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佳,从“杀人犯”到“杨大侠”
[梁丁]于2008-07-04强国论坛
上海袭警事件,行凶者杨佳虽然在第一时间落网,然数天过去,关于案件的来龙去脉,尤其是杨佳的作案动机,却一直未曾有一个定论,如此,也给了坊间足够多的臆测空间。
想想此案的诡异和惨烈,无不让人乍舌。一个草民,却手持刀器,能够在警局内刺伤十人,几乎刀刀致命,致使6员警察殒命。任谁都会在第一时间设想:究竟杨佳身上积聚了多大的怨恨,使得他能够豁出命来,与警察们玉石俱焚?无疑,这样的设想也是合法清理的,杨佳虽然作案手段极其残忍,却并不是“激愤杀人”,其先是点燃自治燃烧弹,引开注意,然后闯入警局,而今天爆出的新闻,杨佳曾网上买枪未果。此举都说明,杨佳乃是经过长时间的谋划,制造这起惊天大案的。
从爆出袭警事件到彻查凶案真相,这中间肯定有一个时间差,而在这个时间差中,民众定然会依照自己的有限信息,对此案做出自己的表达。观察此种民意表达,并得出其背后的深层社会原因和制度因素,无疑对我们继续转型,具备相当意义。而其中,我最感兴趣的乃是,民众对于杨佳的态度,作为一个“杀人犯”或者“大侠”的杨佳,其巨大的差异,如何自然的呈现在民意表达之中。
无论是从法治社会的角度,还是站着人道主义的立场,我们都应该知道,生命权乃是公民最珍贵的一项权利。无论你是否积累了相当的怨恨,都无法通过法律程序以外的手段,来剥夺他人的生命。而且,此案中,被杨佳袭击的相当一部分是内勤民警,有的甚至连杨佳都不认识,可以说是无辜殒命,这就增添了杨佳行凶的残暴性。
即使是通过严格的法律程序,对于死刑的使用,越来越谨慎,也是现代社会的一个趋势,甚至相当多的国家都已经飞出死刑,如此,可见,杨佳挥刀之时,罪孽就已经种下,无论至之于法律,之于人道,乃至之于其自身良心!
然而,即使有多达6名警察殒命,即使他们都是无辜的死难者,然而,6个生命却并没有唤来,足够的同情和尊敬,悲悯和哀悼。
这几天,袭警事件可谓火爆网络,我观察各大网站的动态,对于警察,公众除了极少数保持表现处同情,悲悯,哀悼之情外,绝大多数人却对此并不关心,乃至于有点冷漠,甚至幸灾乐祸,而极端的情形:把行凶人杨某看做是草根英雄,这类认同并不在于少数,无论是草根英雄,还是“杨大侠”,我们都看到了有相当多的网民,对凶手表现出尊敬,“若士必怒,伏尸二人,流血五步”;“怒发冲冠,向不公正的制度刺出致命一刀”;“是条汉子,他日若去,定当坟前一杯薄酒祭奠”***诸如此类,不甚枚举。
从“杀人犯”到“杨大侠”,肯定揭示了社会严重的弊病。然而,在此时,痛骂此类思潮不理性,没人性,怒斥其为网络暴民,深刻体现国民劣根性等,我认为并不合时宜。相反,我们要追溯其衍生的某些合理性,然后追究其后深刻的社会原因和制度因素,然后,方可能对症下药,找出消解之道。
无须讳言,当前民众和政府的对立感异常强烈,这是我们必须要面对的社会现实。我们说今天的中国,是断裂社会,想必无人反对,这些断裂,既包括城乡二元结构,也包括社会各阶层,诸如平民和富人之间;更包括民众与政府之间深深的信任裂缝。
断裂社会的危险,在于它往往能够讲群体之间的对立情绪无限放大,而共识往往被忽略。这时候,我们就需要一定的社会整合力量,来修复鸿沟,重建共识,使得社会重新走向平衡和和谐。一般而言,最重要的整合力量首先是具有良知和能力政府,然后,存在一个较为稳定的中间层。则会使得整合相对变得容易。而当民众与政府的对立感异常强烈,也没有一个较为稳定的中间阶层之时,则社会往往孕育着动荡和危机。这就是这个时代一个主要背景。
在袭警事件中,我们可以看到,杨佳的杀人行为并非针对个人,而是指向警察群体和警察机关。实际上是指向一种制度架构,因而,具备了一定的反政府性质。认同了这一点,就可以找到民意表达中,“杀人犯”变成“杨大侠”的认知逻辑。首先,民意对于杨佳的同情乃至尊敬,首先来源于他们对于某个机构和工种(警局和警察)的反感和怨恨,而这种怨恨,首先来源于他(她)们的日常生活经验,然后,来源于他们的社会网络以及所获取的信息中,所形成对于警察和警察机关的认知逻辑。在这一过程中,他(她)们或多或少受到过不合理,不公正的对待,或者见闻到他人获得过不合理不公正的对待,而形成了一种被警察和警察机关剥夺的心理感受,这种感受越强,则他们对于警察和警察机关的反感和怨恨越深。
