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注册
- 2003-07-10
- 消息
- 9,868
- 荣誉分数
- 440
- 声望点数
- 193
这也算是作家的“社会责任”感吧。
在美国,我教过的最有意思的课是小说欣赏。教材由我来定,需要选一本长篇和若干短篇,可以选任何国家的作品,只要已经翻译成英文就行,而且系主任还希望我带来异国色彩。长篇我选了《水浒传》,不仅因为我喜欢这部名著,还因为它有很好的英译,Outlaws of the Marshes by Sidney Shapiro. 我对自己的课程设计很得意,先做数项选一题,确保这帮毛孩子认真读原著:鲁智深是怎么把乌鸦窝弄下来的?1)爬上树拿下来,2)用竹竿捅下来,3)用手拔树,4)用斧子砍树。然后再讨论人物、主题和文化。前面这招还真灵,逼得他们硬是把这四卷本、100回、1650页的小说全读下来了。可是在讨论中,我大大地丢了脸。学生们提出一些我以前从未想到的问题,令我一时语塞。从学生的问题中,我学到的东西要远远多于我教给他们的,也让我明白那句俗话“少不读《水浒》”实在是一针见血地指出了这部小说的硬伤。
即便是看过很多遍《水浒传》的读者,我想也没有几位记得一个叫王四的人。这名字起得极其随便,我相信不是施耐庵疏忽,而是有意的,因为小说里“好汉”的姓名都有讲究,而且还有绰号;那是给人物贴标签,一种简单的塑造人物,便于读者记住他们的手段。在第三回中,我们看到王四,他只是史进家一个庄客,小人物,就像今天我们说“张三李四”一样,是个普通人。他在为史进和朱武等土匪传递消息的路上喝醉了,李吉从他那里偷了书信报官领赏,官差来抓史进,才惹他造反。学生们的问题是,就算王四有错,丢了信还撒谎骗史进说朱武没有回信,这罪也不当诛啊!何况史进已经要造反了,为什么还杀王四?而且杀得那么随便。书中是这样写的:“史进下梯子,来到厅前,先叫王四,带进后园,把来一刀杀了。”一条人命啊,怎么写得像杀鸡那么简单?
我说,这是塑造史进的性格,他是个意气用事的小伙子嘛。学生们说那不难理解,但不解的是作者的态度。显然,施耐庵根本不拿王四当回事,不仅没有给他一个像样的名字,对他毫无同情或怜悯,甚至还表现出他死得活该的态度。我承认,以前从未注意过王四,这种忽视的深层原因,追究起来就是没拿他当人。为什么没拿他当人?就因为他太普通,没本事。但为什么我的学生会注意到王四呢?而且拿他当人,还为他鸣不平呢?我开始意识到我和学生之间的差距。虽然我也口口声声地说人人平等,但我远不如学生。“人人平等”是深植于他们心中的信念,于我,那还只是漂浮在嘴上的一句口号。至于作者,他根本就没有这概念。《水浒传》歌颂的就是能耐、能人;贬低的就是普通、凡人。只要有本事,品德多么败坏都没关系。而平民百姓根本不值一提,虽然作者也描写他们遭殃,但目的只是为了讲“好汉”的故事,而不是伸张正义。我这类读者,之所以缺乏对人生命的重视,缺乏对正义的敏感,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因为受了这种小说潜移默化的影响。
在《水浒传》中,作者对待小人物和平民百姓是什么态度呢?孤例不成证,再看第三十一回武松报仇,闯入鸳鸯楼之前杀死那两个丫头,如果说是怕她们弄出声响,惊动敌人,倒也情有可原。但杀死张团练、张都监和蒋门神之后,大仇已报,作者还要让武松杀死张夫人、养娘玉兰和奶娘,还有儿女三口,“方才心满意足。”书中的描写,用的是同样轻松的笔调。然而,仅此滥杀无辜一事,就足以表明,武松是个丧尽天良的罪犯,不值得任何有正义感的人敬佩。从那一页开始,我的学生们都一致认为他是杀人狂,毫无可敬之处。但施耐庵却把武松描绘成小说中数一数二的英雄;几百年来,评书和戏曲都一再把他塑造为英雄。我以前阅读时,虽然也注意到他那次杀人过多,但想到他大概是杀红眼了,觉得很真实。因受传统文化和众人看法的影响,我连想都没有想过,这样塑造一位英雄有什么不妥,也没有因为施耐庵这样描写武松就对他丧失了敬意。作者的笔触继续引导读者仰慕这样一位“好汉”。为什么呢?就因为武松有能耐,赤手空拳打死过老虎;而他屠杀的张都监家属和佣人,都是无能鼠辈。作者让人觉得他们死不足惜,而且致他们于死地的还是一位曾经为民除害的“好汉”。仔细想想,武松打虎,并非有意为民除害,他只不过在自我保护时,打死了那个大虫而已。打虎一事,与其说和为民除害有关,不如说和他自己抠门,舍不得在酒家住店有关。说到底,作者和读者佩服武松,还是因为他有能耐,不是因为他见义勇为。但一个人再有能耐,也没有滥杀无辜的权力。毫无疑问,人命不可以用金钱计价,也不可以用其他人的性命来等值交换。当医生的,不能说因为救过一百条人命,屠杀一两个就没关系,还有九十多条人命的功德呢,谁也不会接受这个道理。
