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重国籍的是是非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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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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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重国籍的是是非非


 
(稿源:新浪校园)


  我在三个国家长期生活过,在其中的两个国家参加过公民入籍宣誓仪式,不过,两次都是向同一个人宣誓──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二世,尽管伊丽莎白这个名字的英文发音我总是发不好。

  第一次还是上个世纪末,我在加拿大入籍,就曾向这个住在外洲的女人莫名其妙地宣过誓。尽管枫叶之国的许多新移民有着和我一样的疑惑,但他们在拿到加拿大护照之前,也不得不向这个“异国”的女王宣誓效忠,因为加拿大不仅是英联邦成员国,而且还把英国女王当作自己的国家元首。

  第二次则是上个星期,我在伦敦郊区布罗姆雷区市政厅(大概相当于北京郊区密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大楼)参加了英国公民入籍宣誓仪式,再一次向伊丽莎白二世女王宣了誓。这一次我不敢有什么疑惑了,因为现在是我主动在她老人家的“王土”之内申请成为 “王臣”的。

随着中国经济的迅速发展,随着在华外企、甚至中国本土公司的薪酬水平与西方越来越有“可比性”,所谓的 “ 海龟”也越来越多。但对那些持外国护照的“海龟”来说,他们的在华身份问题,却成了他们的一大困扰。我经常听朋友讲起这样的故事:某某联系好在华的高薪工作,却因工作签证没有落实而迟迟不能成行;某某某已经“海归”,却因办不下中国“绿卡”而不得不回流,等等。

  还有更为尴尬的“叶落归根” 故事:持外国护照的某某或某某某,到了退休年龄,告老还乡,却因中国“绿卡 ”一卡难求,又懒得每年申请延续签证,索性重演当年非法偷渡西方之一幕,在自己的祖居地“黑”了下来。

  “叶”是“落”回来了,但“根”却不认你了。

  还有一些中国学者,力图从理论高度论证双重国籍现象之“先进性”,以及中国亦应在这方面“与时俱进”之必要性。

  例如,北京大学历史学系副教授吴小安就认为,虽然少数西方国家早在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就承认双重国籍,但作为一个全球现象的“双重国籍”,本质上来讲却是全球化的产物,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才开始在世界上流行起来的新趋势。吴小安还为这一新趋势找到了这样一些理论依据:一、全球化新形势下,人员、贸易、资金、技术、通讯、交通越来越频繁;二、“多元文化” 概念与人权观念越来越深入人心;三、传统的民族国家主权观念却越来越淡化和弱化。

  当然,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并非不认 “归国”的“游子”,也不是无视灵活变通的国籍政策对海外华人有形无形“投资”的吸引力,而是有其难言的苦衷:除港台澳之外,绝大多数的海外华人都居住在东南亚诸国,如果中国承认双重国籍,不仅会引起这些华裔居住国政府的猜疑,也不利于东南亚华人融入当地社会的努力。

  力主中国实行双重国籍的海外华人社群,主要是居住在那些承认双重国籍的欧美国家的华人,他们也深知中国的这一苦衷,并相应地提出了折衷方案:中国的双重国籍,应因国制宜,因人制宜,仅仅适用于那些居住国承认双重国籍、本人也愿意保留中国国籍的海外华人。

  其实,印度的经验值得中国借鉴。印度最近为了吸引海外印裔居民的财力、智力投资,也实行了双重国籍制度。如果说欧美诸国的国情与中国不完全相符,那么,印度则有很大的 “可比性”:首先,印度的人口规模和经济发展程度与中国相仿;其次,印度与中国一样,也是移民出口大国,用吴小安的话说,与欧美许多国家基本上是“移民接受国”不同,中印两国均属于“移民输出国”;其三,与许多海外华人居住在族裔问题比较敏感的东南亚诸国的情况类似,许多祖居地位于目前印度境内的海外印裔,因二十世纪四十年代的印巴分治和七十年代的巴孟分离,而生活在穆斯林邻国巴基斯坦和孟加拉,他们的身份认同问题,不仅会影响到居住国脆弱的社群关系,而且还会影响到印巴、印孟之间敏感的外交关系。

  基于上述复杂的政治、历史和宗教因素,印度最近实施的双重国籍制度,并非基于普适性的血统决定论或祖居地决定论,而是有两大前提:一、海外印裔现居国也承认双重国籍;二、不适用于巴基斯坦和孟加拉的海外印裔。

去年夏季,中国国务院侨办主任陈玉杰访问英国期间,曾对当地华人社团谈及中国难以实行双重国籍的“苦衷”,并表示:她曾到访过欧美、东南亚等地,往往只有欧美华人才会要求双重国籍,而东南亚等地的华人却完全没有提及,可见两地华人所处的环境有很大不同。