然而,大多数人,其本身和警察与警察机关对比,力量上处于绝对弱势,所以,自身并无渠道将这种“反感和怨恨”发泄,而消化自身的被剥夺感。所以,当杨佳的出现,则最大限度的解决了他们这一困境,既不需要付出代价,又可以发泄自身对于警察的“反感和怨恨”,消化自身的被剥夺感。无疑,在心理上,他们对于杨佳有了相当的亲近感,甚至感激,于是,将他捧为“杨大侠”也就顺理成章。
在这一过程中,有个关键的演化过程,就是其“反感和怨恨”,其被“剥夺感”,是一个常年累计的结果,当达到一定的程度,人的心理机制会自然的产生反应,将警察与警察机关同构。同样,这样适合于其它的政府部门,比如说将城管与城管执法局同构(这种感受更为强烈)。一旦这种同构认知产生,则杨佳所杀死的警察,在很大意义上就被消解了个体意义,而沦为警察机关的同构物,此种情形下,杀死任何警察,都会被认作是对不合理的制度架构的触动。
“杀人犯”变成“杨大侠”,并不能够用诸如丧失理性,一群网络暴民;缺乏生命意识,丧失人性;国民劣根性等来进行阐释。而恰恰反应了一个深刻的社会问题,其对于警察和警察机关的“反感和怨恨”竟然会如此之深,被剥夺感竟是如此强烈,乃至于使得相当一部分人,讲警察与警察机关产生了同构认知。如此能够体现,民众与政府暴力机关之间的对立达到了何等剑拔弩张的程度!这就是上海袭警案给我们敲响的洪钟大吕。
如何化解民众与政府之间业已出现的对立感,修补民众与政府之间的信任裂缝,打造更坚韧的互信机制,形成“后改革时代”继续改革的共识,无疑将是上海袭警事件所能够带给我们的最大启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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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佳案责任的本质在于警方
[宁可抗日死121]于 2008-07-04 强国论坛
初闻杨佳案,是说杨佳在闸北的上海火车站一带租用了一辆自行车,却被闸北分局民警认为涉嫌购买赃车,以盗窃自行车的罪名对他进行了审查。然后,出于报复公安局的动机,杨佳自制汽油瓶“燃烧弹”,先在闸北政法大楼大门前纵火,然后进入大楼,连杀十人,致使五人死亡,另五人重伤。
看了这样的消息,谁都会认为这杨佳简直就是穷凶极恶,丧心病狂。
我们的人民警察是维护人民利益的,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这杨佳居然连杀十人,是可忍,熟不可忍。
可是后来,当看到进一步的消息,事情就起了变化了。杨佳连杀十人,并不是无缘无故的,它是另有原因的。原来,这杨佳在被闸北分局的民警拘留期间,曾以偷车贼给予了一顿痛殴。痛殴的结果,是医生告诉他一个惊愕到难以接受的事实:他的性器官受到损害,以后很可能将无法生育。此后,杨佳找到警局,闸北分局同意赔偿1.5万元私了此事,杨佳不能接受,杨佳又多次找到警局,警局要么不理不睬,要么以威吓相示,“不要再闹了,再闹就抓起来”、“一分钱都不会赔偿”。
如果后来的消息是事情的真相,那么,事情的天平就发生了倾斜了,事情的性质就不那么简单了。人们恐怕就不能只指责杨佳了,而会对他产生某些同情了。一个本来无辜的人,被错抓了,又被打了,而且身体受到了非常严重的伤残,而这种伤害是足可以改变人一生的命运的,是谁谁又能咽下这口气。
我不知道,闸北警方为什么在还没有搞清楚事情的原委的情况下,就抓人,而且还行凶,而且还打的那么狠(如果他真的是坏人,打了也就打了,解气,人们也许不会说什么);他们为什么要这么的卤莽,这么的肆意妄为。
我也不知道,发生在杨佳身上的事件如果发生在许多其他人身上,会不会也发生同样非常严重的后果,会不会也被迫去做杨佳,我也不知道,中国的“官逼民反”这样的成语是什么意思,而发生在贵州的瓮安事件,有没有杨佳事件的影子。
我更不知道,如果杨佳案发生在两把菜刀闹革命的年代,人们又会如何看待,如何定性。