然而《水浒传》宣扬的恰恰是能人比凡人的命值钱。在第三十四回,宋江为了吸收秦明入伙,竟然派人穿着秦明的盔甲,骑着他的马,拿着他的军器,带着土匪把数百人家都“烧做白地,一片瓦砾场上,横七竖八,杀死的男子妇人,不计其数。”致使知府一怒之下,把秦明的妻子杀了。宋江还大言不惭地以实相告秦明,气得他怒火中烧,但被人软禁着,便只说了句:“你们弟兄虽然是好意要留秦明,只是害得我忒毒些个,断送了我妻小一家人口!”宋江说没关系,没了夫人,续上一个就得了,遂将花荣的妹妹许配给秦明。这秦明,刚才还恨得咬牙切齿,转眼间就全心全意地归顺了。他们这叫什么好汉?没心没肺,没有脊梁,还算人吗?
再看第三十八回所谓的神行太保戴宗出场,他分明是个贪官酷吏,明目张胆地欺榨犯人的银两。他不知道这犯人就是宋江,吼道:“你这矮黑杀才!依仗谁的势要,不送常例钱来与我?……你这贼配军是我手里的行货,轻咳嗽便是罪过!……我要结果你也不难,只似打杀一只苍蝇。”这样一个恶棍,只因他有法术,一日能走八百里,宋江也与他结交,成为好友。跟着便是李逵,不知道为什么有那么多人夸他忠勇,是非分明。他明明是个无赖,杀人不眨眼的魔王。一出场,他就在撒泼,强行向人家“借”十两银子。宋江惯会收买人心,李逵则有奶便是娘,收了人家的钱就去赌,赌输了就打人。这样一个泼皮,如果碰到杨志,多半会像牛二那样被人一刀杀了。他运气好,碰到张顺,只被灌了个水饱。可是宋朝的百姓运气不好,李逵碰到宋江,受到赏识,死心塌地卖命,劫法场时,抡起两把板斧“不问军官百姓,杀得尸横遍野,血流成渠。”到了仇敌黄文炳家,“众好汉见一个杀一个,见两个,杀一双,把黄文炳一门内外大小四五十口尽皆杀了,不留一人。” 抓住黄文炳后,李逵还用尖刀“先从腿上割起,拣好的就当面炭火上灸来下酒。割一块,灸一块,无片时,割了黄文炳。李逵方才把刀割开胸膛,取出心肝,把来与众头领做醒酒汤。”正是由于《水浒传》中有这些残酷的描写,赛珍珠1933年要出版她的七十回英译本时,哥伦比亚大学的爱国留学生才要求她别出,或删掉那些段落。但这家丑在国内似乎从未受到过审查,好像只要不在外面丢脸,怎么伤害本国青年人的心灵都没关系。
李逵吃人肉、杀平民绝非仅此一次为宋江报仇雪恨的行为。后来,他还吃了李鬼的腿肉,而且一动起武来,就不管是官兵还是百姓,只顾排头砍去。最可恨的是在第五十一回,为了逼朱仝上梁山,他竟然执行宋江的命令,把沧州知府的四岁小儿子的“头劈做两半个”。这些“好汉”们每次打到仇家,总是无论男女老少,把一家几十口人全部杀光,以绝后患。他们口口声声“替天行道”,可究竟为老百姓做过什么好事?他们打家劫舍,通常是把财宝带回梁山,有时也会开仓赈民,也曾因报私仇而顺便诛杀贪官污吏。但总地来说,他们在受招安之前,没有做过多少利国利民的事情。就算做过一点好事,帮助过几个受苦、受压迫的人家,他们的善行也不能成为杀人放火的理由。
表面上看,《水浒传》痛斥高俅一类小人。实际上,施耐庵描绘的许多“好汉”与高俅在品质上没有什么两样。他们只是坏的程度不同而已,有的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比如宋江,他为了发展壮大梁山的势力,滥杀无辜,不惜一切残酷的手段,竟然连孩子也不放过。高俅嫉贤妒能,陷害忠良,高衙内欺男霸女;他们固然可恨。但所谓的梁山好汉,动不动就侵犯别人的庄园,杀害平民百姓;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任意采用一切残酷手段,他们难道不比高俅之流更可恨,为害更大吗?如果让这些有能耐,无道德的人当了大官,还不定有多少人会家破人亡,百姓还不定要多受多少罪呢!可我们为什么只恨高俅,却不恨那些“好汉”呢?甚至还崇拜他们?
