权报告等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下文为外交部官方网站发布的秦刚答记者问实录:

  问:根据日本政府消息,在前几天的东海磋商中,中方提出了一个建议,要在钓鱼岛附近和东海北部的两个海域进行共同开发,请外交部证实这个消息。有消息说中方拒绝了日方关于在春晓和天外天油气田共同开发的要求,请问是为什么?中方为何在提出在钓鱼岛附近共同开发的同时,却拒绝了日方的要求?关于东海的共同开发,中日存在很大的分歧。为了实现今后的共同开发,你认为是否有必要作出妥协?

  答:中方在上一轮磋商中所提出的有关方案符合东海实际情况,体现了“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原则,是合情合理的、有建设性的。

  钓鱼岛及其附近的岛屿是中国的固有领土,中国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日方以所谓“钓鱼岛是日本领土”为前提,不接受中方的方案,是站不住脚的。

  关于春晓油气田开发,我们多次阐明了立场。春晓油气田开发是在与日本没有争议的中国近海进行的,是行使主权权利的正常活动。在东海磋商中,中方也反复地向日方表明了这个立场。

  日方在去年第三轮东海问题磋商中提出的方案是以日方单方面主张为出发点,中方不能接受。“中间线”是日方单方面主张,中方从来没有接受,今后也不会接受。中方不接受以所谓“中间线”为前提讨论共同开发。

  如果日方以转移对人们对日方领导人参拜靖国神社问题的注意,来炒作东海问题,不利于两国关系,也不利于东海问题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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