从杨佳案中,我们的警方该吸取些什么教训,该不该转变一下工作态度和工作作风。记得好象公安部门是挂有“为人民服务”几个大字的,可这几个大字是有着深刻的内涵的,她不只是用来装饰的。从中国一些公安机关暴露出来的丑闻,我们的公安机关离为人民服务真的相去太远。
上海袭警案:想起了《今天我休息》中的马天明
云淡水暖
上海,曾经是中国治安最周密的城市之一,草民想,可能与上海人想事儿、办事儿比较仔细的缘故,记得前两年还在宣传上海民警骑自行车巡逻,把市区划为方块分片管理,快速出警,取得治安改善佳绩。去年到上海,甥女请吃饭,到南京路,甥女看到草民把随身的包背在身后,急忙提醒“注意,扒手很多的!包要放前面。”,草民一惊,这可是南京路,与北京的王府井、西单齐名的地儿,怎么已经紧张到了这步田地,草民常去王府井、西单也不至于吧。
前两天传来北京无业青年杨佳持刀杀害上海闸北区公安分局6个民警,重伤4个民警的消息,举国震惊,一是在上海这样的公认的治安算好的中心大都市、二是凶手一人,杀害了这么多的民警。根据现在的官方公开消息,杨佳去年到上海旅游,租自行车代步,被闸北警方错抓为盗车嫌疑人,其间警方起码是“态度有问题”,多次索赔,未达成共识,杀警报复。看来,在这个案件中,警民关系受到严重挑战。
说起上海民警,草民不禁想起上个世纪50年代大跃进期间,上海电影制片厂花了5万块钱拍摄的电影《今天我休息》,片中的主角是个警察马天明,老演员仲星火扮演,据说,马天明是有原型的,马天明在片中乐呵呵地为居民,为外地来的出差人员办各种各样的分内、分外的小事,把自己的星期天搭进去了,还耽误了相亲。
想一想,如果杨佳遇到马天明那样的警察,结果会如何?而马天明在当今的社会,是否还有立足之地?
谁把北京小伙变成了杀人狂魔?
[吾曹将出]于 2008-07-04 强国论坛
旧社会的罪恶之一,就是把人变成了鬼。新社会的伟大英明,是把鬼重新变成了人。所以万恶的旧社会就要被推翻,新社会就要取而代之登上历史舞台。
人民当家作主已经五十多年了,当时出生的婴儿现在已经年近花甲的老人。这个社会还保持着当年蓬勃向上的旺盛锐气吗?这个社会还具有能把鬼变成人的伟大能力吗?答案似乎全都不是肯定的。曾经的新社会变得与它的年龄一样衰老,已经老气横秋,步履蹒跚。在蒙蒙胧胧似是而非之间,它也把人变成了鬼。
当初,北京的小伙子兴致勃勃地南下旅游,应该是对生活,对未来充满希望吧?应该是不曾对上海人民,对上海警方怀有刻骨仇恨吧?可是在被诬陷,被痛打,被致残之后,他与上海闸北警方变成了生死仇敌。如果有关方面能够及时承认错误,认真赔偿,这起惊天血案还是不会发生的。在北京小伙的索赔过程中,人们不知道上海警方对这位饱经创伤的北京游客做了什么,说了什么,反正是双方的积怨越来越深,北京小伙心里埋藏的仇恨越来越大。他终于变成了丧失人性的杀人狂魔,接连手刃数警。他从一个憧憬上海迷人景色的北方游客,变成了法律不可饶恕的死囚。
已经死掉的六位上海警察不能复生,这位北京小伙也快要走到自己生命的尽头。在今后的漫长岁月里,死伤警察和这位北京小伙的亲属都将感到天地昏暗,了无生趣。在这起难以弥补的社会悲剧里,从这位北京小伙的堕落轨迹中,人们无不希望搞清楚事情真相:究竟是这位北京小伙从他的娘胎里一落地,将来长大了就必定是一个十恶不赦的杀人狂魔呢?还是某些手中掌握权力的公职人员,藐视人民,仇恨人民,对待普通人民群众太黑了,太坏了,太狠了,太恶了?任何一个理智正常的人,都会得出自己对之深信不疑的结论。
许多人都对它讴歌不已的新生社会,经过了五六十年的生命历程之后,已经在为林驱鸟,为渊驱鱼,令人感到非常不可思议。在冠冕堂皇娓娓动听的口号之下,它把越来越多原本善良的人们变成各种各样丧失人性的凶恶罪犯,它把越来越多原本是自己的坚定盟友,变成了自己不共戴天的死敌。这是新社会的制度设计者根本不愿意看见的情形。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呢?时至今日,如果这个社会的大脑还是不能翻然悔悟,痛改前非,人们不敢想象今后还会有什么样的事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