这主要是由于作者的态度和写作手法。施耐庵看不起高俅,首先是因为他没本事却得到了重用。怀才不遇可能是一个普遍的社会问题,但更可能是一个普遍的心理问题。在很多情况下,所谓的才子,无非就是会念点书,有些文采。他们并没有经过实践证明自己确实有济世经国之才,也没有写出可以传阅千秋之作,但他们总是抱怨时运不济,上苍无眼。他们看到那些得到重用的人,总觉得不公,觉得自己的本事更大,而别人一定是走了旁门左道。他们特别痛恨高俅这类没有本事却得到高升的小人,并在《水浒传》中,在高俅身上得到发泄怨气的机会,得到比附他人的对象和斥责无能的靶子。除了高俅以外,施耐庵还写了杨戬、童贯、蔡京等有名字无性格的废物,用来陪衬那一百单八位多才多艺、形形色色的“好汉”。因此,《水浒传》尤其会引起怀才不遇的读者的极大共鸣。写这种小说,可以涤荡腹中积郁;读这种小说,可以抒发胸中块垒。而老百姓喜欢听《水浒传》,只是把它当作娱乐而已,但老百姓的俗话“少不读《水浒》”清晰地表明了人们对此书的价值判断。大人不想让是非观念还没有稳定的孩子读这部小说,怕他们以“好汉”为坏榜样,随意破坏秩序,拉帮结伙,对抗社会。大家都很清楚,不能因为社会上有怀才不遇的现象,就打着“替天行道”的旗号胡作非为。也不难想象,为什么毛泽东喜欢《水浒传》的前半部,而痛恨宋江接受招安。
施耐庵并没有书写人民的疾苦、国家的灾难。他主要抱怨的无非是有本事的人未能获得重任,他宣扬的“替天行道”无非是任人唯能。他没有讴歌仁爱,呼唤正义。他歌颂的仅仅是各种各样的“好汉”和才能,无论什么才能,只要一个人在本行业做到了家,作者就以欣赏的笔调来描绘,还冠以星宿的头衔,也就是说他不是常人,而是天神下凡。宋江之所以能够成事做大,就因为他善于收揽人才,那怕是鸡鸣狗盗之徒,狼心狗肺的恶棍,只要有用,他都一概拜留。宋江之流根本不知道什么是正义,什么是道德。他收纳的很多人也不懂是非,只要别人欣赏自己的才能,就感激不尽,虽有杀妻毁家之仇,也甘愿为人卖命。很多读者大概都和我小时候一样,读《水浒传》读得津津有味,完全被那些故事、人物和他们的本事迷住了。尤其是男孩子,在一起谈论的就是谁武艺高,谁本事大。曾几何时,我佩服的就是强者,不会同情弱者。与我的学生相比,我痛切地感到,我们在那个斗争年代,不仅缺乏应有的智育,而且还接受了许多扭曲的德育,难怪我们被称为吃狼奶长大的一代。我们在心智上不仅是斗争哲学的牺牲品,也深受固有文化糟粕的遗害。而清除这些毒害,恐怕并不容易。
2007年10月25日
在美国,我教过的最有意思的课是小说欣赏。教材由我来定,需要选一本长篇和若干短篇,可以选任何国家的作品,只要已经翻译成英文就行,而且系主任还希望我带来异国色彩。长篇我选了《水浒传》,不仅因为我喜欢这部名著,还因为它有很好的英译,Outlaws of the Marshes by Sidney Shapiro. 我对自己的课程设计很得意,先做数项选一题,确保这帮毛孩子认真读原著:鲁智深是怎么把乌鸦窝弄下来的?1)爬上树拿下来,2)用竹竿捅下来,3)用手拔树,4)用斧子砍树。然后再讨论人物、主题和文化。前面这招还真灵,逼得他们硬是把这四卷本、100回、1650页的小说全读下来了。可是在讨论中,我大大地丢了脸。学生们提出一些我以前从未想到的问题,令我一时语塞。从学生的问题中,我学到的东西要远远多于我教给他们的,也让我明白那句俗话“少不读《水浒》”实在是一针见血地指出了这部小说的硬伤。