  陈玉杰的讲话见诸中国媒体之后,一名中国网友马上跟帖“支招儿” ──

  “其实,只要采用‘双重国籍与否,本人自定’原则,问题即可解决。”

  “茶话会”上话国籍

  伦敦郊区布罗姆雷区市政厅的入籍宣誓活动结束后,区长邀请所有新公民前往附近一个大厅,喝咖啡、吃点心兼聊天(类似中国的 “茶话会”),目的大概在于增进背景不同、肤色各异的新入籍者的交流和沟通,培养“公民意识”,顺便再捎带点儿“私货”:趁机介绍一下区政府和自己的政绩。

  “茶话会”上,我也与刚才一起向女王宣誓“效忠”过的几位 “新英国人”交谈起来。

  一位中年男子自我介绍说:他来自伊朗,移居英国已经35年了。

  “你在英国生活了这么多年,怎么现在才想起入籍?”我好奇地问。

  他呷了一口咖啡:“以前我没有英国国籍,也没觉得有什么不方便,因为我太太和子女都是英国公民,我本人则是英国永久居民。前一段时间,听说今后入籍要考试,考什么英国政治制度、历史、文化等等,这才给了我一个动力,以免错过这次免考入籍的末班车。”

  这也是我来英国八年多最近才申请入籍的主要动因啊!听他这么一说,我的“动机不纯”的内疚感也舒缓了许多。

  告别这位英籍伊朗人,我走近大厅角落的一个三口之家。抱着儿子的父亲对我说,他们全家来自缅甸,但他特别强调说:“这次宣誓入籍的是我太太和儿子,不包括我。 ”

  看到我疑惑的表情,他解释说:“我是缅甸流亡政府的成员。如果我想回国从政,我就不能加入外国国籍。但我儿子还要在英国上学,我太太则要在英国照顾他,他们如果不入籍,会很不方便。”

  他的一番话又强化了我的“动机不纯 ”的内疚感,但联想起前些日子加拿大新总督被迫放弃双重国籍的新闻,我又有些庆幸:我这辈子有过不少不切实际的梦想,但幸亏从来未曾梦想过从政。

  不过说实话,对我来说,这一回向谁宣誓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申请英国护照并不意味着我必须放弃加拿大护照。

  其实,这与英联邦也没有什么关联。申请入籍前,我查过英国的有关规定:不管是不是英联邦成员国,只要你原来的国籍国承认双重国籍,英国就允许你保留原国籍。

  遗憾的是,我在加拿大那次入籍时就很不情愿地放弃了中国护照,因为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说“不情愿”,是因为由此造成的种种不便至少包括:每次去中国出差或探亲,我都要去中国大使馆排队,等候办理签证。

  当我接过布罗姆雷区区长(相当于密云县县长)递来的镜框镶嵌的公民证书时,我心不在焉地想:像我这样的坐二望三、身份混杂、忠诚度成疑的“国际浪子”,这个世界上不能说没有,但人数肯定不多吧。

  为写这篇文章,昨天我上网搜寻了一番,才知道我的想法错了。例如,一个名为 “多重国籍网”的英文网站介绍说:澳大利亚2000年时就有400万至500万人拥有双重国籍;到1998年为止,居住在国外的瑞士公民中,60%拥有双重国籍;虽然美国没有官方的统计数字,但拥有双重国籍的美国人也高达数百万人;截至该网站公布这些数据时,全球大约有89个国家正式承认某种程度的双重国籍或多重国籍……

  美国也承认双重国籍?这我还是第一次知道。我突然想起我在加拿大认识的一个朋友,他自称是“怀揣四本护照的人”:南非、澳大利亚、加拿大和美国。当时我还有点儿纳闷儿:美国不是最看重国民“效忠”问题的吗?

  “海归”为何归不得?

  近些年来,双重国籍在中国也成了一个 “议题”。

  世纪交替的这些年来,每年中国“两会”期间都有人建议中国实行双重国籍,提议者包括政协委员和中国学者,但声音最大的还是各类海外华人社团。

  在我看来,如今已经拿到居住国国籍的海外华人不想放弃中国护照,最主要的考虑,倒不是想省点儿签证费,或吝惜使馆排队的那点儿时间,而是担心一旦“海归”或万一告老还乡时尴尬的身份问题:虽然现在中国对在华的外籍人士也启动了“绿卡 ”申请程序,但审核严格,名额有限,而且“绿卡”与国籍毕竟不是一回事儿:尽管你是黑发乌眼,黄肤平鼻,操一口流利的中国话,但你仍然是居住在中国的 “外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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