即便是看过很多遍《水浒传》的读者,我想也没有几位记得一个叫王四的人。这名字起得极其随便,我相信不是施耐庵疏忽,而是有意的,因为小说里“好汉”的姓名都有讲究,而且还有绰号;那是给人物贴标签,一种简单的塑造人物,便于读者记住他们的手段。在第三回中,我们看到王四,他只是史进家一个庄客,小人物,就像今天我们说“张三李四”一样,是个普通人。他在为史进和朱武等土匪传递消息的路上喝醉了,李吉从他那里偷了书信报官领赏,官差来抓史进,才惹他造反。学生们的问题是,就算王四有错,丢了信还撒谎骗史进说朱武没有回信,这罪也不当诛啊!何况史进已经要造反了,为什么还杀王四?而且杀得那么随便。书中是这样写的:“史进下梯子,来到厅前,先叫王四,带进后园,把来一刀杀了。”一条人命啊,怎么写得像杀鸡那么简单?
我说,这是塑造史进的性格,他是个意气用事的小伙子嘛。学生们说那不难理解,但不解的是作者的态度。显然,施耐庵根本不拿王四当回事,不仅没有给他一个像样的名字,对他毫无同情或怜悯,甚至还表现出他死得活该的态度。我承认,以前从未注意过王四,这种忽视的深层原因,追究起来就是没拿他当人。为什么没拿他当人?就因为他太普通,没本事。但为什么我的学生会注意到王四呢?而且拿他当人,还为他鸣不平呢?我开始意识到我和学生之间的差距。虽然我也口口声声地说人人平等,但我远不如学生。“人人平等”是深植于他们心中的信念,于我,那还只是漂浮在嘴上的一句口号。至于作者,他根本就没有这概念。《水浒传》歌颂的就是能耐、能人;贬低的就是普通、凡人。只要有本事,品德多么败坏都没关系。而平民百姓根本不值一提,虽然作者也描写他们遭殃,但目的只是为了讲“好汉”的故事,而不是伸张正义。我这类读者,之所以缺乏对人生命的重视,缺乏对正义的敏感,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因为受了这种小说潜移默化的影响。
在《水浒传》中,作者对待小人物和平民百姓是什么态度呢?孤例不成证,再看第三十一回武松报仇,闯入鸳鸯楼之前杀死那两个丫头,如果说是怕她们弄出声响,惊动敌人,倒也情有可原。但杀死张团练、张都监和蒋门神之后,大仇已报,作者还要让武松杀死张夫人、养娘玉兰和奶娘,还有儿女三口,“方才心满意足。”书中的描写,用的是同样轻松的笔调。然而,仅此滥杀无辜一事,就足以表明,武松是个丧尽天良的罪犯,不值得任何有正义感的人敬佩。从那一页开始,我的学生们都一致认为他是杀人狂,毫无可敬之处。但施耐庵却把武松描绘成小说中数一数二的英雄;几百年来,评书和戏曲都一再把他塑造为英雄。我以前阅读时,虽然也注意到他那次杀人过多,但想到他大概是杀红眼了,觉得很真实。因受传统文化和众人看法的影响,我连想都没有想过,这样塑造一位英雄有什么不妥,也没有因为施耐庵这样描写武松就对他丧失了敬意。作者的笔触继续引导读者仰慕这样一位“好汉”。为什么呢?就因为武松有能耐,赤手空拳打死过老虎;而他屠杀的张都监家属和佣人,都是无能鼠辈。作者让人觉得他们死不足惜,而且致他们于死地的还是一位曾经为民除害的“好汉”。仔细想想,武松打虎,并非有意为民除害,他只不过在自我保护时,打死了那个大虫而已。打虎一事,与其说和为民除害有关,不如说和他自己抠门,舍不得在酒家住店有关。说到底,作者和读者佩服武松,还是因为他有能耐,不是因为他见义勇为。但一个人再有能耐,也没有滥杀无辜的权力。毫无疑问,人命不可以用金钱计价,也不可以用其他人的性命来等值交换。当医生的,不能说因为救过一百条人命,屠杀一两个就没关系,还有九十多条人命的功德呢,谁也不会接受这个道理。
然而《水浒传》宣扬的恰恰是能人比凡人的命值钱。在第三十四回,宋江为了吸收秦明入伙,竟然派人穿着秦明的盔甲,骑着他的马,拿着他的军器,带着土匪把数百人家都“烧做白地,一片瓦砾场上,横七竖八,杀死的男子妇人,不计其数。”致使知府一怒之下,把秦明的妻子杀了。宋江还大言不惭地以实相告秦明,气得他怒火中烧,但被人软禁着,便只说了句:“你们弟兄虽然是好意要留秦明,只是害得我忒毒些个,断送了我妻小一家人口!”宋江说没关系,没了夫人,续上一个就得了,遂将花荣的妹妹许配给秦明。这秦明,刚才还恨得咬牙切齿,转眼间就全心全意地归顺了。他们这叫什么好汉?没心没肺,没有脊梁,还算人吗?
再看第三十八回所谓的神行太保戴宗出场,他分明是个贪官酷吏,明目张胆地欺榨犯人的银两。他不知道这犯人就是宋江,吼道:“你这矮黑杀才!依仗谁的势要,不送常例钱来与我?……你这贼配军是我手里的行货,轻咳嗽便是罪过!……我要结果你也不难,只似打杀一只苍蝇。”这样一个恶棍,只因他有法术,一日能走八百里,宋江也与他结交,成为好友。跟着便是李逵,不知道为什么有那么多人夸他忠勇,是非分明。他明明是个无赖,杀人不眨眼的魔王。一出场,他就在撒泼,强行向人家“借”十两银子。宋江惯会收买人心,李逵则有奶便是娘,收了人家的钱就去赌,赌输了就打人。这样一个泼皮,如果碰到杨志,多半会像牛二那样被人一刀杀了。他运气好,碰到张顺,只被灌了个水饱。可是宋朝的百姓运气不好,李逵碰到宋江,受到赏识,死心塌地卖命,劫法场时,抡起两把板斧“不问军官百姓,杀得尸横遍野,血流成渠。”到了仇敌黄文炳家,“众好汉见一个杀一个,见两个,杀一双,把黄文炳一门内外大小四五十口尽皆杀了,不留一人。” 抓住黄文炳后,李逵还用尖刀“先从腿上割起,拣好的就当面炭火上灸来下酒。割一块,灸一块,无片时,割了黄文炳。李逵方才把刀割开胸膛,取出心肝,把来与众头领做醒酒汤。”正是由于《水浒传》中有这些残酷的描写,赛珍珠1933年要出版她的七十回英译本时,哥伦比亚大学的爱国留学生才要求她别出,或删掉那些段落。但这家丑在国内似乎从未受到过审查,好像只要不在外面丢脸,怎么伤害本国青年人的心灵都没关系。
李逵吃人肉、杀平民绝非仅此一次为宋江报仇雪恨的行为。后来,他还吃了李鬼的腿肉,而且一动起武来,就不管是官兵还是百姓,只顾排头砍去。最可恨的是在第五十一回,为了逼朱仝上梁山,他竟然执行宋江的命令,把沧州知府的四岁小儿子的“头劈做两半个”。这些“好汉”们每次打到仇家,总是无论男女老少,把一家几十口人全部杀光,以绝后患。他们口口声声“替天行道”,可究竟为老百姓做过什么好事?他们打家劫舍,通常是把财宝带回梁山,有时也会开仓赈民,也曾因报私仇而顺便诛杀贪官污吏。但总地来说,他们在受招安之前,没有做过多少利国利民的事情。就算做过一点好事,帮助过几个受苦、受压迫的人家,他们的善行也不能成为杀人放火的理由。
表面上看,《水浒传》痛斥高俅一类小人。实际上,施耐庵描绘的许多“好汉”与高俅在品质上没有什么两样。他们只是坏的程度不同而已,有的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比如宋江,他为了发展壮大梁山的势力,滥杀无辜,不惜一切残酷的手段,竟然连孩子也不放过。高俅嫉贤妒能,陷害忠良,高衙内欺男霸女;他们固然可恨。但所谓的梁山好汉,动不动就侵犯别人的庄园,杀害平民百姓;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任意采用一切残酷手段,他们难道不比高俅之流更可恨,为害更大吗?如果让这些有能耐,无道德的人当了大官,还不定有多少人会家破人亡,百姓还不定要多受多少罪呢!可我们为什么只恨高俅,却不恨那些“好汉”呢?甚至还崇拜他们?
这主要是由于作者的态度和写作手法。施耐庵看不起高俅,首先是因为他没本事却得到了重用。怀才不遇可能是一个普遍的社会问题,但更可能是一个普遍的心理问题。在很多情况下,所谓的才子,无非就是会念点书,有些文采。他们并没有经过实践证明自己确实有济世经国之才,也没有写出可以传阅千秋之作,但他们总是抱怨时运不济,上苍无眼。他们看到那些得到重用的人,总觉得不公,觉得自己的本事更大,而别人一定是走了旁门左道。他们特别痛恨高俅这类没有本事却得到高升的小人,并在《水浒传》中,在高俅身上得到发泄怨气的机会,得到比附他人的对象和斥责无能的靶子。除了高俅以外,施耐庵还写了杨戬、童贯、蔡京等有名字无性格的废物,用来陪衬那一百单八位多才多艺、形形色色的“好汉”。因此,《水浒传》尤其会引起怀才不遇的读者的极大共鸣。写这种小说,可以涤荡腹中积郁;读这种小说,可以抒发胸中块垒。而老百姓喜欢听《水浒传》,只是把它当作娱乐而已,但老百姓的俗话“少不读《水浒》”清晰地表明了人们对此书的价值判断。大人不想让是非观念还没有稳定的孩子读这部小说,怕他们以“好汉”为坏榜样,随意破坏秩序,拉帮结伙,对抗社会。大家都很清楚,不能因为社会上有怀才不遇的现象,就打着“替天行道”的旗号胡作非为。也不难想象,为什么毛泽东喜欢《水浒传》的前半部,而痛恨宋江接受招安。
施耐庵并没有书写人民的疾苦、国家的灾难。他主要抱怨的无非是有本事的人未能获得重任,他宣扬的“替天行道”无非是任人唯能。他没有讴歌仁爱,呼唤正义。他歌颂的仅仅是各种各样的“好汉”和才能,无论什么才能,只要一个人在本行业做到了家,作者就以欣赏的笔调来描绘,还冠以星宿的头衔,也就是说他不是常人,而是天神下凡。宋江之所以能够成事做大,就因为他善于收揽人才,那怕是鸡鸣狗盗之徒,狼心狗肺的恶棍,只要有用,他都一概拜留。宋江之流根本不知道什么是正义,什么是道德。他收纳的很多人也不懂是非,只要别人欣赏自己的才能,就感激不尽,虽有杀妻毁家之仇,也甘愿为人卖命。很多读者大概都和我小时候一样,读《水浒传》读得津津有味,完全被那些故事、人物和他们的本事迷住了。尤其是男孩子,在一起谈论的就是谁武艺高,谁本事大。曾几何时,我佩服的就是强者,不会同情弱者。与我的学生相比,我痛切地感到,我们在那个斗争年代,不仅缺乏应有的智育,而且还接受了许多扭曲的德育,难怪我们被称为吃狼奶长大的一代。我们在心智上不仅是斗争哲学的牺牲品,也深受固有文化糟粕的遗害。而清除这些毒害,恐怕并不容易。
2007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